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公司 > 金融服務的主體

金融服務的主體

發布時間:2020-12-28 03:05:58

A. 為什麼說商業銀行是金融市場上最核心的主體

我國城商行歷經20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商業銀行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銀行體系中最具活力的機構之一。在過去的數年間,城商行打破了銀行業的壟斷經營,化解了地方金融風險,完善了現代商業銀行體系,對地方經濟和我國銀行改革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促進作用。近年來,城商行在宏觀經濟增速趨緩、息差收窄、金融脫媒等背景下,從極速擴張轉變為穩定、可持續發展狀態,2018年我國有5家城商行進行IPO。未來我國的城商行將立足當地經濟突出特色經營。

掛牌銀行數量趨於穩定

根據銀保監會數據,2010-2018年,我國城商行數量逐漸下降,已經趨於穩定。截至2018年末,我國共有134家城商行。



未來城商行將立足當地經濟突出特色經營

我國城商行需通過把握自身規模小、經營靈活的特點,學習美國社區銀行的經驗,充分發揮其地域優勢和人緣優勢,立足當地,根據當地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開展特色化經營之路,避免與大型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追逐競爭的局面。

城商行需要充分利用政策紅利、地緣優勢和人緣優勢,較為合理地細分市場,擴張金融服務的廣度。在城商行金融服務覆蓋的客戶群體方面,城商行應該將中小企業和城鎮居民納入主要服務對象的范疇,明晰並樹立自己獨特的市場形象。此外,城商行金融服務廣度和深度的提升應與地方經濟特點緊密結合,突出地方特色。城商行應堅持專注當地,緊密結合當地經濟發展特點,加強與當地優勢產業合作,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開展特色業務,加快發展戰略重點轉型,形成獨具特色的銀行品牌效應,形成城商行的核心競爭力。

以上數據來源及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城市商業銀行市場前瞻與發展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同時前瞻產業研究院還提供產業大數據、產業規劃、產業申報、產業園區規劃、產業招商引資等解決方案。

B. 金融機構體系中的主體是什麼

在西方國家,商業銀行是金融機構體系中的主體,它是依法接受活期存內款,並主要容為工商企業和其他客戶提供貸款及從事短期投資的金融中介。

商業銀行通過辦理轉賬結算實現國民經濟中的絕大部分貨幣周轉,同時能以派生存款的形式創造貨幣和收縮貨幣,它始終在金融體系中處於舉足輕重的地位。

C. 一國金融機構體系的主體是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 專門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統一管理金融活動並代表政府內協調對外金融關系的金容融管理機構。在現代金融體系中,中央銀行處於核心地位,是一國最重要的金融管理當局。
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是商業銀行。中國大陸的金融機構體系以銀行業為主體,目前銀行業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兩個體系,一是商業銀行體系,一是政策性銀行體系

D. 商業銀行的主體業務

商業銀行的主題業務為貸款業務,這是商業銀行營利的主要來源。內 商業銀行需秉持4個貸款原則(真容實性、謹慎性、安全性、效益性),來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另外,商業銀行的業務還有:存款業務(基礎業務)、結算業務。
商業銀行是指經營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並以利潤為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機構。

E. 金融市場有哪些主體,他們有什麼目的

金融市場主來體又叫金自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
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
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
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
金融市場客體是指金融市場的交易對象和交易的標的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金融工具。具體指貨幣頭寸、票據、債券、股票、外匯

F. 金融市場的主體是指

資金的需求者和供應者。
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通過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廣而言之,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比較完善的金融市場定義是:金融市場是交易金融資產並確定金融資產價格的一種機制 。
和其他市場相比,金融市場具有自己獨特的特徵:
第一,金融市場是以資金為交易對象的市場。
第二,金融市場交易之間不是單純的買賣關系,更主要的是借貸關系,體現了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
第三,金融市場可以是有形市場,也可以是無形市場。

G. 金融市場的主體主要指

1、金融市場主體是指包括金融企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等)、非金融企業(工商企業等)、政府財政及個人或家庭在內的金融市場資金或金融工具的供應者與需求者。

2、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

4、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

一般包括企業、政府、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和家庭五個部門。

(7)金融服務的主體擴展閱讀

金融交易主體的分類

金融市場參加者是金融交易的主體,包括居民、企事業單位、政府、金融機構和中央銀行五類。

1、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供應方,即通過參加銀行儲蓄存款,購買債券股票等,將消費剩餘資金提供給資金的需求方;居民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也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

在金融市場中獲得購房消費貸款、教育消費貸款會提高居民的短期消費能力和最佳消費效果。從居民在金融市場中的作用上看,居民仍然是資金凈剩餘的金融交易主體。

2、企事業單位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首先體現為資金的需求方,企業為了彌補其資金不足,除了從銀行借款之外,還通過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籌集資金。與此同時,企事業單位的閑置資金又成為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應源。

3、政府作為金融市場的參加者主要體現在執行財政的職能,這種財政職能使政府具有資金需求者和資金提供者的雙重身份。當財政收支出現赤字時,政府往往通過在金融市場上發行長短期國家債券的方式籌集資金;

與此同時,財政作為公共部門和特定領域的資金提供者,其資金的投放雖然不經過金融市場,但卻可以改變金融市場的供求關系。

4、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的專業參加昔,在金融市場上,金融機構向資金需求方提供資金,同時又廣泛吸收存款,並發行有價證券進行籌資。

5、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是金融市場資金的最終提供者,同時又是金融市場的直接管理者。中央銀行代表政府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出台適當的政策措施,以指導,規范、監督金融市場的運行

H. 借貸的主體有哪些,金融機構能為民間借貸主

一、民間借貸的主體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法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第十一條規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釋的定義擴展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該規定限定民間借貸主體中的一方必須是自然人,將民間借貸限於「公民之間的借貸糾紛,公民與法人之間的借貸糾紛以及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同時,法釋第一條與第十一條可作整體理解,第十一條對第一條規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民間借貸法律關系的效力作了原則上的肯定,這是對2013年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會議精神的吸收及固化,即「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理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無效」,同時與國務院授權、由央行及銀監會起草的《放貸人條例》中關於部分認定有效的思路趨於一致。

二、金融機構能為民間借貸主體嗎

法釋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中曾明確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法釋重申了這一規定。自央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出台後,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此後央行取消貸款利率的下限,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空間已全面放開,因此對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亦不涉及對借貸利率是否超出四倍上限的審查。

I. 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是什麼

中國金融機構體系結構圖 ┌ 中央銀行 — — ─ ─ 中國人民銀行 ∣┌ 國家開發銀行 ├ 政策性銀行 ─ ─ ─ ─├ 中國進出口銀行 ∣└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銀∣ — —∣ ┌ 中國工商銀行 行∣├ 中國農業銀行 ├ 國有商業銀行 ─ ─ ─ ├ 中國銀行 ∣└ 中國建設銀行 ∣ ∣┌ 交通銀行 └ 其它商業銀行 ─ ─ ─ ├ 中信實業銀行 ├ 中國光大銀行 ├ 華夏銀行 ├ 中國民生銀行 ┌ 農村合作銀行 ├ 廣東發展銀行 非├ 保險公司 ├ 深圳發展銀行 銀├ 信託投資公司 ├ 招商銀行 行├ 證券公司 ├ 興業銀行 金─ ─├ 融資租賃公司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融├ 城市信用社 ├ 恆豐銀行 機├ 農村信用社 ├ 浙商銀行 構├ 投資基金 ├ 城市商業銀行 ├ 郵政儲蓄 └ 農村商業銀行 ├ 其它公司 ∣┌ 中國華融(接管工行) └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 ─ ├ 中國長城(接管農行) (接管四大國有商行不良資產) │ 中國東方(接管中行) └ 中國信達(接管建行) 監┌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管─ ─ ─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機├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構└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

J. 金融服務主體與客體 分別是指什麼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
那麼按照主體和客體關系的定義——主體是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的承擔者;客體是主體實踐活動和認識活動指向的對象——可以得知:
金融服務的主體是金融服務的提供者(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參與者,客體是金融活動的對象,金融工具。

閱讀全文

與金融服務的主體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天高科國際貿易 瀏覽:896
都勻經濟開發區2018 瀏覽:391
輝縣農村信用社招聘 瀏覽:187
鶴壁市靈山文化產業園 瀏覽:753
國際金融和國際金融研究 瀏覽:91
烏魯木齊有農村信用社 瀏覽:897
重慶農村商業銀行ipo保薦機構 瀏覽: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葯材種植產業發展規劃 瀏覽:748
博瑞盛和苑經濟適用房 瀏覽:708
即墨箱包貿易公司 瀏覽:720
江蘇市人均gdp排名2015 瀏覽:279
市場用經濟學一覽 瀏覽: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瀏覽:59
中國金融證券有限公司怎麼樣 瀏覽:814
國內金融機構的現狀 瀏覽:255
西方經濟學自考論述題 瀏覽:772
汽車行業產業鏈發展史 瀏覽:488
創新文化產業發展理念 瀏覽:822
國際貿易開題報告英文參考文獻 瀏覽:757
如何理解管理經濟學 瀏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