㈠ 中國人民銀行九大分行及其轄區有哪些
1、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其所對應轄區范圍即為上海市。對應的職能包含了管理銀行間市場、負責有關區域金融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上海地區的人民銀行有關業務。
2、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內蒙古自治區。主要職能包含了負責轄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准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等。
3、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遼寧、吉林和黑龍江三省。主要職能包含了貨幣信貸政策,管理遼寧省存款准備金、再貼現、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等。
4、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江蘇、安徽兩省。下轄1個分行營業管理部、1家省會城市中心支行、28家市中心支行,115個縣(市)支行。
5、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山東、河南兩省。成立於1998年12月15日,下轄鄭州中心支行(正廳局級)、分行營業管理部(副廳局級)、青島市中心支行(副廳局級)和32個市中心支行、209個縣支行。
6、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三省。下設1個營業管理部、2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35個 市(州)中心支行、222個縣(市)支行。
7、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廣東省、海南省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三省(區)。下轄分行營業管理部1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2個(南寧和海口),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1個(深圳),地市中心支行34個,縣(市)支行154個。
8、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四川省、貴州省、雲南 省、西藏自治區。下轄1個營業管理部,3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50個市地州中心支行、267個縣支行。
9、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其所對應的轄區范圍是陝西、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五省區行政。轄屬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4個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1個分行營業管理部,
47個地市州中心支行、203個縣支行。
㈡ 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和業務范圍有哪些
性質:來中央銀行。
業務范圍源:1.運用貨幣政策工具,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
2.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3.經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
4.為各金融機構開設賬戶。
5.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的清算系統,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相互之間的清算事項,提供清算服務。
6.根據執行貨幣政策的需要,可以決定對商業銀行貸款。
……等等
中國人民銀行的機構性質和業務范圍,在《中國人民銀行法》有明文規定,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的中央銀行,主要職責是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范圍,主要體現在《中國人民銀行》第四章「業務」一章中,其中其他章節也包含有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第二條 中國人民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本法條規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機構性質。業務范圍請參考本法「第四章 業務」一章和其他章節,因條文較長,恕不引用,請自行搜索。)
㈢ ~~~~中國的人民銀行有那些啊~~~~~~
中國的國家商業銀行
(A)中國工商銀行成立於1984年,2004年1月1日是中國工商銀行二十周年華誕。作為中國資產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經過20年的改革發展,中國工商銀行已經步入質量效益和規模協調發展的軌道。2003年末資產總額近53000億元人民幣,佔中國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和的近五分之一。2003年英國《銀行家》雜志按一級資本排序,中國工商銀行名列全球1000家大銀行的第十六位,連續五次入圍美國《財富》全球500強,並被美國《遠東經濟評論》評為中國高質量產品(服務)十強。 (B)中國建設銀行成立於1954年10月1日。建設銀行成立的基本背景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以建設156項重點工程為中心的大規模經濟建設在全國陸續展開,為管理好巨額建設資金,建設銀行應運而生,開始了艱苦而光榮的歷程 (C)中國銀行1912年由孫中山批准成立,是中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目前,中國銀行是中國領先的國際化的銀行,其分支機構遍布全球,業務包括傳統的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業務在內的全面的金融服務。 (D)中國農業銀行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之一,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總行設在北京。在國內,中國農業銀行網點遍布城鄉,資金實力雄厚,服務功能齊全,不僅為廣大的百姓和客戶所信賴,而且與他們一道取得了長足的共同進步。在海外,農業銀行同樣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了良好的信譽,被《財富》評為世界500強企業之一。 (E)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年,是中國早期四大銀行之一,也是中國早期的發鈔行之一。1949年以後,除香港分行仍繼續營業外,交通銀行國內業務分別並入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為適應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1987年交通銀行重新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 (F)招商銀行目前的資本金為57億元人民幣,是國內總股本、籌資額和流通盤最大的上市銀行,也是國內第一家採用國際會計標准上市的公司;總資產逾3300億元,在英國《銀行家》雜志「世界1000家大銀行」排名中居前300位之列。經過15年多的發展,招商銀行已從當初偏居深圳蛇口一隅的區域性小銀行,發展成為了一傢具有一定規模與實力的全國性商業銀行。 (G)華夏銀行成立於1992年10月,是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北京。1995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開始進行股份制改造,改制變更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夏銀行)。10年來,在全行員工的共同努力下,華夏銀行由小到大,不斷成長,發展成為一傢具有相當競爭能力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H)中國民生銀行於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國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業入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時又是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建立的規范的股份制金融企業。中國民生銀行成立6年多來,一步一個腳印走過了它不斷夯實基礎、發展壯大的歷史。 (I)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是1992年8月2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於1993年1月9日正式開業的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設在上海。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作為自《公司法》、《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頒布實施以來國內首家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正式批準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上市公司。 (J)深圳發展銀行是在對深圳特區六家農村信用社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礎上成立的。作為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和創新的產物,「敢為天下先」是深發展引以為豪的獨特品質。深圳發展銀行自成立之初,即嚴格按照現代商業銀行模式規范運作,確立了「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求平衡、自我發展」的經營機制,是中國率先一批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商業銀行。 (K)興業銀行積極倡導"服務源自真誠"的服務理念,全面為客戶提供存款、貸款、貿易融資、擔保等信用、結算服務和代理收付、信息咨詢、財務顧問等中間業務,並不斷推出興業卡、網上銀行、電話銀行、金融自助通等現代金融產品,客戶服務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快速增強,日漸成為中國金融業一支蓬勃向上的新生力量。 (L)中信實業銀行組建於1987年,是我國改革開放過程中最早成立的新興商業銀行之一。十多年來,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的領導下,中信實業銀行始終把服務國家經濟建設作為自己的神聖使命,堅持"穩步發展,爭創一流"方針,積極探索,開拓創新,勇當改革先鋒,在我國金融發展史上寫下多項第一。 (M)中國光大銀行成立於1992年8月,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為國內第一家國有控股並有國際金融組織參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1年多來,伴隨著中國經濟和金融業的發展進程,光大銀行不斷改革創新、銳意進取,始終把自身發展與國民經濟的增長緊密結合,在為社會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的同時,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 (N)廣東發展銀行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組建的中國第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是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1988年9月8日正式開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5億元,總部設於中國廣州市。成立以來,廣東發展銀行堅持以改革促發展,以管理促效益,穩健經營,開拓進取,以嶄新的體制和驕人的業績蜚聲遐邇
㈣ 中國人民銀行經濟金融包括哪些專業
五道口已經於今年9月正式劃歸清華大學,人民銀行研究生部已經不存在了。
㈤ 中國人民銀行有哪些職能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
1、央行負責發行貨幣(錢),只有央行有資格印刷貨幣並發行。
2、代理國庫,作為國家的大管家,負責管理國庫資金。
3、銀行的銀行,負責指導其他的銀行,我們接觸最多的工行、建行、農行等都要聽從央行的政策和指令。
4、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比如目前的個人活期存款利率為0.38%,央行有權利調整到0.37%(之後將對貨幣政策做更詳細的介紹)
5、監督反洗錢
6、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7、維持清算系統正常運行
8、監督銀行間外匯等市場
9、管理監督銀行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10、參與國際金融活動
11、有權的其他職責
二、中國人民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區別
(1)性質不同。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擁有的一個管理全國金融機構和貨幣金融活動,從而能有力貫徹政府的宏觀經濟管理政策的國家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它在國務院領導下,是管理全國金融事業的國家機關,是我國政府的組成部分;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款、貸款為主要業務,並以銀行利潤為主要經營目標的企業法人。
(2)地位不同。中國人民銀行是「銀行的銀行」,我國的中國人民銀行是金融體系的領導力量。商業銀行要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和監督。
(3)經濟目標不同。中國人民銀行經理國庫、發行人民幣,它不吸收居民存款,也不向銀行之外的企業貸款,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其發放貸款的主要來源,並以利潤為其主要經營目標。
(4)職能不同。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是
第一,依法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行監督和管理,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
第二,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第三,經理國庫;
第四,具有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的職能。
而商業銀行以經營工商業存款、貸款為主要業務,各商業銀行各自職能也有不同。
(5)人民銀行金融服務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合並組成中國人民銀行。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㈥ 請問中國人民銀行指的是什麼,它包括哪些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組成的。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國家中央銀行職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以法律形式被確定下來。
人民銀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開的「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成立「中共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簡稱蘇維埃國家銀行),並發行貨幣。從土地革命到抗日戰爭時期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前夕,人民政權被分割成彼此不能連接的區域。各根據地建立了相對獨立、分散管理的根據地銀行,並各自發行在本根據地內流通的貨幣。1948年12月1日,以華北銀行為基礎,合並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組建了中國人民銀行,並發行人民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央銀行和法定本位幣。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體制、職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革。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創建與國家銀行體系的建立(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布成立。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布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幣為本位貨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由石家莊市遷入北平。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把中國人民銀行納入政務院的直屬單位系列,接受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與財政部保持密切聯系,賦予其國家銀行職能,承擔發行國家貨幣、經理國家金庫、管理國家金融、穩定金融市場、支持經濟恢復和國家重建的任務。
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著手建立統一的國家銀行體系:一是建立獨立統一的貨幣體系,使人民幣成為境內流通的本位幣,與各經濟部門協同治理通貨膨脹;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機構,形成國家銀行體系,接管官僚資本銀行,整頓私營金融業;三是實行金融管理,疏導游資,打擊金銀外幣黑市,取消在華外商銀行的特權,禁止外國貨幣流通,統一管理外匯;四是開展存款、放款、匯兌和外匯業務,促進城鄉物資交流,為迎接經濟建設做准備。到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終結時,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銀行,建立了全國垂直領導的組織機構體系;統一了人民幣發行,逐步收兌了解放區發行的貨幣,全部清楚並限期兌換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貨幣,很快使人民幣成為全國統一的貨幣;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充分運用貨幣發行和貨幣政策,實行現金管理,開展「收存款、建金庫、靈活調撥」,運用折實儲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調控市場貨幣供求,扭轉了新中國成立初期金融市場混亂的狀況,終於制止了國民黨政府遺留下來的長達二十年之久的惡性通貨膨脹。同時,按照「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業的調整,靈活調度資金,支持了國營經濟的快速成長,適度地增加了對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的貸款;便利了城鄉物資交流,為人民幣幣值的穩定和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二、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的國家銀行(1953--1978年)
在統一的計劃體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銀行體制,成為國家吸收、動員、集中和分配信貸資金的基本手段。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加快,私營金融業納入了公私合營銀行軌道,形成了集中統一的金融體制,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家金融管理和貨幣發行的機構,既是管理金融的國家機關又是全面經營銀行業務的國家銀行。
與高度集中的銀行體制相適應,從1953年開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綜合信貸計劃管理體制,即全國的信貸資金,不論是資金來源還是資金運用,都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掌握,實行「統存統貸」的管理辦法銀行信貸計劃納入國家經濟計劃,成為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國家銀行體制,為大規模的經濟建設進行全面的金融監督和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擔負著組織和調節貨幣流通的職能,統一經營各項信貸業務,在國家計劃實施中具有綜合反映和貨幣監督功能。銀行對國有企業提供超定額流動資金貸款、季節性貸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貸款,對城鄉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提供部分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對農村中的貧困農民提供生產貸款、口糧貸款和其他生活貸款。這種長期資金歸財政、短期資金歸銀行,無償資金歸財政、有償資金歸銀行,定額資金歸財政、超定額資金歸銀行的體制,一直延續到1978年,期間雖有幾次變動,基本格局變化不大。
三、從國家銀行過渡到中央銀行體制(1979--1992年)
1979年1月,為了加強對農村經濟的扶植,恢復了中國農業銀行。同年3月,適應對外開放和國際金融業務發展的新形勢,改革了中國銀行的體制,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同時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後,又恢復了國內保險業務,重新建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地還相繼組建了信託投資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現了金融機構多元化和金融業務多樣化的局面。
日益發展的經濟和金融機構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強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由中國人民銀行來專門承擔中央銀行職責,成為完善金融體制、更好發展金融業的緊迫議題。1982年7月,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的報告,進一步強調「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國金融的國家機關」,以此為起點開始了組建專門的中央銀行體制的准備工作。
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作出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並具體規定了人民銀行的10項職責。從1984年1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實施全國金融的宏觀決策,加強信貸總量的控制和金融機構的資金調節,以保持貨幣穩定;同時新設中國工商銀行,人民銀行過去承擔的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由中國工商銀行專業經營;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業務實行垂直領導;設立中國人民銀行理事會,作為協調決策機構;建立存款准備金制度和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制度,初步確定了中央銀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人民銀行在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初期,隨著全國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和經濟高速發展,為適應多種金融機構,多種融資渠道和多種信用工具不斷涌現的需要,中國人民銀行不斷改革機制,搞活金融,發展金融市場,促進金融制度創新。中國人民銀行努力探索和改進宏觀調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進計劃調控手段的基礎上,逐步運用利率、存款准備金率、中央銀行貸款等手段來控制信貸和貨幣的供給,以求達到「宏觀管住、微觀搞活、穩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貸膨脹」、「經濟過熱」、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初步培育了運用貨幣政策調節經濟的能力。
四、逐步強化和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1993年至今)
1993年,按照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強化金融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服務職責,劃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
1995年3月1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首次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的地位,標志著中央銀行體制走向了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是中央銀行制度建設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部署,改革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撤銷省級分行,設立跨省區分行,同時,成立人民銀行系統黨委,對黨的關系實行垂直領導,幹部垂直管理。
2003年,按照黨的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和十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年9月,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正式批准人民銀行的「三定」調整意見。12月27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
有關金融監管職責調整後,人民銀行新的職能正式表述為「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同時,明確界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這種職能的變化集中表現為「一個強化、一個轉換和兩個增加」。
「一個強化」,即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人民銀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水平,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宏觀調控;加強對貨幣市場規則的研究和制定,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監督與監測,密切關注貨幣市場與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之間的關聯渠道、有關政策和風險控制措施,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一個轉換」,即轉換實施對金融業宏觀調控和防範與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方式。由過去主要是通過對金融機構的設立審批、業務審批、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監管指導等直接調控方式,轉變為對金融業的整體風險、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轉變為綜合研究制定金融業的有關改革發展規劃和對外開放戰略,按照我國加入WTO的承諾,促進銀行、證券、保險三大行業的協調發展和開放,提高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利益;轉變為加強與外匯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與制訂工作,防範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兩個增加」,即增加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徵信業兩項職能。今後將由人民銀行組織協調全國的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並參與有關的國際反洗錢合作。由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這些新的變化,進一步強化了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在實施金融宏觀調控、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可持續增長和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中的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面對更加艱巨的任務和更加重大的責任,中央銀行在履行新的職責過程中,視野要更廣,思路要更寬,立足點要更高。特別是要大力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不僅要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規范、監督與監測,還要從金融市場體系有機關聯的角度,密切關注其他各類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和風險狀況,綜合、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金融宏觀調控。要從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實現和維護國家利益的高度,研究、規劃關繫到我國整個金融業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的重大戰略問題。目前,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貨幣政策決策面臨的環境日趨復雜,金融業長期積累的金融風險仍然較重、改革與重組任務十分艱巨。在此情況下,中央銀行要更善於擅於准確把握影響經濟金融發展全局的因素,注意研究新情況、開發新工具、探索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做到識大局、講宏觀、懂技術、膽識兼備,充分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中的突出作用。
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規定,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根據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㈦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業務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版機構運行規權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㈧ 2020人民銀行金融類工作內容是什麼
人行經濟金融類工作內容如下:
主要進行經濟金融相關研究工作。具體包括:①貨專幣政策屬的制定(主要是直屬單位崗位負責);②貨幣政策執行(直屬單位與各分支機構共同負責);③貨幣政策工具(一般性貨幣政策工具、選擇性貨幣政策工具、補充性貨幣政策工具等)的研究與選擇(直屬單位主導,各分支機構配合);④黃金儲備、外匯儲備的研究與管理;⑤負責法定數字貨幣的經濟機理分析、機制設計、風險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⑥金融業務認證、金融研究分析、需求分析等相關工作;⑦銀行業務的監管工作;⑧貨幣的發行與貨幣供應量研究。
㈨ 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定業務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復下列職責:
(一)發制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四)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
(五)實施外匯管理,監督管理銀行間外匯市場;
(六)監督管理黃金市場;
(七)持有、管理、經營國家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八)經理國庫;
(九)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十)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負責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十一)負責金融業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依照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