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农村发展 > 2016陕西新农村合疗

2016陕西新农村合疗

发布时间:2020-12-06 22:23:27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停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你好。农村合作医疗,针对的是农村户口的居民。单位给上的社会保险,及其包含的社会医疗,针对的是职工。两者对象是不同的。因为目前社会保险还不能做到统一,形成了公费医疗、职工社保、城市居民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并立的局面。
社保的特点是:第一,下有门槛,上有起付线。也就是说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都会有一个起付线,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起付线以下,不予报销。高于起付线,且在报销项目以内的,按照比例保险,但不超过最高限额。第二,保障水平不一。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居收入水平、当地政府财政状况、医疗水平不一样,保障的程度也会不一样。第三,报销比例不一样。国家提倡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大医院,合理分流,减缓医患矛盾。使得,在社区医院、乡镇医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之间,报销比例逐次下降。形成小病报销比例高,大病报销比例低。等等。
建议您目前不要停其中任何一个。首先,假如在老家的时候,有个头疼脑热,那么用新农合报销,是合适不过了。如果是在工作地点,可以用社保中的社会医疗报销。其中一个报销完了,也可以用另一个做补充报销。总体的报销,加在一块儿不会超过花费的钱。
而且,社保这块儿,如果说工作稳定还好,要是不稳定,销了再上,可能就比较麻烦,关键是这中间会有一段时间没有保障。有农合担着底,还是不错的。
我的回复对您有帮助。

❷ 买了社保还需要交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

不需要,新农合指的是医疗保险,社保指的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般居民缴纳的是城镇居民医保,员工缴纳的是职工医保。虽然社保和新农合都可以买,但是看病治疗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不会重复报销。这两种医保都比新农合报销比例要高。

因此买了社保是没必要购买新农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社保的最新解析,到底有什么用途?》

如果对保险还有不明白建议到奶爸保进行咨询,奶爸保是一个互联网第三方保险咨询平台,专注于保险研究,测评分析过上千余款产品,包括重疾险、定期寿险、医疗保险、意外险、儿童保险。可以从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角度解决问题。

❸ 陕西新农村合疗以奖代补政策

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
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局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卫农卫发[200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农业(林)厅(局、委)、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民主局、财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认识明确,组织有力,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根据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和2005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从2006年起,将调整相关政策,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完善试点方案,规范运作机制,形成2~3种比较成熟的试点模式,供今后推广时借鉴。

二、明确扩大试点的目标和要求
各省(区、市)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东部地区可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速度,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办法。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三、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关心,提高农民的受益水平,引导农民踊跃参加,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10元。财政确实有困难的省(区、市),可2006年、2007年分别增加5元,在两年内落实到位。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平均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暂不提高。同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辖区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六省的试点县(市、区)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中央财政对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省按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安排补助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在年初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下拨到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监管机制
各地要认真总结试点单位的好做法,积极进行农民个人缴费方式的探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如果农民个人自愿,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由村民自治组织代为收缴农民的个人缴费。要加强基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和利息全部用于参合农民的医疗补助。要建立健全既方便农民又便于监管的合作医疗审核和报销办法,实行基金使用管理的县、乡、村公示制度,把合作医疗报销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
随着试点数量的增加和政府补助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方案。方案的制定和调整要掌握以下原则:一是要在建立风险基金的基础上,坚持做到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是新增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大病统筹基金,也可适当用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提高合作医疗的补助水平;三是补偿方案要统筹兼顾,邻县之间差别不宜过大;四是补偿方案的调整应从新的年度实行,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
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要按规定解决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编制,同时要支持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业务服务的试点。要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要求,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经办机构(保险公司)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义务,保障参合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民提供方便、良好的服务。要继续加强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要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加强规范管理。试点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予以保证,不得从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新增试点县(市、区)适当提供启动经费。中央财政将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中西部地区的试点工作予以支持。

七、进一步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
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加大各级政府对医疗救助资金的支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动员红十字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慈善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重点解决好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的问题。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

八、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制定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严格规定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并实行病人审核签字制;严格控制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费用、平均门诊费用的上涨幅度,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收入中药品收入所占的比例。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监管,维护公立卫生院的公益性质。要重视和加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应用,应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列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药诊疗项目列入合作医疗基本药品和诊疗目录,满足农民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需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医药价格标准。

九、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
要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和人员,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供销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药品供销渠道,加强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药品经营活动。逐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或跟标采购;也可由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代购药品;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集中配送。通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十、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重点,并对中西部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重疫区的村卫生室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各级政府要集中力量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立卫生院,并由县级政府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整合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好地承担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各地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明确乡、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并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按照明确职责合理负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提高农村卫生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强面向农村需要的卫生专业人才培养,扩大定向招生试点。研究制定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倾斜政策,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安心工作。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城市医院要选派医务人员轮流定期到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助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城市医生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之前,必须在县或乡医疗机构累计服务满1年。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在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分期分批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服务期限可以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和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服务的时间。县级医院也要建立对乡、村医疗机构的定点帮扶制度。要制定政策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志愿服务。

十二、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维护农民健康权益、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摆上工作日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好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管理和政策指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筹集、使用的审核和监管;农业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协助对筹资的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民政部门要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支持合作医疗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农村药品监管,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健康发展;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注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通过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国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❹ 2016年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多少钱

1、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5年9月—2016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3、按规定享受参保缴费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城乡居民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5年80元/人标准执行,其个人缴费增加额度中的30元用于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❺ 低保户需要购买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吗

需要。
新农合政策:

1.缴费时限:2016年10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待遇享受专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参保对象:本县内未参属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所有城乡居民。
3.缴费标准: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同时享受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4.缴费地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者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
5.所需资料: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6.年内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具体实施方案以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❻ 新农村合疗证证号是几位数

新农村合疗证证号一般是18位。一般是以身份证号来编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9年,中国作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确立新农合作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地位。

2015年1月29日,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

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是专门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为指导和规范全国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新农合的科学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6)2016陕西新农村合疗扩展阅读:

北京政策

2014年4月,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字〔2014〕8号,以下简称《通知》)。

标志着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通知》中规定,本市参合人员在享受当年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在享受救助政策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再次给予补偿报销。其中,起付线为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万元(含)以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偿50%,超过5万元(不含)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补偿60%,上不封顶。一个参合年度结算一次。

据介绍,2013年度参合人员享受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2013年度确定的起付线为16476元。北京市卫计委方面表示,下一步将对各区县进行工作部署和培训,督促各区县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参合患者尽快享受到此项政策。

❼ 2017年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交多少钱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究竟交多少就是个无底洞,年年交年年涨,涨到多少是个头,究竟是减少负担还是增加负担?从10元飙升到220元,到什么时候才不涨价了?

❽ 在宝鸡买的新农村合疗在西安临潼看病能报销吗

1、可以的,但抄是必须事先袭办理转诊手续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于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前;
2、应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转诊手续,经过当地的社保部门出具同意转诊的书面意见的,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3、办理该手续时:应由本人凭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 院出具)等;
4、向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
5、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
6、以上参考资料来源及更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❾ 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手册详细内容

◆ 详细内容
《乡镇新医保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干部技能培训指导手册》

第一篇 最新文件精神
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农卫生第319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第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第3号)

第二篇 合作医疗方案设计
第一章 基线调查
第二章 方案设计的基本要素
第三章 实施合作医疗的基本步骤
第四章 合作医疗方案实施的案例材料

第三篇 合作医疗资金筹集与使用
第一章 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渠道
第三章 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水平
第四章 合作医疗资金筹集的方式和时间
第五章 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

第四篇 合作医疗的受益范围和补偿
第一章 合作医疗的受益范围
第二章 现金受益与补偿
第三章 卫生服务受益
第四章 设计合作医疗受益权利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章 合作医疗的资本预算

第五篇 合作医疗基金的测算
第一章 合作医疗费用的测算原则
第二章 合作医疗费用测算的基本项目与测算公式
第三章 合作医疗补偿比测算的基本公式
第四章 合作医疗对卫生服务的剌激作用估计
第五章 合作医疗费用测算综合模型

第六篇 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
第一章 合作医疗管理机构
第二章 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
第三章 合作医疗参加者的管理
第四章 合作医疗管理者的基本内容及其职责
第五章 合作医疗提供者的基本内容及工作职责

第七篇 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及医疗评价
第一章 合作医疗信息系统
第二章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表格
第二章 合作医疗评价程序与方法
第四章 合作医疗评价指标体系

第八篇 合作医疗运行监督管理
第一章 合作医疗监督的作用和原则
第二章 合作医疗监督制度
第三章 合作医疗监督的基本步骤
第四章 合作医疗监督的内容和方式
第五章 合作医疗医患纠纷仲裁与处理

第九篇 合作医疗应用文件
第一章 有关决议文件和通知文件
第二章 操作应用性文件
第三章 记录用文件
第四章 合作医疗统计报表

第十篇 合作医疗实施典型经验

第十一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阅读全文

与2016陕西新农村合疗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