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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

发布时间:2020-12-23 01:54:09

㈠ 实业巨头涉足互联网金融,可以从bat身上取什么经

近日,有关互联网金融的新闻热点再一次占据了媒体头条。业界期待已久的互联网金融协会终于将要在本周 25 号在上海正式成立,这也正式标志着互联网金融开始逐步进入细则监管阶段。亚洲博鳌论坛开幕,强调互联网金融要守住风险底线,做好风险控制。而行业玩家动态也不少,恒大日前也正式宣布进入互联网金融板块,主要业务是基金、支付、保险、理财等服务,而 BAT 等为代表较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展开角逐的巨头,也并没有放慢前进的脚步,继续在消费金融、钱包支付、理财等业务板块排兵布阵。
但无论是监管的深入、协会的成立,还是恒大的入局,其实都是互联网金融升温的表现,行业参与主体在不断扩围,而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局势如何?实业玩家为何纷纷入局?相比 BAT ,新入局者恒大们,又需向蚂蚁金服、网络金融等互金巨头学习些什么?
实业玩家纷纷涌入互金领域为哪般?
聚焦目前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以 BAT 等为代表的巨头企业凭借自身优势不断扩张版图,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众多具有实际产业背景的平台,像万达、恒大、绿城等也纷纷跻身这一市场,试图在巨头之外分一杯羹。为什么这些产业平台在做好自身实体主业的同时要开始向互联网金融进军?这其中是有很多的战略和战术考虑的。
其一,互联网金融本身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目前,基本上所有的互联网公司,包括阿里、腾讯、网络、京东等都已经发展了互联网金融业务板块。这个市场的级别已经达到了万亿甚至更高。《 2016-2020 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 2016 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规模将达 17.8 万亿,未来五年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24.67% ,到 2020 年预计将达 43 万亿。而央行的数据显示,初步统计, 2015 年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 138.14万亿元,随着互联网金融渗透力度的加强,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也会进一步加大。
第二,互联网金融监管开始逐步成熟,这个时候进入可以享受到更好的竞争环境。
去年 7 月 18 日央行联合十部委对外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定调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导向;此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正是对外发布,提出了网贷监管的一些基本原则。像恒大这样的实体企业这个时候进入,其实已经处在了一个相对比较规范的发展机遇期,可以享受到一些已经开始逐步明确的政策监管原则,降低了政策变动的应对风险。
最后,实体产业本身就有转型互联网的需要。
从企业转型而言,互联网 + 已经成为各个平台和企业都在深思的问题,而对于这种实体产业,本身就钻透了一个或者几个产业,围绕这几个产业做好金融服务,其意义和效果也是可想而知的。对不论是恒大的房地产项目,万达的广场、消费和影业还是绿城的供应链,都需要资金服务的介入,加上这些产业方往往有各种各样的产业链合作商和服务方,这些企业也往往需要各种投融资服务。
对着这些大的产业背景平台而言,做互联网金融服务,不仅可以将自身服务战略化,还可以将周边合作方的需求整合进来,打造一个围绕产业链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
BAT 等互金巨头以何姿态迎接新人?
面对恒大这样的传统企业做互联网金融,较早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并结合自身优势打造闭环生态系统的阿里、网络、腾讯、京东等互联网公司,将以怎样的布局状态迎接新人?
蚂蚁金服的调性是比较高的,无论是在品牌、产品、产业链和金融资源合作方面,都具备资深的业内整合能力,旗下也有小贷、支付、银行、征信、保险、基金等多项金融服务牌照,除了身出互联网公司背景之外,其实已经成为国内另一个综合性的,囊括大多数金融服务的一个供应商。蚂蚁金服的核心优势在于庞大的电商交易数据库,通过对阿里巴巴电商平台交易信息的采集,利用大数据对信息进行整理与筛选,为蚂蚁金服的贷款业务和理财业务提供识别与把控风险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依托支付宝所衍生出来的信用交易环节,能进行个人信贷、商户信贷、理财、征信、保险以及证券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网络金融业务布局在去年 12 月发生重大调整,成立了网络金融服务事业群组(FSG ),并将其上升到网络战略级业务高度。通过整合旗下包括消费金融、钱包支付、互联网证券、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等多个板块的业务,目前已成为金融领域布局全面的一支重要力量。与蚂蚁金服、京东金融主要依托电商平台展开金融服务不同的是,网络金融的优势在于通过与网络地图、手机网络、网络贴吧等进行生态联动,借助网络糯米、网络外卖、 Uber 、去哪儿等搭建各种不同的消费场景,为发展金融提供良好的贷款环境和信用支付环境,实现更好地连接人与金融服务。此外,利用网络大数据分析能力为风险管理和信用等级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也能为金融服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提升用户体验,建立差异化的竞争壁垒和价值创造。
京东金融过去一年一直在对标蚂蚁金服,并且也具有深厚的电商产业链条,可以围绕这部分资源做 B 端和 C 端的金融服务,过去一年一直在建立“金融科技”这个概念,以“账户、风控、连接”来归纳平台做金融业务的核心优势。其中,京东金融最核心的竞争能力是依托于场景进行的消费金融和理财、众筹等服务嵌入,并且利用互联网公司的技术和数据分析能力,将这种金融服务更为普世化。
基于社交起家的腾讯在开展金融业务时,几乎唯一的优势就是入口,庞大的 QQ 用户和微信用户成为构筑腾讯金融版图的基石,腾讯金融业务也一直围绕着如何满足这些既有客户的金融需求服务。腾讯还成立了“支付基础平台和金融应用线”,来统一管理互联网金融业务,将原有的支付、理财、征信等业务整合至独立的业务条线。目前腾讯金融也完成了包括支付、借贷、理财、基金、保险、证券等多个领域的布局。
各路玩家纷纷入局互联网金融展开角逐,未来到底谁家能更胜一筹还未成定局。但不得不承认,目前以阿里、网络、腾讯、京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科技公司结合自身优势,凭借庞大的基础性用户群体和海量用户数据,基于这些用户的数据和需求来搭建场景,进行生态联动,以技术和数据为内核驱动金融发展,已经在这场跑马圈地运动中占得一席之地。
造势过后的实业玩家,如何汲取互联网经验?
以恒大等为代表的传统企业“主动出击”转型做互联网金融,其实也可被视作是顺势而为,相对于互联网企业,传统企业由于多年积累,在供应链、产业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但也存在劣势,对于业务线庞大的传统企业来说,应该如何高效地整合、打通自身内部资源,在 BAT 的夹缝中撕开一道口子,扎根金融领域并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呢?这或许能从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发展上汲取一些经验。而从 BAT 等巨头日渐明晰的发展路径中也不难归纳总结出,注重产品的用户体验及场景化营销,在数据、技术、生态联动以及场景铺设上下功夫乃为上策。
以蚂蚁金服为例,蚂蚁金服在一段时间内通过服务小微、提供线上快速的审批放款服务,服务了众多的商户和个人客户迅速获得了很大一部分市场,这种场景满足了很多人的便捷借款需求,目前已经继续在强化大数据和风险管理运营模式。其中支付宝是平台,理财、融资和消费是场景,而以支付为核心的整个生态的搭建则是一个工程。
除了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现在也在强调自己的金融科技以及场景化的投融资服务,如白条、众筹以及智投等产品,其实是在利用技术、平台和用户基础上做了耕读场景化服务,京东的场景主要是用户的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和众筹、理财等服务,并且整体依托于京东电商这个平台。京东的生态铺设和蚂蚁有较大相似性,因为两者都是电商金融化的显性,传统企业可以学到的是依托于场景和需求的服务嵌入、互联网化的产品营销和运营方法。
网络金融目前也在利用旗下的金融和技术资源,在产品、运营、风险管理与场景、平台和互动上做了很多的尝试。网络金融通过来自手机网络、网络地图、网络贴吧等海量用户和数据,以及网络糯米、去哪儿、网络外卖、 UBER 等内外部产品所构建的强大 O2O 场景,将理财、信贷和其他服务进行整合,进而延展自身的金融服务。除了利用内部已有的资源优势外,可以察觉的是,网络金融还在不断开拓诸如教育、旅游、二手车等领域的新场景。以消费金融下的教育信贷为例,依托网络在教育领域的多年深耕,网络教育信贷创新业务模式,基于互联网入口和大数据优势,与教育机构合作提供专业高效的金融服务。从打法上来看,网络金融通过打通内外部场景形成双重合力。而网络钱包作为整个金融的支撑平台,最近也在进行升级,正在不断加入更多的金融服务,笔者在网络钱包最新版本上已经看到有教育信贷的入口,在此基础上可以大胆预测,未来网络钱包不是简单的支付工具,而将成为连接网络金融全服务的平台。
此外,利用互联网特质打破交易界限,从而渗透海外需求也是一大趋势。除了服务中国消费者外,网络金融的国际化业务也在加速拓展,日前网络钱包已上线海外购服务,布局跨境购物场景。国际化也一直是蚂蚁金服的重要战略之一,目前蚂蚁金服已经在俄罗斯、美国、巴西、西班牙、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取得比较快的发展,提供的业务包括旅游预订、交通、购物、退税、一体化体验等。
所以,对于恒大、绿城、万达这些产业方平台而言,虽说具有产业资源优势,在转化为互联网金融产品上有一定的基础资源,但是后续的产品、营销和运营方面,以及在场景化、平台化的能力打造方面,还是有很多方面需要借鉴 BAT 这些互联网公司的经验模式。

㈡ 什么资质可开互联网金融公司、互联网公司注册条件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金融机构应用互联网技术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另一种是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借助互联网技术提供新的金融模式。
因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既包括互联网企业的“淘金”,也包括金融机构的“触网”,但无论哪一种发展形式,均反映了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凭借各自在营销模式、交易数据与客户方面的资源优势各取所需、共享共赢的“跨界合作”商业模式,充分显示出互联网和金融业双向渗透、互相促进的整体演进趋势。
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注册条件: 1、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00万人民币以上; 2、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金可实行认缴制; 3、一企非凡i58oio58233 ........................ 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注册的流程: 1、工商局核名称 (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时间不确定晌厅) 2、到工商局约号液谨烂办理营业执照 (7-10个工作日)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闹漏织机构代码证 (3-5个工作日) ......................

㈢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主体是什么

2014年7月19日至20日,“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在上海市举行。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会上指出,互联网促进金融消费方式和交易行为改变,资源得到更有效快捷配置,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层面的支持。但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双重因子,决定了风险远比互联网和传统金融更为复杂。
这些年,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逐渐被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只有风险控制得当才能让互联网金融长远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台盟广东省副主委,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审计处副处长卢馨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详细介绍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风险及其对风险防范的建议。
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制度
据统计,2011年至今,中国人民银行颁发7批次共250个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可提供网络支付的有97个。截至2013年年底,余额宝的客户达到4303万人,资金规模达到1853亿元。
卢馨说,互联网金融依靠大数据、批处理等网络技术及平台,交易方式灵活、业务处理高效,相比于传统金融,刚好与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相适应,显著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吸引众多贷款者和小微企业参与,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截至今年2月底,阿里小贷累积投放借款1700亿元以上,为超过70万家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了贷款,且不良借款率控制在1%以下。
“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交易信息的处理效率和资金的配置效率都得到提升,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卢馨说,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很重视。去年年初,国务院就将“互联网金融发展和监管”列入金融领域重点研究课题,今年更是首次将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但是,作为新兴产物,发展自然伴随着风险。”卢馨详细分析了目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很多业务产品特别是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缺乏相关政策法律制度的约束和规范,可能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互联网金融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制度,各种业务模式自成一体,同一模式的不同平台,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极大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整体质量。互联网金融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处于监管边缘地带,难以全面掌握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相关数据。
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的低门槛,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身份认证方式过于简单,用户注册账号十分容易。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及可疑交易分析报告机制。互联网金融的资金后续跟踪措施还很欠缺。反洗钱法没有涉及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市场成为洗钱的新场所。专门针对打击网络经济犯罪的法律制度也很不完善,为洗钱分子提供了机会。
卢馨还强调,目前互联网金融几乎是纯粹依靠互联网技术在发展,平台容易存在缺陷或者漏洞,所以要警惕网络技术风险和信息安全风险。此外,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借款者都存在信用风险。
“网络平台没有统一的运营标准却可以掌握巨额的周转资金,存在资金挪用、携款跑路、平台关闭的风险。而借款者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难以评价,隐藏着造假的可能性,使到期违约风险增大。”卢馨说。
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针对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种风险,卢馨建议要明确其法律地位,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但是,卢馨也强调,完善更多的是从原有的法律制度上找到能适合互联网金融的内容,不是一味地颁布新的法律。
卢馨建议,互联网金融应作为反洗钱机构的重点关注领域。反洗钱法没有对互联网金融的反洗钱义务和法律责任作出相关规定。国家应考虑修改此法,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其中,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关规定,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洗钱行为。
卢馨还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条例以规范互联网金融企业对个人信息的使用,确保在信息泄露后个人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同时出台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办法,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不同业务模式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构建互联网金融体系。
“特别是对电子货币是否合法以及电子合同的管理,需要尽快立法明确。”卢馨说。
针对目前监管的缺失,卢馨强调对互联网的监管要做到监管主体的明确性与监管措施的严厉性。目前我国对第三方支付已经制定了比较明确的监管机制,但对其他业务模式大多数尚处于无监管状态。她建议,可以考虑以分业监管为出发点,充分发挥银监会、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作用,各监管机构进行职责分工,分别监管互联网金融的某种业务模式和产品。此外,监管机构应以金融业、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民法通则为依据,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该制度应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业务模式,明确监管手段和惩罚措施。同时通过强制信息披露的方式,要求各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公开披露信息,以促进企业规范运作,降低互联网金融企业伪造信息的可能性,防范非法集资。
进一步完善全国征信系统
卢馨说,我国的征信系统包括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目前均处于不断补充和完善的阶段。直接使用征信系统的包括商业银行、司法部门以及数据主体本人。目前,互联网金融数据还没有被纳入征信系统,也没有征信系统的使用权,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互联网金融平台了解借款者信用情况。
随着小微企业不断涉足互联网金融领域,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数据将是这些企业信用数据的一大重要来源。因此,针对我国征信系统的实际情况,卢馨建议扩大征信系统数据的来源,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数据的搜集,赋予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征信系统的权限。
此外,卢馨还建议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建立惩罚机制,加强行业内监督,建立黑名单公示机制。同时,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共享数据库,归集各种模式下的数据信息,使互联网金融数据在行业内共享,达到信息的相互监督,也便于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数据进行统一分析,建立良性的互联网金融环境。

㈣ 互联网金融到底是怎么一个概念!

即互联网+金融,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相结合的一个新兴行业;

目前有回两种说法:一是互联网金融答化,即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行业,比如很多创业型P2P公司;二是金融互联网化,即金融机构将传统金融产品互联网化,比如平安陆金所;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㈤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与问题研究

市场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近年来,国内汽车消费需求的日益旺盛,汽车行业供应链上各方的金融需求不断提升,互联网汽车金融市场规模逐年增大。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互联网汽车金融的市场规模为3566.3亿元,2019年,中国互联网+汽车金融市场规模约4438.4亿元左右。



——更多数据来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汽车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㈥ 互联网金融对企业财务管理有哪些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由于传统金融业态边界的模糊、机构综合化经营的深入,再加上企业对于财务管理的需求迅速膨胀等,都使得面向企业提供系统性、多元化财务管理方案变得愈加迫切。互联网金融不断地震撼着传统金融体系下的财务管理模式,从根本上完善了传统金融体系的功能,并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了深刻影响。
1、有效结合技术与财务管理工具。例如支付领域的工具创新,我国已经有部分证券及基金公司启用了新型消费支付工具,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资金账户等进行消费。这将深刻影响与推进我国投资及财务管理的模式创新。另外,互联网信息技术使得企业财务管理活动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使得理财者能够实时与财务管理机构进行互动。
2、创新了企业主动财务管理模式,扩大了财务管理需求者范围。互联网金融不仅减轻了财务管理需求者与财务管理工具媒介等对接的难度,而且使越来越多的个人与企业能够自主地运行财务管理。
3、促进了财务管理工具的平台化融合。互联网金融行业技术飞速发展,深刻影响银行业等传统业态,体现出包含不同金融业务形态的大财务管理平台的发展趋势与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受到互联网技术浪潮的影响,逐渐创新与完善财务管理的模式,财务管理平台也将慢慢走出传统模式,成为面向更广泛客户的金融与消费服务型等综合平台。
4、新型财务管理与融资模式在不断涌现。例如近年来的P2P借贷平台,为许多拥有闲置资金的企业提供了一种新型财务管理模式。网络融资业务的发展,使得企业家和投资需求者能够获得资金的来源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而是可以通过那些认可其创业计划的投资者大众来直接筹集资金。例如众筹。
5、通过发现与整理大数据创新财务管理模式。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大数据发掘,可以找出评估小微企业信用及运行模式的基础数据,大大方便了小微企业信贷融资。诸如此类,可以逐渐形成良性的投资循环与业绩回报,给企业财务管理节约资金空间,可以为新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财务管理模式创新奠定基础。
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将导致一系列新的管理问题,如企业的风险控制,会计调整,税收政策跟进。但究竟怎样改善风险管理与控制,客观地说,国内的实践与研究经验尚且不足。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浪潮,也在无形中影响着整个财务管理体系的变革与升级。企业财务管理的转型不能脱离财务业务一体化,更加要求有管理模式和运营的创新,严格的风险控制。企业需要学习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思维推进财务管理的变革,使企业财务管理更加适应现代化信息技术及现代化企业的发展需要。

㈦ “互联网+”哪些行业最有发展前景

银行、电商和汽车金融专业服务行业间公司融合发展是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内,汽车金融专容业具有专业服务,能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而银行和电商等商业资本具有资金优势,可以实现资本快速运作。打破双方边界,形成共赢局面,将是互联网+汽车金融发展的主要目标。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汽车金融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研究报告》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涉足汽车金融的互联网企业已经超过20家,内容多是以车险、车贷、汽车融资租赁为主,这使得车险业务和汽车延保市场实现连年增长。未来三年,我国汽车金融将迎来迅猛发展,市场规模则将会上升至1.5万亿元。按互联网占5%的比例,互联网汽车金融市场规模将达到750亿元。
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同样稳步增长。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各金融机构共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583亿元;而到2015年,这一市场规模上涨到约6700亿元,增势之强劲可见一斑。

㈧ 互联网金融进入融合打造综合平台新时期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路径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一是通过互内联网平台建立虚拟渠容道。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渠道提供金融业务,如支付宝等;传统金融企业也建立互联网渠道,如银行开设网上银行。二是通过新型信息技术拓展新的金融服务。互联网企业通过其大数据技术开拓新的产品和服务,如阿里开展的电商小贷。三是互联网企业获取金融牌照提供金融服务。前两个阶段互联网企业的资金来源是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这一阶段互联网企业将申请金融牌照,实现对资金流的控制,如银行、证券牌照。四是互联网企业与金融企业融合打造综合平台。互联网企业涉足金融领域的同时,传统金融机构大力触网,实现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融合发展,双方将通过价值链上的深度协作,实现产品服务的创新。

㈨ 对于互联网公司热衷于涉足银行金融业,你是如何看待的

互联网经济是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也最与全球领先国家同频共振,甚至领先全球的一个领域。互联网不仅正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与升级,更以科技力量撬动社会变革,打破利益格局,以自身的“野蛮人”力量改变甚至颠覆传统垄断行业。

这个问题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一方面,热衷于银行等金融业务的,并非只有互联网公司。各类资本雄厚的企业集团,多元化之后往往会有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的欲望,必然会有染指金融业务的意图。只是,传统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只能按照现有模式和机制开展,必然受到垄断利益的阻挠。门槛必然大大提升。互联网企业,颠覆了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想象空间,通过创新容易冲破了体制机制束缚,尤其是在整个经济不景气,实体经济大幅衰退的背景下,互联网经济被极大包容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得以长足发展。

另一方面,涉足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公司,泥沙俱下、良莠不齐也是不争事实。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依然是金融,而非互联网。互联网只是技术环境和支撑手段、业务模式的环境变化,并不能改变金融服务的本质。金融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对技术和团队专业性要求很高,并不是几个人搞个网站,宣称自己多优秀多安全就可以提供金融产品服务。

不可否认,优秀的互联网公司不仅是科技实力代表者,更是集人才、资本、创新活力于一体的化身,代表者最先进的生产力,资本追逐高回报,必然驱动企业向高附加值的金融业迈进。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无疑将是深刻而深远的。尤其是,这个环境(中国崛起,仍一直在模仿但从未曾超越、中国金融基础设施信用体系不健全、金融体系滞后)时间(世界经济向下,中国经济缺乏新增长点,可能存在弯道超车可能性、中国启动第二轮改革)情况下,互联网公司对金融改革与创新的作业不可估量!
如果监管层给足够的创新时间,有足够的耐心和包容心,互联网从业者们有足够的想象力、创造力,互联网金融,有可能彻底颠覆传统金融行业的老大——银行!改写金融历史。

此外,互联网企业进军银行业,也必然推动传统金融行业者面对竞争,迎接挑战,主动变革。

金融业是社会经济的血脉,气血足,则整个肌体都会充满活力、更富有生命力!

㈩ 如何看待互联网对于金融企业营销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宝、余额宝、网络信用卡这些都是我们身边常见互联网金融。新模式往往有着超强的颠覆力量,这或许也是还没准备好的传统力量不愿意看到的。近日,网络信用卡暂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护犊银联。马云在近日发言中也坦言“有时候,打败你的不是技术,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联网金融孰是孰非,让我来为您带来的分析。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对互联网金融展开了热烈讨论,但观点却存在很大分歧。我们认为有必要从理论根基上理清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务的区别,以确定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本质。这不但有助于监管部门引入恰当的监管措施,也有助于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合理布局自身的业务拓展。对投资者而言,搞清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对于预测这些新的商业模式的可持续性、从而预测相关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也很有益处。
我认为,目前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和商业模式所带来的主要是技术层面的改善或创新。它们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却无法明显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应该达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颠覆”传统金融业。
网络竞争中“赢者通吃”的特性意味着,估计仅有少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估计都难以存活太久。不过,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如爱钱进www.iqianjin.com)将来很有可能成功跻身于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机构之列。
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事物,我建议监管部门采取一种既大力支持和鼓励、又密切跟踪和监管的开放态度。鉴于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业的本质,对它的监管也应该秉承与传统金融监管一致的原则与框架,避免出现监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潜在的风险隐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顺应了中国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为了倒逼金融放松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锋。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借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积极推动金融放松管制的进程,给传统金融机构松绑,而不是简单地套用现行法规、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扼杀于襁褓之中。
一、互联网金融与信息不对称
互联网金融这个名词包含两个组成部分:互联网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联网金融,必须同时分析这两个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人们把传统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基金、证券公司等)使用互联网来展示和营销其产品和业务的做法称作“金融互联网”,而把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服务领域的做法称为“互联网金融”。这种定义虽然简便易懂,但它只是区分了金融业务的操作主体(即互联网企业或传统金融机构),而没有解释二者在经营模式上的区别。
以P2P网贷为例,虽然互联网技术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潜在贷款人(lender)可以通过P2P网贷平台的网页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项目信息,甚至可以通过大量的互联网搜索引擎查询到大量的关联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这是因为,无论互联网上的信息有多么丰富,也无法囊括所有实体经济与商业活动的信息。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必须承认,绝大部分的实体经济与商业活动的信息仍然存在于线下,而线上的信息虽然高速增长并且规模惊人,但与实体经济与社会所产生与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却也只是沧海一粟。

二、互联网金融与网络效应
我们认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在于新兴信息技术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作为现实社会中各种真实与虚拟网络中的一种,它可以创造、培育和利用网络效应。这是网络行业(包括互联网行业)与绝大多数普通行业的一大区别。
三、网络效应的威力与互联网精神
网络效应的威力在于,一旦网络的规模达到一定水平,网络的扩张将变成内生的、自我实现的、甚至无法阻止的。但是反过来,如果网络规模达不到一定的临界点,这个网络将无法生存,很快会走向灭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强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几个后发的基于移动端的社交网络却难成气候,就是因为微信已经集聚了海量的用户群,其庞大的网络效应使得老用户很难割舍,而新用户则会竞相加入。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互联网企业在成立初期,为了扩大网络的规模、达到这一必要的临界点,往往不惜做赔本买卖来吸引客户。这被很多人戏称为“互联网精神”。所有互联网企业都明白,如果他们的客户资源达不到某个量级,不管他们前期投入多少,这个网络注定是要失败的。而如果他们能够很快把客户数量提升到这个临界点,那么它们的网络就可进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馈状态里,前期的亏损可以轻松地被未来的盈利所补偿。这就是它们为什么要不惜血本来增加客户资源。美国公司亚马逊、雅虎等著名的互联网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联网金融的诞生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一个水到渠成的现象,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自然的附加服务。这些附加的金融服务有助于改善客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消费者福利,因此是互联网商业模式发展过程中不可阻挡的趋势。
我以阿里巴巴为例,来展示一个互联网商务平台如何借助网络效应而介入金融服务领域。阿里巴巴的金融业务发展路径很清晰,也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开始于最初的单边及两边网络平台(阿里巴巴、淘宝、天猫)。这些网络平台的电子商务业务需要便捷的网络支付工具来支持,以方便网络客户的交易与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宝,作为网络支付的手段,从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进入了金融服务领域。
五、传统金融机构的应对
以上分析表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个水到渠成的必然现象,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附加的增值服务。从理论层面来看,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但它们并不能实现“去中介化”的目标,也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它们所推出的产品和采用的商业模式,也完全可以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学习和利用。只要传统金融机构不固步自封,它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可以经受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冲击,在金融服务的市场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结论
我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是一个水到渠成、不可阻挡的趋势,它是互联网企业依托其所培育的互联网商务网络、对其客户所提供的一种自然的附加服务。这些附加服务有助于改善客户体验、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消费者福利,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转型、以及提升中国金融业的服务品质都意义重大。
从理论层面来看,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和商业模式,但它们并不能实现“去中介化”的目标,也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它们所推出的产品和采用的商业模式,也完全可以被传统金融机构所学习和利用。只要传统金融机构不固步自封,它们中的绝大部分应该可以经受住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冲击,在金融服务的市场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即便传统金融企业可以同样使用互联网作为一个新的营销渠道和手段,它们却并不一定可以收复失地。对于那些存在明显的网络效应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来讲,网络效应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经积聚了海量客户的互联网商业平台可以轻松地植入金融服务功能,迅速扩张其金融版图,令传统金融机构无法阻挡。与此同时,由于网络效应存在规模临界点的要求以及近似于“赢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务业,以便为网络的参与者提供越来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务,从而巩固和增强自身网络的网络效应,防止被竞争对手网络所超越。但“赢者通吃”的特性意味着,未来仅有少数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绝大多数规模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估计都难以存活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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