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央行的再貼現和再貸款為什麼是資產業務
再貼現是商業抄銀行以未到期的合格票據再向中央銀行貼現。對中央銀行而言,再貼現是買進票據,讓渡資金;對商業銀行而言,再貼現是賣出票據,獲得資金。再貼現是中央銀行的一項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中央銀行可以通過提高或降低再貼現率來影響金融機構向中央銀行借款的成本,從而影響貨幣供應量和其它經濟變數。
再貼現獲得了票據,再貸款獲得了貸款,所以是資產業務
㈡ 中央銀行再貸款種類包括
信用貸款和再貼現兩種。
1、信用貸款是人民銀行根據金融機構資金頭寸情況,以其信用為保證發放的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和第27條的規定,信用貸款是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不包括商業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所以在中國,再貸款指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的信用貸款。
2、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買進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票據,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據須經購貨方的開戶銀行予以承兌,若票據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由該銀行出資予以代償。
(2)金融機構向央行申請再貸款擴展閱讀:
再貸款的作用體現
1、調節貨幣供應量。再貸款的投放對於彌補重點資金缺口、調整產業結構、調整地區或部門間資金餘缺,對推動經濟的高速增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調劑頭寸不足。為了實現國民經濟增長目標,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貨幣供應量增長計劃,適時向金融機構發放再貸款,靈活調劑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從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擴張能力。
3、穩定經濟金融秩序。中央銀行發揮最後貸款人的職能,能對出現危機的中小金融機構緩解支付壓力,控制支付危機,迅速有力地穩定金融局面。對關閉、撤銷清算的金融機構提供再貸款用於個人債務兌付,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4、支持金融體制改革。為配合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適時向政策性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發放再貸款,確保轉軌時期的順利過渡。
㈢ 為什麼中央銀行的貸款叫做再貸款,「再」字是什麼意義
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目標而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中國的再貸版款有兩種含義,狹義的權再貸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的總稱;廣義的再貸款是指再融資的概念,包含票據再貼現。
商業銀行向央行申請的貸款叫再貸款,形成的利率叫再貸款利率。這個利率高,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就會增加,隨之就會選擇減少向央行貸款,或者盡快歸還貸款。
這個過程意味著資金退出市場流通,市場上的資金就會減少;反過來,再貸款利率降低,商業銀行運營成本減少,會增加貸款額度,這個過程意味著更多的資金流入市場。
(3)金融機構向央行申請再貸款擴展閱讀
1、再貼現指銀行將未到期已貼現的商業票據轉讓給央行,付出利息,獲得資金的行為。再貼現率=銀行付出的利息/票據面值。
2、貼現指持票人將未到期的商業票據轉讓給銀行,付出利息,獲得資金的行為。貼現率=持票人付出的利息/票據面值。
3、因為銀行要賺錢,所以貼現率會比再貼現率高。
4、信用貸款指銀行無需抵押向央行申請貸款,付出利息,獲得資金的行為。
5、再貼現和信用貸款通過調整央行貸款的利率,影響金融機構資金,從而影響其放貸能力,進而調控經濟。其中我國央行使用再貼現業務調控貨幣較多。
㈣ 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融資的方式有哪些
.年度性貸款,掌握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2.季節性貸款,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因季節性支付增大而須向中央銀行調劑的貸款,期限一般為2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
3.日拆性貸款,這是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調劑臨時性資金不足而向中央銀行申請的貸款,期限一般為10天,最長不超過20天;
4.再貼現,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持有已貼現的未到期合法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向中央銀行進行票據轉讓以取得中央銀行貸款,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中央銀行貸款的目標是:
1.控制貸款總規模;
2.調控貸款結構,控制貸款總量。
3.有計劃松緊人民銀行貸款;貸款的規模直接影響著貨幣供應量的擴張或收縮。
明確援助方式的選擇
在目前銀行業逐步改制並全面開放的環境下,應當使最後貸款人的援助方式多樣化,適應不同的情況採取靈活的方式。
一是嚴格限制再貸款方式。再貸款方式雖然一定程度上能緩解金融機構的危機,但是對於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作用不大。相反,再貸款數額的增加加劇了中央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也使基礎貨幣投放無度,導致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最後貸款人在救助有問題的銀行時應盡可能嚴格限制這種方式的採用。
二是謹慎實施再貼現窗口。在我國銀行業全面對外開放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往往會產生流動性不足、資不抵債甚至陷入危機或者破產倒閉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再貼現措施將會發揮最後貸款人功能。在實施時,應當保證再貼現利率高於同業拆借利率,在援助對象上確保受援者是在無法獲取其他融資渠道(譬如在同業拆借市場)時獲得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救助,避免商業銀行獲取再貼現資金後轉貸至同業拆借市場賺取利差,防止其產生對人民銀行的依賴。
三是規范公開市場業務。這是最後貸款人向銀行系統注入流動性、調節商業銀行流動性水平的媒介,是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制度的變形形式。從目前來看,公開市場操作業務使用越來越頻繁,業務越來越活躍。
為適應不同的情況還可以中央銀行擔保、承諾等方式發揮最後貸款人職能。在出現系統性危機時,中央銀行作為最後貸款人通常試圖向公眾保證,它將會採取堅決的措施,並且會限制任何金融動盪的范圍。
㈤ 中央銀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和派生存款能力的傳統貨幣手段是什麼
存款類金融機構的貨幣發行
大多數貨幣銀行學教科書並未明確指出存款類金融機構?以下統稱商業銀行?也屬於一類法定貨幣發行機構,因此人們很容易形成這樣一個模糊觀念:一個經濟體只有中央銀行這樣唯一一個貨幣發行機構。對貨幣發行機構的模糊認識很容易造成人們對廣義貨幣M2理解上的諸多混亂和偏差。
如果能認識到商業銀行也屬於一類法定貨幣發行機構,那麼M2的構成將一目瞭然。由於中央銀行發行基礎貨幣,而商業銀行發行存款貨幣,因此,廣義貨幣M2在數量上等於中央銀行發行的少部分基礎貨幣?流通中的現金?和商業銀行所發行的大部分存款貨幣之和。概括起來講,商業銀行發行存款貨幣的機制分為兩種,一是貸款機制,二是現金存款機制。
商業銀行通過放貸實現貨幣發行的過程可描述為:商業銀行與貸款對象?企業或個人?簽訂貸款合同,然後,在貸款對象開立的存款賬戶中記入一筆和貸款數量相等的存款,並向貸款對象簽發一個證明其擁有這筆存款的所有權憑證——存單,這個存款憑證就是商業銀行在貸款過程中所發行的貨幣。由於商業銀行放貸是其發行貨幣的主要途徑,因此,當貨幣供應過量時,貨幣當局往往採取直接干預商業銀行放貸活動的辦法來抑制貨幣的超量供給。
商業銀行除了通過貸款手段發行存款貨幣外,還通過「吸存現金」的方式發行存款貨幣。典型過程是:銀行客戶將其擁有的現金繳存商業銀行,換回商業銀行對等開出的存單?存摺?,這里的存單 ?存摺?就是商業銀行在吸存現金過程中所發行的貨幣。由於現金是中央銀行發行的貨幣,因此,我們可以把上述典型過程進一步擴展為銀行客戶用央行發行的基礎貨幣?可能是現金,也可能是央行存款?「交換」商業銀行發行的存款貨幣的過程。企業部門的結匯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典型的用央行發行的存款貨幣交換商業銀行發行的存款貨幣的過程。
了解商業銀行兩種貨幣發行機制的重要意義
筆者認為,深入理解商業銀行的兩種貨幣發行機制對於央行制定正確有效的貨幣政策非常重要。只有深入理解商業銀行的貨幣發行機制,才能徹底釐清廣義貨幣M2的主要增長源頭,也只有這樣,央行所制定的貨幣政策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前面提到,目前商業銀行發行的存款貨幣佔M2的比重超過90%以上,而由央行發行的基礎貨幣?流通中的現金?佔M2的比重不足10%。
因此,從數量上看,似乎中央銀行的貨幣發行無足輕重——即使基礎貨幣發行量的增加能大幅放大商業銀行通過貸款派生存款貨幣的能力,但是,只要央行管住信貸,不讓商業銀行的這種信貸擴張能力釋放出來,那麼央行就能輕易地實現既定的貨幣供應量調控目標——畢竟貸款是商業銀行「創造」存款貨幣的主渠道。
實際上,這種認識把問題看得過於簡單了,因為,上述政策思路的推演過程忽略了商業銀行的另一條非常重要的貨幣發行渠道——居民和企業用所持基礎貨幣「交換」商業銀行所發行的存款貨幣的機制。
目前我國基礎貨幣發行的主渠道是外匯占款,而向央行申請結匯的主體是企業和個人?而不是商業銀行?,因此,他們是央行基礎貨幣的初始發行對象。由於企業和個人不能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因此,他們只能把結匯獲得的基礎貨幣轉存商業銀行。也就是說,「外匯占款」?基礎貨幣?的增加會直接導致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發行量的增加。即使貨幣當局事後通過發行央票或調高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將因結匯而「吐出」的基礎貨幣全都回收或凍結,企業和個人因結匯而獲得的銀行存款也不會「消失」,整個經濟體的貨幣供應量依然表現為增加。只是在基礎貨幣被回收或凍結後,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能力會有所下降。
由此可知,在廣義貨幣M2中,雖然央行發行的基礎貨幣佔比很小,但是,這個佔比關系並不能真實反映基礎貨幣發行規模對廣義貨幣供應量的巨大影響。一方面,在M2中,有相當數量的「存款貨幣」是由於基礎貨幣的發行?而非貸款投放?直接派生出來的。從近10年外匯占款、銀行貸款和廣義貨幣供應量M2的增長數據來看,外匯占款對廣義貨幣供應量M2的貢獻巨大?僅次於銀行貸款對M2的貢獻?,個別年份甚至超過銀行貸款對M2的貢獻。另一方面,基礎貨幣發行量的增加會導致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的增加,從而提高商業銀行通過貸款「創造」存款貨幣的能力?關於這一點,將在後面詳細論述?。因此,基礎貨幣對廣義貨幣的影響是雙重的。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即使中央銀行能管住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但如果管不住自身的基礎貨幣發行?如「匯率穩定」政策目標倒逼基礎貨幣發行的情況?,廣義貨幣供應量M2仍然可能出現失控。這就是為什麼筆者一直建議,無論任何時候,央行貨幣政策的調控重點都應放在控制基礎貨幣發行上,而非控制信貸投放上。這不僅因為基礎貨幣的發行規模決定商業銀行通過貸款途徑「派生」存款貨幣的能力,而且因為基礎貨幣發行本身會直接導致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發行量的增加,再者,流通中的現金存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基礎貨幣的總的發行規模。
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作為貨幣發行機構的區別
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雖同為貨幣發行機構,但兩者存在明顯區別。第一,商業銀行不能以自身名義發行現金貨幣?即所謂印鈔票?,它們所發行的貨幣只能是以自身名義背書的「存款貨幣」;而中央銀行不但能發行存款貨幣,而且也能發行現金貨幣。需要指出的是,央行發行的存款貨幣不能作為交易媒介直接進入流通領域,它的主要功能是充當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和相互間的結算軋差工具。如果商業銀行需要現金,必須用它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准備金賬戶中的存款來「置換」——只有當商業銀行在央行開立的存款准備金賬戶中的超額准備金余額不為零,它才能向央行要求提現。另外,由於企業和個人一般不能在央行開立存款賬戶,因此,央行存款貨幣的發行對象通常是金融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而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發行對象通常是企業和個人。
第二,商業銀行在發行存款貨幣的同時,必須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准備金,也就是說,商業銀行要想獲得存款貨幣的發行權,必須首先獲得中央銀行發行的基礎貨幣?途徑包括向央行再貸款、向央行賣出國債、向同業拆借資金或吸儲企業和居民所持有的現金?,然後才能按照一定比例簽發存款貨幣。這實際意味著商業銀行的貨幣發行規模受央行基礎貨幣發行規模的約束。而對於中央銀行來說,其貨幣發行雖受程序和形式上的限制,但在發行規模上卻不受任何約束——從理論上講,央行具有無限的信用擴張能力。
存款准備金制度和同業市場
所謂存款准備金制度,是指商業銀行要想獲得存款貨幣的發行權,必須首先在中央銀行開立存款准備金賬戶,並存入法定比例 ?目前中小銀行是15.5%,大型銀行是18.5%?的基礎貨幣作為存款准備?高出法定準備的部分稱為超額准備?然後才能按照相應「比例」簽發本行的存款貨幣。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央行對商業銀行貨幣發行權進行限制的一種制度安排。
如果商業銀行在央行的准備金存款出現暫時性短缺,它既可以向央行申請再貸款,也可以向其他存款准備金充裕的商業銀行拆入資金。由於央行再貸款利率通常高於同業拆借利率,因此,同業拆借是各商業銀行最常用的管理准備金存款的手段。當包括中央銀行在內的眾多銀行類金融機構都參與到資金拆借活動時,就會在銀行間形成一個無形的同業拆借市場,需要指出的是,由於機構間相互拆借的資金是中央銀行發行的基礎貨幣,因此同業拆借市場實際上是一個基礎貨幣?而非廣義貨幣?的買賣市場。當這個市場的資金量增加時,拆借利率下降,反之,拆借利率上升。
在發達經濟體,同業市場一般都有一個重要的參與者——中央銀行。由於中央銀行具有無限的基礎貨幣發行能力,因此,同業市場的資金價(1655.60,-5.10,-0.31%)格——同業拆借利率——通常由它直接確定?央行是貨幣市場天然的「莊家」?,這就是為什麼發達國家的同業市場基準利率?一般是隔夜拆借利率?通常為一個固定常數的原因。歐美國家的升、降息政策操作,指的就是該國央行調整本國同業市場基準利率的行為,它與我國現行的升降息制度存在本質的差別。
歐美國家的升降息操作,看似調整的是同業市場的資金價格,實質上調整的是同業市場的基礎貨幣供應量。這是因為,貨幣當局指定的任何水平的基準利率都會最終成為與特定數量的基礎貨幣供應量相對應的「均衡利率」:當同業市場的基礎貨幣供應量因指定的基準利率過低而出現供不應求時,任何同業會員單位都可以以這個利率水平從央行拆入任意數量的資金,結果會導致同業市場基礎貨幣供應量不斷增加,直到央行指定的基準利率成為市場均衡利率為止。同理,當同業市場資金供應過剩時,資金過剩的機構可以以這個利率水平向央行拆出任意數量的基礎貨幣,結果會導致同業市場基礎貨幣供應量不斷減少,直到央行指定的基準利率成為市場均衡利率為止。
我國同業市場的最大缺陷是央行尚未直接參與到這個市場中來,導致同業市場基準利率經常出現大幅波動。其背後隱藏的事實是我國同業市場基礎貨幣供應量一直處於「失控」狀態,也就是說人民銀行無法直接藉助同業利率這個反映基礎貨幣供應量的「標尺」,從源頭上對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能力做出「精細化」的調控。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㈥ 再貸款和再貼現的區別
回答這個問題,類似貼現和貸款的不同。
方式不同:再貼現主體是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拿著票據向央行申請再貼現融資,再貸款是央行主動向金融機構分配資金寸頭,屬於貨幣政策。
㈦ 請問央行再貼現率是什麼意思和其作用
樓上的好來像沒回答實質問自題啊
先說「貼現」,是指商業銀行對票據持有人在票據到期前,以票據為抵押,向持有人提供貸款的一種方式。
那麼「再貼現」就是:當商業銀行持有的票據在到期前,需要資金周轉時,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貼現,取得貸款,這種貼現稱為再貼現。
中央銀行根據一定的比率從現款中扣取自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的利息,這一比率即為「再貼現率」。
央行可通過調低再貼現率,刺激商業銀行通過貼現向央行借入資金,擴大信貸規模,增加市場的貨幣流通量,反之,就可以減少市場的貨幣流通量。
「再貼現」是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㈧ 中央銀行以什麼方式向商業銀行貸款
1、再貼現,即商業銀行以工商企業向其貼現的商業票據為抵押,向中央銀行再貼現專,取得所需的資金屬,這是最為廣泛的一種做法。
2、抵押貸款,即商業銀行以實物資產作抵押向中央銀行借款,這種形式並不多見,因為對中央銀行來說較為煩瑣。
3、信用放款,即中央銀行直接向申請貸款的商業銀行放款,不需要抵押。這種形式一般表示中央銀行對申請貸款的銀行比較信任,申請貸款的商業銀行在國內也具有一定的聲譽和經營業績。
(8)金融機構向央行申請再貸款擴展閱讀:
貸款種類
①年度性貸款,掌握期限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②季節性貸款,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因季節性支付增大而須向中央銀行調劑的貸款,期限一般為2個月,最長不超過4個月;
③日拆性貸款,這是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為調劑臨時性資金不足而向中央銀行申請的貸款,期限一般為10天,最長不超過20天;
④再貼現,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持有已貼現的未到期合法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向中央銀行進行票據轉讓以取得中央銀行貸款,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㈨ 什麼是再貼現利率和再貸款利率
再貼現利率:商業銀行或專業銀行用已同客戶辦理過貼現的未到期合格版商業票據向中央銀權行再行貼現時所支付的利率。再貼現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提供貸款的一種特別形式,也是中央銀行控制信貸規模和貨幣供給量的一個重要手段。在對宏觀經濟的控制以間接控制為主的國家,中央銀行是通過控制再貼現率來控制再貼現從而控制貨幣供給量的。
再貸款利率:再貸款率即商業銀行向央行貸款的利率,再貸款率是央行的貨幣工具之一。提高再貸款率則是中央緊縮銀根的標志會縮小全國的信貸規模和股票市場下跌反之效果相反。
(9)金融機構向央行申請再貸款擴展閱讀:
再貼現率一出現便作為中央銀行實施貨幣政策的三大手段之一,並且受到高度重視。20世紀20年代,在中央銀行開展信用調節業務的早期,再貼現率曾被視為最有效的政策,但由於是否進行再貼現的主動權掌握在商業銀行手中,再貼現率的作用不是按照中央銀行的意志隨時發揮,使中央銀行一直處在被動的地位,因此各國對再貼現率政策的運用重視程度也不盡相同。
㈩ 央行宏觀調節工具中 SLF,SLO,MLF,PSL 各有什麼特點
1、SLF俗稱(酸辣粉)即常備借貸便利,是全球大多數中央銀行都設立的貨幣政策工具,就是在商業銀行缺錢時,可以一對一地將商業票據、有價證券、信貸資產(債券)等抵押給央媽向央媽申請一碗「酸辣粉」來充飢。
且期限相對較短,通常在1-3個月;而央媽通過向商業銀行的抵押貸款就可以借商業銀行之手向市場注入貨幣。
2、MLF 俗稱(麻辣粉)是是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的簡稱,學名是中期借貸便利,於2014年9月為央媽所創設,也是抵押貸款,不過貸款期限要長一些。期限3個月且可展期屬於定向投放,要求各行投放三農和小微貸,它的目的就是,刺激商業銀行向特定的行業和產業發放貸款。
3、SLO 俗稱(酸辣藕)簡單說就是超短期的逆回購。這是央行今年1月引入的新工具。對於SLO,央行如此介紹:以7天期以內短期回購為主,遇節假日可適當延長操作期限,採用市場化利率招標方式開展操作。
4、PSL俗稱(披薩籃)全稱是調節中期市場利率,(即Pledged Supplementary Lending的縮寫),也就是抵押補充貸款期限通常較長,以3-5年為主。
如果商業銀行基於市場利率水平自主定價、完全商業定價,對信貸較高的定價將不能滿足這類信貸需求,所以PSL就是央媽為了支持一些特定項目的建設,向政策性銀行提供的成本較低的抵押貸款。
(10)金融機構向央行申請再貸款擴展閱讀:
貨幣政策工具是中央銀行為達到貨幣政策目標而採取的手段。 貨幣政策工具分為一般性工具和選擇性工具。在過去較長時期內,中國貨幣政策以直接調控為主,即採取信貸規模、現金計劃等工具。
1998年以後,主要採取間接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供應總量。現階段,中國的貨幣政策工具主要有公開市場操作、存款准備金、再貸款與再貼現、利率政策、匯率政策和窗口指導等。
2013年11月6日央行網站新增「常備借貸便利(SLF)」欄目,並正式發布今年常備借貸便利開展情況,標志著這一新的貨幣政策工具的正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