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自己貸款買車可以省掉金融服務費嗎
當下幾乎所有為消費者提供金融貸款業務的4S店都會收取金融服務費,具體金額不一。目前市場上「金融服務費」普遍的收費標準是貸款金額的2%左右,但各家4S店有所不同,很多都收到了4%左右,從幾千元到上萬元不等。
Ⅱ 金融服務費和貸款利息在一起是不是變相收費我這樣怎麼要求退款
當前來賓士事件鬧得比較大源,關於金融服務費的問題也隨之爆出,其實這個問題我相信很多車有都遇到過,很多車友其實都不知道這個費用應不應該交,這事鬧出之後人們才意識到。所以現在很多車友都准備去維權,之前沃爾沃。寶馬都有退還的現象,不過還有很多車企在裝傻,在賓士事件的背景下大家更應該維權,利用媒體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有同樣情況的車主可以直接去車質網進行投訴反饋,這樣可以更好的解決。
Ⅲ 貸款買車,「金融服務費」該怎麼處理看過這里之後你就明白了!
由於經濟水平的提高,許多人開始關注自己的生活質量,不管是出行還是吃飯,都比以前提高了很多,其中在出行方面的變化是非常巨大的,以前由於我國汽車產業起步較晚,所以大多數人都是靠步行或人力自行車出行;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國汽車產業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汽車也成為當今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
而現在買車的意義也開始變了,許多人開始通過買好車,來顯示自己的身份,同時買車的方式也發生了變化,如果買車沒有足夠的錢,那麼可以選擇貸款的方式來買一輛分期買車,無形中降低了買車的門檻,刺激了買車的需求。如今貸款買車,往往要收取一些「怪事」費用,其中金融服務費最為常見,那麼這種費用究竟應該收取多少呢?業主知道答案後說:太難了。
究竟什麼是金融服務費用
實際上金融服務費用也可稱為「雜費」,因為所涵蓋的范圍太廣,而且費用的種類也比較繁雜,主要包括購車手續費、服務費等,這些都屬於非法收費;有些商家還規定,如果車主不按時繳納雜費,就不能領取車輛。這一霸王條款很常見,數額高達數萬,少則數千,很多消費者因為已經辦理了貸款手續,如果不付錢的話經銷商就不給辦理抵押,於是車主只好放棄用貸款的方法買車,就因為這樣,在這種情況下,車主可以說是騎虎難下,無奈之下只好乖乖交費。
實際上許多經銷商之所以制定這樣的收費規定,主要是因為現在競爭壓力太大,汽車品牌太多,而且盈利空間太小,所以現在4S店都開始從其他渠道獲取利潤。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Ⅳ 貸款手續費和金融服務費一回事嗎
您好,一般來說,正規金融機構,不會在發放貸款前以信息服務費、包裝費、合同金專、保證金、保險費、手屬續費等理由收取費用。需要資金的人群在選擇貸款渠道或機構時應謹慎選擇,盡量到正規機構的官方平台或實體店面中進行咨詢和業務辦理,遇到下款前收費均應警惕,謹防陷阱。
而所謂的「貸款手續費」或「金融服務費」,一般都是額外收費的不同名目,在考慮貸款費用時,借款人應考慮綜合成本、綜合費率。
Ⅳ 貸款購車有金融服務費么
貸款購車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不合理。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2年出台的《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收取費用。」
(5)金融服務費只有貸款才有嗎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項規定和業務流程,按照國家利率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貸款定價,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參考資料: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
Ⅵ 金融服務費是什麼
法律規定和行業規范中並沒有對「金融服務費」的明確定義,其通常是發放貸款者變相收取高額利息的手段,即在通過宣傳低息吸引客戶的同時為了獲得高收益,在利息之外收取的費用。
買車辦貸款、租房辦貸款、整容辦貸款、上學辦貸款……五花八門的貸款充斥於我們的生活中,由此產生的金融服務費,算得上銷售行業按揭貸款的「潛規則」、變相收取高額利息的手段。
在司法實踐中,金融服務費實質上被看作是一種貸款。消費者要注意的是主體資質問題。依照《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關於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未經有關機關依法批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可以看出,對於未獲得經營許可資質進行金融放貸的,法律是予以否定性評價的。
(6)金融服務費只有貸款才有嗎擴展閱讀:
對於金融服務費,司法實踐中通常會參照民間借貸的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貸款加上金融服務費合計超過了法律規定受保護的利率,對於超過部分,法律通常不會予以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0條的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
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如果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中既約定利息,又約定了信息服務費,
那麼,該信息服務費不具有合理性,屬於變相提高民間借貸利率的行為。因此,利息與信息服務費合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不能獲得支持,已經給付的超出部分應視為償還借款本金。
Ⅶ 貸款購車金融服務費怎麼算
貸款購車收取的「金融服務費」不合理。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年出台的《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三條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的中間業務和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收取費用。」
(7)金融服務費只有貸款才有嗎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遵守信貸管理各項規定和業務流程,按照國家利率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貸款定價,並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以貸轉存。銀行信貸業務要堅持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得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二)不得存貸掛鉤。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業務和存款業務應嚴格分離,不得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三)不得以貸收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四)不得浮利分費。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遵循利費分離原則,嚴格區分收息和收費業務,不得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嚴禁變相提高利率。
(五)不得借貸搭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在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時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
(六)不得一浮到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應充分反映資金成本、風險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籠統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七)不得轉嫁成本。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承擔貸款業務及其他服務中產生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不得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參考資料: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