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
六類分別是: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是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
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
(1)類金融機構發展擴展閱讀:
非銀行金融機構整改建議:
完善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制度安排,規範金融市場秩序。盡管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已有近30年的歷史,但很長時間內缺乏一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信託公司出現風險控制弱化、資本金不足、違規經營及虧損嚴重等問題;財務公司出現行政干預過多、貸款集中度過高等問題。
這些都導致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緩慢甚至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因而,要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安排,推動金融機構創新,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健康有序發展。當前,可以考慮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機構為信貸機構,加快步伐構築中小企業融資平台。
2. 金融機構發展趨勢
當今我國的金來融機構正在向自國際接軌,一是開始了個人私人銀行的試行,也就是向高端客戶的靠攏,具體的有工行推出了財富卡的先例,要有一定條件的客戶才可以擁有,這就要求客戶即要有一定的財富做為基礎,還要有一些相應的大膽的接受素質。二下一步存款准備金率也會進一步提高,更好的滿足客戶的需求,還金融機構自我安全大膽發展的一個先決條件,當然提高的比例會在政府所可控的范圍之內。三隨著金融機構成員的不斷增加,競爭也在進一步加大,這就要求,各家金融機構不僅在硬體,產品等等需要優化,最重要的是軟體,也就是服務,更是重中之重,這不僅要提高服務效率,也要做好服務質量,因此各家銀行都不斷的對員工進培訓,進行禮儀,業務知識等方面的優化,讓客戶得到更優質,快捷的服務,以對銀行做出更加的肯定,四,隨著趨勢的方展,金融機構也會向其他企業一樣,優勝劣汏的,攏斷行業的優勢也會隨人著國人的素質的提高,意識的加強,市場經濟的趨勢所改變。總而言之,今後的金融機構會越來越人性化,會以客戶為衣食父母,沒有客戶它就沒有立足之地,在同業中就難以生存,適者生存,而且社會責任也會越來越大。不斷的更新才能適應發展。
3.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歷程
我國明朝末年出現了類似銀行的錢庄和票號。鴉片戰爭後,一些外商銀行紛紛進入我國開展金融業務,並憑借其特權攫取了巨額的利潤。我國境內第一家銀行是1845年英國人設立的麗如銀行, 1897年中國通商銀行作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家銀行開始營業。
20世紀30年代,統治舊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建立了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簡稱「四行二局一庫」)為主體,包括省、市、縣銀行及官商合辦銀行在內的金融體系。此外還有一批民族資本家興辦的私營銀行及錢庄,其中約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規模不大且投機性強,在經濟運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隨著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莊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並開始發行人民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遷入北平。新中國成立前後,根據1948年4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對官僚資本銀行進行了接管,並分不同情況進行停業清理或改組為專業銀行;將官商合辦的4家銀行改組為公私合營銀行;對私營銀行則進行整頓和改造;還取消了在華外商銀行的一切特權,並禁止外國貨幣在國內流通。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大一統」的銀行體系,即銀行不劃分專業系統,各個銀行都作為中國人民銀行內部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使中國人民 銀行成為既辦理存款、貸款和匯兌業務的商業銀行,又擔負著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中央銀行。「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左」的思想指導下,銀行的獨立性日漸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將中國人民銀行並入財政部,成為財政部所屬的二級機構,使其基本上淪為政府的「大錢庫」和「出納員」。不少領導人不懂銀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銀行當作一個辦理收收付付的『大錢庫',需要錢的時候才想到銀行,有的甚至把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混同起來,靠行政手段辦事,做了許多違反經濟規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結束,我國的銀行體系也開始恢復和重建。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全面糾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使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我國的銀行業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走上了改革開放的道路。從1977年至今,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體系重建階段(1977—1986年) 盡管在197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恢復了其獨立的部級單位的地位,但其所擔負的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的雙重職能並未改變。從1979年初開始,在改革開放方針的指引下,相繼恢復了主管農村金融業務的中國農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了主管外貿信貸和外匯業務的中國銀行,從財政部中分設出了主管長期投資和貸款業務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負責接受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及其他資金轉貸給國內企業的中國投資銀行。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發文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商銀行,接辦中國人民銀行原有的信貸和儲蓄等商業銀行業務。至此我國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以四大國家專業銀行為骨幹所組成的銀行體系。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了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我國銀行體系迅速擴張。1985年人民銀行出台了專業銀行業務可以適當交叉和「銀行可以選擇企業、企業可以選擇銀行」的政策措施,鼓勵四家專業銀行之間開展適度競爭,從而打破了銀行資金「統收統支」的「供給制」,四家專業銀行還開始將其觸角伸向農村,為當時正在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提供貸款。
擴大發展階段(1987—1996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1986年12月,鄧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邁大一些。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國銀行業在改革中不斷擴大發展。
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提出國家專業銀行要進行企業化改革,實行商業化經營,但由於這些專業銀行既從事政策性信貸業務,又從事商業性信貸業務,既難以辦成真正的商業銀 行,又不利於進行金融宏觀調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銀行,實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分離」之後,在1994年內相繼成立了專門辦理政策性信貸業務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從而為國家專業銀行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轉變創造了有利的條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性質、地位及與其他金融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並為商業銀行自主經營、提高資產質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有機構153 069個、職工168.68萬人。
與此同時,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之下,其他類型的銀行也迅速發展。在交通銀行於1986年7月重組成以公有制為主的股份制全國性綜合銀行之後,相繼成立了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 行、深圳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民生銀行等12家股份制銀 行。到1996年底,這13家股份制銀行共有機構3 748個、職工8.55萬人。
1986年1月,在國務院主持下,郵電部與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以投資所有者和業務監管者的身份,聯合發布了《關於開辦郵政儲蓄的協議》,決定在北京、天津等12個城市試辦郵政儲蓄業務。1986年底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將郵政儲蓄業務法定為郵政企業的業務之一,從而使郵政儲蓄遍布全國,形成了一個「准銀行」系統。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在16個城市進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試點。同年2月,中國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城市商業銀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銀行開業。
深化改革階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堅階段(2003年至今)
4. 金融業的發展歷史
現代金融業是從11世紀之後慢慢發展起來的,起源是從一個叫「聖殿騎士團」的機構開始的。
中世紀時,歐洲基督教的地盤被伊斯蘭教佔領了。到了11世紀,教皇進行十字軍東征,很快就解放了基督教的聖地耶路撒冷,然後把它開放給歐洲各地的朝聖者來朝拜。聖殿騎士團就是為了保護這些朝聖者而建立的。
但是很快地,這些騎士團的人就發現了:保護朝聖者可以作為一門生意來做。因為朝聖的路途很遙遠,朝聖者帶很多財物不安全,需要一個異地託管財物的體系。但是,歐洲當時小國林立,壁壘重重,不可能由哪一個國家建立這樣一個跨國的異地財務託管體系,只有像聖殿騎士團這樣遍布歐洲的武裝軍事力量才能幹這件事。
所以聖殿騎士團發現開展這樣的業務既方便,也特別賺錢:朝聖者可以在歐洲存錢,然後在耶路撒冷取用,跨國異地的匯兌就變得特別流行。很快地,這種業務就超出了保護朝聖者的范疇,在整個歐洲擴展開來。
在財務託管、貨幣匯兌的基礎上,騎士團發現原來金融業務才是最賺錢的業務,所以他們就拓展了業務:替英國國王保管他的王冠,替英國國王徵收稅費,替英國和法國經營皇室的債務、債券,還替各國的貴族進行信託理財。
擁有了資金實力以後,當各國國王交戰需要用錢的時候,騎士團就會給他們貸款。所以聖殿騎士團的勢力就越來越大,到14世紀,這些匯款、存貸、理財、支付等標準的信用中介業務已經隨著聖殿騎士團的拓展在整個歐洲流行起來,不單單是國王貴族,很多的普通百姓也開始在聖殿騎士團這里做儲蓄理財業務。
所以說,歐洲在14世紀的時候,整個社會已經有比較強的金融意識,而聖殿騎士團所扮演的正是「銀行」的角色,而且扮演了一個歐洲金融啟蒙者的角色。
14世紀之後,隨著英國、西班牙、法國幾個大國的興起,騎士團慢慢衰落下去。它衰落以後,歐洲還是有一個社會結構上的真空地帶,接著,其他的信用機構就發展起來,取代了它的地位。
一開始,義大利北部的銀行業興起,在地中海地區取代了聖殿騎士團的作用,為各國貴族和平民提供金融服務。到16世紀,西歐小國荷蘭的股票證券票據市場也開始崛起,成為歐洲的票據結算中心。17、18世紀之後,英國、法國的銀行業也慢慢開始發展,尤其是倫敦的債券交易所很快成為歐洲乃至全球的債券交易中心。
這一系列的金融業務,都延續了聖殿騎士團的金融遺產,在這個基礎上,歐洲就逐漸形成了以「銀行為中心」的、「分權制衡」下的信用體系,我把它稱為歐洲的「銀行貨幣信用體系」。這個體系,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歐美金融市場的雛形。
5. 關於銀行類金融機構發展情況調查報告應該從哪幾個方面下手
下列哪種來交易,銀行業金融機構自可以不報告(d)。
a.證券經營機構指令銀行劃出與證券交易、清算無關的資金,與其實際經營情況不符
b.證券經營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拆借外匯資金
c.保險機構通過銀行頻繁大量對同一家投保人發生賠付或者辦理退保
d.自然人實盤外匯買賣交易過程中不同外幣幣種間的轉換
6. 討論銀行類金融機構與非銀行類機構的業務區別
金融機構主要有三大部分:銀行、證券和保險,當然另外還有一些,如財內務公司等。從理論角容度看,銀行與其它非銀行金融機構最大的區別:非銀行金融機構創造信用能力大大低於銀行。從業務角度看,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於不以吸收存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而是以某種方式吸收資金,並以某種方式運用資金並從中獲利。包括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費信用機構、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他們在整個金融機構體系中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發展狀況是衡量一國金融機構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
7. 我國金融機構的演變和發展
20世紀70、80年代,隨著非銀行金融業務如證券、保險、信託及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發展,國際上,實施分業經營的商業銀行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其作為貸款人的重要性日漸下降。從資產業務方面看,資本市場、投資銀行、租賃公司及外國銀行紛紛搶走了商業銀行的大批客戶和業務。從負債業務方面看,居紛紛把積蓄投向公債、股票和投資基金以圖更有利的回報。投資基金、保險公司、貨幣基金、股票市場和養老基金都成為銀行負債業務強有力的競爭對手。隨著這些金融機構的迅猛發展,銀行資金來源急劇減少,隨之而來的是銀行利差的急劇下降。為了生存,商業銀行不得不尋找途徑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在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兩大業務領域與投資銀行開展競爭,規范和劃分金融分業的籬笆逐漸的被拆除了。(謝平等《分業經營、混業經營及其監管問題研究》)
1 1979年,中信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1980年代,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相繼組建,並採取固定分工的方式劃定了經營范圍,使資金在系統內自上而下分配。這四家銀行分別面向農村、外匯、基本建設和城市工商提供金融服務。
1984年,組織金融體制改革研究小組專門研究綜合經營的問題,基本上形成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贊同德國模式 ,百貨公司式的經營;另一種是以日本為代表的嚴格的分業經營管理模式。中國還是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開始階段,德國模式在宏觀管理上有難度,所以還是決定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但後來決定以交行作為試驗田,單獨搞綜合經營試點。
1987年4月1日,作為股份制、綜合類、現代商業銀行的試驗田,交通銀行重新組建。它可以經營本外幣業務,從事短期和長期貸款業務,也可以經營保險、證券、信託、投資、房地產等各種非銀行金融業務,成為新中國第一家綜合經營試點銀行。交通銀行的重組,打破了資金的城鄉分割、工商分割、國內與國外分割。
2 1986年建行成立中國投資咨詢公司;1987年成立中國人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1989年,建行與其他境內外機構成立了當時國內最大的租賃公司——友聯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3 1987年11月開始,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開辦保險業務。1991年4月26日,交通銀行將保險部獨立出來成立了全資附屬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交通銀行行長戴相龍任公司董事長,並為太保擬定了著名的廣告詞——「太平洋保險保太平」。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為繼中國人保險公司之後的第二家全國性、綜合性保險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險公司由交行全額投資改制為由交行控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保險企業。
4 1988年9月,交通銀行在其證券部的基礎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00萬元,是新中國最早的證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1994年1月,海通改制為全國性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億元,為交行控股子公司,交行總部及各分支行一律不再經營證券業務。1994年9月27日,「海通證券有限公司」正式設立,董文標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5 1993年11月,交通銀行明確地勾勒出了一個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模式,「堅持綜合經營和分業管理,逐步形成兩大業務體系,即以交通銀行本體經營的傳統商業銀行業務體系和以交通銀行附屬、控股子公司為主體的非銀行金融業務體系。」
6 1995年,建行與摩根斯坦利合資成立了國內第一家中外合資的真正的投資銀行——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7 1992年下半年開始,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嚴重,風險集中涌現,金融秩序混亂。1993年12月25日,發布了《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在人、財、物方面要與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1995年,《中華人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人銀行法》和《保險法》也相繼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金融體制分業經營的格局確立。
8 1996年中國銀行在倫敦注冊了一家投資銀行,後來遷到香港。1998年,在香港成立了中銀國際,這是第一家中資的投資銀行,前身是始建於1979年的中國建設財務(香港)有限公司。隨後,中銀國際和內地五家大型企業合資組建了中銀國際證券公司,又投資了中國第一支產業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
9 1999年8月28日,交通銀行與上海市正式簽定轉讓協議,太平洋保險公司、海通證券公司正式與交通銀行「脫鉤」,劃歸上海市領導,交通銀行在兩家公司的全部出資額及相關權益也同時轉讓。
10 2002年3月,建行成為國內首家獲得人銀行批准開展財務顧問業務的商業銀行。2003,為了推動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建行設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部。
8.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