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金融服務「三農」主力軍是農業銀行。
黨的十八大以來,農業銀行充分發揮國有大行的金融主力軍作用,在「三農」、實體經濟、脫貧攻堅、小微企業、國家重大戰略和國計民生重點領域等多個方面積極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大力推進自身改革攻堅,取得了顯著成效。
「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基本標志。作為一家以服務「三農」為使命和最大社會責任的國有控股大型上市銀行,農業銀行始終堅守面向「三農」總體定位,堅持高舉服務「三農」、做強縣域旗幟不動搖,用情、用力、用心做好「三農」金融服務。
(1)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擴展閱讀
農業銀行大力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把握「大三農」「新三農」「特色三農」的發展趨勢和特徵,不斷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鄉村旅遊等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推動農業農村新產業、新主體、新業態加快發展,助力「三農」轉方式、調結構、增收入。
農業銀行創新「政府增信+銀政共管」、特色產業帶動、光伏扶貧帶動、龍頭企業帶動等金融扶貧模式,扎實做好產業金融扶貧、精準到戶金融扶貧和定點扶貧工作,確保每年對扶貧開發重點縣新增貸款不低於700億元,新增精準扶貧貸款高於400億元,帶動100萬以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增收。
⑵ 農村金融體系的創新點是什麼時候
合作性金融是主力軍
解決「三農」貸款難、貸款貴,不能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找辦法
從根本上說,農村金融服務乏力的症結,不是農業生產和農民群眾如何適應現代金融體系,而是現代金融體系如何適應農業農村實際的問題。
要從根本上破解「三農」貸款難、貸款貴的瓶頸制約,僅從商業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探尋,難以找到有效辦法。必須進一步明確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農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和相互聯系。要在強化商業性金融支農責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力度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合作性金融的主力軍作用。破解當前農村金融服務供給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要從建立符合農業農村特點的金融機構、產品設計、完善監管體制等方面著手。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對各類涉農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增加涉農企業直接融資比例、擴大保險覆蓋范圍和增加保險品種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也進一步細化了建立符合農村金融機構實際的金融監管體制、完善貨幣政策等改革和創新舉措。
防範金融風險
鼓勵地方建立風險補償基金,為農村合作金融發展裝上「安全閥」
全面深化農村改革,要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創新農村金融體系同樣需要讓政府和市場「兩只手」協同推進。農村金融體系頂層設計,既要按照金融市場規律辦事,重視風險防控,審慎監管,確保金融機構財務可持續,同時也必須在機構設立、產品設計、組織體系、信貸管理、監管體制等方面准確把握農業生產實際和農民金融需求的特徵,使金融服務供給和農民需求有效對接。
新型農村合作金融適應農業生產實際,深受農民群眾歡迎。為加快農村合作金融發展,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專門提出了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要求,明確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豐富農村地區金融機構類型。
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在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推動社區性農村資金互助組織發展。
⑶ 如何促進農村金融改革
新農村建設中如何推進農村金融改革
梁繼先 濮陽職業技術學院
[摘 要] 在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迫切需要加大對新農村建設的資金投入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本文首先分析農村金融的需求和供給現狀及存在問題,然後提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合理化建議。[關鍵詞] 新農村建設 金融 農村金融 金融改革
金融頻道申請認證!財富值雙倍檢索優先專屬展現同行交流
383《商場現代化》2007年10月(下旬刊)總第519期
同時,逐漸遠離了農村中小客戶。盡管目前農業銀行在大多數地區還設有縣級機構,但由於貸款權的上收,很多分支機構都是「只存不貸」,成為農村資金外流的渠道,這樣不僅沒有為農村經濟提供支持,反而加大了農村資金的供需矛盾。作為已經進行商業化改革的農業銀行,自身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性質使得其無論如何改革,都必須考慮贏利目標的實現,不可能再承擔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政策性職能,因此農業銀行日益退出農村金融市場是一種理性的選擇,農業銀行對農村經濟的支持作用日漸減弱。(3)農村信用社經營實力有限,難以獨立擔當支持「三農」的重任。由於農發行政策性金融功能的缺位,農業銀行等商業性農村金融機構出於商業化經營的目標紛紛退出,客觀上形成了農村信用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近年來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鋪開,並已經取得了一定成效,諸如資本充足率、不良資產率都較前些年有很大改善,但是長期困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發展的體制、機制、風險等問題並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其經營實力還相當有限。隨著大部分的農村信用社法人從鄉一級向縣一級提升,農村資金外流的現象很可能愈演愈烈。並且對於實行「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和自擔風險」的農村信用社來說,支持新農村建設要能夠為其帶來贏利,而如果是以虧損為代價的,必然缺乏內在動力。加上農村信用社目前的壟類單調,無法滿足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對金融服務多樣化、多層次的需求,廣大農民的金融福利水平很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發展的成果。
2.非正規金融沒有得到規范化管理
民間信貸是農村融通資金的傳統方式,長期以來由於正規金融服務不能滿足農村發展和農產的需求,民間金融包括高利貸行為得到快速發展的空間,但是由於沒有國家法律保護和監管約束,各種形式的非正規金融組織長期處於游離狀態,造成民間借貸良莠不齊,缺乏規范,矛盾四起,增加了農民債務負擔和農村金融風險。最近多項調查顯示,除了部分私人間借貸外,農戶和中小企業從非正規金融獲得服務的成本一般都很高,相當一部分的農戶和中小企業因支付不起過高的利息而被排除在非正規金融市場之外。
三、農村金融改革的幾點建議
1.豐富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功能
主要應當解決好農發行的功能定位問題,不能僅限於糧棉油收購,應將其業務范圍適當擴大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字型大小龍頭企業、科技示範和轉化項目等領域,擴大支農范圍。同時應發揮好國家開發銀行的作用,加大對農村道路、飲水、電力、燃氣以及農田水利等大中型基礎設施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通過財政投入和國家政策性金融投入的持續增加,拉動城市商業性資金對農村的投入。
2.鼓勵商業銀行重回農村市場,引導城市資金迴流農村目前農村信用社的經營狀況有了根本性好轉,農村信用社持有的央行票據開始兌付,農村信用社資金緊張的問題有望得到根本性緩解。在這種情況下,應當引導商業銀行重新進入農村地區開展業務,增加對農村互助組織、農村小企業的信貸供給。當然,引導商業銀行重回農村市場,目前應主要引導商業銀行信貸業務進入農村,暫時不宜允許其在農村設立分支機構,這樣,通過商業銀行在農村開拓信貸市場,既可以達到城市資金迴流農村的目的,同時也可以避免農村資金外流。
3.將農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真正的民間金融。
農村信用社的發展問題,不單是一個金融問題,而是事關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大局的重要問題。必須堅持農村信用社支持和服務「三農」的制度特徵,並通過相應的制度約束,保證其功能實現。這些制度特徵和約束至少應當包括:(1)是立足於農村社區的金融組織;(2)這個組織的功能是聚集農村、農民和農戶的資金,並通過金融手段在「三農」發展中進行配置;(3)這個組織應當使農民貸款盡可能地方便,並有內在動力自覺並不可選擇地在「三農」中尋求資金出路;(4)這是個能夠自動進化的、開放的和動態的制度安排,隨著各地「三農」需求的變化而調整自己的組織結構和功能方向;(5)這個組織體系應當具備自我風險控制能力,並受相應必須的監管約束。通過一系列改革措施,力爭將農村信用社改造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組織,基本解決農戶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難的問題。
4.合理引導民間資金
(1)加快民間借貸立法,使民間借貸行為有法可依,規范發展;(2)加強民間借貸行為的引導,盡可能抵消民間借貸的消極影響。要送金融知識下鄉,積極宣傳信貸政策,使廣大群眾熟悉借貸的相關政策法規及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主動規避風險;(3)銀行機構與民間借貸「聯姻」。通過開辦委託貸款、個人理財等中間業務,為民間資金開辟更為廣闊的投資渠道,讓民間資金更好地為農村經濟建設服務。
5.加大金融創新力度,提高金融服務質量。金融機構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切實掌握農戶的資金需求狀況,簡化貸款手續,按照農業生產周期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努力滿足農民生產、生活資金需要,要進一步發揮金融部門信息廣的優勢,為農民增收出謀劃策,提供科技信息服務,當好農民的金融顧問,切實提高農村金融服務重量。
6.建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防範基本的金融風險。
農村存款保險制度不僅是保障農產存款和實現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也是開放民營銀行的前提條件。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基本目的:一是保護小儲戶,防止擠兌現象;二是為處置出現嚴重問題、破產或瀕於破產的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從我國當前情況看,建立我國農村民間金融機構存款保險制度的最基本目的,在於以此加強我國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管能力和對瀕臨破產的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為了降低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脆弱性,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保護公眾信心。突出監管功能和加強對包括出現嚴重問題的農村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將是我國農村存款保險機構的運作特點。
參考文獻:
[1]董曉林 洪慧娟: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中國農業出版社,2006年
[2]董曉林:新農村建設與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和完善.經濟問題,2006年第12期
[3]劉振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濟南金融,2006年第4期
[4]韓 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金融市場改革.在第二屆中國金融改革高層論壇上的發言,2006年
[5]解洪文: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切入點」.金融時報,2007
⑷ 我國金融服務「三農」的主力軍是下列哪一類金融機構是不是農村信用社
是農村信來用社。
農村信用合作源社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是目前由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其宗旨是「農民在資金上互幫互助」即農民組成信用合作社,社員用錢可以貸款。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信用社的建立與自然經濟、小商品經濟發展直接相關。
(4)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合作社雖然定義上是社員入股組成,從來都不是農民自願組成的,而是官方一手操辦的。最初的信用社,大部分出資來自國家,農民的出資只佔很少部分。
50多年來信用社的體制經歷了無數次的改革,但「官辦」是一以貫之的。2004年,央行和地方政府曾拿出大量資金給農村信用社的虧空買單。所以說信用社的所有人就是政府。
我國「三農」主要是指農業、農村和農民,它是一個從居住地域、從事行業和主體身份三位一體的問題。
⑸ 為支持三農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三農」工作關系國計民生,歷來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加快農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於加強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提供了新機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農」金融服務仍然是我國金融服務中比較薄弱。
⑹ 如何完善財政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政策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⑺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
「三農」工作關系國計民生,歷來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加快農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於加強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提供了新機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農」金融服務仍然是我國金融服務中比較薄弱的地帶,「三農」金融發展中仍存在不少兩難問題。筆者認為,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問題,努力把「三農」金融服務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首先,要處理好商業化經營與社會責任的關系,這是困擾「三農」金融服務的根本問題。筆者認為,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應該堅守兩個底線:一個是黨和國家要求的社會責任底線。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控股的金融機構開展「三農」金融服務,是履行國有資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單純地追求利潤最大化,風險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上。另一個是商業化經營要求的保本底線。實踐證明,不計成本、不講風險地服務「三農」,會挫傷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也會削弱金融機構的長期服務能力。
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過程中,應當將這兩個底線有機地統一起來。一是堅持以發展帶動服務「三農」能力提升。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商業化服務「三農」的新路子,寓服務於發展之中。二是努力尋求商業化經營和踐行社會責任的結合點與平衡點。在對外服務上,金融機構要積極運用商業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強的「三農」發展事業;在考評機制設計上,金融機構在考核基層機構點均、人均業務量和效益時,可探索加入對服務「三農」社會責任相關指標的考量,引導金融機構積極主動地服務「三農」。三是樹立和增強「雪中送炭」的責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邊窮地區,雖然經營成本較高,但當地群眾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和願望仍然較強,金融機構應堅持在這些地區設立多種服務網點,以發揚和體現社會責任感和擔當精神。
其次,要處理好關於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三農」客戶具有受自然條件影響大、區域差異顯著、信息不對稱等特徵,難以與一些金融機構過於集約化的經營體制相適應,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妥善處理好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以進一步貼近市場、貼近「三農」,提高「三農」金融服務的效率。
一是釐清各級機構的職能分工。金融機構要深入基層、員工和客戶,理清哪些事項需要總部統籌管理,哪些需要放權到分支機構,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各級機構的經營管理許可權。二是積極穩妥地推動適度簡政放權。金融機構可以採取「試點-評估-優化-推廣」的方式,做到既放權於基層,縮短管理和決策鏈條,又「放而不亂」、風險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導。在具體經營事項交由分支機構負責的同時,金融機構總部也要切實加強管理、督導,形成服務「三農」的整體合力。
第三,要處理好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的關系。能不能科學而藝術地把握好業務發展和風險管理的平衡點,是決定「三農」金融服務成敗的關鍵,最能考驗出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要堅守「三農」業務發展的風險底線。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的過程中,必須始終綳緊風險控制這根弦,堅持底線思維,任何時候都要將不良貸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圍內。二是適度提高對「三農」業務的風險容忍度。金融機構應通過優化調整經濟增加值、內部轉移定價等管理考核指標,打消基層機構服務「三農」的顧慮。監管部門也應堅持差別監管,適當放寬「三農」業務不良貸款等考核指標的監管標准。三是切實加強「三農」業務專業化風險管控能力。這是應對「三農」金融業務風險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處理好資源投入和效益產出的關系。現階段,農村金融資源投入大、經營成本高、效益產出低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對「三農」和縣域市場增加資源投入的積極性。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機構要以戰略眼光來審視和衡量「三農」金融業務。金融機構要從近景、中景、遠景等不同角度進行對比分析,發掘「三農」業務的戰略價值和長期效益,做好資源投入的總體規劃。另一方面,要積極營造有利於增加農村金融資源投入的外部環境。各級政府應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各類財稅、保險、貨幣和監管政策支持,強化正向激勵。
此外,在發展創新型「三農」金融業務方面,一是要推動服務模式創新。重點是要強化城鄉聯動、行司聯動、境內外聯動,提供信貸、發債、票據、租賃、理財、保險等跨領域金融服務,構建新型綜合化農村金融服務新模式。二是要推動產品創新。近年來,「三農」金融產品創新聚焦在破除農村抵押擔保瓶頸上。農業銀行在這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權抵押貸款,近三年來累計投放林權抵押貸款172億元。2014年,農行又率先在同業中推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三是要推動技術創新。當前要著力把互聯網金融的理念、技術和產品運用到「三農」金融服務中。
⑻ 中國農業銀行的特色服務是什麼
農業銀行服務三農的戰略思考 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了農業銀行「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改革原則,並要求農業銀行發揮農村金融的骨乾和支柱作用。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涉及國有商業銀行和農村金融兩個領域,將會對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解決好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條件下如何服務「三農」問題,是農行成功改革的關鍵。 中央確定農業銀行面向「三農」的市場定位,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解決好「三農」問題,是黨和國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黨中央國務院從國有商業 銀行改革、農村金融體系改革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局出發,要求農業銀行強化面向「三農」的市場定位和責任,為農行確立獨具特色的市場定位戰略指明了方向,這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也是符合農行實際的。 一是有利於新農村建設戰略的順利實施。當前,農村金融仍是整個金融體系的薄弱環節,與新農村建設的要求還不相適應。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少,產品和服務單一,農村資金外流嚴重,「三農」貸款難問題突出,「三農」金融服務不足的矛盾亟待解決。作為惟一一家在全國所有縣域都有分支機構的大型商業銀行,農行擁有全國最多的物理網點,最大的從業人員隊伍,覆蓋面最廣的電子化網路,最廣泛的客戶群體,功能全面的業務產品體系和先進的科技支持系統,在服務縣域經濟方面具有資金、網路和專業等方面的獨特優勢。農業銀行堅持面向「三農」,為廣大縣域客戶提供優質金融服務,成為縣域先進金融產品的推廣者和農村金融層次提升的引導者,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金融服務的需求 二是有利於優化國家金融戰略布局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從國家金融戰略布局來看,除農行外,其他大型商業銀行逐步退出了相當部分縣域市場,主要為大城市、大客戶和大項目服務;合作金融機構單個經營規模較小、市場較分散,系統服務能力相對較弱;政策性銀行受服務功能限制,只能在特定領域開展業務。而農行擁有1萬多個大中城市網點、1.4萬多個縣域網點和多家海外分支機構,建成了國內最大的金融服務網路,在國家金融戰略布局中發揮著連接城鄉金融橋梁和紐帶的重要作用。同時,農行能提供對公、對私、銀行卡和電子銀行四大系列230多種產品,代理 證券、保險、基金、黃金等其他金融產品和服務,並不斷推出綜合化、集成化、精細化和套餐化的新型金融產品。在「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新階段,農業銀行面向「三農」,以縣域為基礎,發揮農村金融的骨乾和支柱作用,城鄉聯動,農工商綜合經營,既可以促進城鄉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又有助於建立適應「三農」特點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銀行業同質化競爭的問題。 三是有利於發揮農行自身優勢,實現可持續發展。長期以來,農行以服務「三農」 為己任,形成了獨特的市場布局和鮮明的經營特色。2006年年底縣域貸款和城市行管理的涉農貸款共計1.7萬億元,佔全部貸款的55%;農行60%的網點、51%的員工和42% 的存款也都分布在縣域。在 國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步伐加快的大背景下,新農村建設實際上已全面涵蓋各種經濟成分和越來越多的產業,農村金融需求正在呈現出綜合化、多樣性的特徵,客戶價值鏈不斷延長,農行在縣域的有效發展空間也在日益拓寬。著眼於充分發揮在縣域的固有優勢,著眼於未來潛在的市場,農行都應繼續鞏固縣域商業金融主渠道地位,夯實業務發展基礎,增強核心競爭力,在積極服務新農村建設中實現可持續發展。 正確認識服務新農村建設中的機遇和挑戰,探索建立縣域業務新型經營模式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深入,農業銀行發展縣域業務已進入一個重要的戰略機遇期。以區域化布局、標准化管理、專業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為特徵的現代農業加快發展,農業的素質、效益和競爭力不斷提高。縣域經濟發展空間廣闊,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大,第二、第三產業日益繁榮,特色資源開發成為新亮點,中小企業異軍突起並出現集群化發展趨勢。農村居民收入穩步增長,農民投資和消費能力日益增強,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現代農業和縣域經濟的發展,必然產生對金融服務的旺盛需求,預計到 2020年新農村建設需要投入資金15萬億~20萬億元。縣域商業金融的潛力很大,農業銀行大有可為。 但是, 們也清醒地認識到,目前農業仍是弱質產業,農村金融業務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風險依然高於城市業務。農行要解決好服務「三農」與商業運作之間的矛盾,必須做到「三個統一」: 首先,要將服務「三農」與提升農行市場價值統一起來,重點支持縣域有效金融需求。新時期農業銀行面向「三農」,不是要走專業銀行時代大包大攬的老路,而是要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按照風險管理和分類指導原則優選重點產業、行業和客戶,提供本外幣結合、境內外聯動的資產負債和中間業務一攬子金融服務,在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和促進農民增收的同時,努力實現自身的良性發展和價值最大化,真正處理好提高自身效益與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 其次,要將服務「三農」與提高農行核心競爭力統一起來,著力打造差異化競爭優勢。農業銀行要實施差異化競爭策略,集中力量發展有堅實基礎、有競爭能力、有市場需求的縣域業務,推動城鄉聯動發展,打造獨具特色的服務品牌,建設最大的服務「三農」的銀行,最大的中小企業銀行,最大的個人銀行和最大的網路銀行。近年來,農行很多規模大、效益好的分行在逐步確立縣域市場主導地位的基礎上,穩步拓展其他高端業務市場,形成了多元化市場相互促進、有機聯結和協調發展的格局,為全行探索出了一條成功的發展道路,實踐證明,這是現階段符合農行實際的發展戰略。 第三,要將服務「三農」與推動組織、機制和流程創新統一起來,積極探索建立因地制宜、靈活高效、有機銜接的城鄉雙層經營體系。農行要用創新的思路推動縣域業務有效發展,重點創新業務發展模式、風險管理機制、業務管理流程和產品服務體系。適應 國二元經濟結構特點,改革控制與決策機制,構建有別於城市行、適應縣域經濟特點的縣域機構管理模式,著力打造高效率、有特色、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三農」服務平台。藉助信息技術系統,加強和改進縣域農行的基礎管理、資本管理、風險定價管理與合規管理,建立金融服務「三農」的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合理安排資源配置傾斜政策,加大對縣支行的投入力度。發揮城市業務在資金、管理、產品、信息等方面對縣域業務的輻射和帶動作用,著力加強縣支行服務能力建設。 堅持商業運作,找准服務新農村建設的著力點 農業銀行是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設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新時期,必須按照商業運作原則,合理確定農業銀行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的職能分工和服務重點,積極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高質量、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們將其概括為「四個服務、四個促進」: 一是服務現代農業建設,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重點扶持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發展前景好的龍頭企業發展,推動千家萬戶的農戶小生產與國際國內大市場對接。積極介入特色農業和特色資源開發領域,培育農村經濟新的增長點。加大對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的信貸投入,暢通城鄉商品雙向流動渠道。配合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為農產品(18.88,-0.20,-1.05%)貿易和境外農業資源綜合開發提供全球化金融服務。 二是服務城鄉一體化,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大力扶持勞動密集型、創新型、特色型縣域中小企業和小企業集群發展,培育縣域經濟支柱產業。抓住城鄉產業依存度和相融度提高的機遇,制定實施對城市周邊的工業園區和大型企業上下游產業鏈的整體服務方案,促進城鄉產業融合。為農村城鎮化中的水電路氣暖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科教文衛、通信傳媒等公共事業項目提供專業化金融服務。利用覆蓋全國所有縣域的骨幹金融服務網路,為其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和中央政府調控農村經濟提供網路平台。 三是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在東部發達地區,積極為企業擴大再生產和拓展市場提供創新服務,推動產業梯次轉移和資本流動。在中西部地區,加大對重點縣支行的指導和扶持力度,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著力培植一批能夠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支柱企業。在西藏、青海、新疆兵團和其他經濟金融欠發達地區,履行好公共金融服務職能,促進公共金融服務均等化。 四是服務農民生產生活,促進農民增收。以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基地內配套農戶為重點,穩步增加農戶貸款規模,發展農村消費信貸業務,幫助農民發展生產和提升消費結構。積極參加政策性貸款招標,努力提高扶貧信貸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貧困農戶脫貧致富。依託電子化服務網路和特色銀行卡產品,為進城務工農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代發工資和匯兌服務。大力推廣電子銀行、銀行卡、保險、基金以及個人 理財等金融新產品,為相當一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提供更高層次的金融服務。發展對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的批發性融資業務,增強其發放農戶貸款的資金實力。 不可否認的是,在金融資源匱乏的貧困地區,農業銀行如何在面向「三農」的同時實現自身價值目標,這是備受社會關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在不同層面存在一些爭議,國內也沒有成功經驗可資借鑒。但是, 們認為,農業銀行有國家的信用基礎,有縣域商業金融主渠道的優勢,有長期服務「三農」的品牌和信譽,已經具備了在這些地區開拓縣域市場的堅實經營基礎。同時,對於貧困地區低於市場平均收益率的業務,也確實需要國家給予財政、貨幣和法規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目前,農業銀行正在全面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財務重組的各項基礎工作和公司治理建設,抓緊構建現代商業銀行運行機制,積極穩妥地推動股份制改革進程。只要農村金融的扶持政策到位,農業銀行未來同樣可以在服務「三農」中創造有吸引力的經營業績和股東回報,維護上市公司的整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