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建房审批手续要多久
农村来建房审批手续要30个工作日。农源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4、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1)农村建房要申请吗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的。
⑵ 农村自建房要办什么证件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像长沙就规定,城镇(含城市、县城、建制镇)规划范围内的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应先期向所在地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持有《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进行房屋建设。
农村自建房的审批手续
一、建房户申请
二、现场踏勘、填写审批表和绘制建房定点平面图
三、公示
四、村民小组(生产队)签署意见
五、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
六、村镇处基层管理站审查意见
七、国土管理所审查意见
八、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九、县建设局审核意见
十、县国土局审核意见
十一、县人民政府审批
十二、县建设局发证
⑶ 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请表要怎么写
参考格式:
XX村委:
我是本村村民XX现居住本村XX路XX号,因家庭居住环境和人口原因(或是因结婚)现有面积不够正常居住,特向您申请新的建房用地,请村委会根据我家实际情况给予批准。
此致XXX村委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个人建房申请流程:
具体步骤如下
1、村民递交宅基地申请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经村民会议讨论。
3、村榜公示:公示户主名、用地面积等内容,一般是7天。
4、递交国土所或乡镇街道审核,核查平面、剖面、建房条件等,核查通过后并公示。
5、递交县规划局或国土部门、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门审核。
6、专员下村进行现场勘查,对面积、选址等内容进行核查。
7、核实无误后上报人民政府审核,审核无误后有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相关文件。
8、放样。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等文件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相关文件后,申请人建房。
自建房-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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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农村盖房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盖自建房必知步骤流程
农村宅基地建房办理手续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宅基地所处位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建房,具体是否符合当地规划,可咨询当地政府或乡镇国土所。
二、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三、建房须履行审批手续,即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参考):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所属村委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
4、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及界址范围的材料;
5、市、县(区)规定的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审核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4)农村建房要申请吗扩展阅读:
2018年农村自建房占地面积规定:
1、2018年农村新建房屋、扩建或翻新重建,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各地的村委再根据村里规划和本村的实际用地情况统一确定本村的宅基地面积标准;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⑸ 农村盖房需要哪些条件和手续
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专地合同,并按照合属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5)农村建房要申请吗扩展阅读:
建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2、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⑹ 现在农村盖房子要什么手续怎审批的
一般经过要先通知【村民委员会】,然后通知【国土管理所】和【政府城建办】工作人员到现场定点,若符合规划就到【国土所】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产权证、继承公正手续、户口本等要件,到【村社】加注意见,到【国土所】加注意见,到【城建办】办理规划许可证,到【国土所】办理用地手续。
具体涉及部门如下:
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二、《建设用地许可证》: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1、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对村民拟占用土地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有的地方可能要求超过一定比例的生产队成员签字同意)
2、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农用地转用申请。
3、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或分局)初审后签署意见,再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
4、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5、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6)农村建房要申请吗扩展阅读:
不予批准自建的情况:
1、建房地界不清楚、难以划分的;
2、该宅地基存有争议的;
3、该地附近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为了安全起见,最好是不要用于住房;
4、国家规定的禁建区;
5、国家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
六是位于国家规划区内的地方。
⑺ 农村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1、农村建房没有宅基地的,需要先向村里申请,然后村里再上报逐级审批,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在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首先也得向村里申请,村里再逐级上报,然后会复核宅基地面积及是否符合条件,审查过后,会发放《农村房屋建设施工许可证》。
3、没有老宅基地,要申请的,特别是要占用耕地的,村里审批上报后,规划部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还得到国土部门办理《村镇建设用地许可证》,然后再办理施工许可证。
4、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部门会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然后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产权所有权证,以后农村也都会办成《不动产权证》。
(7)农村建房要申请吗扩展阅读: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⑻ 农村盖房申请土地需要怎么一个程序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报批程序是怎样的?
以长沙为例, 长沙规定,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建房申请,至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具体申报宅基地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宅基地,首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请者向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民建房的审查意见(包括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建房、表决结果是否在本村公示7日以上、是否符合“一户一基”政策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申请建房村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材料等。
(2)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审查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建房位置是否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是否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等,并经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准,符合条件的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
(3)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收到村民提交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后,上报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经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
(4)房屋开工建设前,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应到实地放样定桩。涉及切坡建设的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诺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5)房屋竣工后30日内,村民应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申请验收;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是否对原宅基地拆除到位;验收合格后,村民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