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私人人建房导致工人(包工头)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问:我是宜宾珙县下罗乡的村民,我家的房屋修建是这样的,砌墙是点工,打楼平是包内工。在打楼平工程容中(2层),因为用于固定提升机支架的钢筋断裂导致支架倒塌砸中提升机操作者(包工头的儿子,大概十七岁左右,包工头当天没在场,是他安排儿子前来的,机器安放和设计都是由他儿子完成)。我们和包工头之间没有承包合同,包工头也无建筑资质的相关证书。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家应承担责任吗?如果有责任,一般怎么划分责任呢?摆脱各位了!
答:你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是有争议的,首先就是法律关系的认定,一种是你与包工头为承包关系,包工头与其儿子为雇佣关系,这个时候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而该包工头又无相关资质,这个时候发包方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一种说法,还有种说法就是你是雇主,包工头和其儿子为雇员,他们相互间为合伙关系,这个时候你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这个在过往的案例中也是有这样两说,针对你这个案子我比较倾向于后者的说法。详见:半闲法律网
B. 农村宅基地前后空地可以私自建房吗
正规手续 就是村里证明 乡土地所审核 办理土地使用证
一般在农村这个基本上找找关系走走路子 很好弄 宅基地确权做了么?
C. 农村私自建房
首先土地属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所有,村子里私自卖土地是违法的。凡群众专建房都属要经过逐级上报审批。那位村民违法建房,你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举报,立即停止该村民的违法行为。如果等他建至一层以上封顶,构成事实建房
D. 现在农村私自建房可以吗
基本是不可以的
现在所有的都基本停建了
具体的还要等待新的政策出台的呢
E. 村委会有权批准建房吗农村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一定会被拆除吗
农村建房要先申请宅基地,但对于宅基地的申请审查程序,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会如何处理等问题,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
二、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房一定会被拆除吗?
虽然现行《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政策都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但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建房一定都会被拆除吗?
2016年,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过面积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的结果予以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既然会确权,那说明被国家认可了,自然不会被拆除。不过需注意的是,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由上可知,未经审批私自建房不一定会被拆除,不同的建房时间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F. 农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吗
农村自己土地可以建房子的,只要不是大面积农田和耕地。土地不能买卖,只能转让。按道理来说农民自种果园,政府应当补贴,收费都是不正当的。
(6)农村私建房扩展阅读:
一、农村个人建房土地办理土地登记、发证需备资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
3、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一份);
4、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已经政府批准的一份);
5、土地使用登记表(一份);
6、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
二、自建房简介: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
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
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三、相关新闻:
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建房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统一安排、节约用地的原则。选址必须符合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要求;
城中村内选址的,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农村居民选址建房应按村庄规划中制定的防灾抗震措施执行。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遵循“一户一宅”原则,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且每户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
农村居民建房应以低层为主,不得超过三层,每户总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农村居民建房应留有适当的院落空间,建筑基底面积不宜大于宅基地面积的75%。
农村居民利用已有宅基地或在原有旧宅基地上进行翻修新建的,原宅基地面积超过175平米,超出175平方米部分用地的容积率不得大于1.5,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
农村居民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报建手续的,房屋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其所在镇政府应按竣工备案面积给予每平米30元的报建奖励,该费用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并办理报建手续的,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补助资金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负责拨付到位。已经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建房户不再享受每平米30元的报建奖励。
该办法同时还明确了农村居民建房审批程序和相关法律责任。镇人民政府对农村居民建房实行监督、巡查管理,并建立农村村民违规建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参考资料:
网络自建房
中新网万宁市农村居民建房从此有规定 快来看看!
G. 农村的田地可以随便建造房子吗。农村土地是私人所有的吗
农村的田地不能随便建造房子。农村土地不是私人所有,是农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可以有土地使用权。
拓展资料: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简称为农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H. 农村私人修建的路两边多少米不能建房
公路两侧建复筑控制,国道制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关于《108国道公路两边修建房屋离公路多少米可以建房》
需要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机构物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 第二十八条[建控区划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侧起起向外的距离不小下列限值: (一)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 (二)高速公路30米; (三)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50米 另外,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规划部门索取选址意见书,他们会有退线距离的规定。
I. 农村私人建房合同怎么写
农村自建房承包合同
甲方: 家住 市 镇 村
乙方: 家住 市 镇 村
甲方拟在 市 镇 村原老房基上建房一幢,并以包清工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拟建房坐北朝南,砖混结构,甲方现已基础完工,铺设好水泥板,交由乙方施工,房屋占地面积 平方米共 层,房屋建成按实量面积计价。
第二条:凡甲方建房所需材料由其提供,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承办;乙方承揽施工(包建房)采用定额计价形式计价报酬:凡是泥水工、木工以及临时工等工作全部发包给乙方管理施工。
第三条:乙方施工范围房屋整体框架结构,落成后,里外墙面粉刷完毕,房屋结构由甲方提供。计价价格为 元/每平方米,其中砖匠工按 层计算每平方米为 元;木工按 层计算,每平方米为 元(第一层至第三层按实量面积计算,屋顶按第三层的一半计算)。
第四条:质量要求建筑尺寸均匀整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标准施工,如需改变结构或作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完工时间为本合同签字后起 年 月 日前落成。
第六条:付款方法按施工进度计算,第一层至第三层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元整),房屋落成完工验收合格后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元整),余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元整)作为房屋质量保证金,至 年 月 日止,如无质量问题即付清余款。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有施工人员(包括砖匠工、木工)等技工人员一律持证上岗,并对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人生安全保险,施工中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确实抓好安全生产,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如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