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產生的原因
1、適應利率下調,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銀行的低利率降低了銀行資金的邊際利潤,使銀行存貸利差不斷縮小。在這種情況下,商業銀行獲利的空間已十分有限,必須適應市場環境的變化去開拓各種非利息業務,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2、化解不良貸款,減少金融風險
從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來看,世界前20家銀行的平均不良資產率僅為3.27%,其中花旗銀行和美洲銀行的不良資產率分別為1.4%和0.85%。這就需要利用表外業務來防範與化解金融風險。
3、降低運營成本,提高資產報酬率
隨著銀行成本增加,收益下降,單純的傳統業務已難以滿足客戶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和銀行收益的保證。國有商業銀行由於規模過大,分支機構和從業人員過多,所以銀行必須降低運營成本。如果要在不增加或降低運營成本的情況下,為客戶提供多功能、多元化、國際化的服務,表外業務因具有低成本和提高資產報酬率之功效,不失為理想之選。
4、利用表外融資技術,增加資金來源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和發展,企業從市場上籌集資金,直接以機構投資者身份與經紀商進行股票和債券交易,不再完全依賴商業銀行貸款。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的快速發展,分流了一部分商業銀行的資金。為了競爭資金來源,商業銀行可以通過開展表外融資技術,如貸款出售、發行備用信用證等業務,增加其資金來源。
5、通過業務創新,提高市場競爭力
商業銀行的業務包括資產、負債和表外業務三個方面,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不僅要重視表內業務,而且也要重視表外業務的發展,搶占適應持續發展要求的空間。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拓展,是其銀行經營國際化、資本證券化、業務表外化的三大發展趨勢之一,也有利於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需要。
② 什麼叫「表外收入」
表外業務,是銀行大力發展資產、負債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根據回西方權威教科書對表外答業務的界定,表外業務分為兩大類:一類為能產生收益和/或費用但不會給銀行帶來潛在資產或負債,國內有些學者稱其為金融服務類表外業務,主要包括銀行各種代理、結算和咨詢服務;另一類則涉及銀行的各種承諾和或有債權,國內部分學者稱為或有資產/負債類表外業務。
從西方發達國家商業銀行發展歷程來看,商業銀行從傳統業務向表外業務擴散是一種趨勢、一種規律。目前,西方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收入一般在銀行收入中佔比達30%以上,在銀行收益中占越來越重要的比重,而國內商業銀行則遠低於這一水平。開展表外業務不但可以為銀行帶來豐厚收益,還可提高銀行社會化服務水平。因此,大力發展表外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的必然選擇。
③ 商業銀行為什麼要發展表外業務,及其對商業銀行安全性的影響
隨著外資銀行在我國金融市場經營范圍的擴大,表外業務將成為外國與我國商業銀行比拼的新戰場。表外業務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以來西方國家商業銀行業務發展的重點,目前成為其獲利的主要途徑,開展表外業務不但可以為商業銀行帶來豐厚收益,還可以提高商業銀行的社會化服務水平,大力發展表外業務是商業銀行發展的必然選擇。20世紀80年代後,以表外業務創新為代表的金融業務創新活動尤為突出。隨著我國金融業開放程度的加深,受世界范圍內的金融創新和金融全球化的影響,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也出現了新的高潮,而表外業務方面的創新尤其明顯,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不斷推出新的表外業務品種,表外業務創新研究成為我國銀行界的熱點課題。
相比西方商業銀行,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發展還有較大的上升空間。在我國開始履行全面開放銀行業的承諾之時,我國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直接交鋒主要集中在表外業務。這也意味著不論從商業銀行拓寬利潤渠道的角度,還是從應對外資銀行的競爭方面,我國商業銀行都應該加大力度開展表外業務創新。因此,根據中國銀行業開放現狀及金融市場全面開放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研究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的策略,將對我國商業銀行提升競爭力、積極融入到國際金融市場以及應對外資銀行的沖擊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④ 我國商業銀行為什麼要發展表外業務
表外業務有兩種定義,一種是廣義的理解,表外業務包括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中反映的業務,具體包括金融服務類表外業務;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另一種是更准確的狹義的理解,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准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資產負債總額,但能改變當期損益及營運資金,從而提高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這類業務主要有貸款承諾(包括承兌票據、貸款透支、貸款限額、回購協議),金融擔保(包括跟單信用證、備用信用證、正式擔保、銀行擔保與賠償),金融衍生工具(互換及套期保值業務),證券業務(如證券的分銷、包銷、代客買賣證券)等等。這些業務構成了商業銀行的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在風險成為現實時,就轉為表內業務。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傳統的存款、貸款市場已大部分瓜分完畢,很難找到新的利潤增長點,在這種情況下,表外業務作為一種新的業務,涉及客戶、同業等方方面面,而且提供手續費,咨詢費等收入來源,從而使表外業務的開發與拓展將成為各家銀行在激烈競爭中生存發展的新武器。
一、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銀行資產負債表外業務主要是傳統的擔保和承兌業務,開展比較多的表外業務有:(一)信用保函。信用保函是一種不可撤消的銀行擔保行為,銀行要承擔經濟責任和經濟風險,包括進口訂貨保函、投標保函。(二)銀行保函。銀行保函是銀行承擔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償債、違約或履約失敗的義務的書面承諾,按性質可分為從屬性保函和獨立性保函。(三)承兌業務。(四)備用信用證業務。
從表外業務占總收入比重來看:中國農業銀行為3%,中國工商銀行為5%,中國建設銀行為8%,中國銀行最高且僅為17%.全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收入在總收入中所佔比例不到8%.在西方發達國家,一般最低已達到銀行業務收入的25%以上,大銀行甚至超過50%.如瑞士銀行表外業務盈利占其總利潤的60%-70%;英國巴克萊銀行表外業務的盈利可抵補其業務總支出的70%以上;在90年代中期亞太地區銀行的利潤中,表外業務收入達到25%以上,有的甚至達到45%以上。
與西方商業銀行相比,我國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仍處於起步階段,發展速度較慢,業務種類單一,主要以一些傳統的中介業務為主,許多業務領域在相當程度上還是一片空白,表外業務的種類、規模與我國銀行現有的經營水平極不相稱。且存在許多問題:
首先,表外業務發展速度緩慢,具體表現在,品種單一、范圍狹小、檔次不高。我國表外業務的品種僅局限於一些為客戶提供中介服務的傳統表外業務上,在各類擔保貸款和投資承諾、外匯買賣等新興表外業務上發展緩慢,同時缺乏金融創新,即使有一些,也難以普及並深入發展下去。其他如擔保、包銷承諾等業務也都還是品種少、規范小、缺乏深度和廣度。
其次,對於表外業務的規定只散見於一些法律法規之中,並未形成法律體系,且有些規定不符合國際慣例。如我國目前使用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對表內和表外業務的區別和核算不符合國際慣例。該制度指出「或有資產、或有負債,應在表外科目核算」。但又規定對業務上使用的重要憑證或未啟用的有價證券,金融企業也應在表外科目進行登記。而美國公認會計准則和英國會計原則推薦書規定;表外科目的核算對象即為或有資產或有負債表外業務。
再次,表外業務的收益較差,表外業務是以收取手續費為主要目的的服務性業務,但由於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對表外業務未能給予充分的重視,認為不是主業,致使表外業務成為商業銀行為了拉攏客戶而提供的一種無償性服務。例如,代理收款,代發工資、信息咨詢等。
二、我國銀行表外業務滯後的原因分析
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發展滯後緣於我國金融市場不健全和經濟不發達,銀行缺乏創新的動力。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方面:
(一)市場經濟尚不成熟
目前,我國經濟尚處於轉軌時期,我國商業銀行尤其是國有商業銀行還不是真正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經濟主體。一是目前仍採取國有獨資的產權形式,二是整個銀行體系雖然相繼出現了股份制商業銀行與外資銀行,但國有銀行佔主導地位的局面尚未打破,所以缺乏一種參與競爭的動力,缺乏擴張和創新的動力。
(二)對商業銀行管理的限制
在經歷了銀行開辦信託投資公司、證券機構而引起諸多問題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作出了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規定,明確商業銀行在國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業務和證券業務。進行分業規定的初衷是為了促進金融業的穩定和健康發展,但卻在客觀上限制了我國商業銀行一部分表外業務的發展。
(三)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法規不完善
目前我國對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規范,這使得商業銀行在開展表外業務時因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而無所適從,其所開展的業務有可能遭到監管當局的禁止,因此限制了表外業務的規范開展。
(四)商業銀行風險意識淡薄
表外業務的兩大動力是規避資本充足的限制和國際管理。我國商業銀行長期沒有資本充足要求,目前雖有這樣的要求,但由於體制原因,國有銀行在落實這項監管要求往往不夠嚴格,加上我國還沒有完全按照《巴塞爾協議》規定的風險資產計算方法來衡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因此銀行受到來自資本充足方面的監管壓力並不大,銀行不必像外資銀行那樣盡力去開展表外業務。此外,我國人民幣尚未完全實現自由兌換,人民銀行對利率、資本市場的管理遠沒有展開,客戶對防範匯率風險和利率需求不明顯,銀行自然對提供風險管理類表外業務持消極態度。
三、發展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對策
盡管我國銀行的表外業務規模小,種類少,但是這項業務將隨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而發展壯大。特別是加入WTO後,我國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使擁有世界上人口最多及最大消費市場的中國成為國際大銀行的戰略必爭之地。目前,在我國的外資銀行及外資銀行的代辦處已經超過400家,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後,以其發達的表外業務與我國落後的表外業務競爭,我國銀行很可能喪失在這一領域的份額,從而在整體競爭中處於非常被動的地位。因此,商業銀行必須建立起自己的表外業務體系,實現各類業務零的突破,擁有一定量的客戶,搶占市場,實現銀行經營多元化以構建新的利潤增長渠道。借鑒西方國家發展表外業務的經驗,我國可採取以下對策:
(一)加快金融法規建設
應盡快制定有關表外業務的法規和規章。立法原則既要考慮當前金融分業管理的需要,也要考慮到銀行綜合經營發展的趨勢。立法應逐步放鬆對經營業務的限制,鼓勵銀行開發新的經營業務品種,引入現代交易方式,在條件成熟時應按照先保險再信託證券,先代理後自營的順序,允許銀行逐步拓寬經營業務領域,為商業銀行開展表外業務提供一個寬松的法律政策空間。
(二)加強對表外業務的風險防範和金融監管
表外業務一般都隱含著一定的風險,有些表外業務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隱含風險極大,一旦隱含風險轉化為現實風險,很可能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並有可能導致銀行破產甚至引發金融危機。我國中央銀行應該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重視分析銀行業務表外化的發展趨勢,規劃我國表外業務的種類及發展進程。可以考慮將表外業務換算成同等性質的表內業務,計算資本充足率,把表外業務納入資產負債風險管理和比率管理,防範表外業務風險的擴張。商業銀行內部應該建立風險內控機制,建立對表外業務的風險評估和預測制度,對每筆或有資產(負債)及所涉及的不同交易對象、部門、行業、地區和國家在開展表外業務之前都應測定風險指標,對表外業務發生的風險及時跟蹤監測,根據業務風險的大小採取相應的措施,轉移或化解風險。
(三)加強科技投入,加大人才儲備力度
美國銀行拓展表外業務是以其雄厚的人才隊伍和先進的技術設施為後盾的。銀行每年招募普通職員的67%以及管理人員的80%來自大學,銀行75%的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碩士以上學歷。同時銀行投入巨資,開發先進的電子通信技術,建設計算機網路,更新管理手段和業務處理方式。我國銀行與美國銀行相比在人才和技術方面存在很大差距,要改變這種狀況,一方面必須多渠道引進各方面的高級人才,多種方式培訓在職員工,造就和儲備一批適應新型業務發展的復合型人才,形成商業銀行的人才優勢,從而促進業務發展。另一方面要注意科技開發,加快計算機網路建設,加強表外業務的理論研究,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不斷設計開發和推廣金融新產品,提高服務水平,完善服務功能,盡快實現銀行通信、服務和管理現代化。
(四)積極開拓表外業務新品種
我國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對一些表外業務進行大膽嘗試,如貸款承諾、備用信用證和貸款出售。首先,我國商業銀行完全可以選擇業務關系穩定、資信良好的企業推行各種形式的貸款承諾。同時,備用信用證的使用也可超越當前涉及的國際貿易領域,大力推廣至國內客戶。此外,利用貸款出售來擴大對非國有經濟的融資也不失為一種大膽的思路。目前非國有經濟發展迅速,如果能夠出售針對非國有經濟的貸款,既可便利非國有經濟主體,又可以使銀行不佔用對國有企業的貸款指標,而同時得到一定收入,從而使各方均得利益。
(五)加強表外業務的市場營銷
銀行市場營銷是融市場分析、金融新產品開發、銷售促進和研究售後顧客反映等活動為一體的綜合性管理活動,它是在分析市場需求的基礎上,設計出滿足顧客需求的金融商品和服務,並通過各種方式將它們送達顧客手中。我國銀行要廣泛開展表外業務,必須加強市場營銷管理。一方面不斷向社會推出新的服務種類,拓寬業務范圍;另一方面為各種新的服務尋找市場,滿足客戶需求,不斷擴大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規模。銀行應通過市場營銷管理,發展表外業務,在顧客需求的滿足中獲取銀行利潤。
⑤ 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主要種類
1、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
2、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3、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的規定,中國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業務: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險業務等。按照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從事政府債券以外的證券業務和非銀行金融業務。
(5)銀行開展表外業務只提供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廣義的表外業務則除了包括狹義的表外業務,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無風險的經營活動,所以廣義的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反映的業務。
按照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要求,廣義的表外業務可分為兩大類:
一是或有債權(債務),即狹義的表外業務。
二是金融服務類業務,包括:
(1)信託與咨詢服務;
(2)支付與結算;
(3)代理人服務;
(4)與貸款有關的服務,如貸款組織、貸款審批、辛迪加貸款代理等;
(5)進出口服務,如代理行服務、貿易報單、出口保險業務等。
盡管各國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名稱、經營內容和重點各異,但就其經營的主要業務來說,一般均分為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以及表外業務。隨著銀行業國際化的發展,國內這些業務還可以延伸為國際業務。
⑥ 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有哪些風險
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的風險:
1.信用風險
表外業務信用風險主要是指表外業務的服務對象未能履行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債權人帶來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最古老、最常見的風險,各種表外業務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信用風險。例如,擔保類的表外業務,當客戶出現違約或資金斷鏈等情況,無法履行合同時,銀行則不得不用自有資金進行墊款,代為賠償,從而造成損失,發生信用風險。
2.操作風險
表外業務的操作風險是指由於欠缺的或失敗的內部流程、人員和系統或外部事件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表外業務自由度大,形式多樣,受限制較少,銀行從事表外業務不像傳統業務那樣受到金融法規的嚴格限制,不受銀行信貸規模和資金的制約,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加大了銀行違規違約操作的風險。同時一些高質量的表外業務,如金融衍生工具類業務,對人員和系統的要求比傳統業務更高,在系統和人員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倉促上陣,更增加了出現操作風險的可能性。操作風險的范圍很廣,運營、法律、流程、結算、人員、系統、執行、管理、內控等風險均屬於操作風險的范疇。
3.市場風險
表外業務市場風險是指由於市場價格(包括金融資產價格和商品價格)的波動而導致金融機構表內和表外遭受損失的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等。例如在遠期、互換等衍生金融工具中,當利率、匯率等因素發生不利於銀行的變動,就會使銀行面臨市場風險。在金融自由化、國家化、證券化的趨勢下,利率、匯率變動帶來的市場風險越來越大。
4.流動性風險
表外業務流動性風險主要是指銀行的表外金融工具不能以市場價格或接近市場的價格迅速轉讓變現,而使銀行面臨資金短缺或低價轉讓資產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一方面,很多工具是為客戶量身定做的,在市場上難以定價或出售,流動性有限;另一方面,在市場發生危機時,人們都想轉嫁風險,同時拋售金融工具,從而增加流動性風險。
5.聲譽風險
聲譽風險是指負面的公眾觀點對銀行收益和資本所產生的現期和長遠的影響。一些商業銀行認為表外業務,特別是金融中介服務業務不動用銀行的資金,只是收取中介費用,不承擔任何資金的風險,因此對銀行來說,不存在任何風險。然而如果銀行在提供金融中介服務的過程中,出現操作失誤、服務態度不好或者櫃台人員業務不熟練,特別是對一些理財或金融衍生工具類業務不了解,不能正確解答客戶的問題,那麼必然會大大影響銀行在客戶心目中的形象,銀行聲譽受損甚至導致客戶的流失。
⑦ 銀行系統中表外業務和中間業務的區別
銀行系統中表外業務和中間業務的區別如下:
1、概念不同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中間業務是商業銀行為客戶辦理支付和其他委託事項而收取手續費的業務的總稱。
2、二者是從不同角度說明某類銀行業務
表外業務(Off-Balance-Sheet Activities ,OBS)是一個外來詞,其全稱是資產負債表外業務,即商業銀行經營的不記入資產負債表的業務。從會計的角度看,一筆業務有兩種情況,一是記入資產負債表,二是不記入資產負債表。
中間業務是一個傳統詞彙,其含義是作為第三者為其客戶雙方提供服務,強調的是銀行在辦理業務中的身份。
因此,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是分別從銀行在辦理業務中的身份和會計記賬兩個不同的角度來說明銀行的某類業務。
3、中間業務是表外業務的一部分
按照《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中間業務的特點是不構成銀行的資產和負債,不會記入資產負債表。表外業務是所有銀行資產負債表以外的業務,中間業務也不記入資產負債表。
中間業務應是表外業務的一部分。在《巴塞爾協議》中,協議並沒有把中間業務作為一個業務類別加以考慮。
(7)銀行開展表外業務只提供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廣義的中間業務等同於廣義上的表外業務,它可以分為兩大類,狹義的金融服務類業務和狹義的表外業務。日常工作中我們所說的中間業務是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的廣義的中間業務,而表外業務又是指從會計准則的角度反映的狹義的表外業務。
因此按照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和發展情況,商業銀行的業務大致可以分為資產業務、負債業務和中間業務三大類,或可以分為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四大類。
⑧ 論述題: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風險及對策
表外業務是指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但對資產負債表構成潛在的實質影響,不佔用銀行資金但對銀行資金構成或有損失的銀行業務。
(一)建立健全金融企業會計核算制度、法律與規范,使表外業務的發展有據而行。
現行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是2001年底發布實施的,幾年來金融企業的業務創新加大,表外業務成為金融機構新的利潤增長點,其佔比與風險都日益加大,而現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除對結算類的中間業務有規定,對大部分表外業務未做規范,且各商業銀行又各自使用原有的會計科目和具體核算辦法,使新發布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對表外業務形同虛設。因此,應結合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特點,制定一套完整、統一的會計核算理論來定性、指導、規范各項表外業務。要具體分析各項標外業務的特點,力求將表外業務科目納入表內核算,運用穩健原則,對風險的存在性、風險估計及其管理盡量作出系統規范。
(二)完善現行的商業銀行會計核算制度,促使商業銀行積極審慎地拓展表外業務。
現行商業銀行的會計核算制度是建立在以經營傳統業務為主,營業收入以利差為主的基礎上,僅反映利差的形成和結果。而表外業務的收入,則不僅僅體現在利差上,有時候其收益並非機械計算就能得出,大部分表外業務目前都記入表外科目,使用單式記賬法,不能全面反映表外業務增減變化的具體情況。因此,要順應表外業務發展及其收入佔比提高的需要,全面確認計量和披露各種表外業務收入的形成過程,使用詳細和復雜的方法進行處理,並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適當增設相關會計科目,核算反映表外業務的開展、成本及效益情況,提高決策的准確性。建議在表外設立賬簿,對表外業務採用復式記賬法進行核算,並借鑒國外商業銀行的一些現行的對中間業務發生、終結的會計賬務處理方法,對表外業務的整個過程進行管理、監督和分析。
(三)更新現有的金融企業會計報表模式,對表外業務相關信息進行充分披露。表外業務的健康發展,要求高質量的、及時提供風險防範的有用會計信息,會計信息的不完整性將帶來風險損失的更大可能性。因會計信息不全或信息失真導致經營決策失誤帶來的風險是最大的風險。由於大部分表外業務在在資產負債表表外反映,現有表外信息披露,包括會計報表附註和補充揭示尚不能滿足表外業務的信息需求。建議單設中間業務(含表外業務)的財務報表,會計期末,銀行應根據中間業務表內外各賬戶的明細情況編制附屬會計報表,在財務報表中統一列示表外業務的經營情況,集中反映表外業務的潛在風險,包括信用風險、結算風險、市場風險、流動風險和經營風險,盡可能減少信息風險帶來的損失。以便為表外業務經營決策提供有價值的風險信息,利於商業銀行管理層把握中間業務的業務流量和績效,也便於中央銀行監管。
(四)提高會計人員素質,把握表外業務會計核算的質量。表外業務多屬金融創新發展業務,與傳統業務相比具有更高的技術性要求,其會計技術風險更為突出。因此,必須加強現有商業銀行會計人員的知識及技能培訓,從專業知識、職業技能、職業道德方面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熟練把握表外業務會計處理方法及表外業務風險的識別和規避能力,在新一輪金融創新業務的全球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⑨ 銀行的表外業務有哪些
信託業務來和結算業務都是表外業務。自
根據2001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實施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商業銀行中間業務(Intermediary Business)是指中介的、代理的業務,即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包括結算類、代理類、擔保類、承諾類、交易類中間業務和其他中間業務。
⑩ 銀行表外業務有哪些
表外業務是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
表外業務按其業務內容可分為承諾類業務、擔保類業務、委託代理類業務、衍生金融工具類業務及咨詢服務類業務。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時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如承諾貸款業務。擔保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對第三方承擔連帶付款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信用證、承兌等業務。委託代理業務是指商業銀行以收取一定手續費等為目的,接受客戶委託,利用自己的資源優勢為客戶提供代理、分銷、代客理財等金融服務的業務,包括委託貸款、代理債券、代理資金清算、代收代付、代客理財、基金託管等業務。衍生金融工具業務是指建立在基礎金融工具或基礎金融變數之上,其價格取決於後者價格變動的派生產品,是交易雙方通過對利率、匯率、股價等因素變動趨勢的預測,約定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照某一條件進行交易或選擇是否交易的合約。包括金融期貨、金融期權、金融遠期、互換金融等。咨詢服務類業務是指以銀行擁有的專營許可權或行業優勢,為客戶提供的純咨詢服務性質的業務。包括理財顧問、委託代保管等業務。表外業務按業務性質可分為委託代理類業務、衍生金融工具類業務、或有負債類業務和咨詢服務類業務。其中,或有負債類業務包括承諾、擔保、保函、信用證、承兌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