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
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拆迁补偿标准,你可到河南省网址查一下,点建委搜索,新农村建设拆迁安置补偿办法查看一下文件,有很多地方2010年都有了,如果说查不到可到你当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找建委要一份复印件文件看看也知道了。。
2. 河南新农村建设规划是怎么回事
日前发布的《河南省2006-20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称,2020年,河南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6%。这意味着15年以后,河南农民人均纯收入要在2005年2870.58元的基础上增长近4倍。作为我国农业第一大省,建设新农村,河南任务艰巨而紧迫,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专家这样评价《纲要》的出台:没有河南新农村建设的成功,也就不会有中国整个新农村的建设。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现实基础
今后十五年,是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时期,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时期。河南省拥有近7000万农村人口,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要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又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尽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河南正处在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最好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积极进取,奋力开拓,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
到2020年,河南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是:农村经济全面繁荣,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6%,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医疗体系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初步建成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乡风民风文明,村容村貌整洁,管理科学民主,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
一是围绕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基本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二是围绕生活宽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民生活水平新提高。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农民收入多元化。广泛利用各类资源,积极发展多种经营,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外部增收空间。三是围绕乡风文明,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素质。巩固和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适应分工分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四是围绕村容整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形成农村新面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围绕管理民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建立村级管理新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实施农村“平安工程”,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3. 河南省的新农村什么时候开始建设
到2020年,河南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是:农村经济全面繁荣,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6%,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医疗体系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初步建成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乡风民风文明,村容村貌整洁,管理科学民主,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 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什么时候实施新农村计划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河南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8〕390号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河南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
按照《河南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高质量完成河南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现将工程设计、培训、实施方案制订、实施步骤、施工和监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各省辖市、扩权县(市)要将本通知转发到项目县(市、区)和项目学校。
一、工程设计
沼气工程设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本次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较重,为了确保工程的施工和设备运行安全,并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工程采取省级统一设计方式。经谈判,确定河南桑达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负责233所项目学校工程(包括生态厕所、沼气系统、厨房改灶)的设计工作,每个项目学校设计费用6000元,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支付。付款分三个阶段,在省级与桑达公司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河南桑达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设计费总额的50%,在公司提交工程设计文件并确认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剩余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各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支付设计费用,各地有关部门要配合河南桑达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做好工程设计工作(河南桑达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账号8980516010001420,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二、工程培训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通知精神和河南省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做好项目县市行政人员、学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是工程建设的蓝图,方案科学合理不但可以保障建设项目的前瞻性、长效性,而且有利于节约和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所有试点县(市、区)都要组建由建设、农业、卫生、沼气等专业技术人员和教育行政部门、项目学校等行政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尽力为实施方案制订工作提供坚实的专业技术支持。试点学校要全面分析当地自然条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与规划布局等情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在充分论证、广泛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与河南桑达能源环保公司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沼气建设技术指导参考》的具体要求,拿出既符合标准和规范,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后,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并于7月5日之前由各省辖市和扩权县(市)教育局统一上报到省教育厅。方案要经省级审定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变。如遇不可抗力等其它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必须报请省级批准。项目未经省级审批不许开工,不按审批方案施工的要坚决叫停。
四、工程建设步骤
按照工程实施方案要求,7月份,试点学校要按照经审定的实施方案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沼气建设技术指导参考》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暑期有利施工时期,9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10月份完成阶段性验收,11月底之前项目学校沼气点火运行,12月份完成整体验收。7-8月份,省农业厅(能源部门)制订完成工程阶段性验收和整体验收的方案与标准。
五、工程施工和监理
“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重点是沼气池建设、厕所改造和厨房改造。各地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施工建设安全,工程施工与监理要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施工、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工程建设应由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建设质量好、水平高的沼气建设工队或建筑公司承建,建设人员必须持沼气生产工资格证书,熟悉系统工程建设流程。工程建设要实行公开招标、合同管理,包建设、包质量、包建后服务。招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工程中标施工单位要遵循施工工艺及其技术规程,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要求科学施工,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程建设工作。
工程监理工作可由建筑公司、建设局或县级农村能源部门承担,监理人员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资质。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工作的要求,对工程进度、合同执行、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标单位按照合同供应设备,做好售后服务。监理人员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同施工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密切合作,严格按照工程设计与规范要求建设,发现存在违规操作,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或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农业部门报告。
5. 河南省方城县新农村建设为什么不让农村建房
因为河南方城计划建设城市新农村~规划农村新貌~也就是说以后农村每家每户都建设一样的房子~有规律的分布!方城是试点~所以现在不让农村私自建房了!
6. 最新的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拆迁管理办法是什么
【章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
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
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必须严格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所有人(包括代
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 城市建设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有
利于经济发展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 第五条 拆迁人必须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
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
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 省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省城市建设拆迁工作。 县以上人民政府(不含市内区级政府,下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拆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
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 【章名】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七条 拆迁人需要拆迁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
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等,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
批准并发给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拆迁人应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向拆迁管理部门交纳拆迁管理费。 拆迁后三个月内,拆迁人必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注销手续。
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变更手续。 第八条 拆迁人必须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期限内完成拆迁。如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拆迁期限或变更拆迁范围的,须重新向原签发拆迁许
可证的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拆迁。 未在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完成拆迁的,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九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
人自行拆迁或委托拆迁。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及跨地区的建设工程应实施统一拆迁。 第十条 接受拆迁委托的单位,必须经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
核发拆迁资格证书,未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一条 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拆迁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布拆迁通告
,并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向拆迁范围内办理居民户口迁入和分户手续,暂停
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和办理各种房屋交易手续;停办房屋新建、扩建、改建
手续,暂停核发营业执照,对原有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场所进行变更登记
。 因出生、军人复转退、婚嫁等特殊原因需入户或分户的,按拆迁所在
地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在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签
订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明确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义务和权利、拆迁补
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地点、安置面积、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
约责任,以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不成迁拆补偿安置协议的,由
拆迁管理部门依法裁决,并下达裁决书。 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拆迁管理部门时,由同级市、县人民政府依法
裁决。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
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
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仍坚持过高要求拒绝
搬迁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做出责令限期搬迁的决定,逾期仍不搬迁的
,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搬迁,或由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搬迁。 第十五条 拆迁管理部门应对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等进行监督
、检查。拆迁人应当如实提供拆迁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伪造。拆迁管
理部门有责任为拆迁人保守技术和业务秘密。 第十六条 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制度,加强对拆迁
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七条 搬迁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和安排被拆迁人户口转
移、子女转学转托、住房产权手续;以及用水、用电等事宜。 【章名】 第三章 拆迁补偿 第十八条 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
偿相结合的形式。 产权调换的面积按照所拆迁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建筑面积计算。 作价补偿的金额按照所拆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的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
结合成新计算。 第十九条 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
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
的价格结算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条 拆除有产权纠纷的房屋及其它应拆除物,在拆迁许可证规
定的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当地拆迁管理
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
及其它应拆除物的现状作出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待确
权后给予补偿。 【章名】 第四章 拆迁安置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应对被拆除房屋的合法使用人给予安置。安置住
房不能一次解决的,可采取临时过渡措施,但应明确过渡期限。拆除违章
建筑、临时建筑不予安置。 第二十二条 拆迁安置房屋的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建设地区的
要求或建设工程的性质,按照有利于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的原则
确定。 对从区位好的地段迁入区位差的地段的被拆迁人,可以适当增加安置
面积,增加安置面积的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三条 拆除住宅房屋,应按照拆除房屋的原建筑面积安置,对
按照原面积安置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安置面积,低于解困标准
的按解困标准安置。增加安置面积的具体标准和结算办法,由市、县人民
政府根据当地居住水平确定。 第二十四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搬家的,拆迁人应付给搬家补
助费。 被拆迁人自找房屋临时过渡安置的,拆迁人应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自行安排过渡有困难的,拆迁人可调整住房一次性安置或提供周
转房临时安置,不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到期不得拒绝
迁往安置用房和腾退周转房。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对自找房临时
过渡的,从逾期之日起应加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
房的被拆迁人,从逾期之日起应适当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章名】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拆迁管理部门视其情节轻
重,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拆迁、吊销有关证件,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3000
元至30000元罚款: (一)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或者未按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拆迁的; (二)委托未取得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拆迁的; (三)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补偿、安置标准、扩大或者缩小补偿、安置范
围的。 第二十七条 拆迁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拆迁期限或者擅自延长过渡
期限的,由拆迁主管部门对拆迁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1000
0元至20000元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被拆迁人违反拆迁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到期拒绝腾退周
转房的,由拆迁管理部门对被拆迁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可
并处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周转房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天三元的罚款,直至退
还周转房。 第二十九条 罚款必须全部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分成。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
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
议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
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
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 第三十一条 辱骂、殴打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拆迁人员,阻碍拆
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
并报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河南新农村试点都是哪里
每个市,地区都定了新农村试点,比如许昌的鄢陵县的姚家村、常寨村、东明义村,许昌县的禄马村,禹州市的大涧村5个行政村被省质监局确定为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标准化试点村,2010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 根据《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河南省科技厅已确定了第二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村(试点)。其中,洛阳市洛龙区李楼乡、平顶山市叶县遵化店镇、安阳市汤阴县白营乡等6个乡镇为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郑州市二七区侯寨镇樱桃沟社区、开封市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村、焦作市沁阳市西万镇邗邰村等14个村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
8. 河南省新农村建设扒房一间房补多少钱是按房间补还是按面积都说说当地的情况!
5万左右,自己在倒贴5万,买新房
9. 河南省驻马店新农村建设的试点都在哪尽量详细点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9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尹江勇)1月8日,记者从专省科技厅获悉,科属技部近日正式启动首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工作,河南省7个村(镇)被列入国家首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获得示范试点数量在全国各省市位居第一。 这7个村(镇)分别为: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驻马店市泌阳县官庄乡、平顶山市郏县广阔天地乡、漯河市临颍县南街村、焦作市武陟县西陶镇西滑封村、济源市轵城镇西轵城村、南阳市南召县乔端镇白河村。 据了解,科技部首批共启动了73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12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每个试点国家将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费支持。“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以强化产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科技为载体,以“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或“一县一业”为重要内容,择优支持一批新农村建设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有针对性地引进、转化或开发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10. 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会
4月10日,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在河南宾馆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十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明义,九届省政协副主席刘其文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170余名会员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简称“河南省农促会”)是由关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愿为促进河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的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专家,学者,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参加组成的一个公益性社团组织。其宗旨是“服务三农,发展创新,促进和谐,共建小康”。
据介绍,河南省农促会成立后,将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信息、项目、资金、技术以及法律政策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研和论证;组织力量开展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各类培训,帮助农村干部,技术人员,产业、行业管理人员提高综合素质和领导、管理水平。组织会员参加有益于新农村建设的社会活动,着力组织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城乡协调发展的活动。
会上,刘其文当选为首任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