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屬於民間借貸嗎
您好,是的,目前的小抄額貸款基本都是網貸,其實也就是以前的民間借貸,有很多人在銀行借貸不了(銀行審核很嚴格),沒有信用卡,所以很多人現在都會去找網貸平台,因為貸款很容易,填寫基本的身份資料認證三方機構,就可以申請了,不過建議您選擇正規的網貸產品,請勿相信私人貸款,避免造成高額利息,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貳』 除銀行外有哪些金融機構提供借貸
民間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范圍一般為 抵押 質押 擔保 和信用貸款..
『叄』 哪些靠譜的金融機構能做借貸業務
可以試下通過招行申請貸款,若您已是招行用戶,並且下載了招商銀行手機銀行APP,貸款金額5萬元以下的,您可以嘗試通過登錄手機銀行,我的-全部-貸款-我要借錢試下;
或者是通過信用卡辦理借款;登陸掌上生活,點擊下方「卡.金融」-「我要借錢」具體以審核結果為准。
非招行信用卡可以嘗試申請「E號貸」,在招商銀行掌上生活操作。
『肆』 app金融機構借款被騙怎麼辦
關鍵你保留證據沒有?
『伍』 民間借貸和金融機構借款有什麼區別
您好,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金融機構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借入的長期款項。
民間借貸具有以下幾個主要法律特徵: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借貸雙方通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系,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債權債務關系是中國民事法律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護。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為。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系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系,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系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民間借貸法律特徵民間借貸不僅是一種法律現象,同時又是一種經濟法律現象。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徵:
(1)有償性。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後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採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系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於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採用書面形式。
(3)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系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4)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還應當按照合同 約定的數額足額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由於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主合同義務。作為貸款人一方的金融機構,對於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附隨義務。
『陸』 金融機構貸款有哪些潛規則
申請貸款建議通過正規渠道:例如農行,網捷貸定義是指農業銀行現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動審批、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申請條件(一)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60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我行電子銀行客戶,且持有我行頒發的安全認證工具。(目前只支持二代K寶客戶) 4.信用狀況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網捷貸」貸款額度,不存在未結清的「網捷貸」貸款余額。 6.收入穩定,具有按期償還信用的能力。 7.貸款用途合理、明確
申請網捷貸貸款額度為3000元—30萬元;貸款額度有效期為30天,借款人需在額度有效期內使用貸款,貸款額度不可循環申請、審批、放款幾分鍾以內就可以完成
『柒』 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主要有哪些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業務的風險種類
(一)外部風險。
融資性擔保貸款的外部風險主要是客戶信用風險,是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銀行業金融機構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既包括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又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借款人與擔保公司惡意串通騙取貸款;借款人將貸款挪作他用;擔保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實收資本金不實、結構不合理;擔保公司經營范圍不限於貸款擔保,更有甚者發放「高利貸」,從事非法違規活動等等。
在銀行業務實際中,融資性擔保公司常需要存入一定額度的保證金,但部分擔保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將借款公司的貸款提出部分作為保證金存入銀行保證金賬戶,如此一來,擔保公司未動一分一厘,既收取了借款公司的擔保手續費,又在銀行保證金賬戶存入足以使銀行信任的保證金數額,事實上降低了擔保公司的代償責任,增加了企業的還貸負擔。如某擔保公司在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借款人將貸款的百分之二十作為保證金存入擔保公司的保證金賬戶,擔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攜款出逃後,借款人對自己的貸款產生抵觸情緒,要求只歸還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保證金償還。但保證金賬戶因涉及經濟案件被法院查封,保證金無法用於償還該筆貸款,致使銀行的資金面臨損失的巨大風險。盡管上述行為在各融資擔保管理規定中明文禁止,但擔保公司為利益鑽空子,最終破壞了金融秩序。
(二)內部風險。
首先,貸款審批制度不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存在不落實信貸審批條件,貸前調查留於形式;貸中調查審查忽視對第一還款來源調查,過於相信第二還款來源,而第二還款來源又多被融資性擔保公司轉嫁保證金,掩蓋了信貸風險;貸後檢查不到位,過於相信擔保公司的代償能力。照顧人情,發放貸款時手續、材料不真實,加大了不良貸款形成的風險,加劇了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
其次,銀行業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提升。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人員吃老本,不及時更新知識與時俱進;有的員工主觀故意或過失不當操作或未盡調查職責致使貸款可能受到損失的風險;有的員工不僅不學習法律法規,甚至連本單位的規章規定都不是很清楚,違規操作時有發生。
再次,銀行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一些信貸人員存在利己思想、拜金主義等道德風險,這些敗壞工作和社會風氣的思想不去除,信貸風險中的各種風險都將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
『捌』 中國什麼金融機構利率最高,什麼機構借貸條件最嚴格
中國金融機構可以執行浮動利率,所以就上浮較高的金融機構一般為中小型內金融機構。如地方性商業容銀行。
借貸條件最嚴格的應當屬四大行(工、農、中、建),只要這幾個行審批通過借款的,其他銀行你可以隨便去準保借的金額又多利率也優惠。
『玖』 借貸的主體有哪些,金融機構能為民間借貸主
一、民間借貸的主體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法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第十一條規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釋的定義擴展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該規定限定民間借貸主體中的一方必須是自然人,將民間借貸限於「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同時,法釋第一條與第十一條可作整體理解,第十一條對第一條規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效力作了原則上的肯定,這是對2013年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精神的吸收及固化,即「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理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無效」,同時與國務院授權、由央行及銀監會起草的《放貸人條例》中關於部分認定有效的思路趨於一致。
二、金融機構能為民間借貸主體嗎
法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中曾明確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法釋重申了這一規定。自央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出台後,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此後央行取消貸款利率的下限,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空間已全面放開,因此對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亦不涉及對借貸利率是否超出四倍上限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