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农村建设强制拆迁农民住房怎么赔偿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一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每平补偿单价+农民房屋估价+安置费+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较低约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约2万元)等。
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拆迁补偿范围不只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1)新农村建设房屋必须拆扩展阅读:
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
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
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文件中涵盖拆迁的费用补偿,拆迁事件,以及农民的迁移事件等。
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如果遇到非法拆迁问题,应做好取证工作。
房子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
2. 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2)新农村建设房屋必须拆扩展阅读: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3. 在新农村建设中,拆迁有补偿吗没补偿能拒绝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现在国家都在讲究城乡一体化,所以在新农村建设当中,会牵扯到拆迁和补偿。而拆迁和补偿也会根据省份不同地域不同给予的补偿金额不同。那么在拆迁的过程中没有补偿,农民是否能够拒绝拆迁呢?
第三、农民的宅基地是农民,固有的个人财产,也是身份象征,不管是新村建设还是城乡一体化,都必须要得到相应的房屋以及货币补偿。但是这其中不包括农民的宅基地,已经空闲了两年以上,而且房屋已经出现了倒塌或者是拆除。
所以在新农村建设当中,不管是哪一种拆迁,农民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而补偿方式也许是房屋补偿,也许是货币补偿,也许是两种补偿同时都有。
4. 新农村建设,农民的房子被拆后补偿款买不起新房子怎么办
建设新农村的目的是促进“三农”发展,改变农村面貌。归根结底,这是为了造福农民。例如,为农民建设一个新的村庄是一个统一的规划,开发和建设村里的房子,大多是精装别墅或公寓,然后根据家庭人口等条件免费分配给村民。新农村建设也是拆除房屋,但旧房子换成新房子,平房换成楼房。
1、给予安置用房的分配
农村新农村的拆迁实际上是拆迁你的旧房子,给你一套新房子,但是这些房子是统一规划的,所以在这个时候,拆迁安置的房子是可以分配的,所以不用担心拆迁补偿不够你买房子。拆迁时,分配给您安置的房屋不需要您单独购买,只需要支付装修费用。因此,如果你想清楚地发现这个问题,你当然会选择不买这个,给他们重新安置或他们成批建造的房子。
在合理的范围内条件允许下,买房还是没有问题的。
5. 新农村建设要拆迁,农民不想搬迁不想拆,该怎么办
新农村扶贫搬迁和宅基地征用搬迁是两个不同的项目。新农村搬迁是国家通过项目帮助不适宜居住地区的群众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区的一项政策。它是建立在人民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不愿搬迁的农民不会被迫搬迁。你可以选择继续住在老地方。主要是易发生自然灾害、生活分散、环境恶劣、道路、电力、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实施的地方,是搬迁的重点,即一方水土不能再养一方人的地方。因此,并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行新农村搬迁。
当一个村庄整体搬迁到镇上的一个大社区时,它会把原来的村庄拆掉,变成农田供农民重新划分。此时,可能出现未搬迁农民断水、停电、断路的情况。毕竟没有村庄,所以没有必要保留这些配套服务。因此,那些“钉子户”也会自动离开原来的村庄,也许以后会。我们会和镇上的人达成协议的!毕竟,如果村里只有少数农民不愿意搬迁,往往是因为补偿要求不符合或过高。在农村,这样的钉子户可能没有那么好的脾气。毕竟,村里的决定通常是在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执行的,不可能服从极端个人的反对。因此,我觉得这种农户不愿意搬家很可能面临“强制”模式!
6. 农村修新农村建设,把我的旧房子拆了,是否可以要求在原住址上建房
可以的,原则上是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不过,一般还是以总专体规划为主。
《土地管理法属》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7.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我家的房子有没有赔偿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属于集体土地征用,会有一定的征地补偿,补偿一般只补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主要看房子结构,面积,建造年限来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会有赔偿,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农村房子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8. 新农村规划旧房拆迁如何赔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8)新农村建设房屋必须拆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9. 新农村建设没有出示文件是否可以强行拆房屋
不可以。新农村建设同样必须依法办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强拆任何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