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全国的农商银行整合变成一家公司是不是就能超越工商银行
我国银行种类较多,在城市地区,工、农、建、交等国有商业银行以及招商、浦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因为网点众多,都属于老百姓较为常见的银行。但在农村地区,农商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网点相对要更多。目前,大部分的农商银行是以前的农村信用社发展而来的,满足条件的就可以升级为农村商业银行。农商行的经营原则是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最终目标的,它不是以商业化原则运作的,它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合作社的成员也就是农民的利益,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农商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全国的农商行如果可以全部合并为一家的话,是有较大的概率可以超过工行,成为新的宇宙第一大行的,但是目前来说,要整合全国的农信体系的全部银行,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国家现在推行金融市场化,所以不可能让信用社合并,另外由于信用社是县级法人单位,每个县都是一个独立运营单位,合并的话人员是个大问题。如果真要合并的话,只要经历合并初期的磨合和阵痛。
银行不是网点的简单叠加,银行是信息化企业,大行之所以大,不只在于物理网点和自助设备多,而在于全面的产品体系,以及全行数据信息的一体化,风控的一体化,客户关系管理的一体化,财务人力等职能管理的一体化。
⑵ 听说农村信用社要倒闭了是不是真的,有谁知道真相呢
不是的;其为进行农村信用社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健康发展,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局。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农村信用社初期扩展阅读: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对亏损信用社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具体办法是,由财政部核定1994—1997年期间亏损信用社实付保值贴补息数额,由国家财政分期予以拨补。
2、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5年底,对西部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其他地区试点的信用社,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3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所有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的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