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农村发展 > 江苏农村建房政策

江苏农村建房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05 23:57:09

❶ 江苏农村建房手续

先不要着急拆房子!你先到房产部门查一下档案,确认自己的房子没有办理过房产证。专然后到土属地部门查档,看有没有土地证!(因为以前的管理不是那么正规,只是随便填个证的,就怕万一你的房子也填过证)!如果都没有,你到城建和土地部门申请建房,他们到你家实地踏查之后,会让你以“新建”的名义来办理新房的手续的!之后你再拆房子!建房过程中你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先是城建部门的批件,办好后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的批件,等两个批件全都办都手里之后,估计你的房子早都建好了,你就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新房的房产证了,办好房产证后你再到土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全部过程就是这样的!

❷ 2019年开始农村建房,国家有什么政策要求

第一:未获得审批不能建房

现在,农村对建房申请的审核越来越严格了,农民在建房之前都需要向乡镇一级的政府提出申请,待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再建房。如果发现有人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不但取消其建房资格,房子都有可能被拆掉。

第二:没有宅基地禁止建房

大家都知道,农民建房一般都是在宅基地上,宅基地是集体免费发给农户的。如果农户将自家的宅基地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了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而丧失了宅基地,那么,便不可再在农村建房了。

第三:水资源保护区禁止建房
水资源是国家的重点保护对象,为了防止水资源受到污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禁止农户在水资源保护区建房。当然,可能有人会说,我们村的某某某就在水资源保护区建房了,别着急,一旦其建房的行为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核实,那么其所建的房子将会被强制拆除,并且不会获得任何的补偿。

第四:生态资源保护区禁止建房

同样,农村的原生态资源保护更是重中之重,在生态资源保护区,也是禁止农民建房的。如果农户在生态资源保护区建房,也是会被拆除的,所以,这点大家也要注意,以免自己受损失。

综上所述,上面的这4项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提前了解,以免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违反相关规定,到头来,受损失的还是自己。最后,从2019年开始,国家将不允许农民再在农村建房了,这是真的吗?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

❸ 农村集中建房政策

你说的这个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
首先,应当看看这个建中建房是否有当地县乡两级政府的文件、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如果有,可以考虑;如果没有,那就是在胡闹。毕竟集中建房是一个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岂可儿戏??
其次,应当有所属地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记录文件,也就是说,应当有村民的共识。好的政策不能搞成单相思、一头热。
再者,集中建房政策的落实要以绝大多数的村民能够接受为基本前提,不能变成对百姓的变相掠夺。一套100平方的房子补差价8万,一个种地的百姓家庭大约需要4-5年时间才能取得这样的收入;这个我以为还是有点点高了;
还有,集中建房,要允许有政策缓冲时间,不能搞一刀切;断水断电必然搞成强买强卖模式,必然是荒腔走板。

❹ 有谁了解,江苏新农村建房政策

新农村建设是一场新的政治运动还是号召尚不是很清楚,有的地方官吏集合下属讲话道:我的经验是,应该当成政治运动来抓。新农村就是要有新的想法,法,哪就是在这个运动中搞出名堂来,升官是少不了的。因此,全国各地都掀起了“新农村”形象工程,什么“示范村”、“试点村”等等。新农村建设是给上面的人看的,当然要有新的农民住房,最好是旧的推掉搞运动场,然后在农田上统一规划新的整齐划一的“新农村”。农民没钱,不要紧,可以贷款呀,银行必须支持,要不就是不讲政治。政府有钱的,可以补贴一点,反正楼堂会馆和广场等形象工程不让搞了,正好讲政治搞这个(仅搞一个示范村让上面来参观一下而已,不会花太多钱)。政府没钱,这个政治形象工程也和搞呀,要不然不但升不了官,搞不好还得丢现在这项小乌纱。可以集合当地党、政、军、农、工、商代表一起讲一讲政治,让他们支持一下这个新运动。你说什么?有耕地保护法?不能在田里建房?还讲不讲政治呀,新农村建设运动是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是政治运动,跟这个有冲突的都要让路。农民自己在农田上盖房,我们不说,谁会去管。上面也不好查,不能打击农民建设新农村的政治热情。要成片地划出农田来,别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国土资源局到时搞个土地整理就成,不必报国务院批。农民有新房子隹,我们有了新的政绩,对大家都是好事,没有会捅到上面的。下面来检查的人,在这个新农村建设的风头上,都是心照不宣的。组织参观、宣传,不要讲是基本耕地,要廛是荒地,所以这个,你们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工作要抓紧,耕地帐面上平了就行。不就百把亩农田一个示范村吗,有什么不好办的。我看为了抓紧时间,示范村农民建房就先不搞手续了,尽愉建成后再说。违不违法不是问题,我们自己不出面,让农民去搞,我们只是支持新农村建设,不具体建,如果参与,也要在幕后控制。如果有人闹到有关部门,给我拖住就好,建起来了,就成了事实,谁也没办法。但这个规划要把好关,要象样,有点档次才行,不然拿不出手呀,没法叫上面的人来看。具体问题,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商量着办,各局要一路绿灯,谁不讲政治,我们丑话讲在前头。每个乡镇都要搞一个示范村,年底要见成效。这是今年考核你们政绩的主要指标,市里在评比的基础上推出一到二个示范样板村,向上报告,并进行宣传。动作要快,不能按常规程序来办事,不必找谁批,先做了再说。

❺ 农村建房政策

各地具体政策不一,详询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内定了农村建容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❻ 2020年农村盖房政策有哪些规定

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农村建房时需要有宅基地才可以进行的,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近年来,对于宅基地的管理也愈发严格了,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2020年农村宅基地的新政策。
2019年9月,国家下发了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要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农村的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对于宅基地的面积也有一定要求,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目前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设工作仍然在继续,2020年以下4种情况不允许建房:
1、没有申请宅基地。在农村建房子是需要向当地的有关部门递交宅基地申请的,只有在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来动工盖房,在过去很多农户并没有提前申请就开始动工盖房了,但是现在已经行不通了,不管是对原有房屋进行翻新改建扩建,都需要先进行宅基地申请,待申请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进行。
2、一户多宅不允许申请新宅基地。过去因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并不特别严格,所以出现了很多一户多宅的情况,而如今国家已经说明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从2020年开始,将不会再发生一户多宅的情况。
3、宅基地转让给他人以后,就不能再重新申请宅基地。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城镇居民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的,所以宅基地不能自由进行交易,如果是本村内部成员之间的转让,那么需要通过村集体所有成员同意后才可以进行转让。
4、户口从农村迁出人员无法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是给农村户口成员用于建造房屋的集体土地,所以宅基地仅仅是限于本村内部组织成员使用。一旦将个人户口从农村迁了出去,那么就无法再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户口从农村迁出人员无法申请宅基地。
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❼ 农村建房政策

2018年农村盖房条件、面积及申请流程新规定:

农村自建房审批申请条件:

1、没有住房的农户,需要建房的

案例:拥有农村户口却没有住房的小张,即可以户为单位去村里申请农村自建房。

2、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案例:农村老王的儿子马上要结婚了,小王婚后不想与父母同住,便想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新房。根据2018年农村盖新房的规定,如果小王想顺利申请到宅基地并自建新房一定要先分户才可以做到。

3、原住房破旧(或有安全隐患的),需翻新

案例:农村五保户老李居住的多年的房屋已破旧不堪,如遇下雨等灾害天气,有很严重的安全隐患。村委根据危房改造政策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帮助其翻新新房且给予一定补助。

4、符合其他住房条件的。

农村自建房面积规定:

1、农村不论新建农房、扩建还是翻新建房,每户宅基地的标准面积为80-120平方米;

2、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3、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4、农村居民涉及占用耕地来建房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5、农村居民占用荒山荒坡来建房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210平方米;

注:各村可根据当地风俗传统,研究制定统一的住房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

农村自建房面积计算:

1、3人以下户(含3人),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80平方米;

2、3人以上户,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3、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增加2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另外,每户可增加20平方米生产生活配套用房的用地面积,但仅限于生产生活自用。

注:具体农村自建房面积要由村委根据该村的建筑规划管理及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程序):

1、符合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的农户向当地村委提出住房申请;

2、由当地村委进行条件审核,通过后村委将签署意见,盖章;

3、当地国土规划局将派专人进行现场实地测量、勘察,通过后国土规划局将签署意见,盖章;

4、当地镇分管土管领导将进一步审核,通过后将签署意见,盖章;

5、由自建房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6、国土规划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放线划界;

7、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农村自建房注意事项:

1、最好选用工匠证的泥水工,保证住房质量

2、切不可贪便宜用劣质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

3、主梁不宜留设施工缝,次梁的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三等分点处

4、外墙上常常有外脚手架拉结留下的孔,在粉刷前必须先将孔洞用砖等堵实,否则该部位极易渗水。

最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农村自建房时一定不要超出建房规定面积,一旦超出将属于违章建筑,而目前农村自建房中的违建情况将面临拆除或缴纳金钱的处罚。

❽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根据区划来确定的,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村民一户在农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百分之七十。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

(一)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不同地区宅基地面积的标准,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可以作出具体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鼓励建造公寓式住宅,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经批准后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应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

(8)江苏农村建房政策扩展阅读: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❾ 江苏省农村建房是否交费有没有规定标准多,

农村建筑房屋间距各省份差异很大,均有各自不同规定。
以江苏省为例:
农村新建房屋内根据浙江省《村镇规划标准容》有关技术规定,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为:
(1)、南北朝向时,南面的建筑物地面至檐口高度与间距之比,老区不小于1:1,新区不小于1:1.1
(2)、东西朝向时,东面建筑物高度与间距之比不小于1:0.8 拆旧建新日照间距不足的要征求四邻意见。四邻同意的,可按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❿ 国家对农村建房有什么新政策

新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按照老的执行。

国家关于农村建房,原则利用旧村旧址,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阅读全文

与江苏农村建房政策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