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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庄镇新农村

发布时间:2020-12-19 17:56:08

❶ 浙江新农村建设具体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出台一系列统筹城乡兴“三农”的政策,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速。 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35元,连续22年居于全国各省区首位;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度达到68.1%,也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业增长方式加快转变

把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线。做大做强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优势主导产业。目前,这十大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亩均收入超过了1500元。今年省委省政府又提出,着力打造特色农业的强县强镇,进一步提升农业的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推动农业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的优化配置。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1000多家农业企业、50多万农户在省外经营种养业,建成各类基地2000万亩左右。积极应对国际贸易壁垒,努力开拓国外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农副产品出口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态势。2006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额60.2亿美元,比2001年增长103.7%。

把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作为建设农业的紧迫任务。率先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分散农户的市场谈判地位。积极构建“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经营体系,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2006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11066个,带动农户780万户,建成产业化基地1828万亩,其中,农业龙头企业5049家,销售收入1106亿元,28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3915家,带动农户211万户;农产品行业协会500多家。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65个;产业化带动农户472.26万户。针对单个合作社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的不足,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加快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服务联合体。今年全省在18个县市开展试点。

把培育现代生产主体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市场化土地流转和企业化规模经营,到2006年底,全省耕地流转面积35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5.0%;实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0亩以上)耕地面积246.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3%,规模经营种养大户23.4万户。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过去五年每年投入农业的工商资本在120亿元以上。加大对农业创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从2006年起对就读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专业类学生实行免交学杂费的政策,2007年又扩大到园艺类的花卉、果树、蔬菜等专业,鼓励他们学成后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

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强大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和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十大农业科技专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6%以上。启动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2006年底注册用户达到136万户。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步伐,农业标准化推广面积达到1249.2万亩。针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农业科技力量薄弱的问题,从2003年起实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并于2005年向全省推广,实现乡乡都有科技特派员,促进了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建立和完善首席专家、推广教授、科技特派员和责任农技员制度,积极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推广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区域性专业性和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推广组织。

把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保障。先后启动实施标准农田建设、千库保安、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百万亩标准鱼塘改造和标准渔港建设等工程,农业的生产条件和防灾抗灾能力大大增强。全面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补偿标准提高到12元/亩。加快推进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累计已经建成标准农田1430万亩,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幅提升。

二、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块状经济,县域经济竞争力不断增强

做大做强特色块状经济。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了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特色块状经济为农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发展机会和就业门路。乡村企业蓬勃发展,经营管理机制日趋规范,技术创新和竞争能力不断提高。2006年,全省共有各类乡村企业113万家,从业人员1300万人,实现增加值7366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47%。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已达到35.2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44万家,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涌现出了一批农产品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超过80%。

积极培育“中心镇”。充分发挥中心镇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企业集中和产业集聚,提升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全省共有268个镇进入全国千强镇行列。新城镇成为农民务工经商的广阔天地,这两年每年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0万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水平达到70%以上,全省城市化率达56.5%。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口和生产力的空间布局,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启动141个中心镇的建设试点。

积极发展“农家乐”和来料加工等二三产业。顺应城镇消费升级的趋势,发挥农村山水景观、农耕文明、人文历史等优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把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乡村休闲旅游业作为新产业,引导农民和村集体立足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农村第三产业。2006年,全省累计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点)2084个,经营农户14678户,直接从业人员72557人,营业收入24.6亿元。同时,针对广大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多的特点,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开辟了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接近180万户,从业人员364.8多万人;私营企业40万户。个体私营经济约占GDP的60%。省外、国外经商创业人员400万左右,投资总额已超过1万亿元,其规模相当于2005年浙江全省的GDP总量。这些务工经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农民,他们为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三、深入推进“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农民就业增收能力不断提高

2004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培训100万现代农民,新增转移就业400万农民,提高500万农民工的就业技能。近年来又根据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要求,转变培训思路、提高培训标准、改进培训方式,推进农民培训由适应性培训向战略性培训转变。到2006年底,全省已培训农村劳动力640.9万人,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的178.8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培训农民59.5万人,转移就业培训资格证书发证率达到74.61%。

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服务业,开展农业剩余劳动力培训、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就业,督促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计提培训经费用于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培训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者、合作社社长,使他们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围绕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重点培训“4050”农民,扩大中老年农民就业。采取政府发放培训券、企业订单培训等办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覆盖面,对未升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民子女开展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扶贫助学行动计划”,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全面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统筹就业制度和农民工无“证卡”就业制度,推动劳动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乡镇,为农民提供有效就业信息中介服务。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培养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计划到“十一五”末,全省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00万人。

四、大力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农村环境面貌和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变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决策,计划用5年时间整治10000个村,并把其中的1000个村建成全面小康示范村,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加快建设规划科学、环境整洁、设施配套、服务健全、管理民主、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加大各级财政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至2006年底,全省累计投入村庄整治建设资金555.61亿元,各级政府投入占到1/3。注意把“万里清水河道”、“千万农民饮用水”、“乡村康庄”、“生态富民家园”、“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等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配套实施,形成了城乡统筹建设和各方协同建设的局面,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五、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

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200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计划三年内投入资金32亿元,全面提高农村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2006年秋季起,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收学杂费,513万名中小学生免交了学杂费;对低收入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免收学杂费。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两年内全省将安排专项财政资金10.2亿元以上。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5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把乡镇卫生院改造成为社区服务中心,把村卫生室改造成为社区服务站。目前,有1751万名农民享受了免费体检,12项公共卫生服务达标率达到80.6%。建立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快培养社区全科医生。实行农民每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制度。

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实施“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民间自办文化,深入推进文化下乡。2005年起,还开展“双万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今年上半年,各地组织开展种文化百村赛活动,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培养了一大批不走的农村文化能手。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6年,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98万人,平均低保标准每月149.65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以来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即征即保”,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234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其中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有88万人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或养老金。2003年率先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全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936万人,参合率达86%,人均筹资水平达到81元。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向农民工覆盖。2006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险145万人,参加医疗保险200万人。完善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制度。2006年底,全省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92.4%,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5005元。

六、积极创新农村民主形成,农村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积极创新农村基层民主形式。推进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到位”,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电算化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全面实行村委会直选,创造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形式,推行村干部“双述双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办法,大力推进村务决策和管理民主化,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大力推广新时期“枫桥经验”,探索依靠农民群众,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机制。

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实施集体经济薄弱村办公场所建设,做到全省村村都有活动场所。

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积极探索资源开发、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社区服务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子。针对城市化推进中城郊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分配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享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目前全省700多个村完成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省财政每年拿出6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经济薄弱村村级组织运转和村干部报酬进行补助。

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从省、市、县、乡镇四级机关抽调机关干部,为全省每个行政村派驻1名农村工作指导员,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等六方面职责。积极推进乡镇农村工作指导员专职化,60%的乡镇建立了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

七、大力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欠发达地区加速发展

大力推进下山搬迁脱贫。省政府每年都把下山搬迁5万人作为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把下山脱贫与工业化、城市化结合起来,以高山远山区域、重点水库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整体搬迁为重点,依托县城、中心镇和工业功能区建设下山移民小区,促进下山农民进城落户、转产转业,实现易地致富。推进整村搬迁,加快下山脱贫小区建设,对搬迁村庄的交通、水利、通讯等项目资金应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以小户型、农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迁成本,促进低收入农户搬迁。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下山搬迁农户8.2万户、29.71万人。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完成下山移民3.93万人。

促进低收入农民转移就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协作、企业参与”的方式,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就业致富。2003-2006年,欠发达地区共培训农民244万人次,40.3万农民通过培训实现了转移就业。开展低收入农户普查,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推行“一户一策一干部”的针对性扶贫。鼓励企业定向招收农村低保户劳动力,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促进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

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充分发挥欠发达地区的比较优势,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选派科技人员到欠发达乡镇任职,2003-2006年,共到位专项资金3184万元,实施科技项目665项,引进新品种新技术2474个,为特色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同时,积极利用欠发达地区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优美的生态资源,扶持发展来料加工业和休闲旅游业,促进农民增收。仅2006年一年,211乡镇年规模型来料加工企业吸收劳动力7.2万人,发放加工费2.2亿元。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结对帮扶的力度。发挥“省管县”的财政体制优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特色产业培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十五”时期,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地区的支出累计达336亿元,年均增长17.7%。深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区域协作,引导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组织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发达地区转移。

八、不断深化城乡配套的体制改革,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机制加快建立

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今年全省2/3的新增财力要用于民生问题。2006年,全省各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达到373.5亿元,比上年增长19.9%。今年,全省财政预算内“三农”投入预计达4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支出成为财政投入的重点。加大对乡镇尤其欠发达乡镇的转移支付,提高基层政权的运转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

率先终结农民“皇粮国税”。按照平等城乡居民税赋的要求,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为取向,自2001年率先停征欠发达地区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起,从局部地区到全省范围、从少数税种到全部税费、从“减调改稳”到全面停征,率先迈出免除农业税收的破冰之步,2005年全面停征农业税收,成为全国第一个终结农民“皇粮国税”的省份。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以改革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乡财政体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为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增强乡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职能,基本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基础。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的免费义务教育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加大对村级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经济薄弱村的村级组织运转。

着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新型合作金融体制基本建立,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信贷主力军作用。针对农业种养大户投入增多、风险增大的趋势,2005年开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试点,首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共保经营模式,2006年12个县开展试点,今年又扩大到32个县市。2006年推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至2007年2月,全省已有757.1万户农户参保,参保率71.7%。支持和鼓励创新信贷支农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在不断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万家工商企业与村结对,以经济顾问型、产业带动型、合作开发型、直接参与型、公益捐助型等方式参与新农村。开展万个城镇文明单位与村结对。今年上半年,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资助新农村建设金额达到5.3亿元。实现万名科技人才送科技服务到农村,浙江大学、浙江工大、浙江林学院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纷纷与地方建立共建新农村。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民间慈善组织、企业家纷纷开展扶危济困,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救助。

❷ 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庄村的地被占 违法吗

大郑州的发展趋势,郑汴一体化对于中牟县百姓来说不知道是好还是坏~~~政策在那里摆内着,他容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政策就是法律,,他们就是这么说的!!你说呢???我看现在的情况也就是这样子了!!
一是农用地由市政仧府赎回变为国有,然后转租给农民或企业。若农民放弃宅基地,保证其在市区低价购买或免费获得经济适用房一套;农民住宅在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允许合法上市交易。

二是鼓励农用地在农户之间、农户与经济组织之间的流转,以及乡村集体直接经营的土地流转。新农村建设和城仧市化进程中富余宅基地指标,适当集中到城仧市周边进行住宅开发,具备进城务工人员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两类用途。

❸ 重庆渝北区康庄农村商业银行在哪里

在网络贴吧重庆农商行的吧贴里有,你可以看看是不是你要的呢?这个贴吧链接:/p/3213458284

❹ 北京延庆康庄镇普通住宅房价是多少详细点较好,谢谢了!

恩,前些天我大姑家的房子卖了21万,90多平。251厂的半新楼房。

❺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伯党乡康庄村什么时侯开始规划建设新农村现在还可不可以建房

新农村建抄设是未来农村发展的趋势,在可耕地上建房是早就不允许的,伯党乡属少数民族聚集区,地方政策偏向,所以新农村规划应该在民权各乡镇首批,具体时间待定,发改委在去年(2011)下达文件是3——5年完成规划,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估计很快就会规划,如果现在住房紧张可以在老宅子上改建。据说早在两个月前民权各乡镇已经完成了对宅基地和现有住房的航拍和测量。

❻ 农村康庄工程方面的调查报告 谁有发一个

“乡村康庄工程”调查报告 [原]
浙江这些年经济发展很快,但仍不平衡。如全省还有20多个经济欠发达县,这些地区的人均年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从出行条件上看,浙江素有“七山二水一分田”之称,农民出行难的问题仍然存在。目前全省仍有1083个行政村没有通路,给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于是2003年,浙江省决定实施“乡村康庄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投资14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50000公里,让全省3502.6万农民走上柏油路和水泥路。
补助标准
1.通乡公路省补助标准
通乡公路新(改)建路基每公里补助25万元、路面铺装每公里补助18万元。
2.通村公路省补助标准
(1)8个脱贫县的通村公路路基改造和路面铺装每公里各补助12万元;
(2)17个经济欠发达县、5个海岛县、3个革命老区县共25个县(市、区)的通村公路路基改造和路面铺装每公里各补助10万元;
(3)其它县(市、区)通村公路路基改造和路面铺装合计每公里补助16万元;路基和路面单项改造的,每公里补助8万元。(国债资金项目按国家计委的补助标准执行)。
当某一项目的实际建安费少于该项目的总补助资金时,按实际情况给予补助;路面铺装为次高级路面的,其路面补助标准适当降低,中级及以下路面不予补助。
3、通乡公路指县(市)级政府所在地或就近的行政等级公路通往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公路;通村公路指乡(镇)政府所在地或就近的行政等级公路通往行政村的公路。联乡、联村的联网公路不属乡村康庄工程补助范围。
“乡村康庄工程”制订了5年修50000公里农村公路的目标。 到2007年,全省等级公路(准四级及以上)通村率达到90 %以上,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80 % 以上。其中,嘉兴、湖州、宁波、舟山等市全面实现通村公路等级化和路面硬化;杭州、绍兴、台州、金华等市通村公路等级率达到95 % 以上,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85 % 以上;衢州、温州、丽水等市通村公路等级率达到85 % 以上,通村公路硬化率达到50 % 以上。届时,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情况下,全省3.8万个行政村将有3.5万个通上等级路。140亿元投入后,直接受益的农民是1500万人,人均1000元左右;间接受益是3000万人,人均500元以上。可见,这笔投入给农民带来的变化是多么巨大!
乡村康庄工程是民心工程,工程能否真正落到实处,能否按计划完成是百姓最关心的。现在已经是公元2006年,这个工程再过一年也就到期了,那工程到底进行的怎么样了呢?到现在为止,有多少百姓开始享受这工程的实惠了呢?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又存在哪些问题?
我通过网上查找资料和亲身调查部分地区,得出以下一些结论和观点。以绍兴市新昌县的农村道路建设为例:新昌有777个行政村,2005年总投资7971万元,新昌县总共施工建设的道路工程有101个,其中新建的有29个,改建的有72个,提高通村率10.30%,达道等级道路通村率86.49%。看见了可喜成绩的同时,从中也看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一.新建道路的数目明显少于改建道路的。难道造成这种现象是因为全县的农村都已经通路了?非也!现实是百强县里还有很多贫困村一直没有通路。那为何会造成这种现象呢?首先,宏观客观原因是全县本已通路的村子多于未通的,这样通路改建的基数就大了,这样就多于新建的了。其次,也存在微观主客观原因,有这么一句话:农村要发展,就要先通路!很多农村很早就通了公路,虽然可能是沙石路,但毕竟交通方便了,于是这些通了路的村子利用交通方便经济快速发展,随之村民的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会不断进步,也即思维就活跃了起来;而一直没有通路的农村,由于交通的不便,使得村子一直未能向前发展,甚至有的村子还开始老化,从一定程度上也约束了这些村村民的文化程度和思考问题的角度相对滞后。当康庄工程启动后,前者和后者的区别就显露出来了:①前者信息来源渠道比较多,很早就可以了解政府的政策,而后者信息来源狭窄,很多未通路的农村,同时也未能通有线电视,从而一个政策出来后,后者往往不能及时了解。从而就间接影响了改建多于新建的现象。②前者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因此村民的文化程度会较后者高,这也影响到了一个村的村干部的办事能力。当优惠政策出来后,前者的村民和干部会采取各种手法,比如请客吃饭、拉关系等等,而正因为这些手段,他们的要求往往都会被上面照顾到;而后者的村民和干部在都到信息后,往往会表现的“无所谓”,更确切的说是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再次,政策偏向有一定的误导性。乡村康庄工程的补助标准是从地理上和工程大小上来区分,欠发达县的补助多于发达县的补助,工程大的补助多于工程小的补助。而事实是,在发达县还存在一些非常贫困的农村急需得到政府的补贴;工程量虽小的农村比工程量大的农村更需要政府的补贴;道路的新建比道路的硬化更需要钱。然而政策恰恰相反,从而使得改建的比新建的多。
二.工程完成的时间长短存在不平衡性。差不多的工程量,有的村子一年就可以完成工程,而有的却要过好几年。造成这主要的原因还是资金的问题,即使有愚公移山的精神,没有资金照样修不成公路。就当我们邻村来说,早在好几年前就测量了公路,还进行了开工奠基仪式,但碍于没有资金,迟迟没有动工。就这样过来好多年,经过村里领导的东奔西跑的凑钱,就在去年把钱凑够了,动工后,经过一年时间,在今年的9月份就要完成通路了。而我们村也在今年7月份进行了测量,至于到底何时才能通路,谁也说不清,一切都决定于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按照标准,路基改造每公里的补贴是8万元,我们村的公路测量出是2.6公里,因此可以从政府获得拨款20.8万元,加上我们村经济收入和村民募捐,大概有30万,对于上百万的工程,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村民都说,按这样的情况,我们村的这条路要过很多年才能完成,现在的下策是,凑到一点资金就修一段路,直到通路为止。然而,像我们这样的小村,自从建村以来,村子里没出过什么企业家和政府人员,所以没有企业家愿意的资助,也没能通过政府关系向政府申请更多的资金。所以我们村通车路漫漫兮,长远兮。这样的情况并不仅存在我们一个村,我们村只是所有贫困村的一个典型代表。此外,乡村康庄工程给予路基铺装硬化的标准也是每公里8万元。这样就存在了这样一个问题:申请道路硬化的村子往往自己有能力给公路硬化,但这些村往往也更乐意做这工程,因为这工程完成给村民带来实惠的同时,还给某些人带来了私人的利润。而同时,新建公路的村子却资金短缺。试问,如果你有一百元钱要给面前向你要钱的两位中的其中一位,一位是好多天没吃饭,饿的正慌,需要饱餐一顿,另一位是想要你的钱去改善下自己最近的伙食,因为这位好久没有吃荤。如果是你,你该把这钱给哪位?当然,对于一般人来说,这个答案是很明确的,就是要把这钱给那饿了很多餐的人。换一个角度思考,道路硬化和道路新建很像上面这个问题,道路新建的村子就像饿了很多餐的那位,而道路硬化的村子就像需要改善伙食的那位,而企业家和政府就像那位要给两位钱的那个人。所以乡村康庄工程在制定补贴标准的时候需要有目的性的倾向于更需要资金的工程,这也是乡村康庄工程的不足之处。
乡村康庄工程是民心工程,虽然已经给农民和农村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但资金是有限的,而农民需要政府的帮助是无限的。因此,这些资金就得用在刀刃上,应该把这些资金优先拨给那些最需要的农民工程,给农民带去更大的实惠。
农村的婚姻 [原]
早些年,与村子通婚的基本都是本地人,但大概从十年前开始,其他村的生活开始好起来,人们观点改变了,不再愿意把女儿嫁到象我们村那样不通马路的贫困农村。由于农村的男人与外面接触较少,认识本地的姑娘不多,通过恋爱关系谈婚论嫁的就是更不怎么可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从那时开始,村里到了年龄该谈婚论嫁的男人只有把对象范围扩到了远方生活条件比我们这更艰苦的西部农村――云南、贵州。第一批去的人带着妻子回来了,开始了新的生活,一段时间下来,日子都过的不错。有了第一批,后来就有第二批、第三批……
再后来就有原来的人自己回家乡,带那边的女人来这边,然后介绍给本地未婚男子,并很快结婚。(说的不好听,很多是相当于卖,一个女的嫁给一个男子,只要给女方几千元,就一切搞定。但由于是两情相愿,所以不属于拐卖妇女)。很多年过去了,村子的面貌没有边,但单身汉的问题都解决了,现在村子里大大小小最近几年里出生的孩子,除了2个孩子是本地人结合的结晶,其他十多个孩子的母亲都是西部来的。没有爱情的婚姻往往是不牢固的,而一旦婚姻破裂,受伤害的往往是那可怜而懂事的孩子。这几年,村子里连续2个妇女在生下孩子后,外出打工没多久,就扔下丈夫和孩子,跟着别的男人跑了。就这样,本来好好的家庭,一下子就变的不完整。听说这两个妇女跟别人走的原因就是嫌家里条件不好,嫌村子太穷,没通马路。的确啊,我们好多人在找对象时,当别人问到:你们村通公路了吗?我们村的人只能底气不足的如实回答。如果不诚实点回答就是:“我们村在马路上。”的确啊,马路就在山脚下,只是没通到村前而已。但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理直气壮的回答:“水泥路都已经到村口了!”

爬过很多的山,去过很多的景点,但我们村子的风光最让我亲切,不仅仅是这片土地养育了我,更因为村子真的是很美。从小走着山路去上学,迎着朝霞,踏着露水,伴着鸟的喧哗声;当下完雨后,满山都是云雾,就如仙境一般。那时就感觉自己很幸运,生长在这么美丽的地方。虽然很美,虽然有酒香不怕窑子深,但由于交通问题,这里的游客只有我们村民自己。真的很希望,有那么一天,这里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他们都是慕名这里很美丽,都来这里旅游来了。

❼ 有赞美家乡新农村发展的诗句吗

为你奉上,请你参考:
家乡新农村赞美诗
在祖国赣西北九岭山脉中段
有一个“宜”人“丰”饶的地方
那是“中国十大竹子之乡”—“宜丰”
魂牵梦绕可爱迷人的家乡

清流“耶溪”是它博动的血脉
绿色宝库“官山”是它高能的腑臓
国道“320”、“昌铜高速”东西走向穿过县境
“武吉(大广)高速”南北通途实现老区人民梦想

佛教胜地禅宗祖庭“洞山”、“黄辟”名闻宇内
“曹洞”、“临济”佛家鼻祖天下为宗
田园诗人陶渊明的故里
也座落在县城的东方

菱形的1935平方公里的沃土上
点缀着六乡(含林场)八镇和两个垦殖场
30万儿女用勤劳的双手建设着美丽家园
乡音各异风俗不同却有一样的古道热肠

“小南京”之称的“天宝”迎来新机遇
高速枢纽催动巨变深山小镇声名远扬
古村人传承古村文化尽显人文之邦风采
昔日“岭里”采集时代元素谱写新的篇章

“潭山”古镇“文明村镇”佳绩共创
倡导工业强镇、林业富镇振兴家乡
老树新花焕发出无穷魅力笑迎天下宾客
“大潭山”大手笔明日将更加富强

“昌铜高速”带来“同安”的机遇与繁荣
佛家祖庭“洞山”风景秀丽迎接四方嘉宾
“太平岗文化遗址”向人们揭示远古文明史话
古老瓷乡得天独厚人才辈出万民同安

瓷土富矿促进“花桥”的经济腾飞
“猕猴桃酒业”经久不衰打造“猕猴桃之乡”美名
农林并举充分利用木竹资源
沧桑“鲁班坊”华夏文明焕发新妆

闻名的“黑金”产地“棠浦”重镇
史上“康乐”古城物产丰富堪称粮仓
保护资源改变思路招商引资鞋业巨鳄落户宝地
如火如荼的建设不断刷新曾经的辉煌

南山下“渊明故里”陶氏继承先祖发扬光大
“牌楼”前狮舞傩戏物质遗产无愧武术之乡
胶合板、家具、运输产业成为支柱
崛起的“澄塘”各业发展同奔富康

新兴运输产业成就幸福“新庄”
丰富的矿产资源崛起“万国矿业集团”
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百业兴旺
无愧为家乡东大门的一颗耀眼明珠

“夏布之乡”依仗国道优势加速发展,
“石市镇”展现宜丰名片塑造窗口形象
粮油、禽鱼、生猪、多业并举
工业强镇的号角响彻锦江两岸

“天隐洞”、“古岩葬”留下多少悬念
“香源鸭”,“大丰水库”把“芳溪”联想
蚕桑、鞭炮、果业展示地方特色
胶合板林木业航母当属“雪岭集团”

“车上林场”林业水利带来无尽财富
壮大乡镇企业、发展林竹产品和陶瓷
绿色的产业绿色的家园勤劳的山里人
诚心携手巧用资源筑巢蓄水引凤招凰

“黄岗镇”林木资源天赐财富凭添优势
客籍风情无改乡音携手建设家乡
“临济”祖庭“黄辟”仙山福地笑迎近宾远客
“官山保护区”原始森林自然遗产美妙风光

绿色宝库世外桃源“双峰林场”
原生态纯朴民风置身毛竹海洋
“水妹子”纯菜世间美味扬名天下
遍地山珍健康天然任凭采摘由君品尝

“桥西”依托县城撑起工业支柱
城乡融为一体农商并进道路康庄
新农村新面貌小楼别墅高耸
城里靓妹争相聘嫁乡下新郎

当年干部下放第二故乡“石花尖垦殖场”
难忘激情燃烧岁月把动人故事传扬
瓷业基地造纸老作坊留下当年足迹
太阳岭“天上花园”美若仙境疑天下无双

“黄岗山垦殖场”重振雄风发达兴旺
“潭鑫广场”精巧气派人气盛昌
药业基地“华太”声誉鹊起
一个新兴的农、工、商一体化企业如日中天

“新昌”老街展崭新面容跻身现代都市
一河两岸绘如画美景百姓安康
公园广场遍布城区各具特色
耶溪大道绿色长廊行人欢畅

工业园敞开大门招商引资汇八方来客
“英田”汽车开向五湖四海扬名城乡
玻璃、陶瓷、铅锌电池产业催动GDP、
“鹰美”、“信星”创造神话造福地方

历史的变迁折射出时代的进步与发展
新世纪的脚步焕发了古城的勃勃生机
原谅我拙笔难书家乡美景和巨变
只因她实在是完美绝伦举世无双

❽ 康庄镇的行政区划

康庄镇辖2个社区(康庄镇社区、望都家园社区)、31个村委会(榆林堡村、一街村、二街村、三街村、四街村、刁千营村、马坊村、西桑园村、西红寺村、郭家堡村、小北堡村、大丰营村、大营村、火烧营村、太平庄村、张老营村、许家营村、马营村、苗家堡村、刘浩营村、屯军营村、小曹营村、大王庄村、北曹营村、南曹营村、小王庄村、小丰营村、东红寺村、王家堡村、东官坊村、大路村)。 旅游资源丰富、康庄镇置身于延庆绿色生态示范县的大旅游环境之中。八达岭、龙庆峡、松山、康西草原、野鸭湖国家级鸟类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小丰营为代表的民俗旅游、穆斯林风格商业街等一批知名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坐落周围。这座历史悠久的古镇留下了许多美丽的传说,北京地区最大的古驿站--榆林驿站留下了康熙、慈禧卧龙落凤的美谈。
康庄镇交通便利,京藏高速公路、京包铁路、京张铁路、康庄大道、天佑路穿境而过,镇区内基础设施配套,35千伏、110千伏变电站2座,日供水2000吨水厂一座,高速公路出入口,铁路客货站以及教育、医疗、邮政、通讯、商贸、金融等社会公益设施齐全。 小康住宅区户型齐全。康庄镇依托小城镇政策发展较快,自1994年被评为北京市首批试点小城镇以来,形成以多层住宅、别墅、四合院多种户型的住宅格局,开发面积10万平方米,入住1000余户。教育、医疗、邮政、通讯、商贸、金融等设施齐全。
穆斯林风格商业街尽显异域风情。商业街全长580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建筑外观融穆斯林风格,欧式建筑,长城文化于一体,建筑以二、三层为主,局部为四层,街宽23米,中心以绿化精品区与停车区相间构成隔离带,充分体现现代感与自然文化气息的结合,创造出自然、典雅、轻松、优美的室内外空间和环境。 康庄镇文化站成立于1979年至今已有25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文化站走过了风风雨雨,经过了历史变迁的磨练,在改革开放的旗帜指引下,时至今日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和长足的发展。
文化站现编制两人,其中站长一人、科员一人,现有设备,台球桌一张、乒乓球桌一张、室内健身器十八套件、电影放映机两部、架子鼓一套、小锣一个、图书3000册。多年来我们文化站立足基层多层面、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由1996年起每年均举办一次演唱会或是歌咏、摄影、书法等比赛,每两年举办一届农民运动会,同时参加了县文委、体育局举办的各种文化、体育赛事及活动。曾经获得的奖项有,97年在群众文化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文化站,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中获得优异成绩奖,98年县文委举办的《兴康杯》卡拉ok歌咏比赛第一名,2000年《五月鲜花》歌咏比赛第三名,舞蹈比赛获得优秀组织奖,2001年获得文化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获得《五月鲜花》歌咏比赛组织奖,2003年获得县首届新秧歌比赛组织奖。在体育工作方面获得的奖项有;96——97年获得《北京市农村体育工作先进乡镇》,在县第三届全民运动会上获得篮球赛第一名,乒乓球女团第二名,拔河赛第二名,趣味赛第二名,在《双龙杯》邀请赛中获得第二名。2000年获得《全国农村体育工作先进乡镇》荣誉称号。
现有基层骨干队伍15支,其中秧歌对8支、业余演出队1支、摄影队一支、电影放映队5支。康庄镇现有文化大院一所(东红寺村),文化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每年有象棋、歌咏、舞蹈、秧歌等等项目活动比赛。全镇现有电影放映机5部,完成放映任务236场次。 康庄是延庆的一个古镇。从小城镇试点建设的1995年--1998年,建筑面积等于或大于解放后49年本地区建筑面积的总和。特别是近二、三年时间,该镇依托东部八达岭工业开发区和西部康西旅游区,高投入大规模建设以小城镇起步区为轴心的公益设施建设,如:投资3368万元,全长1760米的康庄大道的建设,为康庄带来了无限生机,沿着康庄大道两侧楼房林立,中国地税、国税、工商、邮电、学校、幼儿园等建设应运而生。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商业大楼正在建设之中。
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多,为方便地区百姓,为农民由一产向二产、三产转移搭台,我镇投资773万元,在康庄商业中心兴建占地33亩的兴隆市场,既整治了环境,也规范了市场秩序。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丰富地区人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该镇又在城镇中心地带兴建一座占地140亩,集文化、体育、娱乐为一体,公园、文化广场相匹配的人造公园,名为康馨公园,公园二期工程已完工,园中安装了35件体育健身器材。已投入使用,每天到此锻炼、休闲的男女老少不下四、五百人。
居民区的管理,别墅区合理布局,吸引众多外来购楼和投资者。在第八届国贸房产交易展示会期间,100余人到该镇前来看房,10户看房后当场交定金选房位。眼下,康庄居民一区对过由北京天润康有限责任公司独家投资兴建的怡康会馆正在加紧施工。康庄在崛起,康庄大变样。

❾ 康庄镇的发展状况

康庄镇1996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9.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1%; 农村经济总收入128139万元,比上年增长25%;人均存款1642元,比上年增加100元;棉花总产87万公斤,比上年增长16%;粮食总产3549万公斤,比上年增长4.7%;大牲畜存栏1.69万头,比上年增长27%;猪存栏0.8万头,比上年减少38.4%;肉类生产464.5万公斤,比上年减少4.1%;果品总产26.4万公斤, 比上年增长17.9%;乡镇企业总产值47146万元,其中工业产值4256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 31.1%。1996年底,农村机械总动力达到1.87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2.6%;农村用电量达到522.8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1%。1996年底,全镇总人口为27264人, 比上年增加677人,其中农业人口25802人,非农业人口1462人,人口出生率为9.55‰,自然增长率为3.94‰。 1986年以来,康庄镇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在经济建设中瞄准了“稳粮增棉,强工活多,发展三产,振兴康庄”的发展路子,农业生产连年大丰收,镇村企业蓬勃发展,产值、利税平均每年以43.9%和23.6%的速度递增,第三产业异军突起, 以庭院开发为主的种、养、加多种经营总收入每年增长10%以上。在搞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全镇坚持“抓‘硬件’,促‘软件’”的方针,本着“总体规划,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快精神文明建设步伐,逐渐形成了路、林、水、电、花草、楼房配套齐全的小城镇景象。十一年间,无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和越级上访案件发生,晚婚率、计划生育率和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100%,医疗卫生设备、技术条件均达到全市同级先进水平。
康庄镇全镇已逐步形成由科工委、技术服务站、种子站和村科技副主任组成的科技服务网络;健全了镇、村、片、户四级科普网络,村村配有农业技术员,并在四坊加工、工艺品生产、棉花生产上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开展示范引导,进行了80多项科学试验,推广地膜覆盖、配方施肥、优良品种等12项新技术、新成果。同时利用广播讲座、科技培训、科技报告、放映科教影片和录像、 印发明白纸、 组织参观等形式,大力传播普及科学技术和科学知识。1996年又在全镇建起26处“两菌结合” 示范基地,3个乌骨鸡饲养示范区,制作并推广应用酵素菌堆肥1200方,土曲子156吨,天惠绿肥120吨,还在金针菇、双孢菇、草菇、灵芝等菌类的四季栽培技术上做了研究,并初获成功。全年有18人10次应邀为高密市农委、妇联、团市委和兄弟乡镇授课。其中1994年以来,在全镇推广应用了酵素菌技术, 共举办培训班86期,受训人员2.3万人次,印发技术资料2.6万多份。 并聘请山东省农科院、潍坊市农科院技术人员成立酵素菌技术研究所,应用发酵新工艺,把日本酵素菌农法与国内传统的食用菌栽培技术进行有机结合,用棉花等农作物秸秆栽培食用菌,为食用菌生产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全镇还制作酵素菌添加剂、天惠绿肥、粒状肥、酵素菌堆肥等,使酵素菌技术在农业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对生物防疫技术进行了积极探索,聘请了全国知名专家、教授14人成立了“畜禽疫病生物防治研究所”和“食品研究所”。通过专家、教授们努力研究,发明了从病鸡分离出的病毒中提取有益菌,注射给活鸡,使其产生抗体、增强免疫力、提高幼鸡成活率的生物防疫新技术。“食品研究所”聘请了全国著名的药膳专家,采用多种保健药材及先进科学技术,研制成功了能提高人体免疫力的“康乐福”牌乌骨鸡系列无公害食品,实现了乌骨鸡的深加工增值。
重视教育事业。康庄镇注重对教育事业的投入。1986年以来,镇财政平均每年都拿出50多万元用于校舍的改造、整修,购买教学仪器,增加民办教师工资等。其中, 1995年,镇财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拨款266万元,新建镇一中教学楼,扩建了镇二中和中心小学。同时,为中学配备了现代化教学设备,购置微机26台,设立了微机室、语音室,购置各类图书万余册,教学仪器6000余件,成为潍坊市级规范化学校。1996年,全镇有3处学校被评为潍坊市校园开发美化、绿化先进单位, 4处学校被评为高密市校园开发美化、绿化先进单位。全镇建立奖教奖学基金会,每年都为全镇的优秀教师和拔尖学生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运用“走出去学、 请进来教” 的方法,鼓励农民接受“再教育”。十一年间,共有400名农民先后被派到大、 中专院校进修学习,400名农民取得绿色证书,300名农民取得技术员以上职称。全镇坚持以家庭为对象,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以“教育进家”为主线、争创“十星级文明家庭”为载体的文明细胞工程。通过冬季社教、农民夜校、专题报告会及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进家,科技、法律进家等活动,还以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为主题,开展“家庭书柜”、“家庭运动会”、“家庭歌咏比赛”等活动,以及争创“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
1986年以来,康庄镇先后被评为潍坊市文化先进乡镇、先进乡镇党校、先进 集体、体育先进乡镇、基层人武部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婚姻登记先进单位、统 计工作先进单位、棉花生产先进单位、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 位、水产先进单位、村民自治先进乡镇、科技兴农先进单位、粮食生产先进乡镇、 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单位、推广应用酵素菌技术先进乡镇、实施农业产业化 先进乡镇;被评为高密市(县)级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文明乡镇、党建工作先进单 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乡镇、先进集体、“农机作业、水利建设、向国家贡献、 乡镇企业成绩显著”乡镇、“殡葬改革、福利生产成绩显著”乡镇、民政工作先 进乡镇、农情信息先进单位、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科教 工作先进集体、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畜牧业生产先进乡镇、农机化先进乡镇、 农业产业化先进乡镇、环保先进乡镇、邮电通讯发展优胜乡镇、发展乡镇企业明 星乡镇、农村工作先进乡镇、1992年被授予“中国亿元乡镇”、“山东省明星乡 镇”称号。康庄镇是传统的粮棉大镇,始终把“稳粮、增棉”作为农 业发展的基础。1992年,全镇通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出了“立足两大开发、 突出四大养殖、努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战略方针,引导农民联合兴 办产业基地,发展商品农业和开发性农业。建成粮棉良种繁育基地3000亩,示范 基地1000亩,并制定支持政策,由镇财政贴款贴息统一供种、供药、供肥、供膜, 统一制作黑光灯、 汞灯,围歼棉铃蛾、虫等。1996年,全镇3.6万亩小麦全部实 现良种化, 麦棉套种8000亩,枣粮间作4万亩。1.44万亩春播棉花,由于普遍推 广使用了优良品种、地膜覆盖、“旱地龙”营养剂拌种、机防机治、麦棉套种等, 总产皮棉87万公斤,比1995年增长16%。

❿ 外地城镇户口迁入北京农村户口

第1章 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

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 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二条 办理死亡登记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死亡后,由户主或亲属、监护人等在火化前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在医院死亡的,须持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须持当地街道、乡镇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办理迁出登记
办理户口迁往市外登记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招生、毕业分配的须持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二)参军的须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家属书面注销户口申请;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四)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五)其他原因迁往市外的须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上述人员迁出或注销户口,还需提供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五)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第五条 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第六条 办理时限

户籍接待室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对理由正当、手续齐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即时办理(办理户口登记须经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第2章 办理申请在京入户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八条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九条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十条 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第十一条 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第3章 办理小城镇户口登记和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第十二条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申请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的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2.在规划区以外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规划区内购标准为不低于二居室的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小城镇农转非。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在规划区内合法住房或合法购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职业和居住两年以上证明。

第十三条 办理小城镇户口迁移
按照市内户口迁移的规定,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办理迁移条件:
1.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5年,本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2年的;
2.迁入地有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的;
3.携未婚子女投靠丈夫或妻子的;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父母投靠子女生活的。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迁入的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贷款银行的贷款证明;分期付款购房的,提供分期付款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分期付款购房证明;
3.夫妻投靠迁入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与父母同住的,须提供其父母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市人员办理本市小城镇户口的,还须提供进京批件,即《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审批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申请表》的复印件(此批件由办理小城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派出所承办民警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仅供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使用,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其他投靠迁入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附: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名录
14个卫星城:
通州区通州镇卫星城,大兴区亦庄卫星城、黄村卫星城,房山区燕房卫星城、良乡卫星城,门头沟区门城卫星城,昌平区昌平镇卫星城(南口、埝头)、沙河卫星城,延庆县延庆镇卫星城,怀柔区怀柔镇卫星城(雁栖、庙城、北房),密云县密云镇卫星城、平谷区平谷镇卫星城,顺义区顺义镇卫星城(牛栏山、马坡),丰台区长辛店卫星城。
33个中心镇:
海淀区温泉镇,丰台区王佐乡,门头沟区斋堂镇、潭柘寺镇,房山区窦店镇、长沟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通州区宋庄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县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七家镇、阳坊镇,顺义区杨镇、后沙峪镇、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大兴区榆垡镇、西红门镇、庞各庄镇、采育镇,平谷区峪口镇、马坊镇,怀柔区杨宋镇、汤河口镇,密云县太师屯镇、溪翁庄镇、十里堡镇,延庆县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

第十四条 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农转非,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或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夫妻投靠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父母投靠子女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3.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
(1)申请人为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
(2)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
(3)申请人在本市卫星城、小城镇购房,办理“小城镇农转非”或“农转非”,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要求申请人签字);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住房证明;
4.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住房证明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5.其他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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