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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农村建房面积

发布时间:2020-12-19 01:02:15

❶ 宁波农村在同一测量做不动产权证,那么那些未经审批造的房子会怎样

现在农村不动产这块管理是很混乱的,很多农民直接在给自己的承包地上建房,什么手续都没有,这种情况好像村里也都知道,做不动产登记的时候也会给登记上。

❷ 关于宁波公务员农村自建房的问题

户口肯定得转,原来宅基地还是你的,在农村恐怕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来建,详细情况到51公积金上打客服热线咨询或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❸ 宁波市鄞州区农村房拆迁按平方算还按户口人头算

现在都是按平方算的

❹ 浙江省宁波市农村家庭人均住宅多少以下可以申请审批新的宅基地

15平

❺ 我想买宁波农村的房子,是集体土地,卖房子的说跟村里签合同,公证一下就行,我想问这样可以么

您好!宁波农村的房子属于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能自住或者出租,是不可以进入交回易市场买卖的。任何与小答产权房有关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非法无效的。对非法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处是不予公证的,也办不了过户手续。所以,您千万不能购买。如果购买了,后患无穷。比方说,该小产权房所在地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那笔金额不小的拆迁补偿金和建筑面积不小的拆迁安置房立刻就会引起原房主和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您说:“这套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所以,拆迁补偿金和拆迁安置房都应该归我所有。”原房主说:“这套房子是小产权房,国家是不允许买卖的,我和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非法无效的。因此,拆迁补偿款和拆迁安置房理所当然应该归我所有。”最后闹上法庭,法庭肯定100%支持原房主的诉求,判决拆迁补偿金归原房主所有,拆迁安置房也归原房主所有,原房主退还当初收取的购房款。也许您在购买那套小产权房之后,还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您要求原房主补偿您的装修款,原房主说:“我又没有叫你装修,你把装修拆掉,恢复原样好了。”最终结果,您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您说,这样的房子还能买吗?谢谢阅读!

❻ 我是 浙江宁波的,我想在 农村造两间两层高的房子,没什么 具体 要求 ,只要简单

一般村庄对外人都排外,要是村里有个不太好商量的人经常来找你麻烦,就不好过了.
首先要找回个村风答民风好点的村庄,地点要找在村庄边沿上,不要和整村靠得太近,不要出入都经常在他们的眼皮底下.
虽然买了地建了房,但国家并不允许你这样做.法律不保护你.一旦发生拆迁或原主想要回那块地,你就只好吃亏.
所以,我的建议是,尽量在自己老家的村里,或亲戚的村,或很要好的朋友的村里,一定要有照应到你.
要找简单老实点的户主,而且家族不要很大很杂,他下一代要反悔还是你吃亏.
房子不要建得比村里的豪华很多,外表尽量简单,不要显富.
和村里的书记村长和干部搞好关系,千万不能产生不良意见,干部关系搞好了,万一有事,干部会帮你说句话.

❼ 浙江宁波农村自建房能造3层楼吗

我们家2楼,隔壁3楼,还有人是造别墅,没听说不能造过~

❽ 宁波地区农村宅基地围墙是否有规定

根据《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❾ 请问整个宁波农村可以自己建房子吗请大神指导

去你当地土他所咨询,旧房重建好批还有补贴

❿ 宁波农村户口农转非了,还能批地造房吗

1、不可以:"非农业户口"不属于农村的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申请居住地的宅基地使用权:
2、当事人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符合《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并且不存在本办法第12条的规定之一的,才能申请该项。

《宁波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三)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且原有的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后可达到规定面积90%的;
(四)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建房的其他情形。
国家(干)部、职工的配偶是农村户口且干部、职工本人长期与其一起居住的,经其所在单位批准,可随其配偶申请宅基地。

第十二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已有宅基地并达到规定面积标准90%的;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四)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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