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政府提供了哪些方面政策
近年來,國務院多次研究部署普惠金融領域的政策措施,推動出台一系列貨幣信貸、差異化監管和財稅政策,不斷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約束,激勵各類金融機構和市場主體加大普惠金融服務力度。
貨幣政策方面。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准,繼續落實並完善對各類普惠金融服務機構的優惠存款准備金率政策,發揮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對資金投向、利率的傳導功能,創設扶貧再貸款,同時發揮宏觀審慎工具的激勵引導作用。
差異化監管政策方面。強化監管考核,在前期小微企業貸款、涉農貸款增速、戶數等監管考核目標的基礎上,原銀監會於2018年重點針對單戶授信1000萬元以下(含)的小微企業貸款提出「兩增兩控」的新目標,針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農戶經營性貸款和1000萬元以下(含)普惠型涉農小微企業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和精準產業扶貧貸款等提出增速等新目標。建立差別化的監管指標體系,小微企業貸款適用優惠風險權重,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三農、扶貧等普惠金融服務情況納入監管評價體系,適當提高小微企業、三農等貸款不良容忍度。支持銀行發行小微、三農專項金融債,拓寬普惠金融信貸資金來源。穩步推進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流轉和收益權轉讓等業務創新,加速資金流轉。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鼓勵試點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資產支持證券,鼓勵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合規開展小微企業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
財稅政策方面,對銀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利息免徵增值稅、對貸款合同免徵印花稅,准予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延續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擴大自主核銷權。整合設立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4個資金使用方向。
答案由關數e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整理自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貳』 哪些金融機構的設立需銀監會審批
銀監會的監管范圍
《第2條》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對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對經其批准在境外設立的金融機構以及前二款金融機構在境外的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我國的金融監管機構有四個: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
第6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
第7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
『叄』 為什麼設立村鎮銀行必須有一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並控股
別的不說,至少你村鎮銀行做的就是銀行的事情,你不背靠一家銀行業金融機版構,如果遇到什麼應急性的權問題你怎麼處理?
有了發起行至少你可以去請教啊。銀監局和人民銀行對你進行監管也好弄一點啊。還有如果你被擠兌了,發起行可以支援你啊。還有最關鍵就是銀行都可以吸收公眾資金,至少你背後有個銀行的話,你的相關的內部操作系統可以沿用發起行的啊,各種安全問題,不是銀行內部的人根本沒法完全了解的
『肆』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09]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資本管理、市場准入、責任追究和聯動監管約束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大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2萬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和中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5千億元人民幣及以上、2萬億元人民幣以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按照上一年度案件風險金額占核心資本比例(百分比)的兩倍提高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其中,對新資本協議銀行和自願實施新資本協議的其他商業銀行,該部分資本要求計入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對不實施新資本協議的機構,該部分資本要求在8%的基礎上累加作為發案機構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上述資本要求原則上由監管機構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定。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案件後,應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在成本中列支;未能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列支的,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按照涉案金額(以下如無特別說明,金額均指涉案金額)扣減其核心資本凈額。
二、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下同)、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單起案件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1年期從案件暴露之日起計算;年度內多起案件累計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從下一年度開始計算。下同)不得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等監管資本工具補充附屬資本。
三、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2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3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1.5億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2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內分支機構。
四、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外分支機構及開展境外並購活動,不得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非銀行金融機構。
五、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2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 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1年內不得開辦新業務。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本通知第三至第五條所列情形的,銀監會根據相關要求暫停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並在1年後對發案機構的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慎性評估後,視情況恢復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
七、嚴格追究銀行案件領導責任,對大型機構比照《中國銀監會關於2008年大型銀行監管工作意見》(銀監發[2008]7號)的內容執行;對中型機構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比照同城同級大型銀行分支機構標准執行,其中對法人機構可視情況採取更嚴格的責任追究標准;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38號)的內容執行。
八、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5起千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銀監會將把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向其主管的黨委組織部門、地方政府及控股股東通報,作為銀行領導班子考核和薪酬調整的依據。對外資銀行可參照上述規定將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通報其總行、母公司和母國監管機構。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自查發現案件的,可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發現案件責任追究實行區別對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辦發[2009]148號)的內容適當予以區別對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銀監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伍』 如何促進農村金融改革
新農村建設中如何推進農村金融改革
梁繼先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
[摘 要] 在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迫切需要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本文首先分析農村金融的需求和供給現狀及存在問題,然後提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合理化建議。[關鍵詞] 新農村建設 金融 農村金融 金融改革
金融頻道申請認證!財富值雙倍檢索優先專屬展現同行交流
383《商場現代化》2007年10月(下旬刊)總第519期
同時,逐漸遠離了農村中小客戶。盡管目前農業銀行在大多數地區還設有縣級機構,但由於貸款權的上收,很多分支機構都是「只存不貸」,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渠道,這樣不僅沒有為農村經濟提供支持,反而加大了農村資金的供需矛盾。作為已經進行商業化改革的農業銀行,自身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性質使得其無論如何改革,都必須考慮贏利目標的實現,不可能再承擔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性職能,因此農業銀行日益退出農村金融市場是一種理性的選擇,農業銀行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作用日漸減弱。(3)農村信用社經營實力有限,難以獨立擔當支持「三農」的重任。由於農發行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位,農業銀行等商業性農村金融機構出於商業化經營的目標紛紛退出,客觀上形成了農村信用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近年來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鋪開,並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諸如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都較前些年有很大改善,但是長期困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展的體制、機制、風險等問題並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其經營實力還相當有限。隨著大部分的農村信用社法人從鄉一級向縣一級提升,農村資金外流的現象很可能愈演愈烈。並且對於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和自擔風險」的農村信用社來說,支持新農村建設要能夠為其帶來贏利,而如果是以虧損為代價的,必然缺乏內在動力。加上農村信用社目前的壟類單調,無法滿足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對金融服務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廣大農民的金融福利水平很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發展的成果。
2.非正規金融沒有得到規范化管理
民間信貸是農村融通資金的傳統方式,長期以來由於正規金融服務不能滿足農村發展和農產的需求,民間金融包括高利貸行為得到快速發展的空間,但是由於沒有國家法律保護和監管約束,各種形式的非正規金融組織長期處於游離狀態,造成民間借貸良莠不齊,缺乏規范,矛盾四起,增加了農民債務負擔和農村金融風險。最近多項調查顯示,除了部分私人間借貸外,農戶和中小企業從非正規金融獲得服務的成本一般都很高,相當一部分的農戶和中小企業因支付不起過高的利息而被排除在非正規金融市場之外。
三、農村金融改革的幾點建議
1.豐富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功能
主要應當解決好農發行的功能定位問題,不能僅限於糧棉油收購,應將其業務范圍適當擴大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字型大小龍頭企業、科技示範和轉化項目等領域,擴大支農范圍。同時應發揮好國家開發銀行的作用,加大對農村道路、飲水、電力、燃氣以及農田水利等大中型基礎設施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通過財政投入和國家政策性金融投入的持續增加,拉動城市商業性資金對農村的投入。
2.鼓勵商業銀行重回農村市場,引導城市資金迴流農村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有了根本性好轉,農村信用社持有的央行票據開始兌付,農村信用社資金緊張的問題有望得到根本性緩解。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引導商業銀行重新進入農村地區開展業務,增加對農村互助組織、農村小企業的信貸供給。當然,引導商業銀行重回農村市場,目前應主要引導商業銀行信貸業務進入農村,暫時不宜允許其在農村設立分支機構,這樣,通過商業銀行在農村開拓信貸市場,既可以達到城市資金迴流農村的目的,同時也可以避免農村資金外流。
3.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間金融。
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問題,不單是一個金融問題,而是事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大局的重要問題。必須堅持農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務「三農」的制度特徵,並通過相應的制度約束,保證其功能實現。這些制度特徵和約束至少應當包括:(1)是立足於農村社區的金融組織;(2)這個組織的功能是聚集農村、農民和農戶的資金,並通過金融手段在「三農」發展中進行配置;(3)這個組織應當使農民貸款盡可能地方便,並有內在動力自覺並不可選擇地在「三農」中尋求資金出路;(4)這是個能夠自動進化的、開放的和動態的制度安排,隨著各地「三農」需求的變化而調整自己的組織結構和功能方向;(5)這個組織體系應當具備自我風險控制能力,並受相應必須的監管約束。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力爭將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基本解決農戶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難的問題。
4.合理引導民間資金
(1)加快民間借貸立法,使民間借貸行為有法可依,規范發展;(2)加強民間借貸行為的引導,盡可能抵消民間借貸的消極影響。要送金融知識下鄉,積極宣傳信貸政策,使廣大群眾熟悉借貸的相關政策法規及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主動規避風險;(3)銀行機構與民間借貸「聯姻」。通過開辦委託貸款、個人理財等中間業務,為民間資金開辟更為廣闊的投資渠道,讓民間資金更好地為農村經濟建設服務。
5.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務質量。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切實掌握農戶的資金需求狀況,簡化貸款手續,按照農業生產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努力滿足農民生產、生活資金需要,要進一步發揮金融部門信息廣的優勢,為農民增收出謀劃策,提供科技信息服務,當好農民的金融顧問,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重量。
6.建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防範基本的金融風險。
農村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是保障農產存款和實現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開放民營銀行的前提條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是保護小儲戶,防止擠兌現象;二是為處置出現嚴重問題、破產或瀕於破產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從我國當前情況看,建立我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於以此加強我國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管能力和對瀕臨破產的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為了降低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保護公眾信心。突出監管功能和加強對包括出現嚴重問題的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將是我國農村存款保險機構的運作特點。
參考文獻:
[1]董曉林 洪慧娟: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中國農業出版社,2006年
[2]董曉林:新農村建設與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和完善.經濟問題,2006年第12期
[3]劉振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濟南金融,2006年第4期
[4]韓 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金融市場改革.在第二屆中國金融改革高層論壇上的發言,2006年
[5]解洪文: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切入點」.金融時報,2007
『陸』 1、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運用以下哪些手段,加快處置不良資產。( )(20 分) A 重組 B 追償 C 核銷
不良資產的處置方法:
1、資產重組法。
主要包括債權重組、債務重組、股權重組、資產置換重組、資產入股重組等單項重組及企業整體整合重組。這是提升「包」的處置價值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投資者收購「包」以後,重點對已辦理過合法有效的《以資抵債協議》或法院下達以物抵債為內容的《民事裁定書》的物權(股權),通過調查分析論證,認為符合資產重組條件的,則大膽進行資產重組。 整體整合重組。
這里主要介紹資產置換重組和債權重組。 資產置換重組,這里可以指投資人在同一企業內與債務人協商進行債權、股權、資產之間的置換,也可以指投資人同時擁有甲企業和乙企業的債權,策劃對甲企業與乙企業之間的資產進行置換。
2、債權轉股權。
投資人取得了債權,而債務人或擔保人缺乏現金流支付,只要債務人或擔保人屬朝陽產業,企業又處在成長期,而一時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的,可以考慮與企業協商,採取債權轉股權的方式,使投資人在較短的時間內,入主債務企業成為股東。
這樣做既加快實現了資本的擴大,並促進企業更好地發展壯大,又使不良資產債權價值得到很好的提升。這也是作為戰略投資者實現參股控股企業的重要手段之一。
3、延時處置法。
對於目前所處地理位置、交通條件一般的土地、房產等物權抵債項目,不妨先了解一下政府的城市(集鎮)發展規劃,對預計有較大增值潛力的,可以實施先租賃後處置的策略;對權證不齊的抵債房地產,先辦妥相關權證。
對原集體土地、劃撥土地,需要繳納的規費、出讓金要進行測算,對地價的升值幾何做到心中有數。並選擇適當的時機進行轉讓或開發,使處置價值取得應有的回報。 對用房地產抵押的債權,如房地產增值潛力較大,可以先搞好維權工作,使抵押物升值後,再行使訴訟權和追索權,力爭使收購的本金、利息和孳生息能全額收回。
『柒』 存款保險制度設立的意義,功能,以及問題。(用金融學的知識來回答)
意義的話.... 我不知道,因為我也在找.
功能:1.存款保險制的建立利於保護為數眾版多的小儲戶、小投權資人這類存款金融交易中的弱勢群體的權益。
2.藉助存款保險制度的存款人提供的保護,可以降低擠兌和金融機構連鎖倒閉的可能性.
問題:存款保險制可能促成的風險,大多屬於道德風險,不僅會削弱市場規則在抑制銀行風保險方面的積極作用,而且會使經營不善的投保金融機構繼續存在。
雖然我覺得你應該不需要了 畢竟時間....但還是答一下~~純用手敲的哦~
『捌』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各金融機構推出了哪些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
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企業、農戶、貧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時,往往面臨客戶分散、資信水平不高、信息規范化標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質押物等問題。針對小微企業、農戶、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等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短、小、頻、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機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打造專屬產品服務體系。
一是運用新型信息技術手段,拓展銀行服務渠道。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發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數已達32.8億戶,主要電子交易筆數替代率平均達到79.6%,其中,手機銀行交易筆數佔主要電子交易筆數的31.8%。
二是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線上信貸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涌現出一批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創新普惠金融產品。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創新大數據模型風控模式,精耕個人小額消費貸款、電商貸款等細分領域。建設銀行探索全流程線上融資模式「小微快貸」,2017年新增客戶超過14萬,當年放款1466億元。互聯網保險迅速發展,2017年互聯網保險簽單124.91億件,較上年增長102.60%。
三是開展續貸業務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資金周轉難題,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均已開展續貸業務,泉州銀行創新續貸產品「無間貸」,截至2017年末累計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2.5億元。
四是發展供應鏈金融,與核心企業合作對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進行批量授信、批量開發。農業銀行「數據網貸」通過「核心企業推薦+歷史數據分析」,向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戶提供全流程線上化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五是完善貸款審批流程,探索運用零售業務管理技術,優化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政策和流程,壓縮獲得信貸時間。中國銀行「信貸工廠」模式將授信流程從200多個步驟減少至23個,審批時間從2-3個月縮短為5-7個工作日,最快當天即可完成審批。
六是豐富抵質押品類型。在農村地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抵質押貸款,緩解「缺擔保」難題。
七是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明確「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生產、增收脫貧。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
八是服務科創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特點,探索建立有別於傳統信貸業務的科技金融組織架構、管理機制、業務流程、風控手段以及保障體系。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等645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創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1.7萬億元和0.6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部投貸聯動項下科創企業貸款余額225.6億元。
九是創新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價格保險、指數保險、制種保險的種類。2017年共開發出農業保險產品1714個,涉及215類農產品。價格保險標的擴大到4大類72個品種,指數保險已備案19個省(區、市)57款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制種保險開辦省份達29個。
十是創新農產品期貨期權產品,降低農業價格風險。已上市23個農產品期貨品種和2個農產品期權品種,覆蓋糧、棉、糖、林木、禽蛋、鮮果等主要農產品領域。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膠、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個品種,試點項目達到79個,試點區域包括黑龍江、新疆、雲南等多個省(區、市)、覆蓋近40個貧困縣,各期貨交易所支持資金總額達到1.23億元。
本答案由 關數e 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 整理自銀保監會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玖』 刑法中關於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既遂的量刑規定是什麼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金。
單位犯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對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