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賴把財產轉移了,不還錢怎麼辦
1、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1)金融機構失信擴展閱讀
司法解釋
對於界定惡意轉移財產,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即作了規定。該司法解釋188條明確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處理:
(一)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交易財產、放棄到期債權、無償為他人提供擔保等,致使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
(二)隱藏、轉移、毀損或者未經人民法院允許處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的;
(三)違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五)有義務協助執行的個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的。
這其中,「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財產的行為。
B. 納入被執行人失信名單後果是什麼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就是俗稱的進入黑名單,是我國信用體系的一部分。
被法回院列為失信人黑名單無答論多長時間都不會主動撤銷。必須履行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後,由法院刪除才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將受限: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遊、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
C. 失信被執行人有效期是多久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沒有效期限規定。
在法院決定將被執行人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該名單是沒有有效期的,也就是說會一直存在,只有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會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七條 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D. 信用卡有一次逾期徵信能坐飛機嗎
可以。
據了解,不能坐飛機一遍是指銀行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限制高消費的措施,比如不能回乘坐答飛機、高鐵等等,不過都是針對失信被執行人而言的,而非人行徵信系統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的人。
也就是說信用卡逾期情節比較嚴重,又因不良信用被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時,銀行對你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才不可以坐飛機。
信用卡逾期也是可以坐飛機的,只要不是因為被銀行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就行了,不過就算能坐飛機,信用卡逾期還是會有很多影響。建議在信用社會,還是要好好珍惜自己的信用,盡量不要出現逾期吧。
(4)金融機構失信擴展閱讀:
長期以來,持卡人長期不歸還逾期欠款、逃廢債務、規避執行已成社會頑疾。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意味著信用卡逾期不還者將被納入「失信者黑名單」。
「失信者」以下行為是被禁止的:
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等;
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失信者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
E. 欠多少錢為失信人
欠款沒有金額多少限制,只要欠錢,被人起訴後,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對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院均可依法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即失信被執行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五十五條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5)金融機構失信擴展閱讀:
失信被執行人禁乘飛機,不得擔任企業高管,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中也將受限
日前,中央層面的38個部門已聯合簽署備忘錄,對失信企業進行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這一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機制在江西全省發揮了巨大的威懾力,從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限制,很大程度上促進了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
根據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禁止乘飛機、列車軟卧、高鐵、動車一等座;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辦理信用卡;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同時將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納入了限制高消費的范疇。
此外,最高法院與支付寶等電商平台合作,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在淘寶、天貓進行奢侈品交易,以及在線預訂機票、酒店、租房、租車、申請網商銀行貸款等網路消費行為。
專家表示,對於這種多方主體的跨界合作,可在全社會營造「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輿論氛圍,有利於引導確立市場主體規則意識,為誠信社會建設做了一件大好事、大實事。
當然,曝光台的建設與運營對解決執行難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但也不能指望畢其功於一役,執行難的最終解決、社會誠信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還需假以時日,還需要社會的共同努力。
F. 老賴行為是不是犯罪行為
是犯罪行為。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6)金融機構失信擴展閱讀: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對應措施: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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