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现在乡镇农村是不是要整体拆迁盖新农村
问:
现在乡镇农村是不是要整体拆迁盖新农村?
答:
现在乡镇农村不是要整体拆迁回盖新农答村。
现在乡镇农村要整体拆迁盖新农村只能是一个伟大的中国梦!!!!
现在乡镇农村要整体拆迁盖新农村不是不久的将来,也不是遥远的未来。
现在乡镇农村要整体拆迁盖新农村是永远不可能到来!!!!!!!!!!
B. 在自家统一规划新农村的院子里盖了一间房子村里让拆了怎么办
在自己家统一复规划新农村的制院子里盖了一间房子,村子让拆了,我认为应该的。村里统一规划,如果都瞎盖房子,何来统一规划?盖房子要申请,批准后才可建,估计你建房即使申请也不会批准的。村里让拆,自拆好了,损失也少点。
C. 新农村规划旧房拆迁如何赔偿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3)新农村要拆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D. 新农村建设要拆迁,农民不想搬迁不想拆,该怎么办
新农村扶贫搬迁和宅基地征用搬迁是两个不同的项目。新农村搬迁是国家通过项目帮助不适宜居住地区的群众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好的地区的一项政策。它是建立在人民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不愿搬迁的农民不会被迫搬迁。你可以选择继续住在老地方。主要是易发生自然灾害、生活分散、环境恶劣、道路、电力、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实施的地方,是搬迁的重点,即一方水土不能再养一方人的地方。因此,并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行新农村搬迁。
当一个村庄整体搬迁到镇上的一个大社区时,它会把原来的村庄拆掉,变成农田供农民重新划分。此时,可能出现未搬迁农民断水、停电、断路的情况。毕竟没有村庄,所以没有必要保留这些配套服务。因此,那些“钉子户”也会自动离开原来的村庄,也许以后会。我们会和镇上的人达成协议的!毕竟,如果村里只有少数农民不愿意搬迁,往往是因为补偿要求不符合或过高。在农村,这样的钉子户可能没有那么好的脾气。毕竟,村里的决定通常是在村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执行的,不可能服从极端个人的反对。因此,我觉得这种农户不愿意搬家很可能面临“强制”模式!
E. 农村的,因为要建设新农村,要拆掉我们自己以前的一个猪圈,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让大队拆掉吗
如果你有土地证,他就不能拆。不过我估计你没有,只是一直占着来,现在搞新农村建设,如果也拆别人的,咱们也就不要坚持了,毕竟新农村也是一件好事情
F. 新农村房屋拆迁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给出如下建议:
坚持谈判,不达标准不同意拆迁。
等待国家法律政策变化。但原则是你家的房屋和宅基地有合法农村房屋产权证和农村土地证。
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法律和拆迁政策,农村房屋拆迁的原则是拆一还一,房屋价值必须经评估,如果宅基地也要交还政府,宅基地也要评估,按将来用途估价给予补偿。最重要,农村的拆迁必须是自愿的,也就是说,如果觉得拆迁补偿太低,可以不拆迁。政府不得强迫,除非为高速公路、机场、国家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让道,但这些拆迁一般有资金保障,拆迁补偿也高。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 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G. 我们村搞新农村,要拆我家房子,怎么办,我想问一下
最好别叫拆,媳妇老家,拆房子陪了二十万,买开发的房子需要三十多万,房子还变小了
H.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我家的房子有没有赔偿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属于集体土地征用,会有一定的征地补偿,补偿一般只补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主要看房子结构,面积,建造年限来界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搞新农村建设要拆房子会有赔偿,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
农村房子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I. 建新农村,要拆房子吗
答:统一规划建房,肯定要拆除旧房的。至于补贴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一定会有对照的标准的。在这一点上,我们村民大可不必担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