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行業個人所得稅稅率是怎麼計算的
如果收抄入在B列,個稅起征點在C列,那麼在D2單元格輸入以下公式,得到應稅部分 =MAX(B2-C2,0) 公式表示:在B2-C2和0之間取最大值,即收入小於500的不交個人所得稅。在E2單元格輸入以下公式,得到個人所得稅金額部分 =ROUND(IF(D2<500,D2*0.05,IF(D2<2000,D2*0.1-25,D2*0.15-125)),2) 公式表示:根據應稅部分的數額,對應執行相應的稅率,超出小數點後面三位的結果保留兩位有效數字。公式也可以直接由收入得到個人所得稅,輸入 =ROUND(IF(MAX(B2-500,0)<500,MAX(B2-500,0)*0.05,IFMAX(B2-500,0)<2000,MAX(B2-500,0)*0.1-25,MAX(B2-500,0)*0.15-125)),2) 或者不需要使用IF函數嵌套,使用LOOKUP函數 =LOOKUP(MAX(B2-500,0),{0,500,2000},MAX(B2-500,0)*{0.05,0.1,0.15}-{0,25,125}) 可以增加更多的嵌套,且公式更加簡潔,層次清楚
B. 金融業企業所得稅計算題
管理不善造成來的存貨盤虧損失自計入管理費用,作進項稅額轉出,其實是企業自行承擔了增值稅的進項稅。所以進項稅也應計入管理費用,所以這部分進項稅也會影響所得稅。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貸: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借:管理費用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C. 融資擔保公司企業所得稅年報,企業類型是按一般企業還是按金融企業
應按金融企業填報。
企業所得稅年報主表各行業都是一樣的,有區別的主要是附表一和附表二。作為擔保公司應填寫附表一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和附表二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
按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附表一(1),擔保收入填寫到該表的「其他金融業務收入」項下的第36行「業務收入」欄次,同時按填表說明要匯總到該表35行及第1行,並反映到主表中。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在附表二(2)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的「其他金融業務支出」項下第39行的「其他支出」中,同時按填表說明要匯總到該表38行及第1行,並反映到主表中。
D. 金融機構往來收入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金融機構往來收入不但不能征稅,而且就目前金融企業的狀況,國家還應調低銀行營業稅率。
融機構往來收入由四個方面組成 ,一是與央行所發生的資金往來,包括金融機構按國家規定繳存央行的法定準 備金,存放中央銀行的備付金等款項,以及央行對一般金融機構貸款包括央行 對商業銀行的再貼現等;二是同一銀行系統內部不同行處之間所發生的資金賬 務往來業務即聯行往來;三是與其他銀行之間的資金往來即同業往來,包括同 業拆借,同業存放,結算過程相互佔用的資金;四是與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往 來,即與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往來。
目前對金融機構往來收入征稅缺乏足夠法律依據。根據《營業稅目注釋》國稅發 〔1993〕149號解釋:金融業中僅存款或購入金融商品行為,不徵收營 業稅。既然金融機構按國家規定繳存央行的准備金和存放央行的備付金存款, 可視為《營業稅稅目注釋》中規定的存款,那麼金融機構存放本系統,存放同 業的用於保支付的款項同樣應視為存款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征稅范圍。從19 99年12月1日開始徵收的居民儲蓄利息稅來看,也沒有對企事業單位、社 會團體存款利息收入征稅;而金融企業在系統內或同業間為保支付的存款利息 收入也應不征稅。因為營業稅既具有行業稅的特徵,更重要的是它還具有行為 稅的特徵。
E. 金融行業企業所得稅稅負率是多少
企業所得稅基礎稅率是25%,符合高新技術企業、小微企業、非居民企業條件的可以享受利率優惠。
F. 金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現狀是什麼
金融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中所存在的問題包括以下幾點:
1、對稅務籌劃的理解不到位。一些金融企業把稅務籌劃錯誤地理解為與稅收征管部門搞好關系,以爭取稅負的減免。另一方面,某些金融企業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時,只靠定性分析,缺乏合理有效的定量分析,籌劃活動過於簡單,籌劃思路不夠清晰,某些稅收優惠政策未能享受到位。
2、稅務籌劃人員的專業性不強。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是要求對國家稅收政策進行潛心鑽研之後,做出的具有專業性的工作。而我國多數金融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仍是由財務人員完成,並沒有引進專業的稅務人才,缺乏專業的稅務知識。財務人員對稅務籌劃的要義不能深入的理解,對籌劃的細節也不能很好地把握,制約了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的效果。
3、稅務籌劃的方式有待進一步改進。很多金融企業隱瞞銷售收入,導致收入核算不完整。還有不少金融企業在增加費用支出上大做文章,虛增費用。這些做法雖能減小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但並不符合稅法的相關規定,也會引起稅務征管部門的注意和懷疑,不利於金融企業稅務籌劃活動的深入開展。從更深的層次來說,也不利於金融企業的長遠發展。
G. 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應如何確認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主要負責財稅這一塊。版目前,我遇到一個問題,就是「權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應如何確認並繳納企業所得稅?」還請您指教。
專業解答
對於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已發出公告,即《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3號),該公告稱,自2010年12月5日起:(1)金融企業按規定發放的貸款,屬於未逾期貸款(含展期,下同),應根據先收利息後收本金的原則,按貸款合同確認的利率和結算利息的期限計算利息,並於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屬於逾期貸款,其逾期後發生的應收利息,應於實際收到的日期,或者雖未實際收到,但會計上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2)金融企業已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應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會計上已沖減了當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當期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企業已沖減了利息收入的應收未收利息,以後年度收回時,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H. 金融企業所得稅在地稅交還是國稅
如果是在2002年1月1日以後成立的企業,企業所得稅應該在國稅交納。
2002年1月日以前成立的企業,有可能在國稅交納,也有可能在地稅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