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数据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什么作用
自互联网金融被广而告之以后,大家就一直在被灌输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巨大,甚至最近更有专家说大数据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加速器。但是似乎并没有一个系统的说法,大数据具体有什么用,我们只知道互联网金融确实是其中的获益者之一,下面且听听通金魔方分析师的见解。
我们首先从互联网金融的含义生对大数据有个简单的了解。正如互联网金融之父谢平所言,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并非是简单的将互联网和金融进行叠加。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基于互联网应用的特殊技术,推动了全新的商业模式,产品服务,对金融领域产生的颠覆性变革。在这其中,大数据则充当了很重要的推手。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作用体现。
精准的用户分析
大数据的首要作用就是在于它能够对用户进行准确的分析,然后帮助互联网金融找到合适的目标用户,进而实现精准营销。
在目前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很多新兴的企业,大多以做贷款或者金融衍生产品为主。其主打的卖点主要在于较高的投资收益或者较低的手续费优惠。但是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下,由于不能保证资金流稳定,或者客户粘性而倒闭的企业随处可见。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3年底,中国境内共有450家P2P公司,其中有的甚至在创立几天内即宣布倒闭。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实现精准营销才是这些企业唯一的出路,这也正是大数据的作用所在。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但是却已经有了相当丰富的成熟案例。比如通过定向技术查看用户近期浏览过的理财网站,通过关键词,浏览数据建立用户模型,从而实现优化产品的实时推荐频度,以便最大限度的锁定有效用户等。
帮助金融企业风险防控
除了以上的首要作用之外,大数据还能够帮助金融企业加强风险的可控性。在精细化管理方面助推了互联网金融,尤其是信贷服务的发展。
比如通过对大量网络交易及行为数据的分析,可以为用户的信用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这些信用评估可以帮助金融企业在用户的还款意愿和能力方面做出较为准确的结论,以便决定是否继续为该用户提供快速授信或者现金分期等服务。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金融企业的业务风险。
当然,我们对于个人用户或者企业用户信用好坏的评定取决于诸多因素,但是我们也可以从这诸多因素中找到相应的数据。比如我们要寻找这个用户的整体收入,固定资产,性格特点甚至是行为习惯等,那么我们就可以从网上银行,电商,社交网络,甚至招聘和婚介网站等地方获取。
大数据的作用在这里面得以体现的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这些所谓的数据往往都是以动态变量的形式存在的,而我们要想以此为依据获得准确的信用评级,则更要倚重于大数据的持续分析功能。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作用巨大,只不过在现在这个互联网金融的起步阶段,大数据作用的发掘仍不算完整,我们只能一步一步的在不断的发展中发现它的好。
Ⅱ 目前互联网金融正处在大环境下,该怎样去判断平台的可靠性呢
第一,要看平台的资质。
第二,查询自己看中的理财平台的知名度。
第三,要看平台的整体收益情况。
第四,要看平台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五,要看下投资人和第三方平台对该平台的评价如何。
Ⅲ 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淘汰率挺大的,百马资管为什么还发展的那么好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含三类参与机构:第一,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科技化业务板块;第二,互联网巨头的金融业务板块或主业为互联网金融的机构,例如蚂蚁金服、腾讯FiT、乐信、宜人贷;第三,金融行业客户占比高的科技企业,如百融云创、第四范式等。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三类机构的边界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例如蚂蚁金服转型为向传统金融机构输出科技服务的科技类机构,再如银行通过开放银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输出科技服务,等等。
经济环境使得金融行业业务规模、资产质量下降、监管趋严
受经济下行压力、结构性问题改革影响,2017年至2018年年中,流动性趋于短缺。宏观经济大环境对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三大影响: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企业经营、个人收入承压,对金融业务规模、资产质量形成一定影响;二是受流动性压力影响,信贷需求端与供给端流动性均承压,信贷业务规模及信贷资产质量出现下滑,坏账率上升;三是受结构性问题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金融行业监管趋严。
Ⅳ 互联网金融在创新过程中有哪些瓶颈,限制
1.法律监管与保障的缺乏
互联网金融企业极易游走于法律盲区和监管漏洞之间,进行非法经营,甚至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现象,累积了不少风险。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前段时间,银行大战余额宝,背后凸显的就是规则的缺乏。尽管阿里卖萌式的回应被“转疯”,可是基本的问题却没有回应。P2P贷款的法律困境也相当显著。
2.模式创新契合难
近年来,国内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大部分因为与金融市场环境不相适应,与客户具体需求不相契合而遭遇失败。国内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模仿国外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时,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发生扭曲和异化,无法取得如国外同类企业一样的商业成就。
3.安全风险涉及每个人
互联网的技术风险显而易见。计算机病毒可通过互联网快速扩散与传染。一旦某个程序被病毒感染,则整台计算机甚至整个交易互联网都会受到该病毒的威胁。在传统金融业务中,电脑技术风险只会带来局部的影响和损失,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技术风险可能导致整个金融系统出现系统性风险,进而导致体系的崩溃。
4.市场风险的互联网之“险”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程度不高,大数据资源和大数据技术都没有跟上模式创新与仿照,现有多种模式偏离“互联网金融”核心。社会信用体系还处于完善阶段,较难依靠外界第三方力量对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价。
Ⅳ 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的火爆也不禁让人们考虑一个问题:如此火热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各大企业和投资者们真的都赚到钱了吗?赚钱的具体方式是什么呢?接下来的时间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
一:推荐费
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直接向金融公司推荐贷款客户,从中收取推荐费。此种模式需要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来整理不同的贷款客户的信息,并进行分析。这种方式好处在于,金融机构省去了发掘客户的高额成本,重心可放在核心业务上。
二:手续费
该收入来源是整合了交易与手续费收入。目前,在用户申请贷款过程中,互联网金融企业帮助用户完成整个贷款流程。贷款获批后,收取贷款额的对应比例作为返佣。如变为P2P网贷平台,在不同平台需要贷款人缴纳相应费用,属于纯平台的主要收入资源。对于支付公司来讲,手续费也自然是主要盈利手段。
三:广告费
对于传统互联网公司再熟悉不够了,即金融机构投往互联网金融网站的广告费。在金融网站上的广告,对于主动访问网站的股民来说是精准投资,可以达到较好的效果。同时,在互联网金融网站上的广告位置,也可以向广告主收费,取得营收。
四:定价费
这里的定价费指的是风险定价。给金融公司做客户的信用评估的收费服务,或者是协助金融公司对风险定价。对用户行为的数据来进行分析和挖掘,再给有所需求的金融公司。业内人士指出,风险定价并不是什么新概念,银行的核心就是给风险定价,但是究竟能不能做好,很多拿不到贷款的中小企业资质其实是不错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是通过互联网和金融的垂直搜索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未来定价费会成为互联网金融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互联网金融盈利模式有几种就介绍完了。值得注意的是,每个互联网金融公司都会有不同的盈利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类盈利模式直接回此消彼长,各企业侧重点也会不同。互联网金融的盈利模式还有很多没有被挖掘出来,前景值得期待,更多互联网金融知识请到公司视频直播间学习。
Ⅵ 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
这是未来的趋势。在世界范围来看,这个也逐渐在兴起。在中国,特别是我们金融环境不健全的情况下,互联网让大家更懂得了如何去跟金融结合。像这两年兴起的一些P2P网站,如海吉星金融网,陆金所,都是大家喜欢的投资理财互联网平台。互联网金融大大地方便了投融资双方的交易,也节省了成本,以后大有可为。
Ⅶ 互联网金融行业有前途吗
任何一个行业,如果不能解决社会问题、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就一定没有前途,反之,如果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效率、降低成本的就一定大有前途。而我国目前的金融环境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体量大、问题突出的大环境是互联网金融发展最肥沃的土壤,是历史性机遇。
我们可以尝试用麦金农教授提出的“二元化的金融结构”概念来尝试解读目前金融环境的主要问题。
图:罗纳德·麦金农
“二元化的金融结构”是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提出的发展中国家的一种金融现象,通俗点讲就是国家采取利率管控,银行利率不能覆盖通货膨胀率和应有的资金成本,而银行贷款作为一种稀缺资源补充到了本不该得到该资金的企业或行业中。另一方面,由于银行利率没有市场化,市场的需要就必然催生出银行体系外的一个金融市场(比如高利贷市场)。这就是所谓的“二元化的金融结构”。
通胀大家都有切身感受。以我们买菜的经验来说, 2004年上海菜场的鸡蛋价格差不多是2.5元/斤,前几天去我买菜,鸡蛋是5.4元/斤,涨了一倍多,其他民生产品也差不多,可是如果你过去十年把钱存在银行,资金能翻倍吗? 显然不能,也就是说你手上的钱“毛了”。这就是所谓的“铸币税”,说难听点,有人在不知不觉中偷走了你的钱。
注:原指数为环比指数,上月价格为100,为便于直观展示处理为以2004年5月为基准100%。
那么银行以低息获得的资金又去了哪里呢?除银行自身获取超额利润外,利率管制产生的低成本资金实质上是一种隐性的补贴,而获得这种补贴的往往是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用途则往往是基础设施建设或固定资产投资。因此,与利率管制相关的二元化市场结构所导致的结果是:
一方面,落后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取得了过度的资金支持,干扰了市场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使市场未能及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另一方面,为社会提供了大多数就业机会和消费类商品的中小企业却不得不更多地转向银行之外的融资渠道,甚至是非正规的融资渠道,导致资金成本高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元化市场结构导致金融的资源配置作用大打折扣,对经济结构失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二元化的金融结构”的危害不止于此:
一方面,储户未能取得存款应获得的资本增值收益,在抑制了消费能力的形成;
另一方面,利率管制的情况下经常出现“负利率”的情形,使得人们更愿意投资于有“抗通胀”功能的房地产,甚至是珠宝、古玩等商品,使得这些商品的价格快速上涨,房地产等价格的上涨反过来侵蚀了人民群众本就不多的消费能力,不利于消费领域的发展,助长了经济结构的畸形。
如前所述,在利率管制及金融市场二元结构的大环境下,取得银行贷款实质上相当于获得了一项隐性的补贴,存在套利空间,而这种补贴的最终受益人却未必是贷款人,和其他套利行为一样,房价上涨将最终吞噬套利空间,而真正受益的只能是出让土地的地方政府。2004年全国土地开始普遍实行“招拍挂”制度以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持续攀升。据国土部的统计,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5894亿元,到201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到4.1万亿元,也就是说,10年以来,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上涨超7倍。获得了更多土地出让金的地方政府又因为偿付能力的增加可以取得更多的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导致金融资源的配置更不合理。如此,已经形成了一个难以破解的恶性循环。
综上,“二元化的金融结构”对我们普罗大众的影响是:
1、钱“毛”了,购买力下降,财富被稀释;
2、私营经济领域受挤压,工作机会减少,收入降低,年轻人削尖脑袋考公务员、进国企;
3、房价高企,房贷拖垮了一代人的青春和梦想;
4、如何为将来储蓄今天的财富成为一个难题。
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我国的互联网投资市场仍处于鱼龙混杂、很不规范的阶段,而且有大量骗子混杂其中,另一方面,除了投资房地产,普通老百姓几乎没有给自己的血汗钱保值增值的途径。
尽管互联网金融的问题目前还存在各种问题,但我国目前的金融背景下,我认为天生具有公平、普惠特征的互联网金融必将不可遏制地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一定大有前途!
Ⅷ 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有哪些
回顾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目前应该说在逐渐趋于理性和冷静,行业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协会刚刚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年报2017》的数据,我们总结了一下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几个特点。
第一,监管政策正在逐步落地,行业规范发展态势明显。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从业机构优胜劣汰加速,行业发展环境逐步净化。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到2016年末,正常运营的平台2640多家,比2015年减少了28%。问题平台关停、退出增多,正常运营平台在加速合规转型。平台平均借款期限为8.4个月,比上年末增长1.7个月,平均收益率为9.3%,同比下降1.8%。收益率较低,且运行稳定的平台日益成为行业的主流。
第二,不同业态发展出现差异,情况比较复杂。其中移动支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态保持快速发展,移动金融业务规模达到208.6万亿,同比增长60%,这是2016年底的数据,交易笔数1227.6亿笔,同比增长128.6%,但是行业的集中度进一步上升,支付受理市场创新模式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根据协会的抽样数据,互联网金融消费数据新增注册用户稳步增长,新发贷款金额和笔数增幅较大。互联网保险、证券等业态依然保持增长,但是增速有所放缓。以保险数据为例,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总额为2348亿元,同比增长5.2%,增幅较2015年有较大回落。互联网股权融资的行业景气度下降,平台下线和转型的数量较多,新增项目3268个,同比下降56.6%。新增项目投资人次为5.8万人,同比下降43.6%。
第三,部分业态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以互联网支付行业为例,2016年互联网支付的交易额在1万亿以上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共8家,他们的交易总额占非银行交易机构的总额80%,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等六省的各地网络借贷运营平台共计1854家,占全国总数的70%。贷款余额近8000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3.7%。
第四,互联网金融的整体规模占金融总量比重仍然较低,但行业涉众性比较强。以个体网络借贷为例,2016年末贷款余额8034亿,而同期的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是156万亿,前者仅为后者的0.5%。从历史累计参与人数看,借款人和出借人合计5109万人,比上年增长3596万人。
第五,数字技术驱动特征进一步明显,大数据技术的客户画像在客户画像、精准营销,风控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云计算以其系统架构、资源整合等方面的优势,满足长尾客户多样化的服务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效果开始显现,生物识别技术在身份验证、支付等场景应用逐渐增多。
第六,传统金融机构在数字金融领域发力,但仍存在一定的约束。以互联网直销银行为例,2016年末有69家商业银行设立了互联网直销银行,逾八成是城商行和农商行。根据协会的调研情况,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数字金融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人才、技术和机制方面的限制和约束,需要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比如,金融产品研发很多还延续着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环节多、流程长、耗时久,创新容错不足等问题。业绩考核更重视成本收益,对一些落地时间长,先期投入大,见效慢的创新而言,还存在一定的激励不足方面的问题。
Ⅸ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冲击很大吗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冲击:
1、重新审视金融战略,适应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为中小银行提供了与大银行竞争的契机。如果能够利用好这一模式,积极创新,将在一些新兴业务上赶超大银行,形成竞争力。传统银行业可能因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发生竞争格局的改变。一些互联网企业已不满足只做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而是凭借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直接向供应链、小微企业信贷等融资领域扩张,未来可能冲击传统银行的核心业务、抢夺银行客户资源、替代银行物理渠道,颠覆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
2、拓展银行业务的客户和渠道。客户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基础。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客户基础。2012年,全球互联网用户达24亿人;我国互联网用户为5.65亿人2,网购人数1.93亿人3。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与自身战略结合,一方面挖掘、吸引新客户;另一方面增加客户粘合度,拉近与客户间的业务关系。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传统目标客户群可能发生改变,传统物理网点优势弱化,追求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的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商业银行传统价值创造和实现方式将发生改变,能够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务的金融机构会得到市场青睐。
3、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互联网金融企业拥有大数据、云计算和微贷技术。这三项技术可以使互联网金融企业全面了解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经营行为和信用等级,建立数据库和网络信用体系。在信贷审核时,投资者将网络交易和信用记录作为参考和分析指标。贷款对象如违约,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可利用网络平台搜集和发布信息,提高违约成本,降低投资者风险,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贷款具有独特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超越传统融资方式的资源配置效率,大幅减少交易成本,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价格发现功能,推动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模式能够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双方的价格偏好,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方式。互联网金融作为交易平台,资金借方报价,贷方依据对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偏好选择贷款对象,双方议价成交,交易完全市场化。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金融机构不能完全依赖央行的基准利率指导,应主动在市场上寻找利率基准。互联网模式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市场利率走势,判断特定客户群的利率水平。如果还能够深入研究挖掘数据,甚至可以形成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利率指数”,从而完善贷款定价基础。
5、加速金融脱媒。传统银行在金融业务往来中,主要充当资金中介的职能。互联网金融将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边缘化。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充当资金信息中介的角色。从融资角度看,资金供需双方利用搜索平台寻找交易对象,之后的融资交易过程由双方自己完成。
Ⅹ 互联网金融业务面临四大风险有哪些
法律监管与保障的缺乏
目前,P2P平台的债权转让模式和优选理财计划模式,就是亟须引起关注的互联网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模式创新契合难
近年来,国内外互联网金融模式层出不穷,大部分因为与金融市场环境不相适应,与客户具体需求不相契合而遭遇失败。国内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模仿国外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时,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发生扭曲和异化,无法取得如国外同类企业一样的商业成就。
安全风险涉及每个人。
另外,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技术缺陷在某些特殊时刻无法及时应对短时间内突发的大规模交易也会产生不良后果。
市场风险是传统金融体系固有的风险。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领域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市场风险有其独特的一面。蓝皮书指出,由于便捷性和优惠性,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发挥资金周转的作用,沉淀资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处滞留两天至数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容易造成资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动性管理,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将引发支付危机;网络交易由于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业务活动在虚拟世界进行,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通过互联网联系,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就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风险极大。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程度不高,大数据资源和大数据技术都没有跟上模式创新与仿照,现有多种模式偏离“互联网金融”核心。社会信用体系还处于完善阶段,较难依靠外界第三方力量对交易双方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