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作为银行员工对互联网金融怎么理解
如果把银行业推出的网上银行等业务也作为互联网金融,那么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已有十多年。但互联网金融真正成为一个热词是在2013年。这一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网上理财产品大量出现。它们能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但回报率远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各种“宝”吸引了大量资金,导致银行存款出现大搬家。前不久,一篇题为《取缔余额宝》的博客文章,引发了对余额宝的激烈争论,使社会公众更加关注互联网金融。
对于什么是互联网金融,目前没有一个权威的定义,归结起来大致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按照这样的理解,任何涉及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是互联网金融,它既包括以银行为主的传统金融业把互联网作为新的业务渠道,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向金融领域渗透后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另一种说法认为,只有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照此说法,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等业务不是互联网金融,而属于“金融互联网”,即传统金融服务的网络化;只有互联网企业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金融电子商务、众筹融资等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即把互联网金融看作是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度融合。金融机构是金融体系的主体,把金融机构排除在互联网金融之外是不现实的。互联网金融对未来金融业的影响将更加深刻,甚至会颠覆传统的金融模式。但这种改变,不大可能由互联网企业单独完成,更可能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动。
互联网企业对传统金融业已经形成了非常现实的冲击,但这样的冲击未必是坏事。从目前来看,它能促进金融业加快市场化,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特征。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可以使传统金融业务透明度更高、参与面更广、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互联网企业在金融领域的渗透,迫使银行、基金、券商等机构调整战略,吸收互联网技术,以适应全新的金融业态。它们必须将更多传统业务的运营嫁接到互联网上,或者基于互联网本身的特质,创新设计新的金融服务功能和业务种类。这些都将促进传统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以满足各类客户的要求。
互联网企业推出的很多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填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一些业务盲区。例如,众筹融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金融制度下的小微贷款难问题,余额宝等在线理财产品则使那些并不富裕的社会公众也能从短期闲置的小额资金中获取较高回报。可以说,互联网企业既适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满足了人们的需要。
但我们也应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互联网企业的优势在于互联网技术,这一优势未必是金融领域最核心的优势。互联网企业能否对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业务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实现有效预测和控制,这依然有待验证。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还存在着企业资金实力不雄厚,内控机制不完善,缺乏行业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监管体系不健全,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缺陷、虚假账号、手机木马、电脑黑客、钓鱼网站等问题,这些都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对此,金融监管者、互联网企业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使用者和购买者都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Ⅱ 我国金融机构应该更加积极地推动什么等互联网金融创新
9月18日消息,经过李 克 强 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下发了《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并在这一总体框架要求下,“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设”。
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具体规划为:
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通过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领域。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制度,完善国有创投机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与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研究探索相关税收支持政策。支持“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大力推动优先股、资产证券化、私募债等产品创新。开展债券品种创新,支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双创”孵化产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低成本融资。
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建设。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探索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这是在8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整体框架下针对北京科技创新发展提出的顶层设计。早在2012年,多部委就发文将中关村建设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并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北京市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另一个顶层意见出现在2016年1月底,彼时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互联网金融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平台,提高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实施意见将“互联网+金融”列入了北京地区“互联网+”实施重点领域的第一条。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服务市场份额,稳妥推进个人对个人(P2P)小额借贷交易。鼓励众筹业务发展,打造股权众筹中心。
实施意见显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推进工作,将由市金融局牵头,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负责。
从上述几大方案来看,北京市将推动科技与产业、科技与金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
Ⅲ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会有哪些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影响:
(一)抢占商业银行市场份额
面对互联网金融迅猛的进攻态势,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银行业的直接结果就是市场份额缩减。互联网金融在支付方式、平台及跨界金融方面,对银行造成冲击,银行可能基本上抵不过互联网企业的进攻,被抢去市场份额。同时,互联网金融可能蚕食掉银行20%的市场份额。这可以很好理解,新事物的发展过程,必将会导致旧事物的缩减、退让。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有信息处理方面的优势,效率高,加之无传统中介,挤掉了中间成本,而商业银行在信贷方面显然没有这方面的优势,市场份额减少成为必定。
(二)减弱商业银行中介功能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为客户提供支付款业务,使资金供需双方利用搜索平台自主寻找交易对象,并完成交易,这与传统银行支付业务形成替代,致使传统银行在金融业务往来中资金中介的功能逐渐减弱,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将加速金融脱媒,加速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的边缘化。未来商业银行在信贷领域的作用,将会逐渐削弱,直至被取缔。
(三)迫使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方式、范围上,都已固定成型,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正冲击着商业银行传统的发展模式。中国银行原副行长李礼辉认为,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将迫使商业银行作出转变。马云也表示,银行不转变,我们转变银行。商业银行如果自身不发展创新,适应这个新时代,那么,就会有更多像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创新,倒逼商业银行进行改革,否则,商业银行这位传统金融机构的“老师傅”,很有可能会被“乱拳打死”。
Ⅳ 互联网金融与银行的关系
首先,互联网金融的盛宴少不了银行的参与。互联网金融最核心的缺失是什么,自然是风控能力,从这一点上,银行的参与等于是“品质的保障”。从中信银行监督托管余额宝也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其实非常需要银行“兜底”,这种兜底显然不是刚性兑付,而是对于资金安全附加承诺和保障。
其次,银行也在借助互联网实现创新和与转型,不同银行的路径选择也十分不同,有两分钟就可以完成审批的POS网贷,有肩负重任的电商新平台,有被称为银行版的“P2P”业务模式,还有整合线上与线下资源的直销平台。这些探索多数还未见效果,但是银行的创新态度却十分鲜明。
第三,早在余额宝等各类互联网金融“宝宝”横空出世之前,银行就已经开始大量发行中短期理财产品,并为利率市场化热身。也就是说,最开始决定“消灭”活期存款的恰恰是银行本身,互联网金融仅仅是加快了进程、放大了规模,而且从目前来看这部分资金还是回流到了银行体系(当然是以成本更高但银行尚能承受的方式回流),互联网金融与银行并不仅仅是对手。
Ⅳ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会有哪些影响
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 1、重新审视金融战略,适应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为中小银行提供了与大银行竞争的契机。如果能够利用好这一模式,积极创新,将在一些新兴业务上赶超大银行,形成竞争力。传统银行业可能因为互联网金融模式发生竞争格局的改变。一些互联网企业已不满足只做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而是凭借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直接向供应链、小微企业信贷等融资领域扩张,未来可能冲击传统银行的核心业务、抢夺银行客户资源、替代银行物理渠道,颠覆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 2、拓展银行业务的客户和渠道。客户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基础。互联网金融模式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客户基础。2012年,全球互联网用户达24亿人;我国互联网用户为5.65亿人2,网购人数1.93亿人3。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与自身战略结合,一方面挖掘、吸引新客户;另一方面增加客户粘合度,拉近与客户间的业务关系。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传统目标客户群可能发生改变,传统物理网点优势弱化,追求多样化、个性化服务的中小企业及个人客户更倾向于通过互联网参与各种金融交易。商业银行传统价值创造和实现方式将发生改变,能够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务的金融机构会得到市场青睐。 3、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互联网金融企业拥有大数据、云计算和微贷技术。这三项技术可以使互联网金融企业全面了解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经营行为和信用等级,建立数据库和网络信用体系。在信贷审核时,投资者将网络交易和信用记录作为参考和分析指标。贷款对象如违约,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可利用网络平台搜集和发布信息,提高违约成本,降低投资者风险,在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及个人贷款具有独特优势。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可以超越传统融资方式的资源配置效率,大幅减少交易成本,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4、价格发现功能,推动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模式能够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双方的价格偏好,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有效方式。互联网金融作为交易平台,资金借方报价,贷方依据对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偏好选择贷款对象,双方议价成交,交易完全市场化。随着利率市场化推进,金融机构不能完全依赖央行的基准利率指导,应主动在市场上寻找利率基准。互联网模式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市场利率走势,判断特定客户群的利率水平。如果还能够深入研究挖掘数据,甚至可以形成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利率指数”,从而完善贷款定价基础。 5、加速金融脱媒。传统银行在金融业务往来中,主要充当资金中介的职能。互联网金融将加速金融脱媒,使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边缘化。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互联网企业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充当资金信息中介的角色。从融资角度看,资金供需双方利用搜索平台寻找交易对象,之后的融资交易过程由双方自己完成。从支付角度看,第三方支付平台已能为客
Ⅵ 互联网金融为银行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挑战:1.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功能特点是金融脱媒。脱媒的过程,减少了客户对传统金专融机构的依赖。2.银行业属多了竞争对手。3.客户分流:分流了银行的客户,银行存款余额直线下降。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也没有以前那么好卖了!
机遇:1.互联网金融比如网贷、股权众筹等平台,按照监管要求,必须资金存管银行。这是给银行业直接的市场机会。2.互联网金融外部施压,迫使银行业进行创新与转变,为银行提供了变革力量。 3. 银行推动多年的电子渠道,现在互联网金融教育用户方面比银行效率更高。
Ⅶ 应对互联网金融,传统银行目前已经作出了哪些变革和创新
互联网金融最大的创新,是它打破了银行的垄断,使得人们理财的专成本大大降低。而属银行在联合央行与银监会进行打压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比使很多商业银行,如中信银行,就联合阿里巴巴发行了互联网信用卡,很多银行也在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改善自己的终端,毕竟,互联网公司有天然的优势,银行要革新服务,必须与他们合作,不过,银行方面的变革还是不太多的,毕竟互联网金融只是对中小投资者有利,而大投资者是不会接受互联网金融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没有受到什么波及。美国之所以没有互联网金融,就是因为银行没有垄断,且银行服务全面,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历史意义在于打破垄断,其实真正的产品创新并没有多少!
Ⅷ 在新常态下,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逐渐向新常态转变,由此带来金融新常态。金融新常态下,金融机构身处的市场环境随之改变,并伴生着各种挑战,商业银行并无例外。
对商业银行而言,金融新常态下带来的变化已经是客观事实,如今需要着手思索应对各种挑,包括不良资产暴露、利润空间压缩、业务受冲击等。
个人觉得互联网金融的便利性和高效率低佣金等优点更适合于民间资本的流动和融资需求,但在风险管理方面还是具有一定的难度。
虽然,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尝试给银行带来一定的冲击,但是,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传统业务也是一种补充,它也覆盖了传统银行业务的一些盲区,因此还是有很积极的作用。
面对压力和冲击银行一定也不会墨守成规,一旦银行主动地去创新,不断地加大创新和变革的力度,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银行也一定能够在未来互联网应用的发展过程当中,可能或者应当成为主力军。银行有着丰富的产品和从业的经验,有着一套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这有助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