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對WTO的承諾是什麼
根據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
1、中國擴大了在工業、農業、服務業等領域的內對外開放,加快推進容貿易自由化和貿易投資便利化。
2、中國深化外貿體制改革,完善外貿法律法規體系,減少貿易壁壘和行政干預,理順政府在外貿管理中的職責,促進政府行為更加公開、公正和透明,推動開放型經濟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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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貿組織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和大幅度、穩步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
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與貿易;
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各成員方應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和維護環境,並以符合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下各成員需要的方式,加強採取各種相應的措施;
積極努力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份額和利益;建立一體化的多邊貿易體制;
通過實質性削減關稅等措施,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
以開放、平等、互惠的原則,逐步調降各會員國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並消除各會員國在國際貿易上的歧視待遇。
❷ 中國加入WTO應履行的承諾具體有哪些啊
中國加入WTO以來,採取了一系列行動履行承諾。具體包括:
一、貨物貿易領域:
1、關稅: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中國於2002年1月1日大幅下調了5000多種商品的進口關稅,關稅總水平由15.3%降低到12%。工業品的平均稅率由14.7%降低到11.3%,農產品(不包括水產品)的平均稅率由18.8%降低到15.8%。
2、非關稅措施:按照加入承諾,中國自2002年1月1日起取消了糧食、羊毛、棉花、腈綸、滌綸、聚酯切片、化肥、部分輪胎等產品的配額許可證管理。根據《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外經貿部制定了《進口配額管理實施細則》和《特定產品進口管理細則》。2002年機電產品配額總量已於2月6日以公告形式對外公布。
國家計委於2001年11月8日公布了《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該管理辦法現已公布,並已於2月5日正式實施。2月8日,國家計委公布了《2002年重要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2002年羊毛、毛條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實施細則》,以上兩個文件於2月10日實施。
國家經貿委於2001年11月12日公布了《化肥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化肥關稅配額管理辦法》和《有關2002年化肥分配申請的公告》已經公布。
另外,按照加入承諾,中國已修改和廢止一批與WTO規則不符的法律、法規。同時,一批新的法律、法規相繼出台。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已於去年底公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配套措施也已相繼出台。
二、服務貿易領域:
中國加入WTO前後,中國政府根據所做出的承諾在一些重要的服務貿易部門頒布了新的審批外資進入中國的法規和條例,包括:《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外合作音像製品分銷企業管理辦法》、《國務院關於修改<旅行社管理條例>的決定》等。對於以上的法規,中國政府各部門還將根據需要制定實施細則,以便使這些法規更具操作性。此外,還有一些法規正在積極制定之中,如《外商投資商業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審批規則》,其中《中外合資證券公司審批規則》還在網上公開徵求了公眾意見。以上法規在完成有關程序後將盡快公布。
三、知識產權領域:
我國已於2000年和2001年完成了對《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商標法》、《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法規的修改,制定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商標法實施細則》、《著作權法實施細則》、《葯品管理法實施辦法》的修改工作也將於近期完成。這些法規修改完成後,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立法方面可望完全符合TRIPS協議的要求。
四、投資領域:
中國立法機構已經對《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和《外資企業法》等三個關於外商直接投資的基本法律及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修訂內容包括外匯平衡條款、「當地含量」條款、出口業績要求和企業生產計劃備案條款。通過稅制改革也已統一了內外資企業的流轉稅制;取消了對外商投資企業的高收費;廢除了對外籍人員購買飛機票、車票、船票,門票、公共設施的雙重收費標准。根據我加入世貿組織承諾,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汽車產業政策已經公布。
五、透明度領域:
根據我國加入WTO有關透明度的承諾,外經貿部通報咨詢局自2001年12月11日我國成為WTO成員之日起,即正式開展工作。
2002年1月1日,該局在外經貿部政府網站公布了《中國政府世貿組織通報咨詢局咨詢辦法》(暫行)和《中國政府世貿組織通報咨詢局咨詢辦法登記表》,就提供有關貿易咨詢的范圍、方式和時限向公眾做了明確說明,咨詢方式為書面形式,咨詢問題將在30個工作日內得到答復。
1月14日,中國政府WTO咨詢點正式開始向各界提供咨詢服務,就我國所有有關或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或外匯管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措施的信息向社會各界提供咨詢。
截至目前,該局共收到來自各國駐華使館、中外企業和個人的書面咨詢300餘件。在各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已對絕大部分的咨詢問題作了書面解答。
為了保證咨詢工作的准確性和權威性,組織成立了中國政府世貿組織通報咨詢局咨詢專家組,專家組成員包括外經貿部、其他部委以及相關研究機構的WTO專家和學者。
此外,為了更好地履行中國政府咨詢點的承諾,該局已經開始籌建中國政府WTO咨詢網站。通過咨詢網站,公眾將獲得簡單、快捷、全面的信息咨詢服務,WTO咨詢的效率和質量將得到較大提高。
❸ 中國加入 WTO 後的哪些承諾尚未兌現
2010年8月,中國商務部、財政部先後正式宣告:中國加入WTO的所有承諾已全部履行完畢。2011年,中國政府發布對外貿易白皮書,正式宣布入世承諾全部履行完畢。
中國加入WTO的「所有承諾」主要涉及三大領域: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
在貨物貿易領域,中國按照承諾逐步削減關稅,平均關稅水平從入世前的15.3%降低到目前的9.8%。
在服務貿易領域的上百個部門中,銀行金融、通信網路、保險證券等逐步放開。
在知識產權領域,中國完成了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使其與WTO《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以及其他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規則相一致,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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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對世界作出重要貢獻
中國堅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贏的對外開放戰略,遵循世貿組織自由貿易理念,在對外開放中展現大國擔當。從加入世貿組織到共建「一帶一路」,中國開放胸襟、擁抱世界,為促進世界經濟貿易發展、增加全球民眾福祉作出了重大貢獻,成為世界經濟的主要穩定器和動力源。
(一)拉動世界經濟復甦和增長
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進入加速期,中國的發展有力促進了世界經濟發展。
2016年,按照匯率法計算,中國國內生產總值佔世界的比重達到14.8%,較2001年提高10.7個百分點。自2002年以來,中國對世界經濟增長的平均貢獻率接近30%,是拉動世界經濟復甦和增長的重要引擎。
中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快速推進,形成巨大的消費和投資空間,為全球創造了更多就業。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發布的首份《中國與拉美和加勒比地區經貿關系報告》,1990-2016年,中國為拉美和加勒比地區創造了180萬個就業崗位。
中國的快速發展為全球減貧事業作出了巨大貢獻。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人民生活從短缺走向充裕、從貧困走向小康,現行聯合國標准下的7億多貧困人口成功脫貧,占同期全球減貧人口總數70%以上,為世界提供了最高的減貧貢獻率。
(二)對外貿易發展惠及全球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對外貿易持續發展,惠及13億多中國人民,也惠及世界各國人民。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等前所未有的困難和挑戰,中國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努力促進對外貿易回穩向好。世貿組織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在全球貨物貿易進口和出口總額中所佔比重分別達到10.2%和12.8%,是1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夥伴。
中國貨物貿易出口為全球企業和民眾提供了物美價優的商品;2001-2017年,中國貨物貿易進口額年均增長13.5%,高出全球平均水平6.9個百分點,已成為全球第二大進口國。自2009年以來,中國一直是最不發達國家第一大出口市場,吸收了最不發達國家五分之一的出口。
(三)雙向投資造福世界各國
中國推動構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投資規則體系,促進生產要素有序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
中國積極吸引外國機構和個人來華投資興業,外商直接投資規模從1992年起連續26年居發展中國家首位。加入世貿組織後,外商直接投資規模從2001年的468.8億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1363.2億美元,年均增長6.9%。外商投資企業在提升中國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同時,分享中國經濟發展紅利。
四)為全球提供公共產品
中國的發展得益於國際社會,也願為國際社會提供更多公共產品。中國致力於打造開放型合作平台,維護和發展開放型世界經濟,與其他國家共同構建廣泛的利益共同體。
提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面對世界經濟發展困境,中國提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一帶一路」倡議源於中國;
但機會和成果屬於世界,對於促進各個國家和地區之間深化合作和共同發展,維護和發展開放型世界經濟,推動開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贏的經濟全球化,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發揮著重要作用。
❹ 加入WTO中國履行哪些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WTO議定書》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中承諾了以下幾項:
透明度:
中國應設立或指定一官方刊物,用於公布所有有關或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 易、TRIPS或外匯管制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措施,並且在其法律、法規或其他措施在該刊物上公布之後,應在此類措施實施之前提供一段可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 意見的合理時間,但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措施、確定外匯匯率或貨幣政策的特定措施以及一旦公布則會妨礙法律實施的其他措施除外。中國應定期出版 該刊物,並使個人和企業可容易獲得該刊物各期。
非歧視:
除本議定書另有規定外,在下列方面給予外國個人、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待遇不得低於給予其他個人和企業的待遇:
(a)生產所需投入物、貨物和服務的采購,及其貨物據以在國內市場或供出口而生產、營銷或銷售的條件;及
(b)國家和地方各級主管機關以及公有或國有企業在包括運輸、能源、基礎電信、其他生產設施和要素等領域所供應的貨物和服務的價格和可用性。
特殊貿易安排:
自加入時起,中國應取消與第三國和單獨關稅區之間的、與《WTO協定》不符的所有特殊貿易安排,包括易貨貿易安排,或使其符合《WTO協定》。
貿易權:
除本議定書另有規定外,對於所有外國個人和企業,包括未在中國投資或注冊的外國個人和企業,在貿易權方面應給予其不低於給予在中國的企業的待遇。
國營貿易:
中國應保證國營貿易企業的進口購買程式完全透明,並符合《WTO協定》,且應避免採取任何措施對國營貿易企業購買或銷售貨物的數量、價值或原產國施加影響或指導,但依照《WTO協定》進行的除外。作為根據GATT1994和《關於解釋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7條的諒解》所作通知的一部分,中國還應提供有關其國營貿易企業出口貨物定價機制的全部信息。
非關稅措施:
自加入時起,中國應遵守《TRIMs協定》,但不援用《TRIMs協定》第5條的規定。中國應取消並停止執行通過法律、法規或其他措施實施的貿易平衡要求和外匯平衡要求、當地含 量要求和出口實績要求。此外,中國將不執行設置此類要求的合同條款。在不損害本議定書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中國應保證國家和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對進口許可證、 配額、關稅配額的分配或對進口、進口權或投資權的任何其他批准方式,不以下列內容為條件:此類產品是否存在與之競爭的國內供應者;任何類型的實績要求,例 如當地含量、補償、技術轉讓、出口實績或在中國進行研究與開發等。
價格控制:
中國應允許每一部門交易的貨物和服務的價格由市場力量決定,且應取消對此類貨物和服務的多重定價做法。
補貼:
中國應通知WTO在其領土內給予或維持的、屬《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SCM協定》」)第1條含義內的、按具體產品劃分的任何補貼,包括《SCM協定》第3條界定的補貼。所提供的信息應盡可能具體,並遵循《SCM協定》第25條所提及的關於補貼問卷的要求。
對進出口產品徵收的稅費:
中國應保證國家主管機關或地方各級主管機關實施或管理的海關規費或費用符合GATT1994。
技術性貿易壁壘:
中國應自加入時起,使所有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式符合《TBT協定》。中國應保 證自加入時起,所有認證、安全許可和質量許可機構和部門獲得既對進口產品又對國產品進行此類活動的授權;加入1年後,所有合格評定機構和部門獲得既對進口 產品又對國產品進行合格評定的授權。對機構或部門的選擇應由申請人決定。對於進口產品和國產品,所有機構和部門應頒發相同的標志,收取相同的費用。它們還 應提供相同的處理時間和申訴程式。進口產品不得實行一種以上的合格評定程式。中國應公布並使其他WTO成員、個人和企業可獲得有關其各合格評定機構和部門 相應職責的全部信息。
確定補貼和傾銷時的價格可比性:
GATT1994第6條、《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反傾銷協定》」)以及《SCM協定》應適用於涉及原產於中國的進口產品進入一WTO成員的程式,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a)在根據GATT1994第6條和《反傾銷協定》確定價格可比性時,該WTO進口成員應依據下列規則,使用接受調查產業的中國價格或成本,或者使用不依據與中國國內價格或成本進行嚴格比較的方法
(b)在根據《SCM協定》第二、三及五部分規定進行的程式中,在處理第14條(a)項、(b)項、(c)項和(d)項所述補貼時,應適用《SCM協 定》的有關規定;但是,如此種適用遇有特殊困難,則該WTO進口成員可使用考慮到中國國內現有情況和條件並非總能用作適當基準這一可能性的確定和衡量補貼 利益的方法。在適用此類方法時,只要可行,該WTO進口成員在考慮使用中國以外的情況和條件之前,應對此類現有情況和條件進行調整。
❺ WTO協議具體內容
從國際法上說,WTO本身包含著三位一體的因素。從其功能上說,有三個:一個國際組織,一套世界貿易的法典,一種多邊貿易談判的場所。
我們通常所說的「入世」,明確含有加入這套包括以及由其而引申出的貨物貿易(GATT1994)、服務貿易(GATS)和知識產權貿易(TRIPS),以及解決爭端機制等幾大塊國際條約群及其的多邊條約群的世界貿易法典的含義。這些構成現在的規范世界多邊貿易的一個龐大而復雜的法律體系。
WTO這一整套法律規則對中國「入世」後的經濟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的影響。同時WTO的多邊貿易體制,從其構來看,包含了外交(政治)、貿易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因素。WTO是用國際條約規范世界貿易的,其條款都是用規定各成員方法律義務的方式來表述的。
按照第38條關於國際法淵源的表述,WTO條約群正是國際法的組成部分。不管是在GATT運行階段,還是針對現在的WTO規則,這一點都應毫無質疑。尤其在WTO頗具特色的解決爭端機制里,除傳統的協商、調解、斡旋等外交方法外,其核心機制是國際法中常說的「司法解決」。
並專門設立上訴機關來復審專家組判案中的「法律問題」,包括對WTO各「涵蓋多邊協議」(條約)的法律解釋。這就大大強化了WTO條款的法律約束力。WTO的法律規則將直接規范各成員國的國內法,深刻影響國內經濟、社會、文化的許多方面。
關鍵的問題在於WTO協定如何在成員國實施,從另外一種意義上講,亦即WTO協定對於其成員的效力如何?這是WTO協定所規制的促進各國市場開放,實現全球貿易、投資自由化,促進全球資源的充分利用的基本價值實現的根本路徑。
WTO成立以來的實踐也充分表明,WTO協議的實施問題,已成為WTO體系中最核心、最復雜、難度最大的一個問題。在中國「入世」過程中,如何實施WTO協定以及能否確保履行WTO所規制的義務,也成為談判的焦點。
1999年11月15日,中美達成關於中國加入WTO的「雙贏」協議。中國加入WTO已經指日可待。當前,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和加入WTO的要求,中國經濟法制建設面臨著十分艱巨的任務。加入WTO,意味著中國的政治體制、企業體制和經濟體制的全面轉軌。
中國必須加快國內經濟、政治改革的進程,重新調整國家與企業、政府與市場、中央與地方的關系,盡快使中國的經濟運行體制與規則和以WTO規則為代表的市場經濟體制與規則相適應、相銜接。 一WTO協定對中國國內法的效力
對於中國加入WTO以後,認定WTO協定對中國國內法的效力若何,將直接關繫到WTO協定在中國的實施。由於中國正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市場機制尚遠遠不完善,地方與部門的保護強烈,規模經濟薄弱,真正公平競爭的機制尚未建立起來。
相對而言,在經濟轉型期中國法律體系也很不健全。加入WTO過程中有關法律法規的通知和修改是必須履行的義務。國務院法制辦也列出了有關立、改法律的清單,並制訂了時間進度表。對於外商投資企業法、外貿法、尚檢法以及知識產權、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需要進行全面的調整。
❻ 中國加入加入世貿組織的兩大承諾是什麼
中方做過多重承諾,如下:
1、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法律體系
2、履行貨物貿易領域開放承諾
3、履行服務貿易領域開放承諾
4、履行知識產權保護承諾
5、履行透明度義務
6、為履行承諾付出巨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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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與世界貿易組織》的解讀:
白皮書說,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是中國深度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里程碑,標志著中國改革開放進入歷史新階段。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加強同多邊貿易規則的對接,切實履行貨物和服務開放承諾,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對外開放政策的穩定性、透明度、可預見性顯著提高,為多邊貿易體制有效運轉作出了積極貢獻。
白皮書指出,以世貿組織為核心的多邊貿易體制是國際貿易的基石,為推動全球貿易發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發揮了中流砥柱作用。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中國始終堅定支持多邊貿易體制,全面參與世貿組織各項工作,推動世貿組織更加重視發展中成員的關切,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與各成員共同推動世貿組織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白皮書說,中國堅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贏的對外開放戰略,遵循世貿組織自由貿易理念,在對外開放中展現大國擔當。從加入世貿組織到共建「一帶一路」,中國開放胸襟、擁抱世界,為促進世界經濟貿易發展、增加全球民眾福祉作出了重大貢獻,成為世界經濟的主要穩定器和動力源。
白皮書還指出,中國的對外開放不會止步於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面對洶涌澎湃但又充滿曲折的經濟全球化,中國順應時代發展潮流和世界發展大勢,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不斷創造更全面、更深入、更多元的對外開放格局,實現更廣泛的互利共贏。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與世界貿易組織
❼ wto規則允許成員方使用貿易救濟手段來保護國內產業不受損害其中臨時什麼措施
選擇D
❽ 中國加入wto五年來履行了哪些承諾
非關稅壁壘
----進口許可證要求及招標要求將於2005年被取消,所有的進口配額在2005年以前逐步被取消。
關稅減讓
----工業產品的平均關稅2004年降至8.9%。
----農業產品的平均關稅將降至15%,農產品進口和銷售無須通過國營企業和中介機構。中國國內農業補貼上限為8.5%。取消對大麥、大豆、油菜籽、花生油、葵花籽油、玉米油和棉花籽油的進口關稅配額體制。
----信息技術產品關稅最遲將於2005年被取消。
貿易權
----入世後的第一年,外資佔少數股權的合資企業將全部獲得進出口權,在加入WTO後頭兩年內進一步擴展至外資佔多數股權的合資企業。入世後三年,所有中國境內企業都將獲得貿易權。
流通領域
----兩年內允許外資在合資批發公司內擁有多數所有權,屆時地域或數量限制將不復存在。
----除了圖書、報紙、雜志、葯品、殺蟲劑和農用薄膜商品的分銷將在三年內放開,化肥、成品油和原油在五年之內放開之外,一年之內合資企業將可分銷一切進口產品及國內生產的產品。
----外國投資的企業可以分銷其在中國生產的產品,並針對其分銷的產品,提供包括售後服務在內的相關配套服務。
----所有的省會以及重慶市、寧波市將在兩年內向合資零售企業開放,三年之內將取消地域、數量限制和企業股權比例的限制。
----除了葯品、殺蟲劑、農用薄膜和成品油的零售將在三年後放開,化肥在五年後放開之外,所有產品的零售(除了圖書、報紙和雜志)將在入世後一年內放開。
特許經營
----入世三年後將無限制。
交通
----對公路運輸,將分別在一年和三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對於鐵路運輸,將分別在三年和六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
倉儲
----分別在入世一年和三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
貨運代理
----分別在一年和四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合資企業經營一年以後可以建立分支機構。
----外資貨運代理公司在其第一家合資公司經營滿五年後可以建立第二家合資公司。入世兩年後,此項要求將被減至兩年。
海上運輸
允許開展國際海上貨運和客運業務(如航班、散貨和不定航線貨船)。外資佔少數的合資企業還可以中國國旗作為國籍旗進行經營注冊。
郵遞服務
----分別在一年和四年後允許外資占合資企業多數股份和全資擁有子公司。
----可以涉及國內一種或多種運輸方式的郵遞服務,但郵政部門專營的服務除外。
通信和互聯網
----增值服務(含互聯網服務)與尋呼業務:入世後上海、廣州及北京允許合資企業外資佔少數30%股權;入世後一年內推廣至成都、重慶、大連、福州、杭州、南京、寧波、青島、沈陽、深圳、廈門、西安、太原、武漢(以下稱「其他城市」),外資所佔股份可增至49%;入世兩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外資所佔股份可增至50%。
----移動話音與數據業務:入世後,外資佔少數(25%)股權的合資企業可以在上海、廣州、北京及這些城市之間開展業務;入世後一年內推廣至「其他城市」。外資所佔股份可增至35%;入世3年後,外資可佔49%;入世5年後取消地域限制。
----國內與國際業務:入世三年內,外資佔少數(25%)的合資企業可以在上海、廣州、北京及其之間提供服務;入世五年內推廣至「其他城市」。外資所佔股份可增至35%;入世後六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外資可佔49%。
銀行金融
----所有地域與客戶限制將於入世後5年內取消,只根據審慎標准頒發許可證,取消一切現有的限制外國銀行所有權、經營及法律形式的非審慎措施,包括有關內部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的限制;開放金融租賃業務和汽車信貸業務。
----入世後外匯業務將取消地域及客戶限制。
----入世時,人民幣業務將限於上海、深圳、大連、天津;一年內推廣至廣州、珠海、青島、南京和武漢;兩年內推廣至濟南、福州、成都和重慶;三年內推廣至昆明、北京和廈門;四年內推廣至汕頭、寧波、沈陽和西安。入世五年內取消地域限制。入世兩年內外資銀行可以對國內公司開展人民幣業務,五年內外國銀行可以為國內個人客戶開展人民幣業務。
保險
----入世時,外國保險公司能在上海、廣州、大連、深圳和佛山開展業務;兩年內擴展到北京、成都、重慶、福州、蘇州、廈門、寧波、沈陽、武漢和天津;三年內取消地域限制。
----入世後允許成立外資佔51%的非壽險公司分支機構或合資公司,兩年內將允許建立獨資子公司;入世後外資可以占壽險合資公司50%的股份;入世後,作為分支機構、合資公司或外國獨資子公司的外資保險公司可為人壽保險和非人壽保險提供再保險服務,而不受地域或數量的限制;入世後四年內逐步取消中國保險公司再保險20%的要求。
證券
----入世三年內,外資證券公司可以建立合資公司(外資佔1/3),承銷A股、承銷並交易B股和H股以及政府與公司債券;入世後外資證券公司還可以直接跨國界交易B股。
資產管理
----入世後外資佔少數股權(33%)的合資企業可以從事國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入世後三年內外資股權上限可提高至49%。
專業服務
----法律:入世一年內將取消外資律師事務所經營地域與數量上的限制。
----會計:入世後,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外國人將獲得國民待遇,即可以合夥或合並成立會計師事務所;已有的合資公司不只限於僱傭持有中國注冊會計師證的會計師。
企業服務
----管理咨詢:入世後將允許外方在合資公司中佔多數股權,六年內允許建立全資子公司。
----廣告:分別在兩年後和四年後允許在合資公司中佔多數股權及建立全資子公司。
音像
----每年引進20部大片,收入分成;允許通過合資公司的形式發行音像視像產品(不包括電影);電影院繼續允許外方最多佔49%股權。
建築業
----入世後將允許外資在合資企業中佔多數股權,三年內將允許成立外國獨資企業。
旅遊業
----飯店:入世後外資可佔多數股權,四年內准入不受限制,且可有外資獨資。
----旅行社:入世三年內允許外資在合資企業中佔多數股權,六年內允許成立外國獨資企業,並取消地域限制和對成立分支機構的限制。
教育
----外資佔多數股權的合資學校可以提供小學、初中、高中、成人教育及其他教育服務。
資料來源:香港貿易與發展局研究報告,經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官員核實
摘自:《財經》雜志2001年11月20日刊
❾ WTO:入世時,中國作出了哪些承諾
http://www.532ceo.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2841
貿易政策的透明度
這個承諾,國內有一個從不接受到接受的過程。現在我們說透明度好像沒有什麼,但是當初我們在談到透明度的時候,很少有人理解我們,也不知道什麼叫透明度。
有一次與美國商務部的人談判,美方就攻擊我們說,你們的對外貿易管理都要用內部文件,完全沒有透明度,當時我方就不接受這一觀點。經過十多年的體制改革,今天我們在對外貿易的管理上基本按照透明的原則去做了。
1992年以後,除了一些人事任免,從對外貿易的政策管理上來說,我們基本上不再出現內部文件了。由此引申開來,我們整個國家的經濟生活,也應該逐步地走向政策的透明,因為這是市場經濟的一個基本要求。你不透明,公眾就沒有辦法監督,就會出現腐敗,就會出現一些違反政策、違反規定的問題。
透明度提高了,對我們國家的對外形象、建立公眾對政策的監督機制、增強對外資的信心都是有好處的。
貿易政策的統一實施
當時談判夥伴提出這一要求時,讓我們感到很奇怪。而他們,尤其是美、歐堅持要求我們承諾這一點。當時我們想,這樣一條原則對於我們來說是非常容易的事情,當時我們的國情還是中央計劃經濟國家,特點就是中央一下令全國就執行,這樣一個要求對我們沒有什麼太大的困難。
但是,通過多邊討論和答疑的過程,我們發現確實存在問題。比如說,同樣一種義大利的商品,出口到上海是一種關稅;出口到深圳,因為是經濟特區,又是一種關稅;到了黑龍江,因為是邊貿,稅率又不一樣;如果是通過易貨,又是一種稅率。對方就問,關稅政策是最應該統一的,你們的關稅到底是怎麼回事?碰到這種情況,參加談判的海關總署的人都無法回答,結果回來查了一下,類似各種各樣優惠的政策至少有十餘種,不同的政策給予不同的稅率,最後的結果,就是我們每年進口的產品,實際上有百分之七八十要採取各種的減免稅,按照稅則本上規定的稅率繳納的,大概只有百分之十幾。這樣的情況就讓談判夥伴懷疑,與我們談判關稅減讓還有什麼意義。
因此,我們意識到,雖然改革開放我們放權了,但是在對外貿易政策上我們還是要統一的,這樣才能使國內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我們有時和一些內陸地方領導交換意見,他們就說沿海省份發展快,是因為有優惠政策,最後形成大家都跑到中央要政策,這樣發展下去不好。
將來,至少在對外貿易上,政策應該是統一的。
價格的逐步放開
在改革開放初期,我們有大量商品的價格是政府定的,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由國家定價的消費產品越來越少,走到今天,我們在價格管理上和世貿其他成員是差不多的,這一條也是談判夥伴比較滿意的。
實現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
我們做出這項承諾的時候是在1996年。說實話,當時談的時候,還是如履薄冰,因為匯率問題太敏感了,當時還是雙重匯率。
1996年,國務院批准我們的方案,當時我們做出承諾可以在5年之內實現經常項目下的可兌換,結果事隔5個月後,就實現了。從現在來看,這一決定對促進對外貿易、對吸引外資是有好處的。
國民待遇的原則
這個原則籠統說起來,大家也覺得沒有問題,實際上它卻是我們在談判中遇到的困難最大的問題。有一些問題,國內並不了解。
總之,對方說你對外國產品有不一致的地方,或者說對三資企業、外資企業有差別待遇。我們做出這項承諾,也是為了在國內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當然,我們提出的是要實現國民待遇,主要是指製造業,而不是服務業。服務業享有的國民待遇,是要通過談判來確定的。
關稅的減讓
這幾年,我們的關稅一直在往下降。國內對降低關稅有不少研究和討論,在有些方面已經有了一個比較一致的認識。
從某種意義上講,降低關稅有利於增強我國產品和產業的競爭力,有利於我們建立起一個比較開放的體系,有利於我們減少走私等等。
當初在談這個問題的時候,難處也是比較大的,有一些人有不同的看法。我的看法是,關稅水平的降低從效果來看是比較好的。保護水平降低了,客觀上就會逼著我們的企業調整結構,提高技術水平、管理水平,逼著它去和外面競爭。
現在看,往往是保護水平越低的,發展水平就越快。保護越高、壟斷越高,發展就越慢。這應該是個注意研究的現象。關稅要逐步放開,當然有一個過程,但是如果沒有這樣一個壓力,沒有這樣的目標,我們將來在全球化的過程中,就有可能落後下去,到了某一天就會發現,不能開放了,一開放就死了。
逐步取消非關稅措施
這項承諾,也有一個從不理解到理解的過程。原來我們的非關稅措施是比較多的,隨著我們對加入世貿做出的承諾,再過幾年的時間,這些非關稅措施,例如配額、許可證都會逐步取消。這樣一個承諾實際上也是我們搞市場經濟的一個必然過程。
計劃經濟下很簡單,我讓你進口多少,下一個行政命令就可以了,這些非關稅措施是最快最靈的。到了市場經濟下面,就不行了。
取消非關稅措施,對企業來說是有好處的,不用再發愁能不能拿到配額。當然,對靠配額吃飯的一些企業是很大的壓力。
保護知識產權
20世紀七八十年代,國內沒有多少人知道知識產權是什麼意思。當時的一些生產主要是靠仿製國外產品來發展。進入90年代以後,我們很多的產品已經開始進入國際市場,再走這條老路是行不通的。
特別是現在要想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沒有一套完善的知識產權體制的保護是不可能的。要想吸引外資,特別是大的跨國公司,讓他們把先進的技術帶到國內來,沒有完善的體制他是不敢走這一步的。
逐步開放服務業的市場
一些人可能不太熟悉服務業的具體內容。我們所說的服務業不是像一些人所說的,例如企業開個飯館、搞三產、搞娛樂場所等,實際上指的是廣義的第三產業,從專?t服務、律師服務、會計、中介、教育、醫療、金融、保險、電信、航空、航運、速遞等等都是。
過去由於中國在計劃體制下,服務業是不受重視的。當時按照前蘇聯的經濟理論,服務業是不創造價值的。
只有政府服務,沒有把服務業也當作一個產業來發展。到今天,我們的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都要低於發展中國家的水平,更不要說和發達國家相比了。那麼,服務業如此落後,該如何發展呢?就是要走製造業的路,就是通過開放來發展我們自己。
有的人說,我先把門關起來,發展完了再開放,這條路是走不通的。特別是高新技術服務業,比如電信,它的技術發展是日新月異的,有的十幾個月就是一代。
自己發展首先沒有足夠的財力,其次知識產權不在手裡,而管理水平也有差距,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把國外企業引進來,把他們的技術和管理水平帶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