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綠色債券的概念定義以及有什麼作用和意義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1)綠色金融對金融機構的好處擴展閱讀:
新中國金融債券得到長足發展,種類也日益增多,重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❷ 綠色金融債券是什麼意思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綠色金融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金融債券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發行的債券。金融債券期限一般為3到5 年,其利率略高於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金融債券由於其發行者為金融機構,因此資信等級相對較高,多為信用債券
(2)綠色金融對金融機構的好處擴展閱讀:
新中國金融債券得到長足發展,種類也日益增多,重要有以下幾類:
(1)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一種有價證券。
(2)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商業銀行的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在商業銀行的其他負債之後,先於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
(3)保險公司次級債券;
(4)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債券;
(5)混合資本債券。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金融債券
網路-債券
❸ 綠色金融的存在問題
我國綠色金融存在諸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綠色金融發展還缺乏良好的政策和市場環境
我國環保政策、法律體系還不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也還處於醞釀和探索階段地方保護主義、政策執行不力等現象在環保領域還比較普遍,環保信息也還不透明。2008年來,國家環保總局進行的四次環評執法,靠的全是直接叫停大項目、區域限批、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長期效果十分有限。雖然,我國已將節能減排指標納入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但在具體領域、具體項目、具體企業,環保政策的實施還不是非常順利。我國對環保違規信息還缺乏完善的發布機制。金融機構不僅缺乏環保專業知識,也面臨信息獲取的高成本問題。現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企業基本信用報告》所能提供的「環保信息」涉及的企業范圍還很窄。金融機構對大多數不屬於國家監控范圍的企業、項目的環保違規情況,只能通過實地調查或媒體報道獲得,有的甚至難以獲得,信息極不對稱。
二、綠色金融的發展還缺乏內外部激勵和監督
我國金融機構股東、投資者、員工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意識還不強。金融機構內部在公司治理方面還沒有建立起與綠色金融配套的制度,也缺乏符合綠色。
金融發展需要的約束激勵機制。這樣,金融機構內部的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意識還很容易被繁重的經營考核壓力和誘人的經濟效益沖淡。從外部來看,政府部門還沒有建立起對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激勵機制,我國企業和個人「綠色消費」意願還不夠強烈,對金融機構的監督不足。
三、金融主管部門綠色金融發展戰略安排和政策配套比較欠缺
現金融主管部門的綠色金融政策目標也還主要停留在限制對「兩高一資」企業的信貸投放和促進節能減排短期目標的實現上,對綠色金融缺乏完整的戰略安排和政策配套。金融主管部門還沒有全面承擔起綠色金融理念的傳播、引導職責。在國際合作領域,金融主管部門也未見有積極動作。金融機構缺乏對國際綠色金融發展最新趨勢、環境風險評估技術和環境風險管理經驗的了解、學習渠道。
四、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戰略准備工作進展還比較緩慢
綠色金融還沒有完全提升到我國金融機構的戰略層面,戰略准備工作還沒有全面展開。部分已經進入實踐探索階段的金融機構,其綠色金融發展實際上也大多還停留於某些具體經營層面,還沒有制定專門的綠色金融戰略目標和發展規劃。我國金融機構也還沒有有效展開組織保障、企業文化(包括信貸文化)、人才、政策的戰略准備工作。我國金融機構在如何將環境因素嵌入業務決策流程、如何開發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如何進行環境風險評估和管理等諸多方面還需要不斷學習。
❹ 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的第一章
加快金融業改革開放 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金融業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我國金融業將抓住機遇,順應國內外金融形勢變化的新趨勢,繼續推動金融改革、開放和發展,全面構建組織多元、服務高效、監管審慎、風險可控的金融體系,不斷增強金融市場功能,更好地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服務。 「十一五」時期金融改革和發展的主要成就「十一五」時期,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金融業成功經受了國際金融危機的嚴峻考驗,整體實力和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金融調控和監管不斷加強,金融市場快速發展,金融改革和開放深入推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金融機構綜合實力顯著提升。
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快速增長,抗風險能力大幅提升。
2010年末,銀行、證券、保險業金融機構總資產達到 101.36 萬億元,較 2005 年末累計增長 158%.其中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達到 94.26 萬億元,比 2005 年末增長 152%,平均資本充足率為 12.2%,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達到 217.7%,整體實力顯著增強。證券業機構總資產達 2.05 萬億元,比 2005 年末增長,抗風險能力明顯提升。保險業機構總資產達到 5.05 萬億元,比 2005 年末增長 230%,機構體系不斷完善。
(二)金融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不斷加強。
針對不同時期經濟金融運行情況,貨幣政策適時適度調整,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進行宏觀調控,貨幣政策的預見性、針對性和靈活性不斷提高。金融監管進一步強化。銀行業監管能力不斷提升,證券期貨業基礎監管制度趨於完善,保險業現代監管框架基本形成。金融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進一步加強。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不斷完善,金融穩定動態評估機制逐步健全,金融安全網建設穩步推進,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和保險保障基金設立,積極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
(三)金融市場功能顯著增強。
債券市場迅速發展,2010 年債券發行量(含中央銀行票據)達 9.7 萬億元,比 2005 年增長 120.5%.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相繼推出。貨幣、外匯、黃金市場快速發展,體制機制不斷健全,金融創新步伐加快。股票市場不斷壯大,2010 年末,滬深股市上市公司達 2063 家,總市值 26.54 萬億元,分別較 2005 年末增長 50%和 719%.主板市場進一步鞏固,中小板市場得到加強,創業板市場平穩推出,場外市場逐步發展。期貨市場穩步發展,上市了 13 個大宗商品期貨品種,商品期貨成交量躍居全球第一位,股指期貨順利推出。保險市場快速發展,年保費收入達到 1.45 萬億元,比 2005 年增長 170%.
(四)金融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
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全面完成並成功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斷完善。政策性銀行改革取得重要進展。中小商業銀行改革持續深化。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型穩步推進。
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有序推進,金融支持「三農」力度不斷加強。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順利完成,股票發行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證券機構綜合治理全面完成並轉入常規。現代保險企業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了原保險、再保險、保險中介、保險資產管理協調發展的現代保險組織體系。
利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初步建立起以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為代表的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市場化定價機製作用增強。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不斷深化,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進一步完善。
(五)金融對外開放與合作進一步深化。
金融業全面履行對外開放承諾,對外資金融機構實行國民待遇,積極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中資金融機構通過設立海外分支機構、並購等方式,穩妥布局境外市場。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加快轉變,跨境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加快實施,進口核銷制度改革深化,強制結售匯制度取消,境內市場主體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可自主保留。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繼續推進,合格境內、外機構投資者制度穩步實施,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開始試點,雙邊本幣互換穩步推進。金融對外交往合作繼續深化,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標准和准則制定與修改,推動國際金融監管改革,中國金融業的國際地位和話語權不斷提升。
(六)金融法制和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
金融法律制度和執法體系逐步完善。金融產品和服務日益多元化。支付體系建設不斷加強。徵信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穩步推進。貨幣發行體制進一步完善。經理國庫水平不斷提高。金融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反洗錢監管不斷深化。金融會計制度和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不斷完善。金融統計數據集中系統建成。金融人才建設成效顯著。 「十二五」時期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十二五」時期,在加快發展方式轉變過程中,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將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國際金融危機之後全球經濟金融格局也將繼續深度調整。「十二五」時期,我國金融業仍將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加快金融改革發展正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從國際看,金融危機改變了世界經濟金融格局,新興市場國家特別是中國成功應對了金融危機沖擊,在國際經濟、金融事務中將發揮更大作用。危機促使全球金融監管規則不斷改進,加強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已成為國際社會共識,對資本、流動性、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影子銀行」的監管將得到加強,這為我國借鑒國際標准、推進金融改革提供了新動力。從國內看,「十一五」時期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為下一步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國民收入穩步增加,經濟結構轉型加快,既為金融發展提供了堅實基礎,也加大了對多樣化金融服務的需求,我國多元化金融機構體系和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將進一步完善。
加快金融改革發展也面臨諸多挑戰。從國際看,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金融發展模式均面臨轉型壓力,貨幣、金融政策的國際協調難度增大。我國金融發展的外部環境更趨復雜,在國際金融標准制定、國際金融治理等全球金融問題上將承擔更多責任。從國內看,對外開放不斷擴大,需要建立和完善能夠有效調節大國開放經濟的金融政策框架。生產要素成本上升,「人口紅利」開始減少甚至消失,人口老齡化將逐步顯現,金融發展的經濟基礎出現新變化。金融宏觀調控面臨更復雜的挑戰,在經濟結構和國際收支失衡背景下,外匯凈流入增加較多導致貨幣被動投放的機制和壓力仍然存在。金融支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調整的任務十分艱巨,對中小企業和「三農」等金融服務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金融業粗放經營方式尚未根本轉變,國有控股金融機構公司治理需進一步完善,整體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有待增強。各種潛在風險因素不容忽視。
面對難得的發展機遇和諸多復雜的挑戰,我們必須主動適應環境變化,准確把握金融業發展趨勢,有效化解風險,更加奮發有為地開創金融發展和改革的新局面。 主要目標--金融總量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全面發展金融服務業,「十二五」時期,金融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 5%左右,社會融資規模保持適度增長。
--金融結構調整取得明顯進展。到「十二五」期末,非金融企業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比重提高至 15%以上。銀行、證券、保險等主要金融行業的行業結構和組織體系更為合理。
--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增強。
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明顯進展。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穩步擴大。在信息監測及時有效、風險可控的基礎上,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逐步實現。銀行、證券、保險業市場化水平顯著提升,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機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金融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大型金融機構現代企業制度逐步完善,創新發展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明顯提升。證券期貨機構規范發展,保險機構創新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
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力進一步增強。
--金融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堅決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以錢炒錢,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支持科技創新和經濟結構調整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對「三農」、小型微型企業等領域的貸款增速超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基本完善,功能進一步發揮,保險覆蓋面和服務領域明顯拓寬。
--金融風險總體可控。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資本質量和水平保持較高標准,不良貸款率繼續保持較低水平,風險管理能力持續提升。證券業風險防範機制進一步完善,期貨市場風險預警和監測機制不斷健全。保險業資本實力和償付能力明顯增強。外匯和國際收支風險防範能力顯著提高。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預警體系、評估體系和處置機制進一步健全,存款保險制度等金融安全網制度基本建立。 政策著力點--著力完善金融宏觀調控。優化貨幣政策目標體系,更加突出和重視保持物價總水平基本穩定的目標。構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完善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豐富金融宏觀調控工具和手段。
--著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通過健全金融機構體系和市場體系、增強金融服務能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支持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加強對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促進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發展。
支持綠色發展,加快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推動節能減排。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促進低碳金融發展。
--著力促進國際收支趨向基本平衡。發揮利率、匯率和外匯管理等金融政策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實施擴大內需戰略,重點支持擴大國內消費需求,促進形成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局面。支持轉變外貿增長方式,逐步改變貿易不平衡狀況。完善資本流出入均衡管理,便利企業和個人境外投資。
--著力深化金融關鍵領域的改革。逐步解決阻礙金融發展的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充分發揮市場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
--著力促進金融創新。以市場為導向,以提高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為根本目的,鼓勵和加強金融組織、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通過調整監管者功能定位、發展機構投資者和建設多層次金融市場,促進金融創新。動態把握金融創新的界限,把防範風險貫穿金融創新全過程。
--著力發揮金融市場的投融資功能。優化投融資結構,實現社會資本資源的優化配置。豐富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金融投資工具,推動發展金融衍生產品市場,疏通投資渠道,提高金融投資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著力提升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能力,不斷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建立和完善銀行體系與資本市場之間的「防火牆」,防止風險跨業傳染。規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行為,避免因過度發展造成「大而不能倒」問題。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深化監管合作,完善監管協調機制,抑制監管套利行為,持續改進監管工具和方法,進一步提升監管有效性,接受公眾監督。
--著力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保護廣大存款人、投資人、被保險人等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過宣傳教育和信息披露,增進公眾對現代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了解,識別相應風險,嚴肅查處金融機構損害存款人、投資人、被保險人等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❺ 金融環保這個行業主要是做什麼的
環境經濟政策與珠三角地區可持續發展——綠色中國第十四屆論壇」發出的加大力度推行環境經濟政策的強烈信號,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各界打破利益局限、積極配合並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變為現實。
眾所周知,環境經濟政策作為一種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和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的政策手段,涉及到社會生產和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讓這樣的政策能夠真正在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中產生效應,僅靠一兩個部門的努力,是遠遠不夠的。
以綠色信貸為例,作為一項重要的環境經濟政策,它不僅是環保部門藉此從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源頭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也是商業銀行生存和發展的重要選擇。推進綠色信貸發展,金融機構責無旁貸。
首先,開展綠色信貸是金融機構適應時代要求的社會責任。由於金融機構沒有生產行為,通常直接產生的環境影響很小,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很少被人提及。但實際上,投資和貿易行為都會產生環境和社會風險,金融機構對環境的影響能夠在其客戶的生產和實踐中得到延伸和體現。顯而易見,金融機構給予高污染、高能耗的企業貸款,支持其開展生產和經營活動,就會增加污染物的產生;而對清潔生產企業予以支持,就在很大程度上減少了污染物的產生。因此,雖然金融機構只對經濟、社會和自然環境產生非直接影響,但如果銀行能夠對這種影響進行積極管理,則能更有效地支持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其次,開展綠色信貸業務也是商業銀行發展的大好商機。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碳融資、生物多樣性、清潔生產、可持續供應鏈融資等項目已在全球范圍內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對此進行信貸、融資,也是金融機構應該和必須把握的重要發展機遇。「赤道原則」是管理項目融資信貸中環境與社會問題的一套自發性指導原則。簽署承諾的機構所提供融資的項目將以對社會負責任的方式進行,並體現良好的環境管理操作實踐。日本的瑞穗實業銀行業務排名從2003年日本的第18名上升到2006年的第3名,就完全得益於其從2003年10月開始採納了《赤道原則》,並積極地開展了相應的融資信貸項目。
開展綠色信貸,還可以使金融機構規避更多風險。這種風險一方面來自於貸款企業,如企業因污染而被處罰,失去生產能力,或造成生產項目成本增加等,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信貸違約風險。同樣,擔保物也可能因企業污染而使其價值下降,如土地被污染等。實際上,金融機構也可能因此在聲譽方面遭遇更大的風險。
在國外就有過類似的事件發生。由於忽視環境因素而進行了不當的貸款和投資,一些國際金融機構曾遭到過公眾和一些環保團體的質疑和抨擊。美國花旗銀行因支持導致亞馬遜流域森林被砍伐的項目而遭到環保組織抗議,環保組織在一隻巨大的氣球上寫著:「銀行變富了,卻讓地球來埋單。」世界銀行集團國際金融公司也曾因智利水壩融資項目沒有考慮社會和環境因素,被媒體廣為報道和指責。
綠色信貸在我國剛剛起步,還面臨著認識、基礎和信息等多重因素的制約。雖然一些金融機構已經開展了綠色信貸,但還有相當一部分金融機構還沒有啟動,甚至處於觀望狀態。
為此,作為金融機構,必須在綠色信貸工作中進一步增強主動性,積極擔負起社會責任。必須清楚地認識到,開展綠色信貸僅僅依靠環保或金融機構自己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只有互相配合、共同推進,創新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相關體制機制並暢通信息溝通和交流渠道,積極主動與環保部門溝通,解決機制和技術上存在的難題,才能真正促進綠色信貸快速發展,才能達到環境經濟政策調節企業環境行為的目的。
在加深認識和理解的同時,金融機構還應該積極學習國際經驗,抓緊制訂符合自身系統特點的程序和規則。截至2007年11月末,全球已有56家金融機構採納了《赤道原則》,這些銀行都具有成功的環境項目審定和管理經驗。我國的金融機構應該盡早學習借鑒成功經驗,抓住我國當前節能減排的大好時機,開展綠色融資、信貸項目,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
為了提高對綠色信貸工作的認識和理解,更好地開展綠色信貸,金融機構還應加強員工培訓,提升員工素質。培訓內容不僅要包括綠色信貸的意義、實施步驟、國際上先進經驗和成功案例,還要包括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內容。只有讓員工充分理解其重要意義,才能在工作真正重視起來,才能更好地達到期望的目標。
綠色信貸的良好發展,金融機構的作用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