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能投資新三板嗎
可以投資的。不過門檻比較高。
個人投資者
專業背景:具有兩年以上證專券投資經驗,或屬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 、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機構投資者
法人機構: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合夥企業: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金融產品/機構: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由金融機構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
⑵ 散戶如何買新三板股票
需要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後才可以交易。
自然人投資者開通新三板交易許可權的要求如下:
1、一類投資者(可交易基礎層、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2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2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2、二類投資者(可交易創新層及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5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5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3、三類投資者(僅可交易精選層股票):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100萬元以上(不含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且前30個交易日中有5個交易日(含)以上日終資產不低於100萬。
(2)具有《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任職經歷。
註:自然人投資者投資/工作/任職經歷要求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
(2)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3)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屬於《證券法》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 發行與交易)
2019年12月27日之前已開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的投資者,無需做任何操作,默認具備「一類投資者」許可權。
⑶ 新三板准入投資者有哪些規定條件
新三板投資者的准入條件介紹如下所示:
對於自然人投資者,在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得低於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另外,自然人投資者還需要有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具體為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
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以上投資經驗、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滿足任何一種即可。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3)新三板金融投資類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⑷ 新三板對投資者有什麼要求
(一)機構投資者
下列機構投資者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1. 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 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二)自然人投資者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1. 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 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間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投資者買賣股票,應當以實名方式開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與主辦券商簽訂證券買賣委託代理協議,並簽署相關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如何參與新三板交易?
1、選擇一家從事全國中小股份轉讓系統經紀業務的主辦券商;
2、提供滿足新三板投資要求的證明材料,和主辦券商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
投資參與新三板交易有什麼風險?
由於新三板的業務規則與上市公司交易規則有著很大的區別,所以協會特別發布了名為《報價轉讓特別風除揭示書》的操作性文件,通過這些文件來解釋新三板包括的風險。代辦股份轉讓除了具有資本市場的基本風險之外,投資者還應該注意以下的幾種風險:
1、運營風險
新三板掛牌一般都會集中於高新技術企業,技術更新較快,市場反應靈敏,對單一技術和核心技術人才具有較高的依賴度,這就導致了其較大的變動性。此外,一般來說新三板企業的規模都不會很大,而且其主營業務收人、營業利潤、每股凈收益等財務上的指標都要遠遠低於上市公司,所以它的抗市場和行業風險的能力會比較弱。
2、信息風險
一般來說掛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標准低於上市公司,導致了投資者對於掛牌公司的了解有限。所以投資者不能憑此做好決定,而是應該從各方面平台來了解該公司的運營情況,以打破「信息不對稱」的局面。
3、信用風險
雖然股份報價轉讓過程有主辦券商的督導和協會的監管,但是還是不能避免中止交易的風險,影響投資者的預期收益。還有一點需要投資者注意的是轉讓並不實行擔保交收,所以有可能因為交易對手的原因而造成無法完成。
4、流動性風險
目前新三板的投資主體數量較少,投資額也相對較小,掛牌公司需要一定時間來消化。另外,由於股份報價轉讓需要買賣雙方自協議,存在一定的議價時間,股份的交易在短時間內無法完成。
⑸ 新三板怎麼交易。
交易規則
1、轉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休市。
2、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
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3、股價變動單位
股票轉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轉讓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4、有效報價區間
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20%以內;當日無成交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
不在有效價格區間范圍內的申報不參與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價格區間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拓展資料:
什麼是新三板
新三板即新三板市場,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的俗稱。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
2012年8月,證監會宣布,經國務院批准,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轉讓試點,除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外,新增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天津濱海高新區。
2013年1月1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正式在北京金融街金陽大廈掛牌。2013年的最後一天,新三板市場擴容,面向全國受理企業掛牌申請。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由主板、創業板、場外櫃台交易網路和產權市場在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⑹ 買新三板股票散戶能買嗎
原始股,來其實是企業自還在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企業如果在新三板上市後進行定增,定價會是市盈率的35~55倍,投資者不僅能夠通過在新三板的投資賺錢,如果新三板轉板, 利潤則更為豐厚。購買了新三板股權,就相當於是原始股東,哪怕公司沒上市,也是有分紅可以拿的,新三板的原始股每年有8%股息+分紅,虧肯定是不好虧的。而且投資新三板,買的都是優先股,即使公司倒閉了,也可以全身而退。不會像股票,套牢,割肉各種虧損!如果企業已經開始准備上新三板,它的原始股一般不會再對外進行發售,只會針對內部高管、核心員工等 發售,另外會對風投、私募或者特定對象來融資。既然個人投資者很難買到新三板企業的原始股,更多地要依託專業的機構,就要選擇從事這方面業務時間長、業務量多的機構,這樣才更有保障。
⑺ 新三板認購
注意: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 (試行 )》
第三條 下列機專構投資屬者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一)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二)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第四條 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由金融機構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認可的
2
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第五條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
(一)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二)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間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⑻ 新三板公司有哪幾家有大額委託理財、委託貸款等大額金融資產
新三板掛牌推薦存
6
問題中證協廈門嚴訓
61
券商「保代」強調
3
事項
核心提示:
從目前進度看,
2012
年新三板新增掛牌企業有望達到
100
家,
掛牌總量突破
200
家問題不大。
新三板擴容放量前夜,監管機構工作悄然「升級」
。
3
月
23
日,代辦系統
2012
年第一次工作會議在廈門召開。會上,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
證協)首次就新三板推薦掛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向
61
傢具有推薦掛牌資格的主辦券商進
行通報,並重點培訓盡職調查、內核、信息披露三方面注意事項。
會上,國信證券、中信建投、山西證券(
002500.SZ
)
、南京證券
4
家券商發言,分別匯報了
監管層關注的推薦掛牌業務不同問題。
「以前什麼企業能上什麼企業不能上,
多處於摸索過程,
這次會議後,
企業上新三板的明確
參考依據得以確立。
」一位與會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中證協組織類似於主板保薦人培訓的工
作會議,無疑是新三板擴容改革臨近的又一重要信號。
中證協明確掛牌要點
中證協數據顯示,
2011
年收到
35
家公司的申請掛牌備案文件,
18
家主辦券商參與推薦掛
牌工作。
據業內人士透露,從目前進度看,
2012
年新三板新增掛牌企業有望達到
100
家,掛牌總量
突破
200
家問題不大。
而掛牌企業放量的前提,則是以掛牌企業質量做保證。
上述廈門會議上,中證協相關負責人指出,目前,
推薦掛牌工作中存在
6
方面問題,掛牌工
作的嚴謹性有待提高。
本報記者了解到,
6
方面內容主要包括,盡職調查工作不充分、內核工作不充分、工作底稿
不符合要求、對信息披露把關不嚴、備案文件質量有待提高、落實反饋意見效率有待提高。
會上,中證協相關負責人詳細介紹了盡職調查注意事項。
與創業板持續盈利能力問題為企業上市頭號殺手的情況不同,新三板盡職調查事項中,被
監管層首先點名的是關聯交易問題。
據中證協人士介紹,
關聯方確認和關聯交易確認有諸多常見遺漏。
其舉例介紹,
某公司首次
報送的備案文件中,
沒有對外籍人士、
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關聯公司及離岸注冊的關聯方進
行調查和信息披露。
其次是收入問題。中證協人士指出,避免簡單取得資料,羅列、堆砌抽查的憑證、賬簿、合
同等附件,
應關注對資料之間關系進行分析、
驗證和判斷,
關注收入的准確性以及注冊會計
師的審計調整。
此外,協會人士重點介紹了無形資產的問題。
關注點在於,
無形資產權屬是否清晰,
研發支出資本化是否符合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
無形
資產定價是否合理、
是否為公司核心技術、
是否與主業相關、
是否形成產品及特定盈利模式。
本報記者此前了解到,兩家新三板公司均曾因無形資產出資不實轉板遇挫,業內人士指出,
這是輕資產、高科技企業的通病。
此外,中證協還就股權轉讓、獨立性等問題做通報。值得一提的是,
與主板不同,其強調持
續經營能力而非持續盈利能力,體現出新三板與
A
股企業定位及標準的不同。
四券商回應
是次會議上,
4
家券商作為代表,分別就推薦掛牌工作應該注意的不同問題匯報交流。
在關聯方和關聯方交易的確認問題方面,
山西證券董哲援引上市公司領域的諸多法律法規定
義,在避免遺漏關聯方的問題上,採用的原則是全面、謹慎界定關聯方、實質重於形式,亦
與主板原則趨同。
此外,
董哲介紹了如何對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的調查程序,
並表示中介機構發現關聯交易非關
聯化事項後要做出性質上的判斷,這也是主板上市保薦機構需要履行的職責。
中信建投就公司歷史沿革調查做了專題研究,主要針對出資不實的問題。
中信建投投資銀行總監、保薦代表人李旭東介紹了企業出資不實的
11
種情形、核查方法以
及解決辦法。
業內人士表示,
出資不實對於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影響不大,
但是登陸主板的實質性障礙之一,
新三板掛牌階段解決出資不實問題,是企業轉板成功的前提。
國信證券則就財務信息真實性核查進行了探討。
在非實質性審核的備案制市場,
財務造假的
問題尤其值得關注。
「財務造假行為處於持續性狀態、造假領域具有集中性。
」國信證券代辦股份業務部人士介
紹,財務信息失真的原因主要在於利益驅使和信息不對稱。
其詳細介紹了兩種核查方法——現場訪談、勘察及分析式復核。
現場訪談方面,上述人士介紹了具體的訪談技巧,
「兩人一組訪談、旁敲側擊」等策略,頗
具刑偵味道。
而分析式復核方面,
則更多強調專業技巧。國信證券人士分別從收入核查、
成本核查、
費用
核查三個方面做了詳細分析。
此外,
南京證券場外市場部人士就如何有效控制推薦掛牌項目質量和風險,
對監管層關注的
問題進行全面回應,詳細介紹自身的業務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