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看待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指的是通过或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工具进行资金融通和支付及相关信息服务等业务的行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互联网金融已在我国蓬勃兴起,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先后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模式,本文将就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问题与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出现了多种模式。前已述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其中,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建立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平台实现网上转账、网上投资理财、网上资金借贷、网上证券和保险交易及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等传统金融业务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由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为双方提供支付服务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指的是依托电子商务交易产生的海量的、非结构化的数据,通过专业化的数据挖掘和分析,为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模式;P2P网络借贷模式指的是资金供求双方直接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的模式;众筹模式指的是资金需求者在互联网上展示创意和项目,并提供回报、募集资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销售金融产品或为销售金融产品提供服务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和丰富。在上述互联网金融涵盖的模式范畴内,近年来,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技术在向金融领域渗透过程中体现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优势的认识的深入,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内容也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方面,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内容,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内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内容,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交易规模快速发展壮大。2008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交易规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壮大。其中,网络银行的交易额由2008年的285.4万亿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万亿元(见图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额也由2009年的3万亿元快速增长到了23万亿元左右,期间虽由于市场渐趋饱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达到了18.6%以上(见图2)。P2P网络借贷的交易额则由1.5亿元快速增长到了3292亿元,期间增速甚至均达到了200%左右(见图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合作形式于2013年6月5日上线的余额宝产品至2014年底,其用户则已达到了1.85亿户,总规模则达到了5789.36亿元。 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及广泛应用基础上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而自发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了从网上银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网络借贷再到大数据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财的发展历程,由此使得其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依托电子商务发展产生的大数据而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大数据金融,最初是由电商平台与商业银行合作实现的,而后二者逐渐分立演化出了电商大数据金融和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大数据金融两种形式。而对于商业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由于商业银行并不熟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作模式,故其发展前景堪忧。其次,互联网理财在近两年时间里的井喷式发展,对传统银行存款业务和理财产品形成了冲击,甚至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第三,由于P2P网络借贷具有的低门槛和监管工作量大等特点,P2P网络借贷平台疯狂发展及不断倒闭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大量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仍不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和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等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信用体系建设,故互联网信息技术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程度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还存在着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较差等缺陷,加之网络通讯系统具有的开放式特点造成的其易遭受计算机病毒和电脑黑客攻击的问题,都易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金融交易带来较大的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方面,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软硬件系统还大多来自国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关系统,这也给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选择其发展所需的技术解决方案面临着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术变革淘汰,乃至威胁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等风险。而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很不完善,信用风险还较高。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和稳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沿袭传统金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基本内容是对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由原来传统金融机构的对应监管部门监管,对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相关业务的监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或做出风险提示。应该说,这一体系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的。但其后,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这一监管体系却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例如,当前我国出现了因对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过多、对非银行主导型的网络融资监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导致的商业银行贷款无法创新、大量的非银行网络融资风险巨大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必然会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形成制约。 对策建议
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管理,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的基础上“自发”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而对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现阶段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管理并没有跟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节奏。通过对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已成长为新型的金融发展模式,而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则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对此二者应分开进行管理。其中,对前者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则进行管理;而对后者的管理则应侧重在利用互联网具有的优势提升其在核心业务的价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技术和信用体系,降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风险。完善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为降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就须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及信用体系。针对如何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接轨,增强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协调性。其次,应整合资源,建立共享互联网金融数据库。最后,应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技术研发力度,切实提升防火墙和数据加密等关键技术水平,防护网络安全。而在网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第一,应推行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制度。第二,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注册登记管理。第三,应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企业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统筹共享互联网金融征信资源。
进一步整合、发展和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及其内容。首先,针对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和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模式之间存在的交叉和冲突问题,我国应做好相关模式间的整合工作。比如,针对第三方支付业务及其与基金合作开展的互联网理财业务对商业银行的银联、存款及理财业务形成的挑战,我国应通过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改革提高商业银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决;针对商业银行推出的“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业务因不熟悉电子商务运作流程而隐藏较大风险的问题,我国应通过采取限制其发展或加强其与相关电子商务企业重组的方式解决。其次,在互联网金融模式进一步发展方面,我国需加强商业银行征信系统建设和开放的力度,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最后,对于在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内容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我国应采取建立和加强保险体系建设以及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等方法,来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模式内容的完善和发展。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支持。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第一,应厘清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界定,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性”隐患。第二,应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相关制度,构建全面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的制度体系。第三,还应成立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建立和强化行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体系。第四,应在兼顾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行业创新精神及行业发展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做到“适度无漏洞”监督。最后,央行、银监会等传统金融监督部门应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加强协作监督,以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有哪些阶段
由于传统金融行业的各种弊端,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仅从支付市场来看,前瞻产业研究院《2014-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前瞻》数据显示,2010-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元。支付宝、中国银联和财付通分列前三位,交易规模市场份额分别为67.6%、8.3%和7.3%。
互联网金融可以分为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基于互联网的新金融形式,还有就是基于电子商务、广告等平台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三种形态。就目前来看,发展较为迅速的是网上银行,而其中更具代表性的就是移动支付。
互联网金融兴起正是源于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移动支付能够帮助传统金融服务大幅降低顾客的时间、费用成本。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网上金融消费习惯的形成正在逐渐奠定客户群体基础,不仅能够满足客户需求,还将拥有逐渐能够提供相应安全保障的技术。
3. 国外互联网金融最初发展的主要集中在哪个领域
银行业: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浏览器、加密算法、安全电子交易协议 (SET) 和安全套回接层 (SSL) 等技术的答突破,花旗、汇丰、富国等国际领先银行即开始推出电子银行服务。随后,SFNB、ING Direct、Wizzit、M-PESA等纯网络金融机构纷纷诞生并一度活跃于市场。但近几年,纯网络银行发展遇到瓶颈,开始转型谋求新出路。
一是向线下延伸。为弥补线下资源和渠道不足,不少网络银行将触角延伸至线下,通过加大线下服务点布局、寻求线下合作代理机构等增强发展后劲。如ING Direct USA将咖啡馆作为主要线下服务场所,让店员作为金融顾问,为客户提供咨询和线下业务办理。
二是特色化发展。如日本的互联网银行eBANK、索尼银行分别定位为专业小额支付银行、资产管理专业银行,主要以专业化的服务、低成本、低收费吸引特定的客户群。
三是全能化转型。不少被传统金融集团收购或依托传统金融机构成立的网络银行,开始借助集团优势追求协同发展。比如,依托主要股东三井住友银行和SBI金融集团的住信SBI银行,截至2014年5月6日的开户数已经突破200万户,成为日本发展最快、客户满意度最高的网络银行。
4. 国家为什么鼓励发展网络金融
鼓励或推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本质上有利于推进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改善竞争质量,打破国企垄断,减少金融排斥。
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是指基于金融电子化建设成果在国际互联网上实现的金融活动,包括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交易、网络金融市场和网络金融监管等方面。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 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5.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面临哪些风险,如何监管
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行业协调及风险监管不理想、现行的风险管理模式与网络金融的发展不适应等诸多不足。因此,要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完善监管体制、调整监管策略、构建安全体系等措施来加强我国的网络金融风险监管。
完善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监控1.健全法律制度。2.加强市场准入管理。3.完善监管体制。4.调整监管策略。5.构建安全体系。6.加快人才培养。
网络金融业务的综合性、高科技性对监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业务和管理知识,又要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实践经验;既要有丰富、扎实的金融法规功底,又要有开拓金融服务等方面的宽广视野,但目前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中,远没有形成一支能满足网络金融业务监管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
6.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P2P(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两种运营模式,第一是纯线上模式,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除去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余额宝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也开始露出自己的獠牙 。
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爆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其他任何互联网金融形式都更具颠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国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比特币可用于缴税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国也成为全球首个认可比特币的国家。这意味着比特币开始逐渐“洗白”,从极客的玩物,走入大众的视线。也许,它能够催生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帝国。
比特币炒得火热,也跌得惨烈。无论怎样,这场似乎曾经离我们很遥远的互联网淘金盛宴已经慢慢走进我们的视线,它让人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最终极的形态就是互联网货币。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只是对现有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提出挑战,将来发展到互联网货币的形态就是对央行的挑战。也许比特币会颠覆传统金融成长为首个全球货币,也许它会最终走向崩盘,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币会给人类留下一笔永恒的遗产。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从金融整个行业来看,银行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不仅具有国际领先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笔——数据集中工程在业内独领风骚,其除了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之外,还形成了“门户”“网银、金融产品超市、电商”的一拖三的金融电商创新服务模式。 互联网金融门户(ITFIN)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
7.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
如果说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元年,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年,2016年就是这一行业的整治年和生死年。在互联网发展和创新得到监管认可的同时,非法集资、诈骗、自融等行业乱象不容忽视。从年初开始,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风暴不断,“驱逐劣币”大洗牌已然开始。网贷行业成交量在加速上扬的同时,收益率开始回归合理区间。小型平台逐渐退出市场,大型平台则转型升级为互联网金融集团。未来行业将何去何从可能无人知晓,但大家都知道网贷行业的出现带动了社会进步。
网贷成交量:突破3万亿
在互联网金融的整治风暴中,整个行业成交量在近几个月出现下降,不过11月环比出现了增长,同比看来仍然创造了“亮眼”成绩。2016年11月网贷行业成交量为2197.34亿元,这也是历史上首次单月成交量突破2000亿元大关。截至2016年11月底,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为31847.67亿元,突破3万亿元关口。从数据上看,整个行业状况有所回暖。网贷行业于2015年10月实现了第一个万亿元,用时超过七年之久,第二个万亿元仅仅用了7个月时间,第三个万亿元用了6个月。很多投资者为了避险,纷纷从小平台转向大平台进行投资,带动了整个行业成交量的上升,这个行业并没有想象中悲观。
综合收益率:走向合理区间
2016年11月,网贷行业综合收益率为9.61%,环比下降了7个基点(1个基点=0.01%),同比下降了264个基点。自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后,网贷平台资产端竞争加剧、合规调整成本增大,部分平台主动下调综合收益率,不过由于网贷“双11”不少平台加息来吸引投资人,使得11月综合收益率下降速度有所放缓。目前主流综合收益率区间仍分布在8%-12%,平台占比为51.42%;其次为综合收益率在12%-18%的平台,占比为33.44%,8%以下低息平台占比较上月有所下降,为10.08%。不过,网贷行业收益率下行并非坏事,在此前出现的众多跑路事件中,高收益成为投资人误入陷阱的诱饵,未来网贷行业收益区间将更加合理。
集团化:大平台的选择
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出现了“马太效应”,小平台被淘汰,大平台在升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平台融资次数近57次,融资金额超152亿元人民币(含陆金所融资,不含平台自身未公布或未公布投资方的平台)。行业在政策引导下开始“二八分化”,互联网金融企业集团化发展可以通过精细化运作深耕细分领域,各子品牌相互独立,也可以建立一道政策风险的防御墙。但如同硬币正反面,集团化架构对企业管理能力会形成一定考验,很多集团化并不是“破茧成蝶”,可能只是停滞不前。
银行资金存管加速落实
截至2016年10月底,广东华兴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和江西银行等36家银行布局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并共有216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约占同期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10.03%。其中有161家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53家与银行签订联合存管协议;2家与银行签订银行直连协议。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对接方面,共有102家平台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系统,约占同期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74%,其中有89家平台是于2016年完成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对接。其中完成银行直接存管系统对接的平台有68家,完成银行联合存管系统的有32家,2家平台上线银行直连系统。
资料来源:艾瑞
金融学是金融学院的,金融学(国际金融),(公司理财)都是中金发的(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前者是老牌王牌
后者也是很不错
,你上中财的官方网站就知道的。我就是08金融学的
9. 互联网金融在国外是怎样的发展态势
互联网金融在国外的发展态势是:
1.移动金融的爆发增长;
2.融资方式的去中介化;
3.网络银行的多元转型;
4.大数据的广泛应用;
5.社交元素的深度融合。
手机正颠覆性地改变人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这将助推移动金融服务模式的发展壮大,并将逐步占据金融服务的重要甚至是主导地位,美国手机金融的渗透率预计2015年将超过50%。金融危机后,欧美大型商业银行加强了对小企业融资的控制,小企业从传统商业银行获取资金的难度日益加大。在此背景下,以专注草根服务的网络融资快速兴起,凭借其以下四个独特的经营特点,迅速占领了欧美部分信贷市场,并逐渐对传统的间接融资方式形成替代。纯网络银行 (internet only bank) 虽然在降低运营成本、便捷客户服务、细分领域拓展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但由于线下渠道缺失,无法提供现金类基础金融服务和大额资金融通等复杂金融服务等原因,近几年,纯网络银行发展遇到瓶颈,纷纷开始转型谋求新出路。大数据的国际应用广泛,金融业更是典型的数据驱动行业,华尔街早就开始利用大数据来进行市场预判,欧美发达国家各大金融机构大量运用大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和风险防控。大数据已经并将继续在精准营销、市场预判、风险防控、降低成本等方面大放异彩。随着 Facebook 和 Twitter 等社交平台的兴起,分享、交流等社交元素开始与更多金融服务相互融合,由此产生的商业价值也随之凸显。
10.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落后于国际多少年
国外开始互联网金融比中国要早10年,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算是起步了~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这种算是新型的投资方式,也还是相对比较传统,大多数都是以国资背景为主,四海众投,陆金所感觉上有国家的支持会比较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