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58好借靠譜嗎利息高不高
58好借不靠譜利息高,年化綜合費率超70%。58金融旗下「58好借」涉嫌自動促成借款、利率超法定紅線、默認勾選尊享服務費、14日便催款涉嫌「714高炮」、不合理催收等問題。
(1)自動促成借款:「58好借」惡意誘導用戶借款並收取高額手續費。「58好借」未提醒他是否確定放款,直接放款到賬。
(2)綜合借款利率超法定紅線超年化70%:利率超法定紅線,達到70.65%。用戶認為利率過高多次與貴司客服投訴未得到有效溝通解決。IRR計算出58好借該筆借款年利率為70.65%。根據另一用戶提供的借款信息,借款本金7000元,分3期還款,每期2613.33元,據IRR演算法年化綜合費率達70.65%。
(1)融資難金融機構因素擴展閱讀
若忘關掉平台默認開通的「尊享服務」,則形成的總息費,計算出年化綜合費率達71%,若關掉該默認選項,則總息費減半,年化綜合費率控制在36%左右。58好借被訴宣傳展示的服務費與實際收取數額不符,未盡到將綜合成本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向借款人披露的義務。
據2017年12月1日印發並實施的《關於規范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規定 「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58好借還被投訴「爆通訊錄、發送侮辱簡訊」等不合理催收,投訴人附上了侮辱簡訊。
㈡ 商業銀行與民營企業的發展前景如何
摘 要:本文詳細地分析了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各個原因,並對每一個問題提出了解決的措施。
關鍵詞:民營企業 融資 信息不對稱
十五大以後,黨和國家提出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國策和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使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措施,為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的發展讓出了一條大路。這不僅為民營經濟放手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同時也為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地增長注入了強勁動力。中國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正在進入發展的黃金時期。
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民營企業在中國還是企業中的弱勢群體,在經濟的潮起潮落中,少數民營企業抓住機遇,決策得當,超過了初創期的艱難,實現了超常規的發展,躍升為企業明星。而多數民營企業還處於創業後的成長期,有待於在競爭中壯大和發展。與此同時,卻有不少民營企業成立後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雖一時赫赫有名,但並未逃脫曇花一現的命運;還有為數不少的民營企業在市場的夾縫中慘淡經營。政策環境的局限和民營企業的自身弱點阻礙了多數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有這些中,尤為突出的是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有前景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由於種種原因,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服務於政府項目和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的融資要求,不論企業項目如何,大多都為防範風險而較少介入。
一、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資金是民營企業生命力得以擴張的砝碼,民營企業出現融資困難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 民營企業的信用問題直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誠實經營,講究信譽與消費者和企業密切相關,它既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好處,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利潤。好的信用會給銀行好的印象從而能比較順利地取得貸款,而不良信譽或信用等級偏低則會取到很少的貸款甚至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專門制定的面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指導性意見中有一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屬於禁止貸款類:
1. 欠息,無償債能力;
2. 貸款用途不大;
3. 不守信譽;
4. 企業管理混亂;
5. 經營無固定場所;
6. 企業經營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7. 一般性加工企業的基建項目;
8. 信用等級BB級以下。
當然,其它企業比如國有企業等也會出現一系列信用問題,但民營企業的資信狀況更差,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個數據是,60%以上的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是BBB級或BBB級以下的信用等級,而從評級經驗和指標體系的嚴格程度來看,這仍是一個保守的數據,更別說依照國際指標體系。
(二)民營企業稅負以外的亂攤派、亂收費等問題直接影響民營企業的盈利能力,間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民營企業大多為中小企業,利潤和大企業無法比擬,但卻要承擔比大企業多得多的稅外費用,從而拖住了民營企業發展的步伐。給民營企業減負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信息不對稱,銀行難放心。銀行惜貸說到底是為了逃避風險,而風險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對稱。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資上造成的問題可能發生在兩個階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後。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是會導致逆向選擇。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性,即有關借款者的信譽、擔保條件、項目的風險與收益等,借款者比貸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優勢。這種優勢使得貸款者在借貸市場上處於不利地位,為了消除不利的影響,貸款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過去平均的信息來設定貸款條件,而不是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利率。這樣,就會對那些高於平均條件的優良借款者不利,後者就會退出借貸市場。這一過程的不斷重復,借貸市場上借款者整體素質就會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貸款者常常是那些尋找貸款最積極的人。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問題。由於逆向選擇使得貸款可能招致信貸風險,貸款者可能決定不發放任何貸款,即便市場上有信貸風險很小的選擇。
道德風險是在交易之後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道德風險,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貸款後,可能改變原來的承諾,從事使貸款不能歸還的高風險投資或者故意逃廢債務。由於道德風險降低了貸款歸還的可能性,貸款者可能決定寧願不做貸款。
民營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比國有企業、大企業更加嚴重,其原因是因為民營企業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問題。民營企業的信息基本是內部化的,通過一般的渠道是很難獲得有關民營企業的信息的。民營企業在尋找貸款和外源性資本時很難向金融機構提供證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於民營企業對資本和債務要求的規模較小,使得審查監管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為了避免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往往不願向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提供貸款。
可見,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造成的問題已成為金融市場正常發揮功能的重要障礙。
(四)民營企業貸款難與政府的扶持力度有關。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20多年來民營企業有了迅速的發展。但是由於長期為趕超發達國家而重點發展資本密集型工業部門的結果,導致我國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壟斷想像較為嚴重。我國金融機構也以大銀行為主,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佔有70%以上的市場份額。銀行業的高度壟斷與產業中的高度壟斷相一致,大銀行與大企業之間的互生關系非常明顯,導致大銀行不願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就必然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象。
(五)所有制的歧視勢必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局面。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只願給國有企業貸款,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在中國,大部分的銀行貸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最後才輪到民營企業。而只要是民營企業貸款,大多都會出現手續繁瑣、條件苛刻、減少貸款額等諸如此類的現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視已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
上述五個原因,歸納起來就是以下三點:
第一,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是非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此外,政府在信貸支持體系渠道開啟方面,對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業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營企業由於數量眾多,層次參差不齊,財務制度不規范,從而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銀企聯系不強。另一方面,相當多的民營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同時,有些民營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從而直接惡化了銀企關系。
第三,社會服務體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專門的為民營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由於民營企業資信狀況不均勻,為規避風險,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借貸方面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大打折扣,而市場體系的不完善,使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困難。
其次,商業銀行貸款管理的嚴格化。國有銀行商業化以後,銀行業實行的是企業化管理,對放貸後的風險顧慮和原有的不良貸款沉澱較多,使之對民營企業缺乏信心,為防範風險,必然採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強信貸資產的質量管理,對信譽程度較高的民營企業才給予貸款,而民營企業由於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標准,因而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自身財力的不足,以重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由於還貸不力,資金來源不斷萎縮,負債經營過重,資產質量下滑,可以放貸的資金十分有限,難以給予民營企業足夠的支持。
最後,政府財力扶持的困難,政府在體制改革中,重心在於加強對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資金、政策方面的傾斜,受財政收入剛性的制約,限制了向民營企業貸款的力度,國有銀行企業化後,政府不可能再採取干擾措施讓銀行放貸,使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得不到徹底的解決。
二、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為了能讓民意企業更健康地成長,能在國民經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們必須打破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一) 民營企業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要想通
過間接融資從而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這方面,民營企業可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通常A級以上信用級別企業的各項指標為:資產負債率低於50%,利息支付倍數達到4倍以上,全部資本化比率在40%以下,資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貨周轉率在4次以上,凈資產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營企業還應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還款的信譽程度,大力開拓產品市場,用訂單證明自己的實力,並作為抵押。
信用雖然是一種主觀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觀性約束。即在金融系統,要建立起民營企業的一整套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指標。包括對民營企業進行分類,擇優建立信用等級檔案,建立完善區域物業和產權交易的二級市場,使銀行能將抵押品變現,解除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後顧之憂。
民營企業要構築信用體系,需建設好以下五個子系統:
1.信用體系法制保障系統。首先必須建立起各個方面、多種層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社會的信用程序。
2.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包括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和企業資信。構築這個系統的基礎性要求是真實、完整、准確。完成這個系統的建立要靠統計、工商、稅務、法院、銀行、海關、房地產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業和個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門應依法開放信息。
3.企業信用評級系統。可以按照與國際接軌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評級的確定信用類別的理論和方法。加入WTO,它會強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體系,這是WTO最核心的價值。企業信用評價是企業的無形資產,考慮到評價的權威性、公正性、嚴肅性,可以採取逐步推進的辦法。第一階段,由政府有關機構主持;第二階段,政府機構由主持評價轉化為監督評價;第三階段,在前段運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標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區域企業信用評價中心。
4.信用激勵和失范懲罰機制系統。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統。信用服務作用於交易的全過程,可以幫助企業防範壞帳風險,降低成本,追收帳款。這類中介服務機構是信用體系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在這方面已有較成功的實例,如歐美、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我國的香港、台灣等地區的主要信用管理機構都是企業,有些已有百多年的歷史,他們通過提供作信用調查、欠款追收等服務在市場經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 明晰企業的稅費用,禁止向民營企業亂攤派、亂收費。
(三) 大力發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我國中小金融機
構是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步驟。中小銀行和民營企業具有不可替代的親和力,是天生的合作夥伴。
減少逆向選擇,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機制,創建市場化擔保機構。
目前,為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機構主要有兩類:一種是在地方財政支持下,組成的擔保中心。擔保企業資金來源可多家負責,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營企業出一些,社會中介組織自願者出一些等等。一般來講,能獲得擔保的企業應具有這樣的條件:企業具有成長性和盈利能力,資產負債率為本行業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內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主要產品有市場、有收益等等。
擔保基金可存入商業性金融機構,由商業金融機構協助管理。
搭建民間金融機構平台。盡快允許開辦私人銀行或民營股份商業銀行。建立私人銀行,最大程度為民營資本的流通與擴張提供舞台,同時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沒有傳統國有商業銀行那麼多的「毛病」與「官氣」,讓民營企業可以自愛相對心情愉快的狀態下平等地討論貸款等嚴肅問題。現在雖然有幾家所謂的「民營股份制銀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著國有資本的影子,甚至又有點回到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傾向。
盡快允許開辦私人投資銀行有限公司或財務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建立行業協會性質的資本流通管理與仲裁機構,規范民間拆借或借貸行為。
另外,要研究符合市場經濟特色要求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多種形式的民營企業創業、風險投資的資金渠道。風險投資同產業直接投資和銀行信貸不同,這是一種集融資、投資、經營管理和技術創新為一體的全新的資金融通形式。風險投資具有風險排他性,其逆向選擇的程度較小。我國風險投資業務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營造出風險投資發展的良好環境,有可能成為民營企業一種重要的融資形式。
(四)政府應鼓勵銀行積極地向民營企業貸款,給民營企業營造一個寬松的外部環境。在民營企業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充分發揮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時加大政策執行力度。
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結構比較單一,就股權融資而言,沒有發達國家的風險基金和公眾基金。在債務融資方面,我國民營企業所能得到信貸資金品種也比較單一。因此,政府應該做的就是讓銀行與民營企業攜起手來。值得慶幸的是,最近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營企業的融資力度,且有關方面正在落實和完善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
(四) 轉變觀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視,給民營企業以「國
民待遇」。
應減少民營企業貸款手續,加強民營企業與銀行的合作關系。銀行是否貸款以企業項目的風險高低為標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質為標准。在銀行面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地位。
應既允許民營企業發信A股,也應允許其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B股、H股、N股等特種股票和存托憑證以籌措外資。因此,有必要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或另開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在資本經營已被企業普遍重視的今天,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並、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此外,企業債券市場也應對民營企業敞開大門,允許民營企業在符合發行要求的條件下,通過發行債券籌資。
㈢ 求歷年存款儲蓄利率歷年一覽表
(3)融資難金融機構因素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內構人民幣貸款容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並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存款利率是一定時期內利息的數額同存款金額的比率。亦稱存款利息率。是計算存款利息的標准。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亦稱年息率、月息率、日息率) 。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幾表示,月利率按本金的千分之幾表示; 日利率按本金的萬分之幾表示。我國習慣稱利率為幾厘幾毫。存款利率是銀行吸收存款的一個經濟杠桿,也是影響銀行成本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的存款利率是國家根據客觀經濟條件、貨幣流通及市場物資供求等情況,並兼顧各方利益,有計劃地確定的。
㈣ 政府及金融機構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做了哪些,正在做哪些,還有哪些未做
v上交所、天交所、齊魯股交所和青島藍海股交所補助,青島政府為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進回入資本市場等(股權答交易中心)掛牌上市,對企業在掛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中介費用,按不超過7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v新三板補助 對高新區管委和市發展改革委確認的進入擬上新三板企業,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70%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並經券商審核但尚未獲得推薦進入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40萬元,已完成改制並通過券商內核推薦掛牌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以上全都是青島地區)
㈤ 典當行利率不能超過多少
客戶到典當行融資的成本包括利息和綜合費用。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銀行機構6個月期法定貸款利率為5.475‰;典當的月綜合費率上限為42‰。如果再加上綜合費用預扣的影響,客戶融資的實際月息費率是多少?
以某客戶按綜合費率最高的動產質押方式到典當行融資為例。如貸款1000元,期限1個月,利率按5‰、月綜合費率按上限42‰收取,在全額預扣綜合費用的情況下,客戶實際得到貸款為1000元-1000元×42‰=958元。1個月後,客戶需要歸還的貸款金額為1000元+1000元×5‰=1005元。假設客戶融資的實際月息費率是i,我們可以得到如下公式:958元×(1+i)=1005元。計算結果為i=49.06‰。
即客戶融資的實際月息費率是49.06‰。
那麼,理論上典當貸款月息費率最高會達到多少呢?如按典當期限6個月,月綜合費率42‰,貸款利率上浮50%,全額預扣綜合費用計算。結果是月息費率接近58‰。
實際操作中,為什麼典當行對絕大多數客戶貸款的月息費率大大低於上面的計算結果呢?主要是由於以下幾方面因素限制了息費率的提高。一是客戶會盡可能縮短貸款期限,一般最長貸款期限為1個月。客戶寧肯頻繁續當、重新辦理典當手續,以增加可支配資金、降低貸款的月息費率。二是監管機關的制約。典當行因違規突破息費率上限發放貸款受到嚴厲處罰得不償失。而典當業務不僅有上述綜合費率上限較高的動產質押典當,還有許多綜合費率上限相對較低的房地產抵押典當和財產權利質押典當。三是同業競爭及資金供求關系的影響。事實上,不少典當業務只收取綜合費用、不計利息,計息時一般也從便於計算、吸引客戶考慮,最高只按5‰收取。
㈥ 我們國家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自身原因和外部因素都有哪些
一、中小企業制度更新滯後,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
我國中小企在上世紀末經過了一段快速增長期,雖然速度較快但質量卻不高,增長方式多為粗放型,最顯著的表現就是企業的管理方式較為傳統,許多制度早已陳腐不堪,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目前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仍然實行傳統的家族式公司治理結構,這樣的治理結構很容易孳生腐敗,就像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富不過三代」。國有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傳統的大型國有企業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他們大致存在兩個問題:其一是類似於家族企業式的「一把手」管理;其二就是企業的創新意識不強,也就是說生存危機意識薄弱,因為國企的背後有國家財政作保證,虧損之後有國家補窟窿,盈利之後,除少部分上交國庫之外,剩下的就是企業內部自己消耗掉了,從而員工越發沒有積極上進的願望,他們只會消極地守住這個金飯碗。如果我們留意的話,就不難發現,一些鄉鎮企業已演變成了傳統的家族式企業,子承父業式的經營模式。 同時,對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外部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最顯著的表現就是市場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變化。在市場方面,賣方市場的時代逐漸離我們遠去,買方市場已成為經濟生活的主流。在國家發展戰略方面,隨著黨中央和諧社會的提出,在經濟領域中,國家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資源環境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僅是單純地注重經濟總量的增加。但由於部分中小企長時間積累下來的詬病,諸如管理不科學,體制機制不健全,它們往往跟不上外部環境變化的步伐,不能及時改善經營管理、更新制度,從而問題就不斷暴露出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產品積壓,營運能力下降,利潤率降低。為了挽救企業,就不得不尋??各種補救手段,其中就包括為解決資金不足而對外尋求資金幫助。
二、中小企業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約其融資能力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融資時,其自身也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那就是資本、能力、擔保、品德和經營環境。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我國中小企業很少採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大多數採用的是合夥制或個人獨資的形式,因而其資本規模就不會像前兩種形式那樣大。考慮到小規模的企業基礎不雄厚,實力不強,為了避免產生較大的財務風險,銀行通常對這些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設置較高門檻,有些條款近乎苛刻,甚至有些金融機構直接拒絕他們的申請。
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它們本身並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財務制度,尤其是資金管理混亂,這樣的狀況,在其對外融資時,自身形象就已經大打折扣,可想而知,融資結果不容樂觀。另外,由於信用信息網路建設的滯後、信用信息不完善以及傳輸渠道的不順暢,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的嚴重不對稱,企業對於銀行的信用政策了解不透徹,而銀行對企業真實的信用水平也了解不深,雙方之間的不信任程度越來越大,這就極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滿足率。
三、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
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的偏好,因而一般不願接受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抵押。固定資產投資一經完成,在資金佔用數量上便保持相對穩定,而不像流動資產投資那樣經常變動。從這點看來,銀行偏好於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而就中小企業自身情況而言,由於其規模有限,資金有限,因而固定資產比重較低,特別是高科技企業,鑒於其特殊的行業性質,固定資產比重較少,而無形資產卻佔有較大比重,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高科技企業一旦研發出一項新技術或者發明出一件新產品,那麼它產生的利潤將不是一般製造業企業可以睥睨的,但正所謂高回報高風險,通常高科技企業有較高的經營風險,致使金融機構不願對其發放貸款。
通常擔保機構的擔保貸款期限在半年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而且它們基本上只對短期的流動貸款提供擔保,因為我們都知道長期負債償債風險較大,這也就意味著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較大。同時,多數擔保公司往往提高擔保條件或者在擔保過程中要求過於繁雜的擔保手續,種種的這些限制,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普遍認為,現行的擔保機制加重了企業的負擔,首先企業需要向擔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擔保費;其次,擔保公司會要求企業進行一定形式的反擔保,而且企業融資過程中增加信用擔保的環節必定會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再次,企業更是常遭受擔保公司的「違規操作」,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隱性成本,而這些額外的成本必然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從而影響融資效率。
四、信用歧視。
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五、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
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六、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
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七、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
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八、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九、中小企業貸款困難,銀行也感到放款難。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取得銀行貸款難。主要表現是:一是抵押難。中小企業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並且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二是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而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三是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即使錢到手,可能已錯過商機。而一旦借到款後,一些企業寧肯接受罰息,也不願意辦續藉手續,免得再經歷一番評估、登記、公證等全套貸款手續。這使得許多中小企業視銀行貸款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間借貸的途徑。
十、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中小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很少對中小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及票據兌現。由於資金結算渠道不通暢,資金進帳時間過長,甚至發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業競爭的實力。
十一、在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㈦ 普惠金融是什麼
普惠金融這一概念由聯合國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以負擔的成本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群體提供適當、有效的金融服務。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服務對象是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群、貧困人群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體。
五大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
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鼓勵大中型商業銀行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國有大型銀行要率先做到,實行差別化考核評價辦法和支持政策,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2017年5月3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大型商業銀行2017年內要完成普惠金融事業部設立。
「金融機構不能光看重大企業、忽視小企業,更不能『晴天送傘、下雨撤傘』!」李克強在2017年5月3日的常務會上指出,「要通過發展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服務覆蓋率和可得性,為實體經濟提供有效支持。」總理說:「大型商業銀行一定要樹立正確的理念,成為普惠金融的骨幹力量。你們責無旁貸!」
(7)融資難金融機構因素擴展閱讀:
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於2018年1月25日全面實施
2018年1月17日12時30分,中國人民銀行(央行)在其官方微博「央行微播」發布消息稱,2017年9月30日,人民銀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的通知》(銀發[2017]222號)。目前,有關金融統計工作正在抓緊進行,預計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可於2018年1月25日全面實施。
2017年9月30日,央行宣布從2018年起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准政策:為支持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以及農戶生產經營、創業擔保、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助學等貸款。
統一對上述貸款增量或余額佔全部貸款增量或余額達到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准政策。
定向降准考核機制,2014年由央行引入,目前已經實施超過三年。通過對滿足審慎經營要求且「三農」或小微企業貸款達到標準的商業銀行實施優惠准備金率,並按年根據商業銀行「三農」或小微企業貸款投放情況動態調整其准備金率的方式,建立正向激勵機制,引導商業銀行改善優化信貸結構,增強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支持。
與原來的定向降准政策相比,即將在1月25日落地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是根據國務院部署對原有定向降准政策的拓展和優化,以更好地引導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業務。
值得關注的是,在2017年9月30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準的通知》後,市場曾預測此次定向降准或將釋放8000億流動性,但後來市場又普遍認為,實際規模可能在3000-3800億,遠低於此前的預測。而3000億的資金規模,甚至低於近期的中期借貸便利(MLF)投放規模。
對於市場最為關注的本次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對貨幣政策和流動性的影響,一些市場研究者在政策出台時認為「接近全面降准」「相當於普降0.5個百分點」,隨後央行直管的《金融時報》撰文稱,此次定向降准只是政策微調,不是變相全面降准。
央行有關負責人早前亦表示,對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准政策並不改變穩健貨幣政策的總體取向。同時,定向降准政策釋放的流動性也是符合總量調控要求的,銀行體系流動性保持基本穩定。
根據央行規定,此番普惠金融實施定向降准政策保留了原有的兩檔考核標准:凡前一年上述貸款余額或增量佔比達到 1.5%的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率可在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檔基礎上下調0.5個百分點;前一年上述貸款余額或增量佔比達到10%的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率可按累進原則在第一檔基礎上再下調1個百分點。
其中,第一檔考核標准基本適應絕大多數商業銀行普惠金融領域貸款的實際投放情況,有助於鼓勵其將信貸資源持續向普惠金融領域傾斜。
對於第二檔考核標准,央行直言,「這一檔標准相對較高,只有在普惠金融領域貸款投放較為突出的商業銀行才能達到,但這有利於建立正向激勵機制,也屬定向降准政策題中應有之義。」
按照央行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都有資格參與普惠金融領域貸款實施定向降准政策的考核。同時,想要享受定向降准,銀行還要符合宏觀審慎經營標准:上年三個季度(含)以上宏觀審慎評估(MPA)評級均在B級(含)以上。
㈧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中小企業首先要積極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要通過改革轉變經營機制。通過改組優化企業結構,通過改造增強企業後勁,同時引導企業加強管理。面向市場。應迅速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的管理模式,注重管理,科技管理一體化,參與大企業、大集團的專業化分工協作,依靠生產和科技,注重質量內涵型發展,通過激烈的生產競爭和優勝劣汰,使其保持活力並不斷發展。同時要樹立競爭意識。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另外,中小企業要取得社會各界的信任與支持,應牢固樹立信用觀念。
(二)建立和完善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機構體系
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部,拓展面向中小企業的存貸款業務,根據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時間緊、時效強的特點,公開信貸政策,簡化業務程序,對一些經營基礎和財務制度計劃比較好的中小企業實行綜合後單項授信,在額度之內優先辦理;二是合理調整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點小企業,使中小金融機構充分發揮支持中小企業的主渠道作用:三是適當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小型金融機構,可以建立
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應根據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及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通過各種貸款引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
一是設置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向符合融資條件但擔保資產缺乏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彌補其信用不足,並為銀行分擔貸款風險。二是建立中小企業間互助性擔保基金和民營商業性擔保基金。基金按照互助、互信、互擔風險的原則,向會員提供信用保證,幫助他們向銀行取得短期融資。以這些機構為基礎,建立省級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擔保機構與再擔保機構之間約定風險承擔比例,對風險性較大的項目應該實行強制性的再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做好對中小企業貸後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
(四)完善政府對中小企業資金的扶持政策
政府部門主要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等方式給予資金上的支持。稅收優惠是國家通過降低稅率、稅收減免、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等優惠條件,以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而財政補貼是政府通過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方式給予的財政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等。建立市場條件下的政策性融資渠道,進一步改善社會集資方式要廣開資金來源,積極鼓勵設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和發展投資基金。專門用於中小企業的創建和發展,扶持和資助中小企業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人員培訓和開拓市場。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
(五)鼓勵中小企業在承接產業轉移中實現轉型升級
伴隨著我國東部沿海地區資源、勞動力等要素成本的上升,我國中西部地區的成本優勢開始顯現,產業轉移的條件日趨成熟。產業轉移是進行產業結構升級和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有效方式。有效承接產業轉移,不僅可以促進產業轉移承接地的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還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產業結構快速調整升級。當前面對融資困難,政府要加大在職培訓和職業教育投入,幫助減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產業轉移成本;完善中介服務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技術指導和信息咨詢;注重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加強配套設施建設,降低遷入地的配套成本,吸引產業轉移。我國中小企業要重視在產業轉移趨勢中,苦練內功,加強產品創新和技術革新,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含量,增強核心競爭力,提高抗高風險的能力。
(六)完善社會服務體系服務好中小企業的發展
發展中小企業不僅需要財政金融政策的支持,更有賴於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的健全與完善。要建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一是各級政府要轉變對中小企業的管理職能,推動建立以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持、管理咨詢、信息服務、市場開拓和人才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並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及政策支持:二是各級政府要從本地實際出發,鼓勵和支持各類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各類商會等機構,積極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服務,並通過技術洽談、專利和產品招標、人員培訓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和科技產業化方面的服務;三是進一步規范抵押評估、登記程序和操作規程,降低收費標准,減輕企業負擔。四是大力組建中小企業同業協會,使其成為溝通企業與政府的橋梁紐帶,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法律、市場、技術、經濟、金融等方面的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