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金融的行為有哪些
放款或者協助放款,拉儲蓄或者不協助拉儲蓄,本質上是這樣,宏觀就是國家的經濟杠桿
2. 行為金融理論的行為金融分析師(CBFA)
行為金融分析師(CERTIFIED BEHAVIORAL FINANCE ANALYST)簡稱:CBFA,運用金融學、經濟學、管理學、心理學和社會學以及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遵循心理學和社會學等各學科的原則、技術與方法,為投資者和客戶在金融投資理財方面提供咨詢服務的專業分析人員。 從國外金融領域的投資實踐來看,行為金融投資策略已經占據了主導投資理念一席之地並大行其道。在美國證券市場上,已經出現了數家以行為金融投資理念為指導的資產管理公司。在西方發達國家,專門研究行為金融的從業人員也日漸增加,很多分析師、交易員、機構投資都非常注重研究市場中的行為心理變化。
而在我國,行為金融方面的研究才剛剛起步,大部分投資者都是從技術面和基本面分析的比較多,對投資心理行為方面的研究不足。事實上,中國的金融市場才剛剛開始,基金管理行業也才慢慢興起,各大證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中小機構等,對投資行為方面的專業人才需求很大。據國內外多家權威機構預測:我國在今後的發展中至少需要30萬名行為金融分析專業人員。行為金融分析師將成為我國新世紀最具發展潛力,就業最為穩定,收入最豐厚的熱門行業,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 全新視角的研究模式:從微觀個體行為以及產生這種行為的心理等動因來解釋、研究和預測金融市場的發展,分析金融市場主體在市場行為中的偏差和反常,為投資者進行理性教育和理性誘導,從而能夠更好地規避風險和進行投資決策。
多元化的學習方式:遠程視頻學習、在線學習、自學和面授相結合的立體教學模式,適應在職學習的要求;此外,還通過學習群互動來開闊視野,體驗學術氛圍,實現學業、事業的雙豐收。
實用的課程組合:實用、系統,前沿、全面的金融投資市場的實戰智慧,精選的課程、實戰的方法及本土化的教學案例,具代表性和實用性,讓學員在有限的時間內獲得最大的收益。
針對性強:課程設置專注於將國際最先進的行為金融投資思想與中國投資市場相結合,致力於深入剖析金融投資市場種種行為現象背後的社會心理因素,理論聯系實際,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幫助投資者提升金融投資實戰水平。
稀缺性:在金融投資市場中,投資的行為現象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投資行為心理的知識亟需填補;而市面上,金融投資類的培訓一般都是純技術性或理論性的,對投資行為心理方面的專業培訓還是一片空白,因此可以預見,行為金融分析師這個行業的發展前景將非常廣闊。
全球前瞻視野:從國外金融領域的投資實踐來看,行為金融投資策略已經占據了主導投資理念的一席之地並大行其道。如在美國證券市場上,已經出現了數家以行為金融投資理念為指導的資產管理公司。在西方其他發達國家,專門研究行為金融的從業人員也日漸增加,很多分析師、交易員、機構投資都非常注重研究市場中的行為心理變化。本課程設置高度涵蓋了世界最前沿的行為金融學知識,使學員在短時間內收效顯著。
豐富的人脈資源:學員大都來自各類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和公司投資理財機構,大專院校學生以及廣大的社會金融投資者。學員與老師之間、同學之間有充分的時間進行互動、交流。來自各行業的個人投資者及金融行業高管人員通過學習所建立起來的同學、師生情誼是學員的長久資源和寶貴財富。
近百萬字的精美系統教材:本教材由淺入深,結合中外行為金融學大量各家各派、歷史經典和當代社會的實際狀況,深入探討了金融市場中的各種行為現象,為投資者提供理性行為教育和理性行為判斷。此外,編者在完整而鮮艷的編寫架構之外,還引用了不少投資經典和實戰案例來描述其間深入淺出的理論知識,加強了理論與實踐間的聯系,更更加了讀者閱讀的可讀性和趣味性。本教材不僅是一本行為金融分析師專用的、兼顧專業和通識的優良教材,更是一本適合金融市場從業人員、大學生和一般投資者不可不閱讀的好書。 銀行、證券、期貨、黃金、保險類等公司機構金融行業從業人員
各大國企、外企、名企和政府事業單位
各地高校財經管理類相關專業學生
國內其他有志於從事財經金融管理行業的各界人士 1、行為金融分析師培訓採用「網路遠程學習+在線學習輔導+面授考證輔導+網上考試」的模式
2、考生使用認證辦公室組織編寫(或指定)的中文版教材進行學習和復習,使用中文參加培訓考試。
3、行為金融分析師考試分為行為金融分析師、高級行為金融分析師和行為金融督導師。高級行為金融分析師需撰寫「專業論文」,實行由專家委員會和國際行為金融學會考評委員會聯合評審的辦法。
3. 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基本內容
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第一條為了懲處金融違法行為,維護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金融機構違反國家有關金融管理的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有處罰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給予處罰;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處罰規定或者有關行政法規的處罰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依照本辦法給予處罰。
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和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第三條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但是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決定。
本辦法規定的紀律處分,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由所在金融機構或者上級金融機構決定。
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依照本辦法受到開除的紀律處分的,終身不得在金融機構工作,由中國人民銀行通知各金融機構不得任用,並在全國性報紙上公告。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受到撤職的紀律處分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在一定期限內直至終身不得在任何金融機構擔任高級管理職務或者與原職務相當的職務,通知各金融機構不得任用,並在全國性報紙上公告。
本辦法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金融機構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負責人,包括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行長、副行長、主任、副主任;信用合作社的理事長、副理事長、主任、副主任;財務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等。
第四條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離開該金融機構工作後,被發現在該金融機構工作期間違反國家有關金融管理規定的,仍然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第五條金融機構設立、合並、撤銷分支機構或者代表機構的,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金融機構擅自設立、合並、撤銷分支機構或者代表機構的,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六條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變更注冊資本;
(三)變更機構所在地;
(四)更換高級管理人員;
(五)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變更、更換情形。
金融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四)項所列情形的,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七條金融機構變更股東、轉讓股權或者調整股權結構的,應當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涉及國有股權變動的,並應當按照規定經財政部門批准。
未經依法批准,金融機構擅自變更股東、轉讓股權或者調整股權結構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八條金融機構不得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
金融機構虛假出資或者抽逃出資的,責令停業整頓,並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吊銷該金融機構的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金融機構不得超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金融機構超出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范圍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該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非法經營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金融機構的代表機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
金融機構的代表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撤銷該代表機構。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不得以下列方式從事賬外經營行為:
(一)辦理存款、貸款等業務不按照會計制度記賬、登記,或者不在會計報表中反映;
(二)將存款與貸款等不同業務在同一賬戶內軋差處理;
(三)經營收入未列入會計賬冊;
(四)其他方式的賬外經營行為。
金融機構違反前款規定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該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金融機構不得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告。?金融機構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告的,給予警告,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該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金融機構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信用證、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等金融票證。
金融機構弄虛作假,出具與事實不符的信用證、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等金融票證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非法出具金融票證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金融機構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不得承兌、貼現、付款或者?保證。?金融機構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貼現、付款或者保證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造成資金損失的,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金融機構辦理存款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提高利率或者變相提高利率,吸收存款;
(二)明知或者應知是單位資金,而允許以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擅自開辦新的存款業務種類;
(四)吸收存款不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客戶范圍、期限和最低限額;
(五)違反規定為客戶多頭開立賬戶;
(六)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存款行為。
金融機構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該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
第十六條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業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
(二)向關系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
(三)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發放貸款;
(四)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貸款行為。
金融機構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該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金融機構從事拆借活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拆借資金超過最高限額;
(二)拆借資金超過最長期限;
(三)不具有同業拆借業務資格而從事同業拆借業務;
(四)在全國統一同業拆借網路之外從事同業拆借業務;
(五)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拆借行為。
金融機構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暫停或者停止該項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金融機構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從事證券、期貨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不得為證券、期貨或者其他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提供信貸資金或者擔保,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從事非自用不動產、股權、實業等投資活動。
金融機構違反前款規定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該金融機構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構成非法經營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金融機構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不得允許單位或者個人超限額提取現金。
金融機構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允許單位或者個人超限額提取現金的,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條金融機構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信用卡管理的規定,不得違反規定對持卡人透支或者幫助持卡人利用信用卡套取現金。
金融機構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信用卡管理的規定,對持卡人透支或者幫助持卡人利用信用卡套取現金的,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金融機構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金融機構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規定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二條金融機構不得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
金融機構占壓財政存款或者資金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三條金融機構應當依法協助稅務機關、海關辦理對納稅人存款的凍結、扣劃金融機構違反前款規定,造成稅款流失的,給予警告,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妨害公務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規定。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依照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大額購匯、頻繁購匯、存取大額外幣現鈔等異常情況不及時報告;
(二)未按照規定辦理國際收支申報。
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對該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商業銀行不得為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透支或者為新股申購?透支。?商業銀行為證券、期貨交易資金清算透支或者為新股申購透支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商業銀行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開除的紀律處分,對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第二十七條財務公司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超過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規模發行財務公司債券;
(二)吸收非集團成員單位存款或者向非集團成員單位發放貸款;
(三)違反規定向非集團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
(四)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行為。
財務公司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財務公司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責令該財務公司停業整頓,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信託投資公司不得以辦理委託、信託業務名義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委託、信託業務。
信託投資公司違反前款規定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該信託投資公司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
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停止該項業務,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紀律處分;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繳納的罰款和被沒收的違法所得,不得列入該金融機構的成本、費用。
第三十條對中國人民銀行所屬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的金融違法行為的處罰,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一條對證券違法行為的處罰,依照國家有關證券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不適用本辦法。
對保險違法行為的處罰,依照國家有關保險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4. 保險公司作為金融機構 哪些方面體現了金融機構的特點怎樣體現,舉實例!
保險業作為金融機構的一種,特點主要體現在資金融通方面。金融機構,顧名思義,就是主要是以貨幣資金為經營對象的機構。保險公司的保險費收取聚集了大筆的資金,賠款支付之間會有一個時間差,就會產生實際的資金融通和投資的需要。具體體現和實例如下:
一是金融機構主要就進行貨幣資金的收取和支付,沒有其他實物的繳付。保險費的收取和賠款的支付具體了這樣的特徵。
二是保險公司會進行大量的貨幣投資,是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主要參與者之一。
5. 行為金融學的未來的探索
作為蓬勃發展的新興領域,行為金融學依然存在很多缺陷;要在現代金融學領域中形成一門獨立的學科,未來必須在以下幾個主要方面進行理論創新和探索。 需要建立新的基本理論框架
行為金融學發現,人在不確定條件下的決策過程中並不是完全理性的,會受到過度自信、代表性、可得性、框定依賴、錨定和調整、損失規避等信念影響,出現系統性認知偏差。而現代金融學是基於理性人假設,認為理性人在不確定條件下的決策是嚴格依照貝葉斯法則計算的期望效用函數進行決策的;即使有些人非理性,這種非理性也是非系統性的,會彼此抵消,從而在總體上是理性的;如果這種錯誤不能完全相互抵消,套利者的套利也會淘汰這些犯錯誤的決策者,使市場恢復到均衡狀態,達到總體理性。
行為金融學以Kahneman和Tversky的展望理論(prospecttheory)(1979)取代了傳統金融學的期望方差理論,將「芝加哥人」假設擴展為「KT人」(指Kahneman和Tversky展望理論中的行為人)假設,這不僅是對傳統金融學的挑戰,也是對經濟學理論基礎的挑戰。但是,行為金融學的展望理論迄今還未成為一個統一的理論基礎,還未成為一個公理化標准。不同的研究者往往依據特定的心理假設,建立自己的模型和理論。這使得行為金融學的不同研究者無法在公理化標准下進行討論,從而限制了行為金融學的科學化。一門學科若想建立完整的體系,不僅要有「破」而且要有「立」。行為金融學需要在形成新的、規范化的對行為人的假設的基礎上,建立一個類似於傳統金融學中有效市場假說地位的核心理論框架,作為對金融市場現象和人的行為的分析基礎。
在沒有學科核心基礎理論和統一的新的假設前提條件的情況下,學科體系不可能完整和內在統一,也不可能對資產定價、公司金融等問題進行理論重構,從而不可能建立起有特色的獨立學科。我們認為,新的基礎性理論應當是在理性人假設放鬆的前提下,構建的更貼近市場現實的理論,同時也將舊理論作為新理論的一個特例包含於其中。 需建立統一獨特的嚴密邏輯的分析範式
作為一門學科,必須有區別於其他學科的獨特分析範式,如信息經濟學是以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為分析範式,制度經濟學是以科斯定理為分析範式。行為金融學將認知心理學對人的行為的研究成果應用於對投資者的行為分析固然是其特色,但是行為金融學目前還不具有嚴密的內在邏輯體系。例如,一種金融現象的產生是受哪類心理因素影響的?哪些心理因素對投資者行為具有基礎性或決定性影響?其影響機制是什麼?這種機制是否會隨著人的認識而消失等。
例如,對於「反應過度」和「反應不足」這兩種相互關聯現象的解釋。Barberis、Shleifer和Vishny(1998)引入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和保守性(conservatism)來解釋,Daniel、Hirshleifer和Subramanyam(1998)則引入過度自信(overconfidence)和自我歸因(selfattribution)來解釋。Hong和Stein(1999)則從趨勢交易者和套利者的相互作用機制來解釋。對於一個現象在一個學科內出現了多種完全不同的解釋,到底哪種心理因素佔主導地位,各影響因素相互之間的關系是什麼,傳導機制如何,依然沒有好的解釋,這說明對行為人的假設沒有建立一個規范化和公理化標准,學科基礎理論並不牢靠,也說明行為金融學還沒有建立一個具有嚴密內在邏輯的分析框架。
同時上述模型也無法解釋為什麼對於有些事件是正的反應,如收益公告(BernardThomas,1990)、股利發放(MichaelyThalerWomack,1995)等;而對於另外一些事件卻是負的反應,如新股上市(DharanIkenberry,1995),代理權之爭(IkenberryLakonishok,1993)等。有效市場假說的堅定支持者Fama(1998)認為,這些所謂異象是由偶然因素造成的,產生的異象在反應過度和反應不足之間是隨機分布的,這與有效市場假說是一致的。正是因為沒有一個統一的、具有嚴密內在邏輯的分析框架,行為金融學無法對「Fama批評」進行有力的回應。 需要建立新的基於行為的核心模型
行為金融學盡管取得較快的發展,但卻由於缺乏基於其基本理論框架的核心資產定價模型,故無法對現代金融學的核心基礎進行顛復。例如,在對市場是否有效的爭論中,現代金融學因其嚴密的內在邏輯體系和資產定價理論的不斷發展,在爭論中並沒有處於下風。
Fama(1970)認為對市場有效性的檢驗必須是對期望收益的聯合檢驗。Fama(1998)認為,之所以出現反應不足和反應過度現象是由於壞模型(badmodelproblems)和技術問題造成的。壞模型是由於原有的CAPM模型沒有反映所有的風險和模型預測的系統性偏差。在限制壞模型方面,Fama、Fisher、Jensen和Roll(1969)採用市場模型來研究公司特有的事件對市場價格的影響,創立了新的事件分析的研究方法;Fama和French(1996)建立三要素模型來代替CAPM模型。在技術問題上,主要的爭執是採用累計超額收益(CARs)還是採用購買並持有超額收益(BHARs);統計偏差;是採用價值權重還是等值權重等方面。Fama的結論是如果採用不同的資產定價模型來衡量收益並採用不同的統計方法,這些所謂的長期收益異象就會消失,市場依然是有效的。盡管Shefrin和Statman(1994)建立於行為資產定價模型(BAPM),將CAPM中的β值擴大為噪音交易者風險和傳統β值之和,但是由於噪音交易者風險難以衡量,所以模型並沒有被廣泛接受。由於行為金融學沒有出現核心的基於行為的資產定價模型,因此在對於市場有效性進行檢驗時只能通過實證來說明特定市場在檢驗期的非有效性,並不能對市場進行理論描述,來說明金融資產的定價機理。未來行為金融學的核心模型可能是將有限套利理論和基於展望理論的投資者的非理性心理信念有機結合的模型。
只有建立新的基於行為的資產定價模型,才能改變行為金融學實證多,核心理論模型少,缺乏解釋力;描述性的多,定量分析的少,指導性差的現狀;才能推動對市場有效性的檢驗,有力回應Fama批評(1998)。如果沒有建立基於行為的資產定價模型,就不能從理論和實證上充分說明現代金融學核心理論的有限性,就不能使行為金融學得到廣泛的認可。 需要確立明確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
心理學及其研究方法在行為金融學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需要界定的,這決定了行為金融學是屬於經濟學還是屬於心理學的分支。大體來說,心理學是對人的心理的研究,而行為金融學是以認知心理學對不確定條件下行為人的決策的研究成果為基礎的,研究人的心理對資產組合和定價的影響。但是行為人的心理是什麼,以及如何影響資產組合和定價、影響到什麼程度等,這些問題都很復雜。在這個新興的領域里,沒有成熟的成果可以利用,這就給學科的發展和確定明確的研究對象帶來了困難。
學科研究對象的確立是學科理論體系構建和框架安排的基礎。比如國際金融學就是從貨幣金融角度研究開放經濟下內外均衡目標同時實現問題的一門獨立學科。行為金融學的研究對象是什麼呢?是解釋在金融市場中人的實際行為的學科,或是對異象進行解釋的學科,還是解釋金融市場現象的學科,這個問題還需要深入探討,以使行為金融學的研究能夠有明確的主線。只有這樣,學科才能得以迅速的發展,有較大的創新。
同時,行為金融學的很多研究方法是採用實驗經濟學中的實驗方法,這種研究方法在行為金融學的方法論中的性質、地位和作用也需要界定。行為金融學在實證中採用的方法大都是傳統金融學理論框架下的方法,這些方法有些是與傳統金融理論相適應而發展的,或者是以傳統金融學的前提為基礎的。行為金融學在新的假設前提的基礎之上,建立了新的基本理論和分析範式,這就要求行為金融學創新出新的基於其核心理論的研究方法,以適應新的分析範式的需要,並形成特色鮮明的方法論。
在學科研究對象和方法確定後,哪些理論屬於本學科的研究范圍,哪些理論不屬於本學科的研究范圍就明確了,這也就確定了一門學科的研究邊界。學科研究邊界的確立會促進學科的建立和快速發展。 需要有明確的研究主線和獨特的知識點
在行為金融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確定後,就可以釐清其研究主線了。研究主線意味著各個研究課題之間的邏輯順序。哪些知識屬於基礎知識,哪些屬於重點理論,各課題之間的關系如何,邏輯體系如何,依什麼樣的邏輯層層展開,步步深入等。
任何一門學科都有其獨特的知識點(包括基本概念和基礎理論)。例如微觀經濟學中的彈性、無差異曲線、消費者選擇等;宏觀經濟學中的總供給、總需求、國民收入等。行為金融學已經形成部分獨特的知識點,如展望理論、有限套利理論、噪音交易者理論、反饋理論、人在決策中的各種信念和心理、反應不足和反應過度等,但是這些知識點如何通過研究主線將其聯系起來,進行合理安排,達到邏輯嚴謹、條理清晰的目的,仍然是值得探討的。例如,有限套利理論和投資者的心理和信念是行為金融學中最重要的兩個理論支柱,但是兩者的關系如何並沒有清晰的界定。再例如,展望理論提出可得性、代表性、錨定和調整三個信念偏差,這些基本的知識點和過度自信、模糊規避、樂觀主義等知識點之間的關系和邏輯並不十分清楚。 需要對行為金融範式作進一步的拓展
現代金融學在研究對傳統的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
進行定價的同時,也擴展到對公司金融和對期權等衍生品的定價上。行為金融學盡管已經有研究成果證明投資者心理和行為對公司活動和期權等衍生品的價格有影響,但是用行為金融學的理論體系和分析範式來分析公司活動和期權等衍生品的定價依然需要進一步展開。
例如對於公司金融領域的分析,Shefrin和Statman(1984)利用行為金融的方法對投資者偏好現金股利的現象給出了自我控制解釋、心理賬戶解釋和避免後悔解釋。Roll(1986)對於公司的兼並給出了經理層狂妄自大的假說。但是在公司金融上的行為分析依然不夠。在傳統金融學中投資者是無差異的理性人,市場是有效的,所以才有公司金融的核心基礎理論———MM定理的出現,即在一定條件下,公司價值和資本結構無關。但如果投資者是非理性的、市場是無效的,那麼不同條件下投資者的不同行為對公司價值的影響是什麼;這種影響是否會改變公司的投融資決策;以及改變的機制如何;公司和投資者的互動是否會對市場產生影響,是否會對宏觀經濟產生影響,這些問題都需要在拓展行為金融範式的情況下作出進一步的解釋。
再例如對於期貨期權等衍生品的定價,傳統金融學建立了二叉樹模型、布萊克肖模型等來對衍生品進行定價。盡管Shefrin(1999)就分析了框定依賴、參照點、啟發式偏差等投資者情緒對期權交易和價格的影響,但是並沒有用行為金融的分析框架建立新的衍生品定價模型。
以上幾個問題是行為金融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所必須要逾越的障礙,也是對行為金融領域有興趣的研究者未來主要的探索方向。在這些問題尚未較好解決的情況下,以行為金融「學」來表述這個領域,似乎不夠嚴謹。
6. 什麼是金融行為學
行為金融學(Behavioral Finance,BF) 20世紀50年代, 馮·紐曼 和 摩根斯坦 ( Von Neumann and Morgenstern ) 在公理化假設的基礎上建立了不確定條件下對理性人( rational actor)選擇進行分析的框架,即 期望效用函數理論 。 阿羅 和 德 布魯(Arrow and Debreu) 後來發展並完善了 一般均衡理論 ,成為經濟學分析的基礎, 從而建立了現代經濟學統一的分析範式。 這個範式也成為現代金融學分析理性人決策的基礎。1952年 馬克 威茨(Markowitz)發表了著名的論文「 portfolio selection」,建立了 現代資產組合理論 , 標志著現代金融學的誕生。此後 莫迪戈里安尼 和 米勒 ( Modigliani and Miller)建立了 MM定理 ,開創了 公司金融學 , 成為現代金融學的一個重要分支。20世紀60年代夏普和 林特納 等 (Sharp and Lintner)建立並擴展了 資本資產定價模型 (CAPM)。 20世紀70年代 羅斯 (Ross) 基於 無套利原理 建立了更具一般性的 套利定價理論 (APT)。 20世紀70年代 法馬 (Fama)對 有效市場假說 (EMH) 進行了正式表述, 布萊克 、 斯科爾斯 和 莫頓 (Black- Scholes-Merton) 建立了 期權定價模型 (OPM) ,至此, 現代金融學已經成為一門邏輯嚴密的具有統一分析框架的學科。
7. 【企業金融行為】某公司的無風險債券收益率為10%,債券市場平均收益率為16%,公司股票的β系數為1.5
該公司的要求收益率r=10% + 1.5*(16%-10%)=19%
股票價格=D1/(r-g)=2.5/(19%-6%)=19.23元
8. 行為金融學都有什麼定義
簡介
就是將心理學尤其是行為科學的理論融入到金融學之中。它從微觀個體行為以及產生這種行為的心理等動因來解釋、研究和預測金融市場的發展。這一研究視角通過分析金融市場主體在市場行為中的偏差和反常,來尋求不同市場主體在不同環境下的經營理念及決策行為特徵,力求建立一種能正確反映市場主體實際決策行為和市場運行狀況的描述性模型。 行為金融學對於兩大傳統假設的挑戰為我們研究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問題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其一,傳統金融理論關於人的行為假設。傳統金融理論認為人們的決策是建立在理性預期,效用最大化以及相機抉擇等假設基礎之上的。但是大量的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們的實際投資決策並非如此。比如,人們總是過分相信自己的判斷,人們往往是根據自己對決策結果的盈虧狀況的主觀判斷進行決策的等等。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研究表明,這種對理性決策的偏離是系統性的,並不能因為統計平均而消除。其二,有效的市場競爭。傳統金融理論認為,在市場競爭過程中,理性的投資者總是能抓住每一個由非理性投資者創造的套利機會。因此,能夠在市場競爭中倖存下來的只有理性的投資者。但在現實世界中,市場並非像理論描述得那麼完美,大量「反常現象」的出現使得傳統金融理論無法應對。傳統理論為我們找到了一條最優化的道路,告訴人們「該怎麼做」,讓我們知道「應該發生什麼」。可惜,並非每個市場參與者都能完全理性地按照理論中的模型去行動,人的非理性行為在經濟系統中發揮著不容忽視的作用。因此,不能再將人的因素僅僅作為假設排斥在外,行為分析應納入理論分析之中,理論研究應轉向「實際發生了什麼」,從而指導決策者們進行正確的決策。
編輯本段行為金融學起源
早在半個世紀前,愛德華就將決策的制定引入心理學的研究領域,並勾畫了未來研究的藍圖。但認知心理學的理論研究直到卡內曼和屠夫斯基發表他們在判斷和決策課題上的研究成果才取得巨大的突破。在介紹卡內曼的貢獻之前,我們將首先介紹經濟學和心理學在關於決策制定的理論假設方面的一些本質的區別。 行為金融學是金融學、心理學、行為學、社會學等學科相交叉的邊緣學科,力圖揭示金融市場的非理性行為和決策規律。行為金融理論認為,證券的市場價格並不只由證券內在價值所決定,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投資者主體行為的影響,即投資者心理與行為對證券市場的價格決定及其變動具有重大影響。它是和有效市場假說(efficient market hypothesis,EMH)相對應的一種學說,主要內容可分為套利限制(limits of arbitrage)和心理學兩部分。 20世紀50年代,馮·紐曼和摩根斯坦(VonNeumannandMorgenstern)在公理化假設的基礎上建立了不確定條件下對理性人(rationalactor)選擇進行分析的框架,即期望效用函數理論。阿羅和德布魯(ArrowandDebreu)後來發展並完善了一般均衡理論,成為經濟學分析的基礎,從而建立了現代經濟學統一的分析範式。這個範式也成為現代金融學分析理性人決策的基礎。1952年馬克威茨(Markowitz)發表了著名的論文「portfolioselection」,建立了現代資產組合理論,標志著現代金融學的誕生。此後莫迪戈里安尼和米勒(ModiglianiandMiller)建立了MM定理,開創了公司金融學,成為現代金融學的一個重要分支。20世紀60年代夏普和林特納等(SharpandLintner)建立並擴展了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20世紀70年代羅斯(Ross)基於無套利原理建立了更具一般性的套利定價理論(APT)。20世紀70年代法馬(Fama)對有效市場假說(EMH)進行了正式表述,布萊克、斯科爾斯和莫頓(Black-Scholes-Merton)建立了期權定價模型(OPM),至此,現代金融學已經成為一門邏輯嚴密的具有統一分析框架的學科。 但是,20世紀80年代對金融市場的大量實證研究發現了許多現代金融學無法解釋的異象(anomalies),為了解釋這些異象,一些金融學家將認知心理學的研究成果應用於對投資者的行為分析,至90年代這個領域涌現了大量高質量的理論和實證文獻,形成最具活力的行為金融學派。1999年克拉克獎得主馬修(Matthew·Rabin)和2002年諾貝爾獎得主丹尼爾·卡尼曼(Daniel·Kahne-man)和弗農·史密斯(Vernon·Smith),都是這個領域的代表人物,為這個領域的基礎理論做出了重要貢獻。將這些獎項授予這個領域的專家也說明了主流經濟學對這個蓬勃發展的領域的肯定,更促進了這個學科的進一步發展。國外將這一領域稱之為behavioralfinance,國內大多數的文獻和專著將其稱為「行為金融學」。
編輯本段經濟學和心理學的決策制定
傳統的經濟學通常假定市場行為是由物質動機驅動的,並且人們所做出的經濟決策是理性的並且是追求自我利益的必然結果。這里的理性意味著決策者對所有可得的信息進行系統分析,面對眾多選擇作出最優的決策。決策同時也是前瞻性的,也就是說,決策是建立在對將來的所有可能的後果進行慎密的權衡的基礎上的。換言之,傳統的西方經濟學認為:經濟行為是由外在激勵決定的。心理學尤其是認知心理學卻認為,決策者個體是一個復雜的系統,這個系統可以有意識地,理性地識別並解釋一些可得的信息。但同時也存在一些難以被意識覺察的因素系統地影響人類的行為。總體而言,人類的行為是由內在的動機決定的。
編輯本段行為金融學的主要理論
一、期望理論的基本內容
這個理論的表述為:人們對相同情境的反應決取於他是盈利狀態還是虧損狀態。一般而言,當盈利額與虧損額相同的情況下,人們在虧損狀態時會變得更為沮喪,而當盈利時卻沒有那麼快樂。當個體在看到等量損失時的沮喪程度會比同等獲利情況下的高興程度強烈得多。研究還發現:投資者在虧損一美元時的痛苦的強烈程度是在獲利一美元時高興程度的兩倍。他們也發現個體對相同情境的不同反應取決於他目前是贏利還是虧損狀況。具體來說,某隻股票現在是20元,一位投資者是22元買入的,而另一位投資者是18元買入的,當股價產生變化時,這兩位投資者的反應是極為不同的。當股價上漲時,18元買入的投資者會堅定地持有, 因為對於他來說,只是利潤的擴大化;而對於22元的投資者來說,只是意味著虧損的減少,其堅定持有的信心不強。由於厭惡虧損,他極有可能在解套之時賣出股票;而當股價下跌之時,兩者的反應恰好相反。18元買入的投資者會急於兌現利潤, 因為他害怕利潤會化為烏有, 同時,由於厭惡虧損可能發生,會極早獲利了結。但對於22元買入的投資者來說,持股不賣或是繼續買入可能是最好的策略,因為割肉出局意味著實現虧損,這是投資者最不願看到的結果。所以,其反而會尋找各種有利的信息,以增強自己持股的信心。Tversky和Kahnemn在1979年的文章中認為:投資者更願意冒風險去避免虧損, 而不願冒風險去實現利潤的最大化。在有利潤的情況下,多數投資者是風險的厭惡者;而在有虧損的情況下,多數投資者變成了風險的承擔者。換句話說:在面臨確信有賺錢的機會時,多數投資者是風險的厭惡者;而在面臨確信要賠錢時,多數投資者成為了風險的承受者。在這里,風險是指股價未來走勢的一種不確定性。
二、後悔理論的主要內容
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常出現後悔的心理狀態。在大牛市背景下,沒有及時介入自己看好的股票會後悔,過早賣出獲利的股票也會後悔;在熊市(bear market)背景下,沒能及時止損出局會後悔,獲點小利沒能兌現,然後又被套牢也會後悔;在平衡市場中,自己持有的股票不漲不跌,別人推薦的股票上漲, 自己會因為沒有聽從別人的勸告而及時換股後悔;當下定決心,賣出手中不漲的股票,而買人專家推薦的股票, 又發現自己原來持有的股票不斷上漲,而專家推薦的股票不漲反跌時,更加後悔。Santa Clara大學的Meir Statman教授是研究「害怕後悔」 行為的專家。由於人們在投資判斷和決策上經常容易出現錯誤,而當出現這種失誤操作時,通常感到非常難過和悲哀。所以,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為了避免後悔心態的出現,經常會表現出一種優柔寡斷的性格特點。投資者在決定是否賣出一隻股票時,往往受到買人時的成本比現價高或是低的情緒影響,由於害怕後悔而想方設法盡量避免後悔的發生。有研究者認為:投資者不願賣出已下跌的股票,是為了避免作了一次失敗投資的痛苦和後悔心情,向其他人報告投資虧損的難堪也使其不願去賣出已虧損的股票。另一些研究者認為:投資者的從眾行為和追隨常識,是為了避免由於做出了一個錯誤的投資決定而後悔。許多投資者認為:買一隻大家都看好的股票比較容易,因為大家都看好它並且買了它,即使股價下跌也沒什麼。大家都錯了,所以我錯了也沒什麼!而如果自作主張買了一隻市場形象不佳的股票,如果買人之後它就下跌, 自己就很難合理地解釋當時買它的理由。此外,基金經理人和股評家喜歡名氣大的上市公司股票,主要原因也是因為如果這些股票下跌,他們因為操作得不好而被解僱的可能性較小。害怕後悔也反映了投資者對自我的一種期望。Hersh Shefrin和Meir Statman在一個研究中發現: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除了避免後悔以外,還有一種追求自豪的動機在起作用。害怕後悔與追求自豪造成了投資者持有獲利股票的時間太短,而持有虧損股票的時間太長。他們稱這種現象為賣出效應。他們發現:當投資者持有兩只股票,股票A獲利20 ,而股票B虧損20% ,此時又有一個新的投資機會,而投資者由於沒有別的錢,必需先賣掉一隻股票時,多數投資者往往賣掉股票A 而不是股票B。因為賣出股票B會對從前的買人決策後悔,而賣出股票A會讓投資者有一種做出正確投資的自豪感。
編輯本段行為金融學的未來發展
9. 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是什麼意思呀
財務
...資產定價領域對資本市場有效性假說的重新實證和質疑,產生了行為金融學,相應誘導了行為公司財務(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的興起。行為公司財務關注資本市場條件對企業融資決策的影響,即企業與資本市場的博弈。
行為公司金融
行為公司金融(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是隨著行為金融及管理決策行為的研究發展而興起的,已經成為該行為經濟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分支。
理論
本文根據行為公司財務理論(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對投資者情緒對我國上市公司的長期投資影響進行研究,另外,文中將分行業、以Q值 為標准對公司價值進行分類,並且將行情進行分類來...
行為公司理財
美國學者Hersh Shefrin在其論文「行為公司理財(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中,首次提出行為成本(behavioral costs)的概念:行為成本是指與管理者由於認知上的缺陷以及心理因素影響所犯錯誤相聯系的成本...
經濟學 行為公司金融 行為公司財務 雙語例句
And we present an explanation of the capital-structure choice, dividend policy and institution investor behavior from the respect of 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
並從管理層非理性的角度對我國上市公司的資本結構選擇、股利行為和機構投資者行為提出了基於行為公司金融的解釋。
At the first of the paper, we introced the basic conceptions, behavioral finance and the 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 in detail. Then we appraised and expanded the theory model.
本文首先介紹了企業並購所涉及的基本概念,行為金融理論,行為公司金融的公司並購理論及其理論模型。
Chapter 4 concludes the thesis by overconfidence in real corporate investment and suggestions against it and by the meaning of concting the research on behavioral corporate finance in China.
第四章我們將聯系國內外實際情況分析過度自信在企業投資中的不利影響,提出初步建議並以行為金融學在我國公司金融研究領域中的意義結尾。
10. 行為金融學與現代金融學的差異
一、兩者的培養目標不同:
1、現代金融學的培養目標:金融學專業培養具備金融學方面的理論知識和業務技能,能在銀行、證券、投資、保險及其他經濟管理部門和企業從事相關工作的專門人才。
2、行為金融學的培養目標:投資學要求學生有扎實的投資學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具有較寬的專業知識面,掌握財經、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具備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及外國語言閱讀交流的基本能力。
二、兩者的主幹課程不同:
1、現代金融學的主幹課程: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財政學、國際經濟學、貨幣銀行學、國際金融管理、證券投資學、保險學、商業銀行業務管理、中央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理論與實務等。
2、行為金融學的主幹課程: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計量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財政學、會計學、投資學、國際投資、跨國公司經營與案例分析、公共投資學、創業投資、投資項目評估;
證券投資學、投資基金管理、投資銀行學、公司投資與案例分析、項目融資、投資估算、投資項目管理、房地產金融、家庭投資理財、投資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實訓課程模擬投資運作等。
三、就業方向不同:
現代金融學就業方向是金融領域(銀行、證券公司等)、貿易部門、經濟學者、保險公司等
行為金融學就業方向是財務工作(會計、出納等等)、審計工作、稅務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