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被盜這不追究小偷的法律責任,但已立案,那麼小偷還需承擔法律責任嗎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數額較大的財物或者多次盜竊財物的行為。
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財物所有人、管理人不會發覺的方法,秘密將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行為。竊取是盜竊罪區別於搶劫、搶奪、詐騙、敲詐勒索等其他侵犯財產罪的主要標志。盜竊罪的構成有兩個標准:一是數額較大,指個人盜竊財物價值人民幣500—2000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可以在此幅度內自行規定起點。二是多次盜竊未作處理的 ,應將數額累加計算。多次盜竊,指1年以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盜竊金融機構」,是指盜竊金融機構的經營資金、有價證券和客戶的資金等,如儲戶的存款、債券、其他款物,企業的結算資金、股票,不包括盜竊金融機構的辦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財物。「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主要指盜竊國家一級文物後造成損毀、流失,無法追回;盜竊國家二級文物3件以上或者盜竊國家一級文物1件以上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3)累犯;(4)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
您可以根據以上標准並結合該小偷的行為危害程度來判斷,如果達到法律所規定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小偷得到受害人的諒解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來考慮,但不能因此免除他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