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络传销活动形式多样,通常会以“虚拟货币”“互联网金融”“网络销售”“电
是的,网络传销活动的形式是非常多样化的,他们通常会以虚拟货币,互联网金融网络营销,这些形式来来搞的
⑵ 请问一家打着区块链旗号做互联网投资的项目,包括资金盘虚拟货币这一类。是正规合法的吗
近期,海南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⑶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单位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是真的吗
近年来,比特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进行集中交易,涉众人数逐渐扩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为帮助社会公众正确了解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认识投资风险,保护自身权益,现就有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各会员单位应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的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任何与所谓“虚拟货币”相关的集中交易或为此类交易提供服务,主动抵制任何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
⑷ 比特币的总量是多少
比特币的总量是2100万个。
2009年,比特币诞生的时候,区块奖励是50个比特币。诞生10分钟后,第一批50个比特币生成了,而此时的货币总量就是50。随后比特币就以约每10分钟50个的速度增长。当总量达到1050万时(2100万的50%),区块奖励减半为25个。
当总量达到1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050的50%)时,区块奖励再减半为12.5个。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约2100万个。
(4)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货币特征
1、去中心化:比特币是第一种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币安全与自由的保证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
3、专属所有权: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
4、低交易费用:可以免费汇出比特币,但最终对每笔交易将收取约1比特分的交易费以确保交易更快执行。
5、无隐藏成本:作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
6、跨平台挖掘:用户可以在众多平台上发掘不同硬件的计算能力。
⑸ 为什么虚拟货币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互联网金融在这个时间点变得很热,虽然肯定有泡沫,但是背后有其内必然性——整个互联容网、移动互联网在电子商务的带动下,正在整体迅速进入交易时代,而所有的交易背后,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就是金融。
我们沿着这样的发展思路,结合部分先行发展的硅谷经验,再加上中国国情进行综合判断后,在借贷、信用、数据、小额支付等领域投资了很多相关公司,这些投资所处阶段和金额大小不同,而且很多也没有披露。
⑹ 在中国有那几个电子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等等。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福源币(F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⑺ 云金币是什么合不合法云金币是一种互联网+金融的产物是虚拟货币也属于电子货币。双方采用点对点的交
这个又是一阵风,建议你看一下MMM的消息。如果已经进入而且已经赚钱建议你尽快提现,否则可能就像比特币一样看着大量的钱提不出来。
⑻ 比特币暴跌,现在投资比特币算是明智的吗
开始听说比特币的时候,感觉离我们很远。
从中国可以交易比特币,到停止交易比特币。
第一:缺乏新的资金进场,不足以支撑不断增大的虚拟货币市值;
第二:由于现在主流的币种都有合约交易市场(期货),下跌对于庄家来说也是能够赚钱的,所以他们顺势而为的打压价格,配合做开空合约赚钱;
第三:国际社会对比特币等一众虚拟货币然持打压的态势,造成一定的政策负面影响;
第四:比特币将迎来减产,但是新一代的矿机并没有研发出来的,所以很多旷工也难以预测减产后的价格趋势,有先落袋为安倾向抛售比特币。
所有面相国内用户的交易所被防火墙,对的,国内正常登陆再也登陆不上去了。国外可以,科学可以,但增加了很高的门槛。
还有币安被黑,高频交易,大量用户质疑投资资金的安全性。
一连贯事件叠加在一起,我感觉主要还是被防火墙这个影响大。毕竟隔离了无数小白投资者,很长一段时间国内的后续资金很少能进市场。
与大多数国际通行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的货币机构发行,而是依据特定的算法计算产生,在这种极不稳定的基本面做支撑下,比特币随时都有崩盘的风险。
投行瑞银的一份最新报告发现,“比特币既不足以成为一种货币,也算不上一种有效可行的资产类别,至少目前还不是。”
没有实体的支撑,只靠脆弱的基本面,与大众而言,比特币以及其他主流货币,可能最终只是一场一触就破的泡沫。
⑼ 马来西亚互联网金融扣币是不是传销吗
是否属于传销,要根据其具体的操作、运营模式来分析。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