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像金银首饰这种在零售环节征消费税的,销售价格也包含消费税么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向消费者个人销售金银首饰取得收入58950元,销售金银镶嵌首饰取得收入35780元,销售镀金首饰取得收入32898元,销售镀金镶嵌首饰取得收入12378元,取得修理清洗收入78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销售金银首饰及金基、银基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但镀金及镀金镶嵌首饰除外。
应纳消费税=(58950+35780)÷1.17×5%=4048.29元
应纳增值税=(58950+35780+32898+12378+780)÷1.17×17%=20456.08元
二者合计=4048.29+20456.08=24504.37元
『贰』 知名的零售银行、消费金融培训老师,求推荐
拉倒吧,还邓超明,讲课超级烂,枉为一个讲师,都产生了教学事故了,学员都走没了,还是说是学员层次太低
『叁』 金店销售金银业务交增值税零售金银交消费税
金店销售金银业务,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
增值税是属于销售货物缴纳的。金银首饰的消费税是在零售环节缴纳的。
『肆』 消费税金银首饰零售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5%
计税依据
1.
不含增内值税的销售额:容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17%或征收率3%)
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
『伍』 18K金首饰在零售环节交消费税么
早在1994年就已经将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纳税环节改在零售环节计征了。所以要计征消费税。
《(1994)财税字第95号》
“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陆』 零售小微企业进消存现金日记账怎样做
现金日记账就是把每天收入和支出的现金每笔记录清楚,收的什么付的什么在摘要里注明,收到的现金计借方,支出的记贷方,下班前会计对账,做到日清月结,余额计在余额栏。
『柒』 金条的销售是否需要交纳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锻压金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727号)规定,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重申如下:
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
凡采用包金、镀金工艺以外的其它工艺的含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如锻压金、铸金、复合金首饰等,都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因此,销售的金条不属于“金银珠宝首饰”范畴,不征收消费税。
(7)零售消费金融扩展阅读:
纳税人:
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2、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3、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4、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捌』 关于金银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这是套件了。不好分开计算哪个退,哪个应该交了。还有就是就像酒类产品一样。包装物也要收消费税的。
金银珠宝以旧换新可以按纳税人实际收款额做为消费税纳税额计算了。其它的商品就不行了。就这个道理了。
『玖』 请问零售环节K金和钯金饰品是否要征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回[1994]095号)规定:“一、改为零答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