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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农村私人建房审批小组

发布时间:2020-12-18 20:11:05

『壹』 舟山地区农村建房后在道地上筑围墙有规定吗

有规定的,当初审批的时候图纸为准的,超过肯定不能

『贰』 舟山临城农村建房批地基过程

现就进一步规范临城新区私人建房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联合审批相关窗口、范围和承诺工作日 (一)联合审批窗口 主办窗口:市城建窗口、市国土窗口(新城国土分局窗口) 协办部门:临城街道 (二)联合审批范围 舟山市临城新区的私人建房项目。主要指临城街道所属9个社区(吴榭社区、桃湾社区、城皇头社区、荷花社区、洞岙社区、绿岛社区、长峙社区、翁洲社区、合兴社区)的私人建房项目 (三)、承诺工作 1、核实材料:临城街道城建办、市国土窗口(新城国土分局窗口)接到社区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补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2、联合踏勘:城建窗口在接到街道正式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办证中心业务处提出联合踏勘申请; 3、城建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10个工作日; 4、国土用地呈报审批:新批15个工作日、原址翻建10个工作日; 5、城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10个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收件 服务对象向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社区(村)初审盖章后报临城街道城建办、新城国土分局窗口临城街道城建办、新城国土分局窗口核实材料临城街道汇总意见盖章后正式向城建窗口提出申请由城建窗口正式受理。 (二)联合踏勘 新城范围内私人建房项目的联合踏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联合踏勘原则上定于每星期二,并可随联合踏勘事项的增多和项目进度要求随时确定联合踏勘时间。 2、联合审批的踏勘由城建窗口接到临城街道正式申请后向市办证中心业务处提出,市办证中心业务处负责组织协调,向参与踏勘窗口、部门发出联合踏勘联系单,明确具体踏勘时间,并参与踏勘。 3、参与联办窗口及部门在联合踏勘后当场作出踏勘意见并签字确认(《踏勘意见表》附后),由市办证中心业务处当场进行汇总。需进一步论证的,参与的联办窗口及部门应当说明具体原因,并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踏勘意见并反馈给市办证中心业务处汇总。 4、联合踏勘完成后,申请人凭《踏勘意见汇总表》、《联合会审意见表》到各相关窗口办理手续。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各相关窗口在承诺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作退件或不予许可处理,对需要补正材料的作补办件处理。同时,必须将各项目的办理结果(包括受理、不予受理;许可、不予许可;办结)以书面形式反馈市办证中心业务处,其中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的项目要说明原因,以备服务对象征询。 (三)会议制度 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不断完善深化临城新区私人建房项目联合审批工作,中心牵头每月召开一次由相关窗口主任(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参加的月度工作例会,着重对私人建房项目联合踏勘、联合会审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并集中探讨、协调近期出现的疑难问题。工作例会随审批过程中需要会议解决的问题的增多和项目进度要求随时确定例会的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参与窗口要按照联合审批要求,各司其职,并建立好联合审批工作台帐。 (二)参与联合踏勘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市办证中心业务处。 (三)新城国土分局要将私人建房项目、审批人、具体经办人进驻中心,做到受理、送达、踏勘、咨询、材料流转等环节都在窗口完成,纳入窗口管理范畴,减少中间流转环节,密切与城建的沟通联系,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城建窗口要加强私人建房审批力量。充实项目审批材料收集、信息录入、证件填写盖章、资料归档和工作衔接等基础工作力量,使具体经办人员能集中主要精力办理现场踏勘、图纸审查等技术性工作。确保街道初审的项目能及时进入审批程序。 (五)私人建房联合审批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与联合审批或审查的某个审批单位作出不予许可意见后,主办窗口应将该意见和理由明确告知申请人。 (六)临城街道城建办、新城国土分局窗口接到申请资料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尽量提前完成。 (七)参与联办的窗口都要自觉服从办证中心的统一协调。办证中心加强对联合审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服务,对违反联合审批有关规定的,将依据《窗口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考核扣分、通报批评。

『叁』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农村宅基地原址重建高度是多少,可以盖几层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农村宅基地原址重建对高度没有要求,但建议不要盖的太高,不然房产证很难申请下来。
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
第七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大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二)中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三)小户使用耕地的,不得超过 80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的,不得超过100平方米。
以上大户指人口5人以上(含5人),中户指人口3至4人,小户指人口2人以下(含2人)。
第八条 原址翻(重)建的宅基地户额面积标准可按第七条规定“高套一档”,但不得超过原宅基地使用权面积,最高不得超过省定户额面积标准140平方米,多余宅基地应退还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肆』 2013国考浙江舟山海事局进面了,那里待遇怎么样单位有集资建房吗不集资自己买的起房吗求知情人解释

想待遇高别来舟山 反正明面上的工资比宁波少了差不多一半 底下就不知道啦
现在基本没什么集资房啦

『伍』 我在舟山自建房子现能公积金贷款装修吗

周三这间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了,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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