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存取現金業務應符合什麼條件
應符合銀監局的規定,取得金融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
㈡ 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多少現金存取業務時,銀行業金融機構
若是招行一卡通,請您詳細說明需要咨詢的問題,以便針對性為您解答。
㈢ 銀行企業金融機構的定義是什麼
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投資銀行在線。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託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㈣ 個人存取10萬以上或須登記在哪裡施行
個人存取萬以上或須登記將於2020年7月在河北施行。如果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要求,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2020年6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通知》指出,該試點為期2年,先在河北省開展,再推廣至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其中,落地實施階段為2021年6月前,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開始試點,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開始試點。
經試點行調研分析,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為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4)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存取現金業務應當擴展閱讀
管理大額現金的目的
大額現金主要是為了打擊犯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由於現金具有不記名、不可追蹤等特點,大額現金容易為貪污腐敗、偷逃稅等洗錢犯罪行為和地下經濟活動提供便利,可能危及國家經濟金融秩序和安全。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調研發現,有單次取款超過1億元現金的情況,在如今銀行卡支付、銀行轉賬等方式十分便捷的環境下,這種情況不合常理。
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現金特別是大額現金需求仍呈上升態勢。與此同時,我國大額現金流通監測和管理方面仍屬空白,已經與我國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的需要不相適應。根據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不完全統計與調研論證,個別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現金存取業務中單筆超過10萬元的業務佔比,筆數雖不及1%,金額卻接近27%。
因此,當前我國亟需借鑒各國管理經驗,從我國實際出發,優化大額現金服務,引導並規范社會公眾現金使用行為,保證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非法需求,以達到降低社會成本、打擊大額現金違法犯罪、防範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的管理目標。
㈤ 開2類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為什麼辦理現金業務不行
二類賬戶不能辦理存取款、轉賬業務,從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內只能開立一容個Ⅰ類戶,已開立Ⅰ類戶,再新開戶的,應當開立Ⅱ類戶或Ⅲ類戶,在同一家支付機構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戶。
一類賬戶只能辦理一個賬戶,Ⅰ類戶,指的是通過傳統銀行櫃面開立的、滿足實名制所有嚴格要求的賬戶。簡單而言就是你手裡拿的儲蓄卡或者是借記卡。 它的功能包括存款,購買理財產品、支取現金、轉賬、消費以及繳費支付等。
Ⅱ類戶是不能存取現金、也不能向非綁定賬戶轉賬,這類賬戶單日支付限額為1萬元。比如說信用卡就是如此。
Ⅲ類戶則主要用於快捷支付比如 閃付 免密支付 等,僅能辦理小額消費及繳費支付,不得辦理其他業務,戶內余額不超過1000元。Ⅱ類、Ⅲ類戶都沒有實體卡片。 對Ⅱ類、Ⅲ類戶限額,主要是有效控制客戶資金風險。
㈥ 企業在開戶銀行取現金業務,急!
以勞務費方式付包工頭轉賬支票
㈦ 銀行現金流入有啥規定
實際上為了防止不法分子進行洗錢和國內資金非法流入國外,我國早有相關法律規定,對銀行賬戶交易額度進行嚴格管控。
按照相關規定,個人銀行賬戶要是一次性取出或存入5萬以上現金,或者是當天累計存入,取出5萬以上現金的話,就會引起銀行的注意,然後銀行工作人員就會告訴你,這筆交易需要進行審核,請你耐心等待。
與現金交易的額度不同,轉賬的額度則會高一些,如果在境內轉賬給其他人的銀行賬戶,一旦單筆轉賬或者累計到了100萬人民幣以上的話,就會激活銀行的監控系統,這筆資金會在轉入他人賬戶之前被審核,相比之下,銀行對個人跨境資金交易的監控會更加謹慎,要是個人跨境轉出或者收入的金額超過20萬人民幣的話,就會進入銀行的監控模式,然後等待審核,通過後就會成功進入自己或對方的賬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規定的,經2006年11月6日第25次行長辦公會議通過。
這個辦法主要為了加強對人民幣支付交易的監督管理,規范人民幣支付交易報告行為,防範利用銀行支付結算進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在這個辦法中專門明確指出了監管的范圍,「本辦法所稱人民幣支付交易,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通過票據、銀行卡、匯兌、托收承付、委託收款、網上支付和現金等方式進行的以人民幣計價的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負責支付交易報告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建立支付交易監測系統,對支付交易進行監測。並且要求金融機構的營業機構設立專門的反洗錢崗位,建立崗位責任制,明確專人負責對大額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進行記錄、分析和報告。
一、對於大額支付交易的規定
在辦法中,對大額交易進行了定義:
(1)法人、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單位)之間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單筆轉賬支付;
(2)金額20萬元以上的單筆現金收付,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和現金匯款、現金匯票、現金本票解付;
(3)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之間以及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與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金額20萬元以上的款項劃轉。
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這些金額。
如果發生了大額交易,金融機構要執行以下操作:
大額轉賬支付由金融機構通過相關系統與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連接報告。並在交易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告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大額現金收付由金融機構通過其業務處理系統或書面方式報告。並在於業務發生日起的第2個工作日報送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並由其轉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二、對於可疑交易的管理辦法
另外,有必要再對可疑交易說一下,因為這裡面也牽扯到金額。
(1)短期內資金分散轉入、集中轉出或集中轉入、分散轉出;
(2)資金收付頻率及金額與企業經營規模明顯不符;
(3)資金收付流向與企業經營范圍明顯不符;
(4)企業日常收付與企業經營特點明顯不符;
(5)周期性發生大量資金收付與企業性質、業務特點明顯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間短期內頻繁發生資金收付;
(7)長期閑置的賬戶原因不明地突然啟用,且短期內出現大量資金收付;
(8)短期內頻繁地收取來自與其經營業務明顯無關的個人匯款;
(9)存取現金的數額、頻率及用途與其正常現金收付明顯不符;
(10)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短期內累計100萬元以上現金收付;
㈧ 個人存取10萬以上或須登記從什麼時候實施
根據央行新近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的通知》內,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容開展試點;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開展試點。
各地對公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均為50萬元,對私賬戶管理金額起點分別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如果客戶提取、存入起點金額之上的現金,《通知》要求,應在辦理業務時進行登記。
(8)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存取現金業務應當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大額現金管理不影響公眾日常經濟活動:
央行表示,大額現金管理,不會明顯影響到社會公眾日常經濟活動。一是目前我國如現金、票據、轉賬、網上、移動等支付方式多且應用廣,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二是大額現金管理金額起點設置經過調研論證,高於絕大多數社會公眾日常現金使用量。三是只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並不受到限制。
㈨ 同業存款怎麼理解啊
同業存款是指商業銀行、信用社以及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內辦的存款業務. 說白容了就是非銀行性的金融機構在你們銀行的存款,這些存款要作為銀行的營業的現金流量,一般包括信用社、證券公司、政策性銀行在銀行的存款.
金融企業的現金流量是不同於一般企業的現金流量,《企業會計准則——現金流量表》對金融企業特殊項目的現金流量以及歸類單獨作了規定,明確規定金融企業的下列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項目應作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1)對外發放的貸款和收回的貸款本金;
(2)吸收的存款和支付的存款本金;
(3)同業存款及存放同業款項;
(4)向其他金融企業拆借的資金;
(5)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6)收回的已於前期核銷的貸款;
(7)經營證券業務的企業,買賣證券所收到或支出的現金;
(8)融資租賃所收到的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