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农村社区”之外,也能够房屋确权吗
”我很愿意支持这一说法,我也很想“乐观”一点,但我只能说这不过是“如果”而已。 在读到社论之前,我也看到了相关新闻。我想大家应该已经注意到,这样的房产证只限所谓的“新型农村社区”之内房子可以有,也就是说,农民只有搬进当地政府统一规划,并由开发商建造的房子才能拿到房产证。因为拿不出“测绘图纸”的农民也就拿不到房产证,“新型农村社区”之外拥有住房的农民,有几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测绘图纸”? 据我所知,由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国家政策”,正在逐步展开,因此开始限制农民在原有宅基地自主建房。显然,政府并不打算给“新农村”之外的农民发放房产证,这恐怕也意味着“新农村”之外的农民财产仍然得不到保护,这算不算“通往真正确认农民房屋完整产权的一个重要步骤”也就很值得怀疑了。事实上,在一些地方,所谓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撤并现有的自然村,把农民集中到政府划定的地方居住。所以我担心,这边“新农村”之内农民房屋确权的同时,那边地方政府可能根本就不承认农民原有的房屋财产权,而是更大胆地在农村大范围强制拆迁,借口建设“新农村”放开手脚推倒“旧”农村里农民的房屋。这能让人乐观得起来吗?(来源:南方都市报南都网) 进一步而言,“新农村”内的房子恐怕跟城市商品房一样,居民只有居住权,大概最多也就是70年,因为完全丧失了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还不如在原来的村庄,农民的宅基地可以由子女继承,是可以超过70年而无须向政府提交申请的。我认为,搬进“新农村”拿到房产证所享有的财产权不过是一种严重打折了的权利,农民如果接受了,也许是面对强势的政府而无可奈何没有选择,要么就是被地方政府的宣传搞得懵懵懂懂有点受骗上当了。 除非“新农村社区”建设并不等于逼农民集中搬迁,除非也给“新农村”之外的农村房屋同样发放房产证,认可“旧”农村里农民的财产权,否则,“新农村社区”内的农村房屋确权就不值得乐观看待。
『贰』 浙江新农村建设资金短缺的现状有哪些啊 网上都找不到,帮帮忙啊,写论文呢 急啊
黑龙江省肇东市海城乡长兴村52岁的村民刘国梁,很想养一头奶牛创些副业收入,买上几件像样的电器。可是,当地的信用社以缺少有价值的抵押物为由拒绝了他的贷款请求。刘国梁说:“也许,我只能靠种地活着了,我没有本钱去干别的。”
春节以来,肇东市农村信用联社向当地农民发放了2.5亿元贷款,但估计仅能满足一半左右的需求。联社副主任胡喜庆说:“我们已经尽力了。”尽管城市开发一掷亿金,但在广大农村,几百元的购买种子和化肥的钱却让许多农户一年都喘不过气来。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已于3日下午开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今年两会的主要议题之一。“农村建设资金匮乏,不仅仅是长期以来的工农产品剪刀差所致,金融机构吸收农村储蓄外流也是重要原因。”全国政协委员龙超云说:“资本的逐利性,使广大农村被远远抛在了城市的后面。”
据统计,1998年以来,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共撤并了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剩下的也只存不贷,2004年,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放款仅9843亿元,只占总量的5.5%。目前,农村主要靠农村信用社放贷苦撑。然而,尽管农村信用社的网络已覆盖了广大农村地区,但是每年能够获得其贷款支持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25%左右。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大举撤离农村,农村资金每年通过余下的国有银行网点和邮政储蓄被大量抽往城市,农村信用社也通过转存中央银行等方式获取存贷差额利润。汇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的调查表明,以2002年为例,通过以上三种渠道从农村流出的资金大约8000亿元。
中国农村金融的供需矛盾,为非正规的“地下”金融机构的活跃创造了条件。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研究报告,目前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市场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4倍。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温铁军在一份对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一些村庄的调查报告中说,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
“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现实也是最关键的方面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李慕唐说,“仅靠国家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据一些专家估算,未来五年,新农村建设所需的资金规模将达数万亿元之巨,这需要国家财政、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的共同投入。龙超云委员建议,应当尽快改革和创新农村的金融体制,彻底扭转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离农倾向,通过税收等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把一定比例的贷款投向农村。
『叁』 新农村建设的房子能否买卖
可以,但是你们的应该是属于小产权房吧,这样的话你们会有集体产权证,没有房本。卖也可以,但是价格要比市价差一些,可以签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如果不是小产权那就应该有房本,那就更没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