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里人如何合法在农村建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里人想在农村买宅基地建房,那是不行的,是违法的。国土部、发改委等官方多次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但是城里人真的就没机会在农村盖房子了吗?其实,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城里人也是可以到农村盖房的。
三、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是农村户口
这种情况现在也很普遍了,比如有很多兄弟姊妹的家庭,部分成员早已经把户口迁出农村,但随着老家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改善,现在也想回家建房,与兄弟姊妹一起,在老宅基地上建多层房屋。不过对于这种情况有两个注意事项:
一是宅基地面积、高度不能超标,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要严格执行;
二是非农户口的家庭成员虽然可以一起建房,但由于没有农村户口,只能出资出力,对于宅基地是没有什么权益的,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就比较麻烦,最好是能签订一份书面合同,把每个家庭成员的份额都写清楚,有备无患。
四、重新把户口迁回
目前虽然取消了农业户口,户籍不再有农业与非农业之分,但是城里的户口和农村的户口还是不一样的。农村的户口有宅基地、承包地等,城里户口没有。所以很多户口迁到城市的朋友又想把户口迁回农村。
特别说明:如果虽已把户口迁到城里了,但家里的宅基地、承包地还没交回给集体的,那按国家最新政策规定,集体不能强制收回的,可继续使用。
㈡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认定农村宅基地上出资合作建房行为的法律效力
是的,这样做是非法的。农村房屋高度最多只能做4层,而且不能用于赚钱。
㈢ 农村合作建房协议书怎样写
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丙三方就合作开发 土地一块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以甲方名义从 购得的位于 的土地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乙、丙双方合作建设房屋。
二、出资比例。甲方同意由乙、丙双方按照2:1的出资比例共同分担房屋建设资金投入。现经初步估算建设资金总投入为30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20万元,丙方出资人民币10万元,用于在该地块建设房屋一栋,房屋总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共 层(资金以乙、丙双方实际投入为准,房屋总建筑面积以最后测量为准)。
三、乙、丙双方分期将各自出资额以转账方式缴交到甲方指定银行账号(账号 ),由甲方妥善保管并全部用于房屋建设。
四、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已于2011年3月 日将肆万元以转账的方式缴交给甲方,丙方已于2011年3月 日以转账的方式将贰万元缴交给甲方。
五、三方同意指定甲方为代表,负责房屋的建设、监工、购买建筑材料、支付建设费用、办理报建等相关事项。
六、房屋建筑面积如需增加或者减少,甲方需征求乙丙双方的意见,
七、房屋建成后,甲、乙、丙三方对房屋所有权及其有关收益约定按份共有,具体份额为:甲方拥有15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剩余建筑面积由乙、丙双方按出资比例(即2:1)分割拥有。
八、如因国家政策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相关协议由甲方负责签订,但必须是在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拆迁补偿款的相关协议内容的前提下,甲方才可签订。
九、房屋因拆迁而取得的补偿款按甲、乙、丙各自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配,即甲方取得150平方米的补偿款,剩余建筑面积的补偿款由乙、丙双方按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十、若该房屋被征收之前,因不可抗力、被政府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强拆、自身质量问题倒坍或其他因素灭失后,甲、乙、丙三方共同分担风险。因政府征收该地块而取得土地补偿款的,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分配:甲方获得补偿款总额的20%,乙方获得补偿款总额的50%,丙方补偿款总额的30%。
十一、本协议签订前,该地块如存在抵押、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客观原因而导致本协议签订后无法在该地块建设房屋的,甲方应将出资额如数返还给乙、丙双方。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㈣ 农村宅基地上合作建房,我出资金别人出宅基地建好后一人一半,我跟他是同县不同镇村的人,请问这个合法吗
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流动,你这种情况只能使用,所有权不受法律保护
㈤ 合作建房协议合法吗
如果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不改革,按现行法律的规定,协议违法无效。
市区土地昂贵,能不能到农村买块便宜地块,由市民出钱、农民出地合作盖房共同享受?很多城里人都有这样的梦想,按现行法律规定:市民和农民签订协议,在宅基地上合作建房,这样的协议违法无效。
1、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设房子。另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产生的损失应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予以分担。
由于签订合同时,双方均知晓合同项下地块的性质是农村集体土地,因此双方对于合同无效负有同等的过错,原则上,损失应由双方平均分摊。
3、法院的认定:无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文书形式如何,本质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试图以合法形式来掩盖购买村民宅基地的非法目的,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禁止宅基地进入市场交易。而合作建房协议书,实际上是非法转让宅基地的协议。
(5)农村合作建房扩展阅读: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房地产开发形式。另一种原始的“合作建房”可概括为:共同出资、筹划方案、选购地块、设计房屋、建设施工、验收入住。
2004年联想IT工程师于凌罡首次提出“合作盖楼”计划,由住户共同参与规划、物业自主、得享低价、分享商铺和公共设施收益,迅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6年温州商人赵智强在国内首创个人合作建房“温州模式”并尝试“移植”北京。
合作建房,就是住户联合做开发商,共同出资,成立房地产公司,大家按各自购买能力一起出资金,综合汇总户型并计算总面积,选购合适地块,找设计公司设计、找建筑公司施工,最后验收付款入住。
通俗解释为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合伙出钱,自己买地,自己雇人盖房子,而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很难达到这种初始意义合作建房,基本按照前者实施。
发起人提供项目方案(成本价住宅可行性研究),大家一起完善。认可项目方案的人一起合作,先验资。钱存到同一个银行,每人自己的存折里,有目标地块可以购买时,建立监管账户。
每个人在自愿前提下,签署合同,参加合作。不认同项目,不愿签合同的,不要影响大家即可。如果没买到地,大家的钱,银行直接从共管账户全额归还。
买到地以后,共同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请专业金融机构管钱,专业机构建设,每月开会公示账目,大家共同审核。盖好以后,各自取得商品房产权,共有各种收益。非常安全、简单。
㈥ 拆迁的问题,我家面临拆迁,农村前后院子很大,现在有人要和我家合作建房,我家出地他出钱建房,拆迁款平
有几个问题想先了解抄清楚袭。
1、你们那的拆迁项目已经公示了么?就是有拆迁公告,标明详细的拆迁范围,拆迁补偿,拆迁日期等。
2、你们家是不是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3、对方是本村集体户口还是非本村集体户口?
4、他是要建什么?建住宅还是非住宅?
解析
1、因为做拆迁房屋补偿考量时,市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这种情况是不予补偿的,所以想知道现在是不是有市政府建设通告或征收土地预公告已经发布?
2、由于您说的是农村,所以拆迁区域土地应该是集体土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而且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和国有土地是不一样的。
3、同2。因为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流转,所以想知道他是不是你们村集体户口。
4、建住宅和非住宅的拆迁补偿也是不一样的,而且都是需要取得建房批准文件,否则都是违规搭建。
㈦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认定农村宅基地上出资合作建房行为的法律效力
因上面有条高压线、现已升高、又话属于路网但又不征收在拖、谢谢!
㈧ 农村宅基地上合作建房协议有效吗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效。大体说,在农村合作双方系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该建设符合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有效;否则,无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非本村村民,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㈨ 房屋宅基地,可以和他人一同合作建房吗
宅基地是政府针对来特自定的家庭批准的,使用宅基地的本质是居住上面的房屋并且组成家庭办理户籍登记建立法律意义上的家,只要不与这个本质抵触,前面的过程群众可以随便,抵触了就会涉及违法行为政府还得重新审批,两个家庭都会成为审批对象,这样对原来的家庭是不利的。政府不支持别人盖房以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置房屋,可以得到钱彻底与房子断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