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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使用年限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10 14:32:30

⑴ 农村自建房的合理使用年限是多久

按国家规定的各种结构的房子的使用寿命,钢筋混凝土结构为60年,砖混结构为回50年;当然了,并答不是说50年后砖混结构房屋就不能住人了,而是50年后安全系数降低,届时就需要对房屋进行鉴定或修复加固等;而且房屋使用寿命类同于人类,有长有短,谁也说不准,不过,在建房子的时候,使用年限是由住宅的结构、材料决定的,质量越好的建筑使用年限自然也越长,因此在选择房屋材料的时候一定不要“偷工减料,选择劣质材料”。

⑵ 在乡镇上买的土地自建房,是永久产权吗还是70年

在我国买任来何土地都是没自有永久产权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只是针对购买的使用用途不一样年限也就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农村自建房使用年限问题扩展阅读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⑶ 自建房办房产证需要交税吗

自建房办来房产证需要交税。源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


(3)农村自建房使用年限问题扩展阅读: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⑷ 居住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

(三)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农村自建房使用年限问题扩展阅读

相关制度:

《湖南省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三条 居住证签注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年限的证明, 以换发方式进行。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发(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换发(签注)手续的,原居住证过期失效;补办换发(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换发(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四条 办理换发(签注)手续,应当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要认真审验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换发(签注)。

第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离开居住证适用的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城市居住,根据《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进行居住登记后,重新申请居住证的,居住证受理发放派出所应当收缴其原居住证,并在管理系统进行注销。

第十六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损毁换领、遗失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⑸ 购买二手房需要对方具有哪几个证件

一、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二、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三、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四、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五、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六、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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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⑹ 想问各位,自建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导语:宅基地使用年限是近几年来的热点话题,相信大家听上去一定不陌生。但是关于宅基地的相关知识大家了解多少呢?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您又确切的清楚吗?今天,小编给你补知识,为你全面解析宅基地使用年限。


农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尤其是近几年来,拆迁、继承等相关问题的纠纷频繁出现,使得这一问题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免于受侵害,同时又不触犯国家法律,需要我们全面了解拆基地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农户或是个人占有集体所有土地,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住宅基地的土地。准备建设房屋,已经建设房屋以及建设过房屋但是已经无法使用的土地都属于宅基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即每一个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因特殊情况需要另外申请宅基地的,需要满足申请条件,并严格按照申请程程序来办理。


宅基地使用年限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具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农村居民可以对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宅基地所属类型不同,这种使用权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农村宅基地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宅基地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这种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规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七十年。另外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规定这种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时间限制。

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等于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年限问题深入解析

宅基地的使用年限问题容易使人们联想到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既然宅基地使用年限那么长或是根本没有年限限制,那么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呢?

我国《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可以继承,只有建有房屋的宅基地才可以继承。继承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土地管理所办理继承事项。另外,这两部法律还明确指出城镇居民不可以购买农村宅基地,即时拥有宅基地证,没有农业户口,也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⑺ 自建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自建房需要申请宅基地,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年限不超过七十年;集体土回地上的宅基地,没有规定答宅基地使用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份而获得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⑻ 农村自建房,现在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可以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许可证吗

国有土地使来用证与集体土地使自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所有权不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私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私人所有
二、使用人不同: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私有土地使用人一般是单位和个人。
三、土地用途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私人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
四、使用年限不同: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而私人土地使用年限有着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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