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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还钱农村信用社

发布时间:2020-12-11 03:23:16

A. 农村信用社贷款,过了担保期限,担保人要负的责任

方法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2、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1)担保人还钱农村信用社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担保,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

第二条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

第三条  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并将担保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

第四条  担保书中应当载明担保人的基本信息、暂缓执行期限、担保期间、被担保的债权种类及数额、担保范围、担保方式、被执行人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时担保人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承诺等内容。

B. 农村信用社,贷款人拒不还款,银行有权利直接从担保人,或者担保人子女的银行账户划钱还账吗

要看你们复当时签的担保合同,你制们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还是其他的保证责任,如果银行向从你们家庭成员的账户中直接扣除贷款本息的话,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在银行胜诉的前提下,才能执行。如果不通过诉讼,是没有权利扣款的!

C.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不还后果和责任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贷款拒不还款,贷款方可以对借款人的欠债行为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的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五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担保人还钱农村信用社扩展阅读: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D. 我父亲在农村信用社有贷款,我是担保人,贷款人因意外死亡,担保人需要还钱吗,该怎么办.

1、只要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法律认为你具有还贷能力的;

2、您有专没有签订属合规的担保手续。如有,那么就可以推定这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担保合同和成立要件;

3、但是,担保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等同,合同成立了,但不一定生效,而担保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是内容合法,内容不合法,不能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受到约束。一般信用社的贷款担保手续都是反复斟酌过的,应该符合法律规定。
如符合以上条件,您应该在一定期限内被银行追偿您父亲的欠款本息。

E.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问题

现在的年轻人啊,为了朋友感情,面子上过不去,稀里糊涂帮朋友担保,以为就是签个字内,就能帮朋友容一把,却没真正想过万一朋友没能力还债怎么办.
遇上这事,只能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现在的担保,一般都是连带责任担保,不论有多少个担保人,债权人仅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或仅起诉其中一个担保人,都是可以的
可能是A已经跑了人,信用社找不到人或不愿花力气去找,现成的有两个担保人在这,肯定找你们啊。

F. 农村信用社担保人还款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到期前半个月或一周左右,通过电话联系借款人与担保人,通知该笔回贷款即将到期,答只要贷款到期的当日,没有及时归还,信用社当天或第二天就会联系你还款或签定“逾期贷款通知书”,需要担保人签,借款人也签,联系上,共同制定还款计划,几日还款,你如联系不上你们,或你们拒绝还款,信用社会马上起诉至法院。

G.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怎么解除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H. 农村信用社担保贷款(担保人)有关责任。

作为贷款的担保人与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都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版性质,所以权,在贷款到期银行没能收回贷款的情况下;

担保人有法定义务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罚息、复利、违约金、诉讼费、追回贷款所产生的费用等),在接到银行《催款通知书》30日内没有主动偿还的,银行可以同时或者单独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

(8)担保人还钱农村信用社扩展阅读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I. 请问,贷款人跑了,担保人找不到,担保人的子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还款吗农村信用社的

子女没有义务。
借款人逃走,债务无法清偿,保证人需要在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J. 在农村信用社,公务员给别人担保贷款,担保人不还钱,银行会扣担保人的工资吗,

一、抄如果担保人的工资是贷款银行代发的,那么按合同(你可以仔细阅读一下合同上的担保人义务条款)担保人其实是已经同意贷款行在借款人无法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由银行直接在担保人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的约定的。
二、虽然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但银行一般不会这么干的,但是随着贷款的逾期,银行内部管理会要求贷款行有催收措施,措施走到最后一步就是起诉,最后扣工资这种事,一般是由法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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