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逐年增加,但政府部門、中小企業感受不明顯
事實上,中小企業貸款難已成為了一個世界性的難題。
中小企業普遍具有實力弱、規模小專、財務制屬度不健全的特點,無法為銀行提供甄別風險所需的完整的財務數據,而且缺乏抵質押物。同時,銀行做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成本,和做大企業的單子的成本相比,差異不大,但收益卻差了十萬八千里。所以,中小企業不受銀行待見是情理之中的事。金融危機以來,國家對中小企業融資的關注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央行、銀監會也在各個場合就「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問題,作了不少動員。各家金融機構,也的確是做了一些工作,較過去發放了更多的中小企業貸款。
然而,得到貸款的中小企業,往往都是資信好,實力較強,或抵質押物足值的「紅名單」企業,他們得到銀行貸款也是無可厚非的事。但是這些貸款在銀行貸款余額中所佔比例還是相對較少的。因為銀行畢竟是經營性企業,不僅要履行社會責任,也要考慮如何提高自身收益。
所以,中小企業貸款難,其實不只是銀行不待見的問題,中小企業自身也缺乏很多足以讓銀行規避風險的硬條件。中小企業要獲得銀行融資,需要政府、銀行和中小企業各方聯動解決!
Ⅱ 在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過多會影響銀行貸款嗎
你所提的問題是貸款的一個誤區:與銀行相比,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貸款門檻更低,但也有人因此擔心,過多的在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會影響將來的銀行貸款,事實並非如此。現在很多非銀行金融機構都未接入央行徵信系統,這種情況下的貸款機構就不會在徵信報告上顯示,所以對未來的銀行貸款無影響。
只要你貸款審批下來之後按時還款,不逾期,是不會對你的二次貸款造成影響的。
Ⅲ 金融機構貸款有什麼缺點,陷阱
廣汽利息超貴,比銀行貴一倍,沒有沒有房產買飛度的只有用招行行用卡。手續簡單,快捷,利息比央行貴一點點。
Ⅳ 這個月我徵信被金融機構查了兩次,對我貸款有影響嗎
每個貸款機構被徵信查詢次數的要求是不同的,建議在貸款前不要頻繁查詢個人徵信,以免影響個人貸款
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Ⅳ 貸款對金融機構有什麼好處
貸款會產生利息,是銀行較重要的利潤來源。除此外,中間業務也會產生不少的利潤,但主要的利潤來源是貸款。
Ⅵ 人民政府投資的公司能否在其投資的金融機構貸款
這個是可以貸款的,沒有什麼影響。
Ⅶ 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變化對地方經濟的影響如何
這是甚麼歌意思啊?存貸款余額,銀行的?
Ⅷ 你好,近幾年來在網路上出現這么多的網路貸款,國家金融機構為什麼不去管理和控制呢
網路貸款本身並沒有什麼過錯,你說的應該是那種放高利貸的吧!或者是那種套路貸等等,這東內西公安機關一容直在打擊的,只不過很多都特別隱蔽,或者是比較小,才被人忽略,這方面確實國家需要加大力度的去整治,減少受害者
Ⅸ 為什麼通貨緊縮會導致銀行金融機構不敢貸款
【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通貨緊縮的危害。與通貨膨脹相反,通貨緊縮有利於債權版人而有損於債務人。通貨緊權縮使貨幣越來越昂貴,這實際上加重了借款人的債務負擔,使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從而導致銀行形成大量不良資產,甚至使銀行倒閉,金融體系崩潰。所以說,通貨緊縮有可能引發銀行危機,其原因是通貨緊縮有利於債權人而有損於債務人。
Ⅹ 當前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主要有哪些風險
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性擔保貸款業務的風險種類
(一)外部風險。
融資性擔保貸款的外部風險主要是客戶信用風險,是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銀行業金融機構遭受損失的可能性,既包括借款人的信用風險,又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借款人與擔保公司惡意串通騙取貸款;借款人將貸款挪作他用;擔保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抽逃出資,實收資本金不實、結構不合理;擔保公司經營范圍不限於貸款擔保,更有甚者發放「高利貸」,從事非法違規活動等等。
在銀行業務實際中,融資性擔保公司常需要存入一定額度的保證金,但部分擔保公司為了自身的利益,將借款公司的貸款提出部分作為保證金存入銀行保證金賬戶,如此一來,擔保公司未動一分一厘,既收取了借款公司的擔保手續費,又在銀行保證金賬戶存入足以使銀行信任的保證金數額,事實上降低了擔保公司的代償責任,增加了企業的還貸負擔。如某擔保公司在銀行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借款人將貸款的百分之二十作為保證金存入擔保公司的保證金賬戶,擔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攜款出逃後,借款人對自己的貸款產生抵觸情緒,要求只歸還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保證金償還。但保證金賬戶因涉及經濟案件被法院查封,保證金無法用於償還該筆貸款,致使銀行的資金面臨損失的巨大風險。盡管上述行為在各融資擔保管理規定中明文禁止,但擔保公司為利益鑽空子,最終破壞了金融秩序。
(二)內部風險。
首先,貸款審批制度不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存在不落實信貸審批條件,貸前調查留於形式;貸中調查審查忽視對第一還款來源調查,過於相信第二還款來源,而第二還款來源又多被融資性擔保公司轉嫁保證金,掩蓋了信貸風險;貸後檢查不到位,過於相信擔保公司的代償能力。照顧人情,發放貸款時手續、材料不真實,加大了不良貸款形成的風險,加劇了信貸資金損失的可能。
其次,銀行業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有待提升。有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人員吃老本,不及時更新知識與時俱進;有的員工主觀故意或過失不當操作或未盡調查職責致使貸款可能受到損失的風險;有的員工不僅不學習法律法規,甚至連本單位的規章規定都不是很清楚,違規操作時有發生。
再次,銀行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有待提高。一些信貸人員存在利己思想、拜金主義等道德風險,這些敗壞工作和社會風氣的思想不去除,信貸風險中的各種風險都將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