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綠色債券的概念定義以及有什麼作用和意義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1)非金融機構綠色債券擴展閱讀:
新中國金融債券得到長足發展,種類也日益增多,重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② 綠色金融債券是什麼意思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2)非金融機構綠色債券擴展閱讀:
新中國金融債券得到長足發展,種類也日益增多,重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5)混合資本債券。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金融債券
網路-債券
③ 中國有幾家赤道銀行啊
2月27日,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農商行」)正式宣布採納赤道原則。這也意味著,繼興業銀行、江蘇銀行、湖州銀行之後,重慶農商行成為了全國第4家、中西部首家「赤道銀行」
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全國第四家赤道銀行的出現是國內綠色金融建設深化的又一個典型範例,隨著五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深入推進,商業銀行在綠色金融的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取得了較多進展。在他看來,為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能動性和積極性,未來還應重點解決明確綠色金融項目界定標准、理順資源環境定價機制等方面的問題。
國內赤道銀行增至4家
據悉,「赤道銀行」是指宣布在項目融資中採納赤道原則的銀行。赤道原則倡導金融機構對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融資的環境和社會問題盡到審慎性核查義務。採用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應擔負相應的責任。
資料顯示,赤道原則形成於2003年,是由花旗集團、荷蘭銀行等全球主要金融機構參照世界銀行下屬國際金融公司(IFC)的可持續發展政策與指南建立的一套自願性金融行業基準。
據國海證券一份研報介紹,採用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應擔負的責任有:一是在全球范圍所有超過1000萬美元項目融資都必須符合赤道原則的各項要求;二是在授信風險管理體系中增加環境風險評估體系;三是須適當地向公眾披露實施「赤道原則」的過程和經驗。
赤道原則官網顯示,來自38個國家的101家金融機構已採用了赤道原則。
在重慶農商行之前,國內「赤道銀行」陣營中已有興業銀行、江蘇銀行以及湖州銀行三家銀行。據了解,截至2019年9月末,重慶農商行貸款余額超過4000億元。2019年末,該行綠色信貸貸款余額超過180億元,較上年末增長逾30%。
國內赤道銀行數量漸次增多的另一面,是中國綠色金融發展正呈縱深之勢。據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18年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綠色信貸余額為8.23萬億元,同比增長16%;全年新增1.13萬億元,占同期企業和其他單位貸款增量的14.2%。
業內:綠色金融未來應重點解決四個方面的問題
「隨著五大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深入推進,商業銀行以此為依託,在綠色金融的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取得了較多進展。」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吳琦對記者表示,近年來,商業銀行結合綠色環保產業特點,加快業務模式和產品服務創新;同時通過發行綠色債券等拓寬資金來源,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此外,行業自律機制、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等綠色金融基礎制度和基礎設施建設也在持續推進。
我國綠色債券市場自2015年末啟動後,發展確實十分迅猛。來自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的研究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境內「貼標」綠色債券累計發行195隻,發行規模2827.6億元,約占同期全球綠色債券發行規模的17.47%,發行數量和發行規模較上年分別上漲52.34%和26.86%。
不過,綠色金融在發展中也面臨著綠色金融體系總量較小、市場專業性服務體系發展滯後等不容忽視的問題。吳琦指出,中小企業是綠色金融的主要目標對象,這些企業往往存在一些弊端,使得商業銀行開展業務存在高風險低收益的問題。疊加當前疫情的影響,中小企業面臨生存之困,綠色金融發展也面臨著更大的困難。
看來,為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能動性和積極性,未來還應重點解決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明確綠色金融項目的界定標准,由央行、發改委和銀保監會統一綠色金融項目的認定標准,有利於降低金融機構和投資機構對綠色項目的識別成本,鼓勵和引導其投資綠色金融產品。同時,提升包括綠色信貸在內的綠色金融指標在MPA考核中的地位和考核權重;二是理順資源環境定價機制,實現資源環境的科學合理定價,對綠色企業給予稅收減免、財政貼息等優惠政策,提高綠色項目的收益率;三是促進銀行改革內部考核和服務機制,提升發展綠色金融的意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