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听说刚出一个政策要建设新农村,具体是怎么样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 1、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亿万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符合我国国情和农业自身特点,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之所以能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我们坚持实行并长期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也必须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3、 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我国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
4、 建设新农村需要大量投入,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很多方面,都属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范畴。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国家的经济实力、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可以拿出更多的财力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让农民更好分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5、新农村建设造福农民群众,新农村建设必须紧紧依靠农民群众。广大农民群众是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的创业潜能,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关键。 6、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维护、实现和发展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把解决农民群众受益最直接、要求最急迫的现实问题作为着力点。 7、 我国各地农村差异很大,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提出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必须符合当地实际、符合群众意愿,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强求一律,盲目攀比。
② 宜城市新农村拆迁是怎样补偿
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同的,具体建议咨询当地拆迁办,希望采纳
③ 宜城新型农村规划为什么没有腊树
啊哈~~
那有谭垴村没有?
④ 湖北省宜城市南营办事处金山村建设新农村占地补偿政策
一亩地赔偿20万
⑤ 我们这里听说要新农村建设 ,只能建统一住房政府每户补7万不够的自己出,新农村建设还要自己出钱吗
你好,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回行答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这些都是政府出台的新农村建设方案。
3,它都是以自愿原则下实行的,主要以政府补助资金形式来完完成的,体现在国家对农村居民强国富民政策。
4,参加一定是没有待遇的,或是说城市的居民想参加也不给予的。
5,至于有的地方,利用国家这一规定,私自护大或是变象收取农民不合理的收费,那是绝不允许的。
望采纳,谢谢。
⑥ 为什么现在新农村建设不让建了
你可能不了解所谓新农村是怎么回事,新农村是为响应“大力发展中小城镇”的中央文件精神的规划,需要大量的土地特别是耕地,因为要扩建城镇、搞开发,没有土地不行,并且还不可能是坡地,因为坡地开发成本太高,而且不利于交通运输。因此,占用的主要是城郊耕地。但中央不许减少耕地面积, 地方领导们发现:现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住宅是独门独户的,如果能够把几个村的农户集中起来迁入楼房,至少可以腾出一半以上的住宅用地,如此才能落实‘占多少,垦多少’原则的一个可行的办法,这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很大,养殖、晒粮、跑运输的连个地都没
⑦ 宜城市石桥头村新农村建设土地征收补助
土地征收补偿价格以及补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山东天诚国土规划院解答。。。
⑧ 现在农村建设新农村,说什么现在在规划,还要多久才能实现呢每家每户如果不要房,会不会有补贴
一般来说不要房光要补贴以现在来说不现实,毕竟开发商还是需要资金的,会给一部分补偿,但完全只要补偿是不会实现的
⑨ 市政府下发,建设新农村建造款。但是村里向农民所要从建大门补贴金,每户一千元。这应该吗
不应该,村民只要按照统一标准自行建设即可,村委会不能随意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