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村自建房可以改名字吗
房子与宅基地的批准使用保持一致,非得分开而论,违背事实没意义
❷ 为什么农村现在的房子只要长期无人住,倒了也不让你建
我知道是因为国家政策原因。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在20多年的农村自由发展中,我目睹了许多空置的房屋在不久的将来倒塌。一开始我并不在意,以为这种现象只是巧合。然而,当他能够在城里买房子并把家人带到城里时,他在乡下住了几十年的祖父拒绝离开。
不平衡的湿度会导致房子更快倒塌
4.无人居住的房子无人照管
即使人们居住的房子有时会出现小裂缝和瑕疵,也会及时发现并修复。所以即使房子出了问题,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总会及时解决,直到房子问题大发展了才解决。因此,房子的寿命会更长。而且没人住的房子不仅没人管,小问题也没人来修。久而久之,小裂缝变成大裂缝,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直到房子彻底倒塌。所以,人住的房子不容易倒塌,而没人住的房子总可以在短时间内倒塌。
无人看管的房子
5.磁场问题
地球和人类都有自己的磁场。地球上的房子也有自己的能量。人在生活中,人和房子的能量和磁场相互出租,使得房子始终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无人居住的房屋,尤其是小动物居住的房屋,无法平衡自己和小动物的磁场,最终导致倾家荡产。当然,这种说法是基于民间说法,没有科学依据。大家看完笑一笑就好。
❸ 宅基地仅限于农村吧城市建房的用地不叫宅基地吧
是的
城市的是商品房 要开发商与政府之间协调 买地 也只是买几十年而已
然后我们农民通过开发商才能购买房屋的居住权 准确的说 买了房子 房子仍然是国家的
70年的居住权 如果这房子建了10年 那么你就只能住60年了
而宅基地则不一样了 那一般都是主辈们留下来的 应该说是旧社会遗留下的问题
国家一时还解决不了 城市商品房 说拆就拆了 而农村的自建房 国家也不能说拆就拆 他得幽着点中国就是这样 你的一块钱是你的 你把他放在地下埋起来 那法律上就属于国家的了 呵呵
一分没有 我回答那么多干吗 呵呵
以下给你做为参考
现有我国国有土地制度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体制不允许城市居民自己建房解决居住问题,在全世界看,除了香港等少数地区之外,得确很难看到类似的规定。为什么呢?在超越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奴隶制度之后,人类社会就基本上进入了“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私人拥有土地并在自己的土地上建房,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类生存准则。
我国解放之后开始在城市实行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并不意味着把土地的所有权利都交给现有的政府机构;相反,人民相信我们的政府管理土地可以比私人拥有土地更有效和更公平分配给每一位公民,帮助他们解决居住问题。所以土地国有制真实意义上是土地的全体人民所有制,就是由政府免费为公民提供土地,促进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因而包含了比平均地权更为完整、更深刻的含义。现在的情况是什么呢?土地拍卖是什么呢?现有的土地拍卖就是把全国人民推到土地的边缘,然后由政府举槌批发给开发商,再由开发商以房屋为载体、在高得离谱的价格水平上把土地零售给全体人民。这样最终收益的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而全体人民的利益被出卖和剥夺了。
作为政府,其基本职责是推进发展。发展的内容包括经济和社会,前者是由各类企业构成的,后者包括促进人类健康长寿、生态环境、受教育水平、享受公平等人类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关于发展经济,有两个原则是不能突破的,一是为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就是政府的屁股完全坐在企业的身上,为了经济单位的利益或税收的征缴,放任企业垄断经营,或者通过掠夺的方式获取暴利,使广大人民群众处于买不起、用不起最基本的生活用品的境地。最简单的就是目前的老百姓住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用不起油,就是政府完全把屁股坐在了市场化的开发商、医院、学校、石油公司等企业身上,以及由很多企业构成的行业上。政府应该清楚的是,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什么呢?难道不是为老百姓谋福利吗?如果这些手段变成了压迫在老百姓身上的大山,政府的职责不是让这些大山更重、更“健康”,而是要设法搬走这些大山,为老百姓减轻负担!这样一个基本常识问题,实际上不是高层官员及其智囊能理解的——翻开我们的《十一五规划建议纲要》,我们能看到的,仍然是为发展经济而发展经济,为发展产业而发展产业,为发展企业而发企业,从发展的道路来看,我们可能继续沿着一条岔道走下去。如果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来看,我们现有的“十一五”规划可能是一个破坏性规划,或者至少是一个“废规”。第二个不能突破的,就是所谓改善人民生活的举措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先污染后治理”是发达国家的历史教训,我们明明知道这个教训,却仍然要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可能造成不可恢复的深重污染,它污染了我们的生活质量。现在的病死者当中,大约50%的人死于疼痛难忍、生不如死的癌症,而癌症又与各种各样的来自产业的污染和社会的不公平有直接关系,如果我们的老百姓能准确地确定污染来源并找到证据,每个人承受的痛苦和生命的丧失,按照西方人最基本的每个人100万美元进行索赔,相信我们的大部分企业都不能生存,而我们那些靠血汗工资、污染环境、偷税漏税获得财富的富豪们,将变成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那里还能炫富竞势、美妾成群?!
具体到房屋拆迁上,如果拆迁是为了改善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和生活水平,这样的拆迁肯定会非常顺利。但在实际执行上,拆迁完全变成了基于政府和开发商利益最大化的扭曲行为。我们看到政府或开发商给被拆迁户的“一口价”,实际上是要廉价地将被拆迁户从这个可以为开发商或地方政府带来巨大土地价值的黄金宝地赶出去,至于能否改善住房,甚至可能流离失所,那就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了。这样的拆迁拆掉的不仅是房子,而是政府的民心、公平,一些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房屋在开发商对利益的追逐下也被拆迁了。最让被拆迁户感到痛惜的是,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一般是不考虑土地的价值的,因为拆迁时多数土地已经属于“国有”了,被拆迁户可以用来评估的,只有破旧的、经过房屋产权或城市规划部门早几年圈定的住房,其他住房基本上不予补偿。这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是毁坏原住人口生活的野蛮行为;而被交易的一方属于绝对被动的,稍有反抗就可能面临执法机构的强力专政。在这个意义上,现在实行的旨在维护政府和开发商利益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说明我们的国务院,屁股也坐错了地方!
根据我的观察,现有的土地制度和建设开发体制是我国城市规划完全失控、并不断铺摊的水泥群的根本原因,这种大规模的建设虽然生成了更多的房子,但它不仅破坏了耕地、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了历史,还让更多的城市居民住不起房子,属于一种全世界最糟糕的建设模式,必将受到自然和社会的惩处。
放眼我们的农村和城市包围的村落,很少有人为住房担忧;即使是最穷的人,他们也能得到自己的土地建房居住。这是人类历史演进的自然结果!遗憾的是,城中村和近郊农村正在成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猎食的对象,更多的村民将在不公平的拆迁中被赶进住房市场,他们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村落、风情将永远不复存在。所以我呼吁彻底改变现有的由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主导的城中村改造格局,让农民自己决定是卖地还是改造、怎样改造,政府除了规划、征收税收外,不能染指土地经营;开发商除非提供收费低廉、品质卓越的管理服务,否则就请走开,让农民自己管理、自己建设,人民不需要这种没有品质、只会吸血的开发商。
现在,由政府组织居民建房已经成为天方夜谈;而像于凌罡那样自主组织集资建房的,政府本来应该鼓励,奈何被土地拍卖的高额获利所诱惑,而把土地天价卖给了财大气粗的开发商。于是乎,于凌罡的失败被所有人挂在嘴边上。表面上看,是于凌罡的无能,而实际上恰恰看出政府的不作为,恰恰验证了地方政府在关心人民生活上的不称职、不合格。那么,开发商真的像雷锋那样情愿贡献天价的资金孝敬政府吗?非也!因为最后买单的恰恰是名义上拥有土地的全体人民的一部分,不管地价来得多高,开发商除了转嫁,还要大幅度加价。
希望我们的政府真正能够以关心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己任,千万不要为眼前的利益迷惑了方向。现实中我们看到政府征税理直气壮,拍卖老百姓的土地又是那么霸道,但在资金的使用上何曾公开,收上来的税如何让老百姓感觉到公共使用;而且经济景气循环多变,几乎没有看到过减税的政策,我们看到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蒸蒸日上的税收指标,“轻徭薄役”成了我们的梦想。如果政府把征税收费指标看的太重,而不管是不是影响了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属于剥夺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
让老百姓干他们愿意干的事情,政府不要操心太多,也有助于我们的干部身心健康,这是一个双赢的选择!您认为呢?
附录:章剑锋:人民能不能自己盖房子
中国房地产市场正陷入新一轮冲突,这是由两位分析师引起的。在北京,独立学者秋风上周呼吁政府对地权制度进行改革,使土地能自由合法地流通和贸易,借此打破当前分别由政府和开发商主导的土地-房屋双重垄断,让人民自己盖自己的房子。
那之前,中国社科院的学者曹建海主张彻底抛弃开发商,通过修改法律鼓励公众自行建房。他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开发商只是社会财富的掠夺者和经济社会建设的破坏者。
在情绪蔓延的市场里,这些主张引起了广泛注意。搜狐左右间财经(相关:理财证券)评论就此展开了一项专题调查,他们的编辑崔宇说,在密集的回贴中,有90%的观点倾向于取缔开发商。这无疑是个新鲜且刺激的话题,他说,提供了全新的思考角度,容易令人清楚房地产开发的模式演变,而不拘泥于粗浅环节的批判。
开发商是人民的神?
20年前,政府决定改革福利制住宅建设体制。国务院提出城镇住宅建设要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这使中国住宅建设综合开发率逐年提高。1991年,中国已经出现3700多家开发商,每年推动1亿平米的商品房建设。
那时建设部官员认为,这有利于财力、物力、人力的集中合理使用,节约用地和资金,实现住宅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较快改善人民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不过在今天,人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并没有能够节约用地和资金,住宅投入与产出也朝着非良性方向发展,这使开发商制度在他们那里受到怀疑。
一个月以前,曹建海曾在电话里与本报记者谈及他那取消开发商的主张,他说,在中国,开发商只是房屋建设的一个代理、管理机构,他们付出的劳动几乎是看不到的,但却能获得与其劳动投入明显不符的超额利润。
上周他又说,他们(开发商)竟然从来没有经历包括规划设计、平整场地的劳动,只雇佣相关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具体的物质劳动,就可以在整个成本的基础上漫天加价——完全是一个多余的中间环节。
根据他的研究,美国的房地产开发有三种模式:一是消费者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房屋,可以是自己早就拥有的土地,也可以到市场上购买的土地,然后委托设计商、建筑商开发建设。
另一种是由建筑商构成的专业开发商,后来又从中分化出土地开发商,在土地开发和房屋建设之间进行社会分工,通过细致分工实现开发。
第三种是由不动产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运用不动产基金投资房地产。不动产基金从事的是不动产投资,包括委托房地产开发和购买房地产资产两种方式。
而中国的开发商与美国的不动产信托投资公司类似,是披着开发公司外衣的中介。他们从没有为民众垒过一块砖,盖过一平方米的房子,不会设计、不会盖房,还没有资金,“是一个专门通过寻租获得批文的不健康机构。”
最近他又将土地储备中心纳入了开发商的序列,理由是,中国有全世界最低的工程造价,却让民众享受了世界上最昂贵的房价。这是因为在房屋售价和建筑造价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价差,分别由地方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和土地开发商、房屋开发商共同瓜分。
我们需要生产型的房地产开发商,曹建海说。开发商只有在提供比居民自己建房价格更便宜、质量更好的条件下才会被社会接受。
这种观点近期陆续抬头并很有市场。在北京,学者秋风对现今的开发商制度也予以否定。他表示,开发商获取土地之后,垄断了城市房屋的供应,造成价格恶性膨胀。
许多国家的开发商其实都是相对专业的,只根据家庭的需要提供某些服务。秋风说,中国的开发模式从香港市场延袭得来。开发商们包揽一切,无所不能。在这模式下,开发商才会成为城市居民的神,成为城市中最富裕的人。他对本报记者说,“这是一种扭曲的财富分配结构。”
在秋风看来,开发商其实是最初级的企业家,他们的活动中并不包括多少创新活动,没有给产品带来什么增加值,对于社会整体效率的提高也毫无益处。“相反,他们的财富在全社会财富中所占比例过大,损害经济效率。”
我们能否抛弃开发商?
尽管有趋于一致的认识,但解决的办法却不尽相同。
曹建海认为,必须立刻停止地方政府存在于土地上的低买高卖行为,彻底切断地方政府在土地交易中的牟利机制。他强调,政府不能倒卖土地,只能执行通过立法形式授权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房地产产权和办理土地交易的各种手续,以及征收相关税收。
他还建议将土地使用权延长为无限期,使之真正变成一项财产,房地合一,根本上激活当前已经异常庞大的房地产存量市场,抑制目前难以控制的建设开发活动。并鼓励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和房地的交易与置换,落实农村土地建设的房地产合法权益。
此外,要改革城市建设开发体制,取消房地产开发商这一中间商环节,恢复建筑企业房屋生产经营者的地位。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只有具备房屋生产功能的企业才能从事房地产建设开发经营业务。
不过他也承认,单纯取消开发商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关键是要通过修改法律鼓励公众自己建房,使之成为人们的第一选择。
秋风也要求民众自己动手盖房子,前提是限制政府对土地资源的绝对权利,并给予城市居民自我安排居所的自由。
秋风对本报记者说,要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权利平等,使农民的土地也可以生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向城市企业、居民出让。这样,农民可以在继续保有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完全享有土地增值的收益(当然政府可以征税);另一方面,由于省略了政府征地再出让的环节,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土地再出售房的环节,可以大幅度降低城市居民的购地和住房成本。
如果土地流通,在城市里显然有必要推行那种古今中外通行的家庭自建住房模式。秋风说,目前即使在很多小城市,大多数家庭仍然选择自己购买土地,自己建设房屋。
不过这些建议受到了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法》的限制,作为公有制生产资料,中国是不允许居民个人转让和交易土地的,而在城市里自行建设房屋,也并不被允许。这意味着,实施这类方案必须修改上述法案,改革现有经济基础上的治理方案。
在秋风看来,这种改革并非完全没有可能,眼下有些地方已经在尝试农地改革。不过他也承认,这种改革损失最大的将是政府。这需要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利益。
秋风说,目前的土地制度使政府和开发商在城市、乡村两个方向同时进行掠夺。“那些兴高采烈的中产阶级住到由开发商交付的郊区房屋中,应该问问原来的农民到哪儿去了。如果他们善于思考就会发现,这些土地上的农民的消失,正是他们不得不住高价房的根源。”
秋风并不主张抛弃开发商,但认为有必要削弱开发商对土地的二次垄断。他称,在地权改革之后,开发商将不会像现在那样全能,会更多地向技术方向发展,这才会有真正的专业分工。
❹ 农村房屋自建房产权如何变更(户主如何更改)
农村房屋房产证更换名字户主,具体如下:
办理农村房产证改名手续,只需携带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产证改名的手续,根据房屋交易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
(一)添加夫妻另一方作为所有权人
男方或女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或者虽然用双方财产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另一方要求将自己的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手续也较为简单。
(二)夫妻离婚
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三)房屋赠与
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写明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事项等相关内容。其次,房屋赠与的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等书面材料。由房地产管理机构颁发房屋产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最后,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至此,赠与行为履行完毕。
(四)房屋继承
继承房屋,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办理完继承权的公证,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以前购房时候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了。
❺ 农村房子没有升值空间,有人盖了也不住,为何盖房潮却越演越烈
可能是人们都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归宿吧。咱们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是讲究落叶归根。虽然目前在外有了房,但根始终在出生和长大的农村,一到老了,回到农村可以安享幸福的晚年,毕竟只有在农村才有舒适的自然环境和田园生活。即:为了长远养老着想。我们可以想一下,年轻时在高节奏的城市生活,到老了谁不想过清静的日子
农村的人的思想可能就是为了以后老了会有一个跟有一个安家之处。这几年农村攀比和炫耀现象很严重。现在农村家家户户都是盖起了新楼而且权衡一个人在外混的是否好不好,就看谁家的楼房盖的怎么样。如果在外面买了房子,又在农村建了有新楼房,那会赢得很多人的称赞甚者夸夸其谈。因此,在外买了房的朋友,不管怎么样,都要回农村建一栋漂亮的楼房。尽管一年到头不回农村,都会把楼房建好闲置在那。
❻ 农村建房子前面比后面高不好吧
从风水学角度看,是不理想的。但也没那么严重,不要太介意。如果心里别扭,在你的后房顶墙角上,垒上点砖,高出前面就可以了。
❼ 吧友们,现在农村建房成本多少一平方了
关于造价要看地基建造或附着在什么地质上,即在石层上及硬土层还是软土层或是回填层上。地基建造在较软的土层上及回填层上或水中,其结构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地基在不同的地层或地质上建造,其结构及价格也完全不同。一般中国南方农村建房时,地基部分是与主体部分的价格是分开算的。
关于主体的造价还是要看什么结构,农村自建房如完全采用框架混凝土框架及屋面的结构,现一般在1500-1800/m2;混凝土柱、梁加楼板、砖墙的结构,价位在1200-1400;纯红砖、后加梁瓦屋面的结构,价在800-1000左右这样。农村建房有时因人员不同、用料不同以及季节情况不同,有时会低于以上价格(以上价格含工、料,不包含装修价)
在乡下要请有经验的、有案例的、专门建房的队伍就行。
最重要的是:1、钢筋及水泥要大厂的。2、层面排编钢筋时的网格不要超过14*14cm,且要双层布筋!3、层面浇注厚度应依浇注面积的大小在10-14cm之间。4、层面面积的长宽比较大时,应下加24浮梁;整体面积很大时即小边超3.8m时,应下加截面至少在40*28cm的大梁。5、除水泥外,拌混凝土时要选较粗的黄沙,不能用石粉或石纱!石料应选用2-4cm白筋青石块!有条件应用水冲洗沙子、石子及钢筋上的泥土或铁锈以增加其相互之间的黏力或附着力。
另,要求高的如仿西班牙或欧美别墅建造的房屋,由于其内部设有壁炉、暖墙、烟道、错层、假屋面、地下室及外立面造型复杂,如圆弧门窗、外墙凸凹线条以及挑出的柱、架等复杂构造,其造价会更高,有时超过原造价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以上。
❽ 我们夫妻是工薪族,两个儿子,也是刚需吧,该买房吗还是在农村建房
当然是买房,既然不准备在农村搞农业,为什么要在农村建房。现在大环境是内城容镇化发展,农民往城市聚集,这一辈你改变慢,就是把改变的责任留个了下一辈,让孩子去吃苦。别人的孩子已经生下来是城市人了,你的孩子还是农村人。
当然搞农产业的另说,农村未来的发展趋势是农场,你要有钱大面积包地还行。
❾ 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房产证吗
农村自建房没有土地证办理房产证:
一、 需要提交的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版规定,因合法权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 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❿ 农村宅基地退耕还林了,但另一家还可以在这里建房吧
退耕还林的宅基地,另一家要想在这里建房,必须有村委会的批准才行,就是说另一家申请到了这块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