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活服務業疫情期間享受免稅政策
疫情防控期間,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生活服務,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所稱購進貨物,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免徵增值稅項目)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第二十六條 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項目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項目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1)疫情期間金融服務工作擴展閱讀:
涉及內容
——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涉及個人所得稅2項政策,即對取得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治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取得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葯防護用品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在支持物資供應方面,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關稅3個稅種5項政策,即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納稅人提供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運輸收入免徵增值稅。
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涉及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6稅2費4項政策,即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應對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
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應對疫情物品允許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無償捐贈應對疫情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擴大捐贈免稅進口范圍。
B. 疫情期間,我國在經濟、財政與金融方面實施了什麼政策500字
具體在此期間,我國經濟財政與金融方面的政策,你可以上網網路一下,具體的法律法規都有明確的標注
C. 疫情期間國家規定上班時間是多久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該規定比法定假日延長了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