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買賣基金的差價收入徵收營業稅。
基金管理人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屬於基金持有人所有,屬於基版金財產。當基金權管理人買賣股票、債券產生差價收入時,基金凈值相應上升。若在此階段征稅,則在金融機構買賣該基金,獲得了相應的差價收入而征稅時,就產生了重復征稅。故而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是適宜的
⑵ 基金買賣都會有哪些稅收
機構投資者:
增值稅
印花稅
所得稅(機構投資者買賣基金份額獲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納稅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個人投資者:
增值稅,印花稅
⑶ 國稅和地稅分別征什麼稅
一、國稅徵收:消費稅(含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的部分)、車輛購置稅、關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地稅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屠宰稅、筵席稅、農業稅、牧業稅。
三、國稅與地稅共享徵收:
1、增值稅:國稅75%,地稅25%;
2、營業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國稅,其餘部分歸地稅;
3、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及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部分歸國稅,其餘部分國稅與地稅按60%與40%比例共享。
4、個人所得稅:除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外,其餘部分的分享比例與企業所得稅相同。
5、資源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部分歸國稅,其餘歸地稅。
6、城市維護建設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國稅,其餘部分歸地稅。
7、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的94%歸國稅,其餘6%和其他印花稅收入歸地稅。
(3)對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徵收營業稅的業務是擴展閱讀:
一、國稅
國稅又稱中央稅,由國家稅務局系統徵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來源,歸中央所有。國家稅務總局為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
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我國每年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稅收,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
二、地稅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由地方政府徵收的稅。它屬於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
按照1988年財政管理體制的劃分,屬於地方稅的稅種主要有: 城市維護建設稅、屠宰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筵席稅等。我國地方稅的基本管理權仍屬於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確定的稅種范圍內,決定開征停徵,核定本地區適用稅率,並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
⑷ 中國有哪些免稅項目啊
一、營業稅的免稅項目有: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所提供的勞務服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業務。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所售門票業務,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業務。
除了這些免稅項目外,還有對個人應稅收入未達到起征點的免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項(日)營業額100元。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額徵收營業稅。
二、個人所得稅法定免稅項目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獎金;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5、保險賠款;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三、我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的應稅消費品,除國家限制的產品外,免徵消費稅。主要有:
1、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出口的應稅消費品,按照其實際出口數量和金額可免徵消費稅。
2、來料加工復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免徵消費稅。
3、對外承包工程公司運出境外,用於對外承包項目的;企業在國內采購之後運出境外,作為在境外投資的;對外承接修理、修配業務的企業用於對外理、修配業務的;外輪供應公司、遠洋運輸供應公司銷售給外輪和遠洋國輪,並收取外匯的;
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享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中外合資企業收購自營出口的國產應稅消費品都屬國家特准退還、免徵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企業生產銷售達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標準的小轎車、越野車和小客車,可以減征30%的消費稅。
外貿企業出口和代理出口的應稅消費品,可以退還已經徵收的消費稅。
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准+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四、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可以免徵增值稅的主要項目如下:
1、農業(包括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
2、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
3、下列企業(項目)進口的規定的自用設備和按照合同隨同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備套件、備件:
其一,國家鼓勵、支持發展的外商投資項目和國內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之內進口規定的自用設備,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其二,企業為生產《國家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所列的產品而進口規定的自用設備和按照合同隨同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備件;
其三,軟體企業進口的;
其四,已經設立的鼓勵類和限制乙類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研究開發中心、先進技術型和產品出口型外商投資企業的技術改造,在批準的生產、經營范圍以內,利用投資總額以外的自有資金進口的;
其五,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究開發中心在投資總額以內進口的;
其六,符合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利用外資優勢產業和優勢項目目錄的項目,在投資總額以內進口的(在投資總額以外利用自有資金進口者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
(4)對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徵收營業稅的業務是擴展閱讀:
免稅優缺點:
一、優點
1、可以徹底消除國際重復征稅。
2、在來源的國稅率低於居住國稅率時,居住國採用免稅法,可以使納稅人實際享受到來源的國給予的優惠。
3、在稅務管理方面,簡便易行。
二、缺點
1、免稅法是建立在居住國放棄對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稅權的基礎之上,使居住國的利益受到損害。應該是兼顧來源的國、居住國、納稅人幾方面的利益。
2、在採用免稅法時,如果居住國對本國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徵稅,在來源的國稅率低於居住國稅率時,就會出現在境外取得的的收入,比在境內取得的同樣收入,稅務負擔低。與公平原則不符。
也會引起國內的資本與利潤,不正常地轉移到低稅負國家或者避稅地區。在實踐中,採用此種方法的國家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