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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拆除

发布时间:2020-11-28 17:54:18

农村建房当初没办手续,怎么办,会被拆吗

在我们的关于征地拆迁的实践中,经常听到当事人说遇到征地,自己的房子没有房产证,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是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一定会被认为是违法建筑呢,是不是没有证就拿不到赔偿款?在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是以房产证作为依据的,但对于农村宅基地房子,因为这类房屋比较特殊,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农村耕地不得随意建房,私建房屋是违反规定的。很多人认为它是自己的土地,为什么没有控制权。你知道,耕地属于农业用地,私房建设不经许可,就属于破坏耕地,其实是违法的;另一方面,规划和保护的地区也是不能建房的。

总之,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如果没有办理手续是否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这是一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在很多地方,拆迁方抓到了那些被拆迁人没有相关手续这一点,以降低赔偿或不予赔偿,而被拆迁人也因为这点而向拆迁方妥协,其实这样是很吃亏的。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有必要知道自己房子的具体情况,有不懂的方面也可以咨询律师,不要让我们的到手的补偿白白损失。

⑵ 在农村旧房子拆了重新建,需要什么手续吗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⑶ 农村建房必须拆除老房子吗

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子,是法律对“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的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说无特殊理由,很难保留(但现实中有多少人按法律办事?)!

⑷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建房拆除吗

法院有强制拆除的权利,首先,你建房的手续是不合法的,你虽然有村委会的签字,但是你没得到建设部门的许可证,村委会同意你建房后还需要上报建设部门同意后,给你签发建设许可证,你才有权利建房。在你建设房屋时,已有部门告知你,拘留你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如果是屡告不听的情况下,会对你做出处罚,包括罚款。

⑸ 农村自建房危房改建申请已下来,旧房子期限多久拆除吗

那你得看本地的城建制度是否完善
我们这里给他们点钱就可以随便盖
买地建房也可以
只要和地主协议好就行
而且我们这里都没有房产证
拆迁的时候一样给
你们拆迁不给安置吗
我们这里拆房给建回迁楼

⑹ 农村房屋拆迁程序流程,完整的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6)农村建房拆除扩展阅读: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⑺ 农村自建房拆迁怎么赔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⑻ 农村房屋拆除后重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所在地现在属于国家还是农村村民集体所有,属于国家的,建房涉及规划与内报建,否则属于违建,属容于集体所有的,按国家规定,各省、市对宅基地面积都有规定,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是属于集体。

原地重建,对地面占有没有超过原有标准,备个案就可以,但如果因建筑扩展占地超过原来标准,一是要看有没超标,二是应该需要集体成员按程序决定,备案也好,申请也好,程序怎么样,要看所属土地的村民们有没有一直以来适用的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资料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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