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政策性房地產開發是什麼意思 謝謝~
建經濟適用房/安居房/廉租房等
『貳』 申請政策性減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申請書怎麼寫
xx稅務所:
xx公司作為高新技術產業引入光谷,於2013年7月29日成立,地址:回xxxxx;負責答人:xx;財務負責人:xx;營業執照號碼:xx;稅務登記證號碼:xx;經營范圍:
xx房產,主要為xx,但公司至今未開展業務,沒有營業收入,而公司每年接受應往屆人才,社會緩解就業壓力盡微薄之力。目前,公司現有員工x,其中博士x、碩士研究生x、本科生及大專生x。
公司成立x來,一直按時繳納各種稅賦,但近兩年在生產經營方面形勢很不樂觀,競爭壓力大,在手項目「少」「小」,盈利能力低。從公司范圍內看近年承接項目較少,每月還需償還銀行貸款,收入勉強能維持公司的各項開支,而公司2013年度年末資產總額x,年末負債總額x,未分配利潤x。全年實現營業收入x,利潤總額x,售局面困難。
由於上述原因,目前公司確實面臨困境,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幫助我公司渡過難關,得到持續發展,現向貴局申請減免我公司x度的房產稅及城鎮房屋土地使用稅。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Xx公司
2014年x月x日
『叄』 房地產開發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應該包括哪些方面
房地產項目可行性報告內容指引
一、 前言
隨著集團房地產業務不斷擴張,土地儲備力度逐漸加大,未來發展對新項目的需求越來越強烈。為了規范項目前期操作,提高工作效率,規避簽約風險,提升集團競爭力,特製定可行性報告內容指引。
二、 可行性報告內容指引
項目決策背景及摘要
1、 城市發展規劃與宗地的關系及對項目開發的影響,如:交通捷運系統的規劃與建設、城市功能規劃與布局、局部區域開發重點、政府重大政策即將頒布等;
2、 宗地所屬地域在該城市的歷史、經濟、文化、戰略發展等方面的地位。例如,項目處在浦東,要說明浦東在上海的地位及作為全國重點開發區的情況。
3、 項目淵源,特殊的政治或文化背景,如:危房改造、高新技術區生活住宅配套、文化園、政府重點工程等;
4、 項目啟動對公司未來幾年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的意義(一般3—5年),在公司發展中的地位(是否核心項目);
5、 項目開發,對公司鞏固和提升在當地市場佔有率、品牌形象、社會影響力的作用;
6、 從公司未來的利潤需求、可持續經營等角度描述立項的意義;
第一部分:項目概況
一、 宗地位置(附圖說明)
宗地所處城市、行政區域、非行政區域(經濟開發區、商貿金融區等)的地理位置。
二、 宗地現狀(附圖說明)
1、 四至范圍;
2、 地勢平坦狀況,自然標高,與周邊地勢比較;
3、 地面現狀,包括宗地內是否有水渠、較深的溝壑(小峽谷)、池塘及高壓線等對開發有較大影響的因素,並計算因此而損失的實際用地面積;
4、 地面現有居民情況,包括具體居住人數、戶數,工廠數量、規模、產品性質、開工狀況等,並說明對拆遷及項目開發進度的影響;
5、 地下情況,包括管線、地下電纜、暗渠等,地上地下都要注意有沒有受保護的歷史文物古跡;
6、 土地的完整性,有否市政代征地、市政綠化帶、市政道路、名勝古跡、江河湖泊等因素分割土地;
7、 地質情況,包括土地結構、承載力、地下水位和抗震性要求。
三、 項目周邊的社區配套(附圖說明)
(一)周邊3000米范圍內的社區配套
1、 交通狀況(附宗地區域內的交通捷運系統圖)
(1) 公交系統情況,包括主要線路、行車區間等;
(2) 宗地出行主要依靠的交通方式,是否需要發展商自己解決;
(3) 近期或規劃中是否有地鐵、輕軌等對交通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工程。
2、 教育:大中小學及教育質量情況。
3、 醫院等級和醫療水平
4、 大型購物中心、主要商業和菜市場
5、 文化、體育、娛樂設施
6、 公園
7、 銀行
8、 郵局
9、 其他
(二)宗地周邊3000米外但可輻射范圍內主要社區配套現狀
四、 項目周邊環境
1、 治安情況
2、 空氣狀況
3、 雜訊情況
4、 污染情況(化工廠、河流湖泊污染等)
5、 危險源情況(如高壓線、放射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或倉儲基地等)
6、 周邊景觀
7、 風水情況
8、 近期或規劃中周邊環境的主要變化,如道路的拓寬、工廠的搬遷等。
9、 其他
五、 大市政配套
1、 道路現狀及規劃發展
2、 供水狀況
3、 污水、雨水排放
4、 通訊(有線電視、電話、網路)
5、 永久性供電和臨時施工用電
6、 燃氣
7、 供熱及生活熱水
上述配套設施的管線走向、容量和介面位置。
六、 規劃控制要點
1、 總佔地面積、代征地面積、凈用地面積、綠化面積、道路面積
2、 住宅建築面積、公建建築面積,公建的內容,並區分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公建的面積
3、 綜合容積率、住宅容積率
4、 建築密度
5、 控高
6、 綠化率
7、 其他
七、 土地價格及升值潛力的評估
1、 土地價格計算的方法,若有代征地要說明代征地價格。根據購買價格計算總地價、樓面地價。
2、 土地升值潛力初步評估。
從地理位置、土地供應、周邊環境及配套、市場發展狀況、政府規劃、城市未來發展戰略等角度對土地升值潛力做出初步評估。
第二部分:市場分析
一、 區域定位
1、 確定本案所處區域住宅市場檔次類別
2、 確定本案所在位置的價位區間
二、 區域住宅市場成長狀況
1、 區域住宅市場簡述
• 形成時間
• 各檔次住宅區域內分布狀況
• 購買人群變化
2、 區域住宅市場各項指標成長狀況(近3-5年)
• 開工量/竣工量
• 銷售量/供需比
• 平均售價
3、 區域市場在市內各項指標的排名狀況及發展趨勢
三、 區域內供應產品特徵
1、 各檔次產品供應狀況
2、 各檔次產品的集合特徵
尤其研究與本案類似檔次物業的特徵
• 平均售價
• 開發規模
• 產品形式
• 平均消化率
• 平均容積率
• 物業在區域內分布特徵
3、 區域內表現最好個案狀況
4、 未來2-3年區域內可供應土地狀況
5、 分析:本案在區域市場內的機會點
6、 結論:
• 區域市場在整體市場的地位及發展態勢
• 本案開發產品價位區間及產品形式
• 本案在區域內開發市場潛力
• 本案在開發中的營銷焦點問題
四、 區域市場目標客層研究
1、 各檔次產品目標客層特徵及輻射商圈范圍
2、 結論:本案目標人群的區域來源及行業特點
五、 區域商圈研究
1、 區域市場現有商圈
• 專業市場
• 商貿區、寫字間/大型商廈
• 集鎮店面/
• 政府機關/新聞機關等
2、 確定本案可輻射商圈范圍,劃分客層商圈
3、 商圈分析
• 本案與各級商圈的交通聯系
• 評估各級商圈競品的競爭能力
• 評估各級商圈人群的購買動機
4、 結論:本案吸引各級商圈目標客層的機會點及威脅點
根據不同機會點來確定產品的配比關系
六、 目標市場定位及產品定位
1、 市場定位
2、 目標人群特徵/來源區域/行業特點
3、 產品建議
第三部分:規劃設計分析
一、規劃設計的可行性分析
1、 在既定容積率、凈用地面積、住宅面積、配套公建面積、控高、建築密度條件下,製造出的產品是什麼類型和特性,是否符合萬科所追尋的各種檔次高品質住宅的要求。主要從規劃設計角度判斷將上述硬指標轉化成現實產品的可能性。
2、 土地本身特徵對產品設計的影響和考慮。如:地勢高低、地形起伏、地塊的完整性、地質狀況、較深的溝壑(小峽谷)、河流、水塘、地上附著物、地下管線暗渠等對產品設計的影響及解決的方法。
3、 周邊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對產品設計的影響及考慮。如:治安環境、雜訊環境、污染環境、空氣情況、危險源、「風水」因素等對產品規劃設計的影響及解決方法。
4、 周邊市政工程配套設施對產品設計的影響和考慮。如:道路狀況(可能與小區主要出入口有關)、供水、排水、通訊(有線電視、電話、網路)、永久性用電和臨時施工用電、燃氣、供熱及生活熱水等對產品規劃設計的影響及解決方法。
5、 周邊生活配套設施對產品設計的影響和考慮。如:交通狀況(與是否開通業主班車有關)、商業設施(大型購物中心)、教育現狀、體育娛樂公園等休閑場所、銀行醫院等生活設施對自身配套建設規模和面積作出判斷。
6、 市場分析結果對產品設計的影響和考慮。如:市場價格限制、總價控制原則與產品類型和產品特性設計是否存在矛盾,對產品品質是否有影響,及如何解決。
二、初步規劃設計思路
1、 設計概念:產品體現的主題思想,主要設計風格、設計特點。
2、 主要產品類型:多層、高層,還是聯排別墅或屋頂花園、頂層復式等其他類型,及不同類型產品的比例。
3、 在所在城市中,生產新型、別具一格產品的可能性。
4、 如果是大型、超大型項目,對營造大社區概念的考慮。
第四部分:開發節奏
一、 工程計劃:工期計劃、各期開工面積、竣工計劃、開竣工時的當地市場佔有率。
二、 銷售計劃:各期銷售時間、價格、面積、銷售各期預計市場佔有率、銷售計劃實現的可行性分析。
第五部分:項目開發與環境保護
一、 宗地周邊環境對環境保護的影響
周邊空氣、雜訊源、污染源等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及解決
二、 宗地地面現狀對環境保護的影響
如地面現有綠化、樹木、河流等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以及對項目開發的影響
三、 建築材料的選用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項目開發階段節能環保型建築材料選用的考慮。
第六部分:投資收益分析
一、 成本預測
說明測算假設和主要運用指標,如產品類型假設,總建築面積,住宅和非住宅面積,容積率,項目總投資(直接建造成本加期間費用,不包括營業稅和所得稅)等。並參照下面表格列示:
項 目 投資總額(萬元) 單位成本(元/m2)
土地成本
前期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
建安工程費
配套費用
開發間接費
直接建造成本小計
營銷費用
管理費用
總 計
二、 稅務分析
1、 營業稅及附加
2、 所得稅
3、 土地增值稅
上述稅種的基本稅率,能夠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時的稅率,項目本身適用的稅率,若享受地方政府的優惠政策,要特別說明該項優惠與國家政策是否有沖突,以及如何解決,具體的操作的過程是什麼。
三、 經濟效益分析
1、 經濟效益分析的假設條件,如:是否享受政府各種稅費的減免等
2、 項目利潤率、投資回報率及主要經濟指標。參照以下表格:
經濟指標 單位數值(元/m2) 項目總金額(萬元)
銷售收入
直接成本
總投資
毛利率
稅前利潤
稅後利潤
銷售凈利率
投資回報率
3、 項目開發各期的利潤體現
經濟指標 2001年 ﹒﹒﹒ 20××年 合 計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結算面積(m2)
單位利潤(元/m2)
利潤(萬元)
4、 敏感性分析,參照以下內容及表格,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
(1) 成本變動各項經濟指標的變化,假設成本每上升(下降)一定金額或上升(下降)一定百分比來比較,如:
經濟指標 預測成本×90% 預測成本 預測成本×110% 預測成本×120%
總投資
毛利率
稅前利潤
稅後凈利
銷售凈利率
總投資回報率
(2) 售價變動各項經濟指標的變化,假設售價每上升(下降)一定金額或上升(下降)一定百分比來比較,如:
經濟指標 預測售價×90% 預測售價 預測售價×110% 預測售價×120%
營業額
毛利率
稅前利潤
稅後凈利
銷售凈利率
總投資回報率
(3) 容積率變動各項指標的變化
主要指標 容積率1 容積率2 容積率3 容積率4 容積率5
多高層比
營業額
總投資
毛利率
稅後利潤
稅後凈利率
總投資回報率
四、 項目資金預測
1、 資金投入計劃:各期地價、前期費用、基礎、建安、配套、開發間接費等的投入安排。
2、 資金回款計劃:各期銷售回款計劃。
3、 資金需求計劃:結合整個公司資金情況,列示各期資金的需求缺口及融資途徑。
4、 啟動資金及啟動時佔用資金內容、資金佔用峰值、實現現金凈流入時間、資金佔用月平均額
第七部分:法律及政策性風險分析
一、 土地法律性質評估
(一)現狀
1、 土地所有權歸屬
2、 土地使用權歸屬
3、 土地的用途
(二)規劃
1、規劃所有權歸屬
2、規劃使用權歸屬
3、規劃的用途
二、 取得土地使用權程序評估
1、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2、 取得土地使用權需要的工作日
3、 取得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權所需條件
4、 取得土地使用權存在的不確定因素
三、 土地性質變更的評估(已經是商品房用地可以不寫)
1、 土地性質變更的程序和理由
2、 土地性質變更的政策支持或障礙
3、 土地性質變更需要的工作日
四、 合作方式及條件
1、 合作方基本情況:名稱,主要股東投資情況,注冊資本,成立時間等
2、 合作方式:例如:一次性買斷土地、建後分房(面積)、建後分銷售收入、建後分利潤、共同設立公司等。除直接從政府批租土地外,都要明確對方一定能夠提供正規稅務發票。對分房、分收入要明確合作方是否有承擔營業稅的義務。
3、 付款進度及與拿地程序的配合
4、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風險及控制
五、 其他風險評估
1、 政策性風險:城市規劃限制或更改、突發性政策等政府因素導致項目中斷開發、報批報建流程無法完成、項目開發期間土地性質變更受挫,從而造成前期投入全部或部分損失的可能性判斷。例如:優詩美地二三期、北京中關村建設停建所有區內住宅等。
2、 與合作方式相關的其它法律規定
六、 總體評價
對各項法律手續和程序的可操作性、合法性,風險的可控性進行評價。如:簽約合同中明顯對我方不利的條款及其考慮;部分或全部條款存在的不確定性因素的控制;不利、不確定條款可能遭受的損失和對開發進度的影響等。
第八部分:管理資源配置
一、 機構設置:是否需要成立獨立法人公司(項目公司);主要部門設置。
二、 人力資源需求:啟動項目對個專業(部門)人員的需求,具體人數。
三、 人力資源缺口及解決:現有人員能否滿足需要,缺口人員的解決途徑(調動、招聘、培訓等)。
第九部分:綜合分析與建議
一、優勢:從品牌、設計、啟動速度、產品品質和特性、市場競爭、營銷、合作方式、大市政配套、生活配套、是否符合萬科一貫發展思路等方面論述。
二、劣勢:從品牌、設計、啟動速度、產品品質和特性、市場競爭、營銷、合作方式、大市政配套、生活配套、是否符合萬科一貫發展思路等方面論述。
三、機會:從市場機會、提高市場佔有率、樹立品牌形象、地區性優惠政策、城市發展規劃、宗地所屬區域土地價格趨勢等方面論述。
四、 結論與建議:
分析宗地是否具有開發價值,並判斷是立即開發還是作為土地儲備。
第十部分:竟拍和投標方式取得土地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 主要指標測算
1、 預測直接建造成本(不包括地價)、售價
2、 投資收益分析(參考以下格式):
經濟指標 A A+M A+2M ﹒﹒﹒ A+nM
樓面地價
完全成本
總投資
毛利率
稅前利潤
稅後凈利
銷售凈利率
總投資回報率
註:A代表起拍價或投標底價,若沒有底價A代表略低於可能最低中標價;M代表每次舉牌增加的最小單位價格,或者是設定的敏感性(或重要性)變化值,例如100萬元,變化值不宜過大。
3、 根據需要,可增加如下測算:
銷售凈利率 完全成本 最高樓面地價 最高總地價
R1
R2
R3
﹒﹒﹒
註:R代表可接受的銷售凈利率;銷售凈利率還可以換成其他主要分析指標,如投資回報率等。
(二) 競爭對手分析
1、 主要背景,控股股東情況
2、 總資產、凈資產、凈利潤(每股利潤)
3、 資金狀況,可能資金來源,融資能力,資金成本
4、 操作水平,主要開發的項目
5、 參與競爭的主要目的,進而分析對手拿地的勢氣,是否志在必得。
(三) 制定策略
1、 分析盈虧平衡點,即保本銷售時的地價。
2、 銷售凈利率在10%時可接受的地價或在可接受的銷售凈利率時的地價。也可以通過其他指標分析可接受的地價。最終確定最高競價和投標價。
3、 把握以微弱優勢取得土地使用權(開發權)的原則。
(四) 資金籌措
短期集中支付大額資金的保證,自籌資金還是向金融機構融資,是否與有關金融機構達成屆時一定提供融資服務的協議。
第十一部分:在新城市開發需要補充的內容
一、 市場分析部分增加當地商品住宅市場總體狀況
1、 近三到五年商品住宅市場發展狀況:開工面積、竣工面積、銷售面積、銷售額。
2、 量值描述市場狀況:當年市場主要指標:土地批租量、開工量、竣工量、銷售量、銷售額、供需比、個人購房比例、平均售價、個人信貸額度占銷售額比例。
3、 中、高檔市場特徵:價位區分、各檔次市場比例、發展趨勢、產品特徵、分布區域等。
4、 各行政區市場比較:
(1) 量值描述:土地批租量、開工量、竣工量、銷售量、各種檔次樓盤的銷售比重、平均價格等。
(2) 各區商品住宅分布特徵:供應量、銷售量變化和發展趨勢等。
5、 當地城市近、中期規劃發展方向描述
城市發展規劃、功能布局、基礎設施建設等與項目開發和居民住宅密切相關方面。
6、 主要發展商情況:發展商實力、企業性質、開發水平;前20名發展商最近3年的開工量、竣工量、銷售量、銷售額、銷售率、市場佔有率。
二、 需要完成新城市發展及房地產市場調研報告(報告格式及內容另附)
附件:
1、 有關宗地情況的補充證明資料和法律文件,如各種政府批文、權證等。
2、 按照萬科集團成本核算指導設置科目明細,詳細列示成本測算過程
成本測算可採用兩種方法:
(1) 從預算角度,依照當地相關政府政策、法規,按照成本項目逐項分析計算。但要注意萬科在規劃設計、高品質要求下,可能比行業一般成本水平增加的因素。
(2) 根據已做的類似項目的相關數據,並充分考慮該項目的特性,在此基礎上估算。
上述兩種方法在測算過程中,不是一貫而終的,不同的成本項目要運用最恰當、最科學的方法,兩種方法可以交叉使用。對可上可下的成本項目在不能確定的情況下,盡可能穩健一些。
3、 現金流量預測表
4、 欲簽定的意向書和合同文本
5、 新城市開發的市場調研報告
『肆』 2014年央行有什麼利好政策房地產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改進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服務,繼續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支持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財務可持續的原則,積極支持符合信貸條件的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房建設項目。對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的貸款期限可
延長至不超過25年。進一步發揮開發性金融對棚戶區改造支持作用;對地方政府統籌規劃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設的安排,納入開發性
金融支持范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積極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貸款需求
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
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實施「限
購」措施的城市,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
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當地城鎮化發展規劃,向符合政策條件的非本地居民發放住房貸款。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縮短放貸審批周期,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優先滿足居民家庭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貸需求。
三、增強金融機構個人住房貸款投放能力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多種措施籌集資金,專門用於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
四、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貸資源,支持資質良好、誠信經營的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普通商品住房,積極支持有市場前景的在建、續建
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擴大市場化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積極穩妥開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
點。
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要針對轄區內不同城市情況和當地政府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要求,支持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把握好各類住房信貸政策的尺度,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外資銀行及村鎮銀行。
『伍』 像我擁有這樣的房產是否屬於政策性住房
政策性住房是指各類帶有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主要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會微利房、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按照你目前的情況,應該不屬於政策性住房。
『陸』 房地產投資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經濟活動對還是錯
對
房地產投資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經濟活動。如土地政策、城市規劃、房地產稅收、租 金管制等的變化都可能給房地產投資帶來一定的風險。隨著國家體制轉型、政策完善、法治 健全,以上風險可相應減少。
『柒』 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是什麼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版法》的規定,對下列資金權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①基本建設資金。②更新改造資金。③財政預算外資金。④糧、棉、油收購資金。⑤證券交易結算資金。⑥期貨交易保證金。⑦信託基金。⑧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⑨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⑩單位銀行卡備用金。⑥住房基金。⑩社會保障基金。⑩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⑩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⑥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採納為最佳答案喲。
『捌』 2011年至2011年房地產主要有哪些調控政策越詳細越好,謝謝了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
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國發〔〕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後,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於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並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范發展租賃市場。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一次檢查,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結果要於2010年6月底之前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抽查,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統計部門要研究發布能夠反映不同區位、不同類型住房價格變動的信息。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國務院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銀發〔2010〕275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國家開發銀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現就相關信貸政策通知如下:
一、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
二、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
三、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
四、對有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記錄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和貸款展期。
五、對不認真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商業銀行,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六、繼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和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貸款需求。
七、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並及時上報執行情況。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玖』 簡述200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有關部門規定的主要內容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
根據2007年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精神及《國務院關於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
〔2007〕24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等政策規定,現就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房地產開發貸款管理
對項目資本金(所有者權益)比例達不到35%或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對經國土資源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查實具有囤積土地、囤積房源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對其發放貸款;對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業銀行不得接受其作為貸款的抵押物。
商業銀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貸款只能通過房地產開發貸款科目發放,嚴禁以房地產開發流動資金貸款或其他貸款科目發放。
商業銀行發放的房地產開發貸款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地區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得跨地區使用。對確需用於異地房地產開發項目並已落實相應風險控制措施的貸款,商業銀行在貸款發放前應向監管部門報備。
二、嚴格規范土地儲備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不得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專門用於繳交土地出讓金的貸款。對政府土地儲備機構的貸款應以抵押貸款方式發放,且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收購土地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
三、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
商業銀行應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商業銀行應提請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住房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於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幣貸款,下同)不得低於20%;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於其月收入的50%。
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額度隨房產評估價值浮動、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貸款;對已抵押房產,在購房人沒有全部歸還貸款前,不得以再評估後的凈值為抵押追加貸款。
四、嚴格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管理
利用貸款購買的商業用房應為已竣工驗收的房屋。
商業用房購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期限不得超過10年,貸款利率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利率的1.1倍,具體的首付款比例、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對以「商住兩用房」名義申請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45%,貸款期限和利率水平按照商業性用房貸款管理規定執行。
五、加強房地產信貸徵信管理
商業銀行接受房地產開發企業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企業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額、貸款期限以及違約情況等。
商業銀行接受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後,應及時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對借款人信用狀況進行查詢;貸款申請批准後,應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詳細記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號碼、購房套數、貸款金額、貸款期限、房屋抵押狀況以及違約信息等。
六、加強房地產貸款監測和風險防範工作
商業銀行應密切監測房地產價格變化及其對信貸資產質量的影響狀況,切實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和內控機制建設,積極防範房地產信貸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各銀監局應加強轄區內金融機構房地產信貸管理的「窗口指導」,加大對相關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跟蹤房地產信貸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
各商業銀行(包括中資銀行、外商獨資、中外合資商業銀行以及外國銀行分行等)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切實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和國家各項房地產信貸政策規定,抓緊制定或完善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操作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各政策性銀行未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不得發放商業性房地產貸款。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
銀發〔2007〕452號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各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各銀監局,各國有
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銀發〔2007〕359號,以下簡稱《通知》),依據國家住房消費政策和相關規定,現就執行《通知》第三部分「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
二、對於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應當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當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統計部門公布上年度數據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貸執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按前款規定執行。
四、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於出具虛假收入證明並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採信其證明。對發生上述情況的借款人和單位,商業銀行應及時向其所在地銀行業協會報告,由銀行業協會負責收集上述信息並予以通報,監管部門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各商業銀行應根據《通知》及本補充通知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向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銀監局將本通知聯合轉發至轄區內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鄉信用社及外資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拾』 房地產渠道的重要性
中國金美國際財富大數據智能交易平台房地產資源更廣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