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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0-12-06 11:10:27

1. 新农村建设给农村带来什么影响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实践与启示

荆州市史志办公室 钟 鼎

2008年4月,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在洪湖调研时,提出建立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构想。这一构想符合湖北省现阶段新农村建设正由点到线、到面发展的实际,一经提出,便迅速得到省委、省政府和试验区干部群众积极响应,并以超乎寻常的节奏和效率实施、推进。目前,仙洪区作为全国第一个跨区域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成为湖北省“带、圈、区”区域发展战略的新亮点,吸引了越来越多关注的目光。比较系统地总结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一年来的实践经验,会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这些经验和启示,对于加深理解中央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伟大战略部署,指导和推动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工作,并进而指导和推动面上的新农村建设,也许会有所帮助。由于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本身还处于发展阶段,他们的作法和经验还有待完善,加之作者的实际工作经验不够丰富,理论水平较低,因此本文所说的启示,也许难以触及关键。如果本文的出现,能够引起理论界对仙洪新农村试验区更多的关注,目标就达到了一大半。
一、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建立及其实践
2008年4月10日,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在洪湖市曹市镇调研时,深深被一个叫“锦绣梅园”的项目区所吸引。
“锦绣梅园”当时是洪湖市血防“整县推进”综合治理项目区。曹市镇地处洪湖市东荆河水网上游,是远近有名的“水袋子”、“血吸虫窝子”。按照血防流域治理的思路,2007年3月,洪湖市决定首期对曹市施港河两岸的天井、梅桥等6个村连片治理,项目以两村谐音命名“锦绣梅园”。在一年多时间里,洪湖市、曹市镇整合农业、水利、卫生、林业、畜牧、农机、土地、交通、财政等9部门血防项目资金,捆绑投入项目区,修路、清渠、改水、改厕、建泵站、修沉螺池、造林绿化,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一改过去资金分散使用、互不配套、效率低下的“老毛病”,效果明显,项目区焕然一新。
罗清泉实地察看“锦绣梅园”的建设进展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进村入户听取村民反映,并就一系列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当天晚上,他集中应召而来至的部分省直部门“一把手”开会,提出在仙洪一带连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想法。
经过充分酝酿、讨论,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2008年4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决定在仙桃至洪湖周边地区建立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成立以省委书记罗清泉为组长的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
试验区横空出世,看似妙手偶得,其实不然。
2005 年10月8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随后制定的 “十一五”规划,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了新农村的美好蓝图。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根据中央的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06年选择100个重点镇和1000个村开展新农村建设“百镇千村”试点,取得明显成绩,示范镇、村在荆楚大地不断涌现,为新农村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因为示范镇、村块头小,影响力、说服力、辐射力都不够,更不能破解宏观层面体制机制难题。因此,连片推进势在必行。江汉平原腹地人口密集、人均资源少、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化程度低,群众迫切需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近年来,党的惠农政策使农民普遍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他们具备了一定的投入能力,要求党和政府把大家组织起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更加迫切。
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建立仙洪试验区的战略部署,目的是选择洪湖周边这样一个跨区域、大范围、经济发展相对比较困难、有一定代表性的地区,采取整合资源、整体推进、改革创新、试验示范的方式,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创造出可看、可学、可用的经验,进而推动全省新农村建设。建立这样一个跨区域的、较大范围的、综合性的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湖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仙洪试验区建设成湖北省深化农村改革的试验区、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行区,实现试验区“三年取得明显变化,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推进。
2008年7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总体规划实施纲要》。《实施纲要》规定,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包括地处洪湖周边的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所属14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工业园区)、407个村,试验区内共有19.78万户、75.45万人,66.48万亩耕地以及31.99万亩养殖水面。2009年5月,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范围扩大到23个乡镇。
随后,仙桃、洪湖、监利三市县片区的总体规划实施纲要,14个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407个村的村级发展规划,省直有关单位支持仙洪试验区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规划、工作方案以及《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案》,次第出炉。四个层面的规划,构成了指导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全方位、多层次、较完备的规划体系。
为了有效工作,湖北省成立了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领导小组,建立了省直单位对口联系工作制度和督办检查制度。从2008年8月份起,省委、省政府一个月召开一次现场会议,一个阶段一个主题,一个主管部门负责一个专项规划的实施,确保了试验区各项建设健康有序推进。试验区的仙桃市、洪湖市和监利县,省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整治、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从动议起步、制定规划到组织推动、项目实施,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在经济发展、基础建设、社会进步等六个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最重要的变化,是农业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试验区优质水稻、油菜和水产等农业板块建设快速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投入9000多万元实施农业板块建设项目37个,建设优质稻基地52万亩,优质油菜基地28.3万亩,新开发水产板块14.3万亩。2008年,试验区粮食总产达48.30万吨,水产品总量19.43万吨,油料总产4.84万吨,均大幅增长。试验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绝对额和增长幅度,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最明显的变化,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一年来,交通建设投资3.2亿元,对仙洪公路和峰观公路主干线进行了全面大修或改造,修建或改造县乡公路42公里,新修连村公路168公里。水利建设投资1.5亿元,疏挖渠道56条,总长124.2公里。高产农田建设投资4.5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项目12个,总面积30.6万亩。电力建设投资1800万元,完成了104个村的电网建设勘测与设计,启动了一期电力配套项目。试验区基础设施大为改善,农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最深刻的变化,是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民生问题得到较大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共安排试验区新机制经费2.4亿元。共完成血防查病17万人,治病化疗1万余人。解决了2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补助资金188万元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新增农村低保计划7153人、达到2万人,安排农村低保资金980万元。完成42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并投入资金747万元。投入近1亿元用于电话及互联网进村入户、无线覆盖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最直观的变化,是村庄建设步伐加快,村容村貌明显改观。从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入手,以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水为主要内容的“一建三改”,推进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建设。先期启动了100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目前正在推进实施一批环境建设重点项目。投入1000余万元,实施“清水养殖”和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通过整治,过去的“脏乱差”“旧貌”换“新颜”,有效推动了村容整洁和乡风文明建设。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最关键的变化,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取得突破,农村发展活力明显增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试验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一年建设,建立新农村建设长效投入机制、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推进土地经营制度创新、建立公共设施建设投入与管护机制、建立农村公益性事业“以钱养事”新机制、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以及建立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创造了很好的经验。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最深远的变化,是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进一步完善,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通过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等建设,各级党组织战斗力明显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在推进试验区各项建设中,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真抓实干,得到了试验区老百姓的欢迎。
2008年,试验区洪湖片10个乡镇实现生产总值41.7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2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6%和20.3%,高于洪湖市平均水平;仙桃片两个乡镇(园区)完成工农业总产值48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7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1%和13.8%,高于仙桃市平均水平;监利片两个乡镇实现生产总值5.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8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亿元和790元,高于监利县平均水平。
二、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启示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给予我们的启示,首先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湖北省制定的《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总体规划实施纲要》提出,试验区建设要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总体方针,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两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环境整治与村镇建设为抓手,以基层党的建设为保障,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试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农村面貌发生较大变化,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累经验、探索新路。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给予我们的另一启示,是以科学规划为龙头。乡村建设规划的实施是一项长期任务,既要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又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的基本原则,又要便于农民生产生活,体现地方特色。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要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仙洪试验区启动伊始,从湖北省到仙桃市、洪湖市、监利县都彻底摒弃了“一哄而上、边想边干”的做法,严格做到“规划在先,想好再干”。湖北省制定的《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总体规划实施纲要》,洪湖、仙桃、监利在省直部门指导下,依据总体规划制订了各自片区发展规划。2008年8月,省直相关部门依据总体规划又分别制订了交通发展、国土整治、卫生事业、水利发展、现代农业发展、村镇建设、林业发展七个专项规划。试验区14个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407个村的村级发展规划,以及《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方案》,陆续出炉,从四个层面构成了指导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全方位、多层次、较完备的规划体系。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全方位、多层次、较完备的规划体系,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工作才能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扎实推进。洪湖市委书记幸敬华说,“一个好战略加上分门别类的好规划,推动试验区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今后会发展得更好、更快。”
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给予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体制机制。这是仙洪试验区的灵魂所在,也是仙洪试验区的独特所在。
一是创新战略举措——— 跨区域、大面积、综合性创办试验区。
湖北省委、省政府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以来“百镇千村”办点试验的做法,认为“点状”试验确实起了一些作用,但有限、并有些制约:星星点点,不利于大范围解决水田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不利于大面积发展现代农业,不利于大规模以点带面、以城带乡建设新农村。决定统筹谋划,在建立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发展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层面上,跨区域、大范围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创新试验:改点状试验为块状试验,改单方面试验为全面综合配套试验。坚持一个中心———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两个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改善民生;四大抓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环境整治与村镇建设;多个探索———土地流转制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投融资体制、农民组织化等等。试验区把目标定位在“三区”上:把仙洪地区建设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试验区、发展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先行区。 借用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刘田喜的话说,“建立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是湖北创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
二是创新发展方式——— 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龙头带动现代农业发展。
仙洪地区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基础设施薄弱,试验区建设将修路修桥修渠修涵闸修泵站作为“开篇之作”。1000多平方公里的试验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遍地开花。疏挖清淤主要河渠60多条,总长200公里,重点河段以混凝土护坡。土地整理项目每亩投入1500元。毛市镇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后,新增耕地1200多亩。湖北省准备用3年时间对试验区所有耕地全部整理一遍。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要求为“五化”,即公路水泥化、灌溉渠网化、产业板块化、农业机械化和城乡一体化,具体指标为:公路硬化率达到98%以上;农田灌溉畅通率达到90%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30万亩;产业板块达到100万亩;农业机械化逐步实现“无耕牛乡镇”和“无耕牛县市”;人口布局达到县城人口占1/3,中心镇人口占1/3,农村人口占1/3。
试验区把发展优质产业和壮大龙头企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头戏。仙桃市张沟镇等多个乡镇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建立了以网箱养鳝和特色水产为主导产业的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做大做强了水产板块。监利县福娃集团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在周边农村建立原料生产基地,签订合同,定向生产,并且在技术指导、生资供应、收购定价等方面对农民给予扶持,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2008年“福娃雪饼”销售收入5亿元,“福娃大米”销售收入5亿元,利税1亿多元,安排农民工就业1800人。
三是创新投入机制———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整合资金、集中建设。
仙洪试验区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办法,初步建立多元化的新农村建设长效投入机制。
政府的引导很重要。试验区的办法是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筹补结合。以奖代补被广泛应用于通村公路修建、一建三改、门前晒场铺建、房屋立面改造和农村文化中心户建设等方面。仙桃工业园按照每户奖励2500元的标准,发动80户村民投资140多万元进行立面改造,户平投资1.75万元。毛市镇将“一建三改”、门前晒场、路灯、绿化等项目列入奖补范围,对按要求实施了“一建三改”的农户每户奖补5000元,其中10户相连的另奖每户200元;门前硬化10户以上相连的每平方米奖补10元;路灯每盏奖补400元;绿化每株树奖补20元。一年来,四项累计吸引农民投入资金1607万元,占总投入的61.9%。
市场运作更有魅力。试验区“市场引资”模式有上十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林水结合模式”,即政府将河道、沟渠两边宜林堤坡使用权承包或租赁给民营业主或造林公司植树,由民营业主或造林公司按照统一规划疏洗河道沟渠和整治河两岸环境。2008年,监利县实施“林水结合”模式,吸纳社会投资达到1.5亿元。洪湖市实施“林水结合”模式,吸纳社会投资过亿元,疏挖扩洗沟渠450公里,植树200万株。仙桃市实施“林水结合”模式,吸纳社会投入8000万元,新栽苗木450万株。目前,林水结合已衍生出林路结合、林滩结合、林湾结合等多种模式。
企业与部门支持。湖北洪湖浪米业有限公司通过“订单农业”,每年收购周边农民的常规稻、优质稻2000万公斤,加工油料2000多万公斤。德炎水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水产品5万吨,销售收入达2亿元。企业帮扶型。毛市镇组织镇直部门对口帮扶老河村、崔吴村贫困农民开展“一建三改”,每户扶持资金2000多元,共提供帮扶资金20多万元。
整合项目资金和社会资金。锦绣梅园小区打破行政区划,15个村连片治理,把血防综合治理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集中9个部门的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洪湖市成立整合领导协调专班,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洪湖市政府将他们的作法归纳为8句话:“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全面建设,整体推进”。
四是创新土地经营——— 多种形式流转,农民集体双赢。
试验区创新土地经营方式的作法两种。一种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现耕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毛市镇把零散耕地和养殖水面集中起来,打包出租给种养大户或养殖公司,发展蟹虾共生8000亩,稻虾连作7000亩,网箱养黄鳝2000亩,珍珠养殖1000亩。承包养殖水面300亩以上的11户,100亩以上的25户,50亩以上的42户。耕地流转的结果是产业得发展,出让户得实惠,承包户得大利,集体经济得壮大,公益事业得促进。另一种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入股、联营。洪湖市柏枝村拿出20亩土地入股参加闽洪水产品市场建设,与外商实行对等分红,村集体每年可分红利30多万元。
五是创新社会服务——— 打造综合模式,培育市场主体。
湖北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乡镇普遍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试验区坚持巩固和完善这种机制,构建新型农村公益事业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公益事业服务水平。仙桃市张沟镇联潭村加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民政、计生、劳动、社保、招工、文化、体育、卫生、电信、商贸等十多个项目都集中在一起,县乡十几个部门轮流在此值班服务,“一揽子”解决农民办事难的问题。农民办小事不出村,甚至在家里用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过去需要到县城去办的很多事。这种综合服务体正在试验区各村全面建立。
试验区特别重视市场化服务主体的培育。洪湖市政府与市场结合,解决农村沼气建设“三难”问题。发展养殖小区,低价出售鸡粪、猪粪给农户,政府给养殖小区一定的资金补助,化解原料筹措难题;建立机械服务队,配套沼液吸取车,直接把沼液运到农户田里,化解出料换料难题;成立服务站,提供维修和技术服务,化解故障维修难题。
六是创新民主管理——— 百姓当家做主,干群关系融洽。
乡村治理、民主管理是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试验区从一开始就把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和试验区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办法、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办法以及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等管理办法和制度。省委组织部下发了《仙洪试验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意见》,举办了试验区乡村干部示范培训班,对试验区218名乡村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省民政厅指导试验区所有村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使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带头致富能力强、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村干部进入村委会班子,提高了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省委宣传文化部门建立农村文化建设、文明新村建设新机制,使农村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有一个运转有序的载体。
基层党组织建设在试验区建设中得到加强。试验区深入实施了“三级联创活动”,普遍建立了“两会一制”制度,健全和完善了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顺利完成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村“两委”战斗力明显增强。试验区的所有村都完善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党员干部在试验区建设中走在最前面。
试验区普遍推行洪湖市万全镇创造的 “五民工作法”: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筹、民事民建、民事民管。通村通组公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庄环境整治等多项涉及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小事,都是由群众做主解决。很多政府项目建设实施,也必须经“群众做主”这环节。仙桃工业园铁匠湾村群众通过实行“五民工作法”,筹集7.5万元,对通组连户路进行整修,老百姓一家一户要出上千元钱,没有一户出钱不积极,没有一人做事发牢骚。
七是创新领导体制——— 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推动。
2008年4月28日,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省委书记罗清泉任组长的仙洪试验区领导小组,健全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试验区乡镇的联系制度,建立了省、市、县(市)各级工作及建设项目定期报告和检查督办制度。2008年8月份以来,每月一次现场会,省委书记罗清泉都亲自主持,省长李鸿忠多次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张昌尔、李春明、汤涛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多位领导多次深入试验区开展调查研究。
坚持上下配合、整体联动是试验区的重要领导特色。省直31个厅局派出工作队进驻试验区。试验区14个乡镇都有两个以上的省直单位对口联系,许多单位还建立了常年工作专班。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省、市、县直部门齐心协力,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行政力量,也形成了上下齐动的新农村建设局面。
除了用行政办法和经济办法进行组织动员外,试验区大量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推进体制和机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任务,也是我国发展史上一件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情。全国的新农村建设,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党和政府还会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新的优惠政策,比如国土资源部2008年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湖北省结合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实际,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最后到位,必然会对试验区的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的建设,目前还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在接下来的建设过程中,还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同时也会产生一些新的经验。我的这篇文章,是对仙洪新农村试验区一年来建设实践的并不全面的小结,以及在些基础上进行的一些思考。不当之处,请专家学者指正。

2009年6月3日第二稿

2.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制度保障。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六)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农民的联系。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二0一二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基层财力,逐步解决一些行政村运转困难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

3.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包括几个方面有什么意义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扩大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继续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并优先满足集体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拓宽农业投入来源渠道,整合投资项目,加强投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较大幅度增加农民种粮补贴。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农业银行为农服务的方向,强化职能、落实责任,稳定和发展农村服务网络。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改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市)社法人地位稳定,发挥为农民服务主力军作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合理安排市县域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服务业和乡镇企业,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事业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扩大农民工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创新。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增强县域经济活力和实力。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发挥好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六)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农民的联系。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二0一二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实行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涉农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培育农村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完善社会自治功能。采取多种措施增强基层财力,逐步解决一些行政村运转困难问题,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

4. 如何推进改革创新,加快农村制度建设如何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制度建设是体制创新的集中体现和最终成果。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方面提出了改革创新和规范完善的新举措。农村体制改革的突破,将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为今后农村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决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全会的一大亮点,意味着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在现有基础上还将保持更长久,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长期稳定,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决定》指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这一规定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政策导向。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决定》指出: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为保持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决定》规定了最要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底线。即“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既保护了农民的经营权,又确保十八亿亩耕地的红线不突破有了严格的制度底线。规范土地管理制度,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有了合法化的界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了更宽广的探索空间。《决定》对土地的使用和收益作了限定,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既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有利于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有序和渐进式发展,也遏制了非法进行土地流转的势头,规范了农地征用、征收行为。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意味着我国将从农业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等多方面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对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和战略产业的支持和保护。《决定》提出了“三个大幅度”的要求: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决定》指出了我国“三农”问题的重点: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三个大幅度的投入机制的形成,为“三农”重点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机制保障。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决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这一制度建设意在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决定》突出两方面的特点:一是政策方面,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政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以确保农村改革进程中的资金充足。二是金融准入制度方面有了新的制度设计。《决定》指出:放宽农村金融准入制度。指出将在加强监管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前提下“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地区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贷款,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并“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同时强调“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这一系列的金融准入政策将加大改善农村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拓宽融资渠道,将引导各种金融机构及全社会的金融服务广泛地参与到农村改革发展中来。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

“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旨在从根本上破除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基础。《决定》关于这一制度建设的最大意义就在于给农民应有的平等发展机会,从而实现城乡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上的“均等化”。要加快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特别是尽快在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良性互动,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的方针,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制约,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决定》指出重点做好五个统筹。即: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特别是对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决定》提出: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决定》强调: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

六、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不断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决定》中“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被明确列为当前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重点。“扩大有序参与”,涉及到“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农民的联系”、“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等内容。“推进信息公开”涉及村一级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等内容,也体现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对接。“健全议事协商”涉及“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等关键性改革内容,有望将农民的民主协商层面提至乡镇一级,依法保障农民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权力监督”涉及深入开展“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等内容。中国农村民主制度设计开始全面升级。

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依靠制度创新的新阶段。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并作出全面安排,必将从根本上优化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5.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哪几大议题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如何在经版济增速权放缓背景下继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必须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国内农业生产成本快速攀升,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如何在“双重挤压”下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提高农业竞争力,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考验。我国农业资源短缺,开发过度、污染加重,如何在资源环境硬约束下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必须应对的一个重大挑战。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加速,城乡互动联系增强,如何在城镇化深入发展背景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城乡共同繁荣,是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大问题。破解这些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靠改革添动力,以法治作保障,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
“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彰显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定位。”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朱立志认为,与去年相比,今年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相信在文件部署下,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有望加快推进。

6. 2015年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文件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内发布】容内容:
1·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2·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3·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4·围绕增添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5·围绕做好“三农”工作,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粮食安全问题首当其冲】今年一号文件五方面被分为32个小点,首当其冲仍是粮食安全,文件针对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出了许多细化要求,包括永久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以及投融资等等。同时也提出,科学确定主要农产品自给水平,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优先顺序。

7.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07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源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有:(1)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2)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3)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4)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5)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6)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7)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8)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概括来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8.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模式有哪些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专》明确提出属,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有:(1)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2)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3)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4)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5)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6)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7)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8)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概括来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9.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工作内容有:(1)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2)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3)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建设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4)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健全发展现代农业的产业体系;(5)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6)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建设现代农业的人才队伍;(7)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8)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实效。概括来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10.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包括几个方面

内容提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新的制度设计,是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放开搞活农村经济,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强化农村发展的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是体制创新的集中体现和最终成果。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决定》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方面提出了改革创新和规范完善的新举措。农村体制改革的突破,将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为今后农村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决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定》指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这是全会的一大亮点,意味着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在现有基础上还将保持更长久,将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长期稳定,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决定》指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这一规定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政策导向。

二、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决定》指出: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为保持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不突破,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决定》规定了最要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底线。即“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既保护了农民的经营权,又确保十八亿亩耕地的红线不突破有了严格的制度底线。规范土地管理制度,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有了合法化的界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了更宽广的探索空间。《决定》对土地的使用和收益作了限定,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既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有利于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有序和渐进式发展,也遏制了非法进行土地流转的势头,规范了农地征用、征收行为。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意味着我国将从农业投入、农业补贴、农产品价格等多方面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对农业这一国民经济基础和战略产业的支持和保护。《决定》提出了“三个大幅度”的要求: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决定》指出了我国“三农”问题的重点: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三个大幅度的投入机制的形成,为“三农”重点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机制保障。

四、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决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这一制度建设意在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决定》突出两方面的特点:一是政策方面,加大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政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并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都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以确保农村改革进程中的资金充足。二是金融准入制度方面有了新的制度设计。《决定》指出:放宽农村金融准入制度。指出将在加强监管和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前提下“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地区中小银行,大力发展小额贷款,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并“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同时强调“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这一系列的金融准入政策将加大改善农村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拓宽融资渠道,将引导各种金融机构及全社会的金融服务广泛地参与到农村改革发展中来。

五、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

“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旨在从根本上破除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基础。《决定》关于这一制度建设的最大意义就在于给农民应有的平等发展机会,从而实现城乡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上的“均等化”。要加快形成城乡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特别是尽快在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融合、良性互动,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的方针,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制约,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决定》指出重点做好五个统筹。即:统筹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特别是对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决定》提出: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决定》强调: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增加对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优先将农业大县纳入改革范围。

六、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根本目的在于加强村民自治机制建设,不断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决定》中“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被明确列为当前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重点。“扩大有序参与”,涉及到“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扩大农民在县乡人大代表中的比例,密切人大代表同农民的联系”、“深入开展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实践”等内容。“推进信息公开”涉及村一级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等内容,也体现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对接。“健全议事协商”涉及“完善与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等关键性改革内容,有望将农民的民主协商层面提至乡镇一级,依法保障农民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权力监督”涉及深入开展“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等内容。中国农村民主制度设计开始全面升级。

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依靠制度创新的新阶段。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并作出全面安排,必将从根本上优化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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