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云南,临沧,云县,涌宝镇,慌田村委会,木匠组,怎么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的啊
你是临沧的
㈡ 云南农村修建房子有补助吗
记者在下乡采访时,经常有农民朋友询问:现在国家在搞新农村建设,我们很欢迎。听说农民建房国家给补贴,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这个问题在农村目前有一定的普遍性。为此,记者走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根据记者采访了解到的信息,就我省来说,目前还没有对农民平常意义上自建房屋的补贴政策,只限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而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我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建房补贴,目前只有大约300多个试点村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补贴的范围主要限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拆建的房屋。因政府财力所限,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享受政府补贴的条件可以简略表述为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户的危房。也就是说,首先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其次是在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比如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三是所居住的房屋属于最危险的、特别不适于居住的房屋,经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且优先解决无房户和(D级)危房中的最贫困户。截至目前,全省3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投资9.68亿元,实施危房改造38264户,完成去年全年任务总数的102%。符合条件的农户,一般要走的程序是: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批,乡村两级按照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组织补助对象按照建房要求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补助对象必须按照改造标准建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取得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补助。去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至于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提供消费信贷。最近,农业银行河南分行已经在新乡开始对农民建房提供信贷支持的试点工作。就新农村建设来说,针对有些地方基层政府出现的一些强制农民拆建房屋的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是指导和合理引导,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应当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建或强制农民拆建房屋。对一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中需要的集资问题,也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民,可以在廉租房租售、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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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小龙洞乡中营村新农村建设,如何建从哪方开始扶持农民,怎么扶
这个我建议去昭通扶贫办去询问
㈣ 云南哪里将要搞新农村建设
全省都在搞啊,在新闻路的老农业厅有个云南省新农村建设指导委员会,你可到那里去问一下。
㈤ 云南镇雄县坡头镇国家抚贫新农村建设抚贫多少钱
听说有好几亿。但是现在我们那里得到通知的也仅仅三家而已,扶贫是一家8千。而且是要你自己按照他的设计来修房子。如果他觉得行你才可能得8千,如果你的房子有自己的因素他不满意那你的8千也没了。最重要一点是。修房子是你自己先掏钱修。如果评上了再等个猴年马月的这钱就到手了。最后钱变成了多少就不知道了
㈥ 云南昭通市青岗岭乡新农村建设得怎么样了
在昭通所有乡镇里基础设施算建设得最好的,过去就知道了。
㈦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及第九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工作动员大会陈豪同志的讲话稿
2015年2月12号,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暨全省第九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动员会议在版昆明召开,权省委书记李纪恒、省长陈豪、省委副书记仇和出席了会议。省委对本次会议高度重视,陈豪省长在会上做了题为“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重要讲话,李纪恒书记对开好会议和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重要指示,仇和副书记对抓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局下派的葛小钰、张诗楠、沈丽波等3名指导员参加了会议。
㈧ 云南昭通农村建房有补贴吗/
记者在下乡采访时,经常有农民朋友询问:现在国家在搞新农村建设,我们很欢迎。听说农民建房国家给补贴,不知道这事是真是假?这个问题在农村目前有一定的普遍性。为此,记者走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根据记者采访了解到的信息,就我省来说,目前还没有对农民平常意义上自建房屋的补贴政策,只限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而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我省新农村建设中的建房补贴,目前只有大约300多个试点村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政策,补贴的范围主要限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需要拆建的房屋。因政府财力所限,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享受政府补贴的条件可以简略表述为国家级贫困县的贫困户的危房。也就是说,首先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其次是在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比如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贫困户,三是所居住的房屋属于最危险的、特别不适于居住的房屋,经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房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且优先解决无房户和(D级)危房中的最贫困户。截至目前,全省3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已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投资9.68亿元,实施危房改造38264户,完成去年全年任务总数的102%。符合条件的农户,一般要走的程序是:本人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布、乡镇政府审核、县领导小组审批,乡村两级按照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组织补助对象按照建房要求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补助对象必须按照改造标准建房,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取得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补助。去年,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至于补助标准,各地要从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实际出发,参考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各地可在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的前提下,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自行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提供消费信贷。最近,农业银行河南分行已经在新乡开始对农民建房提供信贷支持的试点工作。就新农村建设来说,针对有些地方基层政府出现的一些强制农民拆建房屋的情况,有关部门负责人特别指出,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是指导和合理引导,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应当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建或强制农民拆建房屋。对一些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中需要的集资问题,也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与此相关的问题是,我省正在积极推进农村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民,可以在廉租房租售、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等方面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㈨ 云南昭通市 大关县 吉利镇鱼田村青海社 什么时候搞新农村建设呀
这是国家统一规定的,每五年建设一次。
㈩ 请问云南省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
云南省新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1、住院按不同级别的医院实行按比例补偿。起付线为镇级100元,安宁市级300元,昆明市级600元,省级800元。补偿比例为镇级70%,安宁市级50%,昆明市及省级30%。参合人员全年累计住院补偿最高限额15000元。持市民政局颁发的《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低保金领取证》和《农村五保户供养证》的参合人员,报销时可免除住院起付线。
2、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补偿,同时实施限价收费政策(指产妇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药品费等),镇级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收费控制在400元以内,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安宁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控制在600元以内,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危急或在外地居住、务工的参合孕产妇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单胎住院分娩每例一次性补偿400元。
3、安宁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1)村级:村级卫生室。
(2)镇级:七镇卫生医。
(3)安宁市级:安宁市人民医院、安宁市中医院、安宁市妇幼保健院、云化医院、禄裱铜安基地医院、昆钢医院、滇大医院(民办医院)。
(4)昆明市级: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市传染病院)、昆明市儿童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中医院、云南省精神病院、昆明市延安医院。
(5)省级: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云大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工人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云南省肿瘤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解放军驻昆第43医院、云南省武警总队医院。
4、参合人员救医和补偿程序:参合人员在市域内,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可以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但到我市辖区外住院,必须经定点医疗机构或镇、街道办事处合管办同意才能得到报销。危急重病人或在外地居住、务工的参合人员,可先转诊(就诊),后办理转诊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补偿标准按省级医院补偿比例执行。参合人员持《安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到新农合点医疗机构就诊,其医药费按规定实行现场减免,补偿程序如下:
(1)门诊:参合人员持《医疗证》在各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所)就诊实行现场减免。
(2)住医:参合人员持《医疗证》在市、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现场减免(其中:外伤需持镇、街道办事处合管办证明属于补充范围)。转诊到我市辖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凭住院转诊证明、住院收据、病情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患者身份证(户口薄)、用药清单等相关材料,回户口所在地镇卫生院、市中医院审核报销。
5、市外就诊办理补偿手续时限为出院后两个月内,逾期原则上不予补偿,但确因外地就医交通不便、报销材料不全需补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逾期的可酌情考虑延期。
6、申请大病救助的标准及程序:
参合群众因患重特病住院一次性产生自付费用(住院总费用扣除合作医疗报销金额、保险赔偿金额及其它救助补帮助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其中1—3万元(含3万元)补助自付费用的25%;3万元以上的补助50%。
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交村(居)委会;
(2)村(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及时调查了解申请人已获补助情况,如情况属实,在申请人所住村(居)民小组公示5天,如无异议,审核盖章后交镇、街道办合管办。
(3)镇、街道办合管办收到申请表后认真落实申请人已获补助情况,如申请情况属实,审核盖章后交市合管办。市合管办收到申请表后,认真落实申请人已获补助情况,如情况属实,依照补助标准提出补助意见,提交市卫生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审核,审核通过后,下发拨款通知书,并将补助资金划拨到申请人所在卫生院。卫生院按照市合管办补助通知,做好补助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