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农村自建房国家有补助吗是地方政策还是中央政策
自建房补助这块目前应该只有危旧房改造能领取一定补贴,其他自建房补助暂时没有听说。
通知明确,2016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通知明确,2016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通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通知强调,2016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律师并以律师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② 农村盖房真的需要17部门审批吗
半月谈微信公号消息,想给贫困户盖些房子,得先走10多道审批手续;想好好修缮一下祖宅,得先交危房鉴定费和设计费;想在村里办个桃花节,得先看镇里允许不允许……
当前许多农村地区发展意愿强烈,但普遍面临审批限制过多、机制不畅、收费不尽合理、政府服务不足等困难。在力倡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让“放管服”改革红利惠及基层末梢,时不我待。
一个部门的项目,被另一个部门处罚
福建中部一山村有片民房长期受山体滑坡威胁。2016年,村里申请国土部门的滑坡应急处理项目进行山体清理整治,结果林业部门认为该项目破坏山体上的林地,要处罚村“两委”。村支书说:“每次下雨,政府就打电话告诉村民要小心,但雨季过后,就没了动静。现在我们要自救,怎么还被处罚?”
不少乡村干部告诉半月谈,近年来中央惠农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农村迎来大发展时期。但由于职能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农村之间沟通不畅等原因,一些村子在加快建设步伐的同时,也遇到不少阻碍。
“一些村干部认为用集体的地做一些建设没关系,但如果没有审批手续,农村几乎挖一锄头就违法。”某县国土局局长告诉半月谈,现在国家严管农村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现象,但基层对农村建设缺少新的统一指导和规划,导致不少村要么停止建设,要么违规建设。
半月谈调研发现,东部某贫困村2015年起开始铆足劲儿发展,却因为修建各种基础设施被罚了9次,其中有些是一个部门的项目被另一个部门处罚,如交通部门批准的大桥,被水利部门要求停建;省体育局修建的篮球场,被国土部门没收……
一些农企也认为部分基层政府部门主动服务少、效率低,导致农村发展环境较差。河南省一家农业企业总经理说:“有的地区,上面领导不发话,基层部门就不办事。比如前两年,有个审批手续卡在基层部门快两年都没办完,最后找县领导一说,没两天就办完了。这让我们很头疼。”
半月谈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担心项目失败会被问责,所以选择扶持对象的标准也并非“有利于农村农业发展”,而是“确保项目不失败”,造成涉农资金“多是锦上添花,少有雪中送炭”。如某村最初需要资金扶持的时候没拿到一个项目,只能依靠返乡村民自己筹资建大棚、修路、建沼气池等,等到产业发展起来了,农业、畜牧等多个部门的项目都主动找上门来。
受访村干部认为,基层政府是否真正重视乡村振兴,不能只看项目建了多少,还得看老百姓的反馈。“现在考核干部都是自上而下的,以后能不能也让老百姓来打打分?基层干部服务好不好,到村里办了什么事,让老百姓也有机会说一说。”一位村干部建议。
③ 农村自家宅基地可以自建房吗
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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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工作基本完成,无论是商品房还是房改房,其所有者都可以将住宅连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起上市转让,进行自由交易。但是,受现有法律、法规的约束,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尚未形成,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无法进行合法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交易市场,允许农村宅基地上市公开转让,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中心村、镇建设,而且对盘活宅基地存量,节约耕地资源,保持耕地面积总量平衡,缓解当前紧张的城市发展建设用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④ 为什么农村自建房都喜欢抬高地基,有什么讲究吗
主要目的是防止水和湿气,增加房子的稳定性,,风水照明。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就是农民们都盖起了高墙、大院和明亮的大房子。目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收入越来越高。可以说,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建筑在农村建造,建造房屋对农民来说也是一件生活大事。
有些人因为风水而建房子。虽然他们迷信,但许多人仍然希望有一个好的前景。此外,高基础意味着阈值也相对较高。这样的房子在招待亲戚朋友时会有两倍的面子。关键是获得更多的阳光。从美学的角度来看,有些地基相对较高的房子确实比那些小楼更漂亮。
⑤ 房子去年就建好了,问村干部,房产证要到2019年,听说2018年农村自建房要改革,是不是这样故意脱
农村建房
首先要复核实制你是不是本地村级集体组织成员,简单的说,就是你是不是这个村委会的农民,要注意,1、农民2、还要是本村委会的农民。其他村的农民是不行的,本村的居民也是不行的,脱离了这两个条件,什么证也办不了。
其次:你符合条件了,就有宅基地分了,在宅基地上盖房子,是不需要交钱给政府的,这个时候,你要到当地国土所去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拿到了,可以开始盖房子了。盖完房子,再到当地国土所申请验收,验收完就会给你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了。
第三:拿着土地证,到当地房管所办理产权登记,没有房管所的,直接当房管局去办理产权登记,核发房产证了。
如果你不是当地的农民,是在当地农民手里买的地盖的房子,那只有先把房子盖起来,在拿购地合约去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你要盖好乡、村、组的公章,左右邻居的签字、卖地村民所在村小组70%以上的人的签字。办好了初始登记,再补交出让金和当地政府的其他一些税费,再找找关系,就可以办土地证了。土地证办好了,办房产证就容易了。
⑥ 现在农村限制自建房,专业从事乡村别墅建设有前景吗
这个需要分地方的,如果一个地方没有限制自建房,那么前途是十分光明的。如果一个地方限制自建房,那么前途将会是一片渺茫的。
农村的环境舒适,风景优美,最适宜养老定居,现在很多在城市中生活的人都渴望在农村拥有一块宅基地,建一栋漂亮的小别墅,用作以后的养老或者是周末休息时的休闲去处。
但是农村自建房的规定是很多的,在建设以前一定要打听清楚,不要违反规定,到时候会多花一些冤枉钱的,还会影响房屋本来设计的预想。
⑦ 农村自建房飞上飘能改吗
农村四间房非常漂能改吗怎么不能改可以
⑧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怎么处理
根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的差异,可以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分为三类
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应慎重对待。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笔者认为对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3.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对于农村居民是否能向城镇居民出售房屋,国虽无法律、法规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但2004年11月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这些虽然都是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但根据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的规定,法院在司法中应当严格适用。因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做了明确,明确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严禁宅基地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有效。
⑨ 农村自建房审批不了,有宅基地,独立户口
这个情况最好是居住地房管局咨询一下,然后就是土地局方面的。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应该村委会给批准的,关键是现在这个土地使用权加强管理了,村委会批准就没问题,想想办法吧!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